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新材料研发与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高性能较铁硼磁性新材料研发与制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隆海聚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高性能铉铁硼磁性新材料研发与制造项目项目代码2301-321311-89-01-73600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新材料产业园环城西路1号地理坐标(东经118度温分39.021秒,北纬9度2分18.42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宿豫行审备(2023)11号总投资(万元)101588环保投资(万元)37环保投资占比()0.04%施工工期1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051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审批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总体规划的批复;审批文号:宿政复20141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城区(6.5平方公里)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单位:宿迁市宿豫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关于对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城区(6.5平方公里)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宿豫环建2016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选址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工业园区,根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城区规划(2013-2030)(附图5),项目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企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产业定位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城区(6.5平方公里)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号:宿豫环建20165号),来龙新城城区规划中的工业园产业定位为新型建材(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装饰装修材料)、轻工产业(服装纺织、办公文教、家具家居、电子组装、玩具礼品、旅游休闲用品)、食品加工制造(不含屠宰、酿造)。不包括化工、生皮制革、制浆造纸、电镀和表面处理等污染较重的行业类别。本项目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属于产业定位“轻工产业(电子组装)”类行业,其中表面处理工艺外协,不属于“化工、生皮制革、制浆造纸、电镀和表面处理等污染较重的行业类别”,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和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本项目位于宿豫区来龙镇工业园区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表宿迁市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单元要求分类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宿豫区来龙镇园生(态来环龙保镇创工业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不得引进含电镀、印染、化工、金属冶炼等工序的项目;限制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2)纺织行业禁止引进印染项目,限制采用聚乙烯醇浆料(PVA)上浆工艺及产品(涤棉产品、纯棉的高支高密产品除外)°(3)轻工行业不得引进制革项目纺织:不引入发酵类、提取类、酿造类工艺企业。(4)不得引进其他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清洁生产达不到国内先进生产水平的项目。(5)不得引进工艺废气含有难处理,或生产废水含难降解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的项目。(6)不得引进其他与规划区产业定位不符的项目,不得引进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禁止的类别和存在严重污染且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不属于排放致癌、致崎、致突变物质,香精、香料等易产生恶臭等气体项目:不属于剧毒化学品、有毒气体类项目,光气生产装置和生产点建设项目,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涉及重点高危工艺的项目符合染一物排放管控设置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及管理体系,从园区层面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实现污染综合治理和集中控制。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按照要求申请总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后完善环境应急措施、消防设备等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和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文件的要求。(1)生态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全省陆域共划定15大类811块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并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2级)。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经查该通知附件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及分布图,与本项目所在地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新沂河(宿豫区)洪水调蓄区”,该区域主导生态功能为洪水调蓄区,属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本项目与生态红线保护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4。表12建设项目附近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一览表线域称红区名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距离(米)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新沂河(宿豫区)洪水调蓄1<洪水调蓄KZ新沂河两岸河堤之间的范围/3.93.9N.6840(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宿迁市2021年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9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8%,比202()年增加7.6个百分点;空气中PM,、PM.o>、CO指标浓度同比下降,浓度均值分别为38gm3、66gm3%157gm3>OSmgZnP,同比分别下降15.6%、1.5%、7.6%、25.0%:NO2.SOz指标浓度分别为25gm3>6gm3,同比持平;其中,0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30天,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42.9%,已成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指标。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宿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的通知(宿污防指(2021)5号),2021年度工作目标为:PM?.,浓度达到4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4.2%;降尘量年均值控制在4.5吨/平方千米月以内;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分别削减8%、10%、2.8%以上。根据宿迁市2021年环境状况公报及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内容,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值、地表水路北河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小类标准,均能满足相关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投产运行后不会改变当地的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标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负面清单项目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进行说明,具体详见下表。表L3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修正)(2022年3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令公布)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修正),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修正)及修订中的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及修订中的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的相符性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管控条款相符性I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闱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符合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和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西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困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和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符合6区域油动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发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聿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符合7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影蟆港、泰州引江河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1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符合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符合9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符合10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符合11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符合12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符合13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符合14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符合15产业发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璘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口。