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303-321311-07-02-68787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工业集中区A10,All地理坐标(东经118度空分39.021秒,北纬丝度之分18.42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团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宿迁市宿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宿豫工信备(2023)5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审批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总体规划的批复;审批文号:宿政复20141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城区(6.5平方公里)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单位:宿迁市宿豫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关于对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城区(6.5平方公里)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及:宿豫环建2016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选址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工业园区,根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城区规划(2013-2030)(附图5),项目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企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产业定位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城区(65平方公里)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号:宿豫环建20165号),来龙新城城区规划中的工业园产业定位为新型建材(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装饰装修材料)、轻工产业(服装纺织、办公文教、家具家居、电子组装、玩具礼品、旅游休闲用品)、食品加工制造(不含屠宰、酿造)。不包括化工、生皮制革、制浆造纸、电镀和表面处理等污染较重的行业类别。本项目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属于产业定位“轻工产业(电子组装)”类行业,其中表面处理工艺外协,不属于“化工、生皮制革、制浆造纸、电镀和表面处理等污染较重的行业类别”,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和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本项目位于宿豫区来龙镇工业园区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表宿迁市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单元要求分类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宿豫区来龙镇园生(态来环龙保镇创工业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不得引进含电镀、印染、化工、金属冶炼等工序的项目;限制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2)纺织行业禁止引进印染项目,限制采用聚乙烯醇浆料(PVA)上浆工艺及产品(涤棉产品、纯棉的高支高密产品除外)°(3)轻工行业不得引进制革项目纺织:不引入发酵类、提取类、酿造类工艺企业。(4)不得引进其他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清洁生产达不到国内先进生产水平的项目。(5)不得引进工艺废气含有难处理,或生产废水含冰降解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的项目。(6)不得引进其他与规划区产业定位不符的项目,不得引进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禁止的类别和存在严重污染且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不属于排放致癌、致崎、致突变物质,香精、香料等易产生恶臭等气体项目:不属于剧毒化学品、有毒气体类项目,光气生产装置和生产点建设项目,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涉及重点高危工艺的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设置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及管理体系,从园区层面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实现污染综合治理和集中控制。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废气排放无需申请总量,不占用污染物管控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在原项目完善环境应急措施、消防设备,本项目扩建后应进行更新应急响应措施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和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宿环发(2020)78号)文件的要求。(1)生态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全省陆域共划定15大类811块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并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2级)。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经查该通知附件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及分布图,与本项目所在地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新沂河(宿豫区)洪水调蓄区”,该区域主导生态功能为洪水调蓄区,属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本项目与生态红线保护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4。表13建设项目附近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一览表线域称红区名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距高(米)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新沂河(宿豫区)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区/新沂河两岸河堤之间的范围/3.93.9N,6700(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宿迁市2021年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9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8%,比2020年增加7.6个百分点;空气中PM25>PMio>Ch、CO指标浓度同比下降,浓度均值分别为38gn?、66gm3157gm0.9mgm3,同比分别下降15.6%、1.5%、7.6%、25.0%;NO2、SCh指标浓度分别为25gm3>6gm3,同比持平;其中,0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3()天,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42.9%,已成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指标。根据俣丁市发2021车度宿迁市源入打丽染防治攻坚虹作计划的通知(污防指(2021)5号),2021年度工作目标为:PM”浓度达到4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4.2%;降尘量年均值控制在4.5吨/平方千米月以内;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分别削减8%、10%、2.8%以上。根据宿迁市2021年环境状况公报及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内容,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值、地表水路北河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小类标准,均能满足相关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投产运行后不会改变当地的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标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负面清单项目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进行说明,具体详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的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经杳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及修订中的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表15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的相符性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管控条款相符性1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符合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和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西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和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口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符合6区域活动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聿大基础设施项口、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符合7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影蟆港、泰州引江河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1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符合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符合9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符合10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符合1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Fh符合12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符合13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符合14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符合15产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磷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符合16业发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口,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符合17展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符合1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符合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20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符合该实施细则适用于省域全境,重点为沿江八市。本项目位于宿豫区来龙镇工业园区内,不属于实施细则所禁止的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的范围,不属于实施细则禁止活动的区域范围内。本项目为电子元件磁钢技改项目,不属于实施细则禁止发展的产业。故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是相符的。3、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经查阅,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宿迁市宿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附件1),备案证号:宿豫工信备(2023)5号。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目前,该项目已于2023年3月7日取得宿迁市宿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宿豫工信备(2023)5号,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符合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工业园区的产业政策。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1、项目概况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位于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工业集中区AlO、All,主要从事磁性材料生产。2017年8月委托南京科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电子元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18日取得宿迁市宿豫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宿豫环审表2017046号),并于2018年6月委托江苏举世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编制自主验收报告。2023年2月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21311MAlPXFNC7A002Yo随着企业的不断进步,首先对“年加工5亿件电子元件项目”工艺进行升级,淘汰部分内圆切条机、磨床、打孔机、电火花线切割机床,购置真空热处理炉、多线切割机、激光机等设备191台(套),配套购置水循环系统等3台(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亿片高性能电子元件磁钢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宿迁市宿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证(宿豫工信备(2023)5号),项目代码:2303-321311-07-02-687876o建设内容本项目在营运期将会产生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中第81条“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印刷电路板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本项目含有清洗、高温渗透等工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据此,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U2、主体及公辅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2-Io表2-1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原环评设计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后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生产厂房多线切割车间2个,切片车间4个,平磨车间3个,线切割车间3个,磨瓠车间4个,打孔车间3个,包装室1个,成品检测室1个不变依托原有辅助工程办公区建筑面积为800m2不变依托原有储运工程库房建筑面积为1200m2不变依托原有厂外委托社会车辆进行运输,厂内运输依托手推车及叉车不变公用工程给水系统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年用水量3980吨年用水量3962.2吨/排水系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来龙镇污水处理厂,年排水3168吨不变/供电系统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年用电量为38万kWh市政供电管网供电,年用电量为45万kWh/环保匚程废气处理分切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新建废水治理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化粪池处理能力15mVd不变依托噪声治理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固废IOm2般固废暂存点不变依托治理IOm2危废暂存库不变依托3、生产规模表2-1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原环评设计产能扩建后项目年设计产能变化量年运行时间1电子元件5亿件/年IO亿件/年+5亿件/年7920h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3。表23项目主要原辅料一览表序号名称组份/规格年用量(ta)最大储存量(0状态包装方式来源及运输是否属于危化品有评计原环设次建增本扩新扩建后全1磁性材料粗品/67+5312020固-外j输否2切削液乙二醇、四弱酸钠、偏硅酸钠、磷酸钠2-1.80.20.2液桶装外购、汽车运输否3氨气/015.2(24瓶)15.2(24瓶)0.634(1瓶)液瓶装外购、汽车运输否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2-6。表26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名称理化性质燃爆危险健康危害切