符合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符合17I展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符合1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符合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有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20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口。符合该实施细则适用于省域全境,重点为沿江八市。本项目位于宿豫区来龙镇工业园区内,不属于实施细则所禁止的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的范围,不属于实施细则禁止活动的区域范围内。本项目为钛铁硼磁项目,不属于实施细则禁止发展的产业。故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是相符的。3、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经查阅,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修正)(2022年3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令公布)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宿迁宿豫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附件3),备案证号:宿豫行审备(2023)11号。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目前,该项目已于2023年1月31日取得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宿豫行审备(2023)11号,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符合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工业园区的产业政策。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1、项目概况江苏隆海聚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新材料产业园环城西路1号,主要从磁性材料生产;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磁性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本项目新建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及其附属工程,建设8条高性能铉铁硼磁性新材料生产线,包括数控多线切割设备、数控光学分选机器人、真空电加热炉、铉铁硼专用激光切割机、氢破设备、气流磨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高性能钛铁硼磁性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证(宿豫行审备(2023)11号),项目代码:2301-32131l-89-01-736003o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将会产生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中第81条“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E刷电路板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本项目含有合金制备、烧结等工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据此,江苏隆海聚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Io2、主体及公辅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2-K表2-1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2#厂房2F,布置生产线8条,建筑面积约6534m2新建工程生产3#厂房1F,布设其他辅助设备及仓库,建筑面积5775m2新建辅助工程仓储仓库原料仓库、成品仓库3#厂房内划分,建筑面枳500m2新建运输方式汽运/办公及其他1#厂房3F,用于员工办公,建筑面积约为3738.84n新建供水系统供水管网供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年供水量为2700ta新建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电系统由供电管网供应,年用电量为80万kWh/a新建排水系统排水管网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年排水量1200m,新建废气熔炼和烧结粉尘通过清扫内壁,达标排放新建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来龙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噪声减笈、降噪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仓库占地面积约30m2新建危废仓库占地面积约IOm2新建3、生产规模表2-2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年设计产能年运行时间1铉铁硼磁性生产线多规格2000吨2400h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3。表2-3项目主要原辅料一览表序号名称组份/规格年用量(ta)最大储存量(0状态包装方式来源及运输是否属于危化品1铉2N12020固全装外购、汽车运输否2错铉20%80%50040固盒装外购、汽车运输否3铁$30129920固盒装外购、汽车运输否4WlB19.5110固盒装外购、汽车运输否5W快80%20%808固盒装外购、汽车运输否6锹2N10.5固:装外购、汽车运输否7机油润滑油10.5液桶装外购、汽车运输否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2-40表24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名称理化性质燃爆危险健康危害润滑油淡黄色粘稠液体,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为丙B类;遇明火、高热可燃。溶于苯、乙醇、乙酸、氯仿、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稳定性:稳定;自燃点(C):300-350:相对密度(水=1):934.8:相对密度(空气=1):0.85:沸点CC):-252.8;饱和蒸气压(kPa):0.13/145.8C。禁忌物:硝酸等强氧化剂。可燃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5o表25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熔炼炉25公斤(容量)台8外购2熔炼炉100公斤(容量)台3外购3粗粉碎/台2外购4锤击式/Za2外购5气流磨QLM-400型台10外购6压机/台22外购7混料机/台2外购8筛粉机/台2外购9等静压机/台4外购IO烧结炉/台28外购11数控多线切割DX213A台10外购12数控光学分选机器人GX-FX411B台2外购13铉铁硼专用激光切割机ZYQ-2.5-30-A台30外购5、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员工10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2400ho6、厂区平面布置项目生产车间工艺流水线布置合理,生产车间内按生产工序布设生产设备,布局紧凑,便于生产原料在各个生产工序中顺畅转移,生产车间内原料、成品堆放区域设置于车间出入口附近,便于材料、产品运输。项目总平面布置,充分考虑了生产车间内各生产工序的衔接关系,力求工艺线路流畅、工艺管线短捷、布置合理紧凑。总的来说,本项目的总平面图是合理的。本项目厂区平面图见附图3。7、项目周边概况项目东侧为宿迁市合茂纺织有限公司、西侧为环城西路(在建)、南侧为路北河、北侧为江苏康巨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见现场勘察记录。8、水平衡及物料平衡1)项目水平衡本项目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和冷却循环水。生活用水本项目员工10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根据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每人每天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5()()tao生活污水排放量按使用量的8()%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X)tao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来龙镇污水处理厂。冷却循环水本项目熔炼炉和烧结炉的冷却采用循环水间接冷却,循环水不外排,处理能力50m3hoX20D新鲜水僚北河图2-1项目水平衡图(mVa)图2-2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项目工艺流程简述:熔炼熔炼过程包括:抽真空、充兔:气、熔炼、浇铸、冷却。抽真空有利于提高加热速度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减小氧化损耗,真空度为6X10-Pa,熔炼炉使用滑阀罗茨组合机械泵抽真空。充氧气作为保护。熔炼温度为150(TC左右,浇铸后冷却,冷却使用循环水(间接冷却),最后熔炼炉打开时温度在60左右。熔炼过程基本以物理过程为主,不会产生有害气体,有少量被、铁被氧化生成氧化铉和氧化铁。熔炼炉采用电加热,不产生燃料废气,因此,在熔炼工序中主要污染物有噪声、金属粉尘(少量)和熔炼渣。其中,金属粉尘在清扫炉体以及抽真空时产生。破碎、混粉熔炼后的合金锭在氮气保护状态下进行粗破碎、中破碎、制粉、混粉,分别在封闭的粗粉碎机、锤击式破碎机、气流磨机以及混粉机中进行,制成平均粒径在35m的粉状合金,最后装在密闭不锈钢筒中转运到成型工序。制粉工序主要污染源为噪声、少量金属粉尘。压制成型将合金粉放在氮气保护封闭箱内进行称重、充入氮气防氧化,分装后放到封闭式成型压机中压制成型,然后在封闭手套箱中拆包装入金属烧结盘中转入烧结工序。烧结烧结温度为IlooC左右,真空度为5X10-3Pa,烧结炉要求更好的真空度,抽真空使用滑阀罗茨组合机械泵加油扩散泵。烧结过程基本为物理反应过程。烧结炉采用电加热,不产生燃料废气。烧结工序产生噪声及少量含金属粉尘的真空废气。机加工利用切割机对毛坯件进行机加工。该工序产生噪声及废机油。表面处理(外协)将机加工后材料进行表面处理,此工段外协处理,本项目不做评价。充磁与检验产品经表面处理工序后,再进行充磁,该工序无污染物产生。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涉及原有污染物的产生。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大气属二类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地纳污河流为路北河IV类水,声环境主要为3类区。本项目评价区域的环境功能见下表:表3-1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序号环境要素区域功能执行标准1空气环境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2地表水环境路北河:山类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川类水标准3声环境3类(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L空气环境质量(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次评价引用宿迁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中监测数据,该监测数据时间在三年有效期内,引用的现状数据具有代表性和有效性,符合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6)185号)要求。根据宿迁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9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8%,比2020年增加7.6个百分点;空气中PM25.PMio、03、CO指标浓度同比下降,浓度均值分别为38gm366gn?、157gm30.9mgm3,同比分别下降15.6%、1.5%、7.6%、25.0%;NO2>SCh指标浓度分别为25gm36gm5,同比持平;其中,。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30天,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42.9%,已成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指标。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7.01,介于6.65-7.33之间,与2020年相比,雨水PH值稳定,未出现酸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判断依据,PM”年均浓度超过标准值,宿迁市区属于不达标区。详见下表。表32宿迁市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单位:gm3)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6010达标NO2254062达标PMio667094达标PM253835109不达标O3日最大8h平均浓度15716098达标CO24小时平均浓度900400023达标区域达标规划根据宿迁市2022年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宿政办发(2022)11号)中宿迁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以下措施:(-)优化提升四大结构:1.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3.持续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4.持续加快机动车(船)结构升级。5.持续开展锅炉专项整治.6.持续加强农业源排放控制。(二)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8.持续推进重点企业优化提升。9.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10.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011.深入开展清洁原料替代。12.持续推进全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培育。13.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治。14.深入开展储罐排查整治。15.常态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16.落实夏季错峰生产。”.加强臭氧应急管控。(三)狠抓扬尘源污染治理18.继续实施降尘量考核。19.持续推进清洁城市专项行动。20.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21.加强渣土清运扬尘污染防治。22.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防治。23.加强储备地块扬尘污染防治。(四)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24.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25.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26.加强船舶监管。27.加强车船油品整治。(五)加强面源污染治理28.加强餐饮油烟防治。29.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30.加强油气回收监督检查。31.加强散煤污染防治。32.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33.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进一步减少宿迁市大气污染情况,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秋冬季PM2.5降幅和重污染天数改善目标。2.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宿迁市2021年环境状况公报,全市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In比例为100%0全市1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3%,优In水体比例为80%,无劣V类水体。全市35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7.1%,优III水体比例94.3%,无劣V类水体。本项目污水接管至来龙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路北河。3、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宿迁市2021年环境状况公报所述,全市声环境质量良好。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功能区噪声方面,各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达标;区域环境噪声方面,全市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3.5dB(A),达二级(较好)水平,与2020年相比,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3.IdB(A),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位于宿豫区来龙镇工业园区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表3-3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坐标靠方位与厂界最近距离(m)规模环境功能XY大气环境居民118.47380734.038161居民区E48020人环境空气侦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路北河S40小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川类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力水资源。K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生态环境项目位于宿豫区来龙镇工业园区,无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熔炼炉和烧结炉均采用电加热,因此无燃料燃烧废气产生,铉铁硼合金块破碎、制粉过程均有金属粉尘产生,主要废气污染物是颗粒物,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颗粒物(其他)的排放限值标准。表3-4本项目废气排放标准单位mgm'污染物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级排放浓度限值(mgNm5)标准来源颗粒物/5.0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I-2021)2、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来龙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来龙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达标尾水排入路北河。具体标准见表3-5o表3-5来龙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及排放标准单位:mg/L序号项目标准值标准来源项目标准值标准来源1PH69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PH6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及其修改单2COD300COD503SS200SS104NHj-N35NHi-N5*(8)5TP5TP0.56TN50TN15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C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R2P时的控制指标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排放限值见下表。表3-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噪声限值标准来源昼间夜间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55表3-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帮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厂区存放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19327号)中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气: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故不申请排放量。总量控制 指标废水接管考核量:废水量:1200laCOD0.288taSS0.24ta>氨氮0.036taTP0.0048ta、TN0.042ta;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外环境的量为:废水量:1200t/a、COD0.06ta,SS0.012ta,级氮0.006ta,TP0.0006ta、TN0.018ta<.本项目废水总量在来龙镇污水处理厂内平衡。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零排放,不申请总量。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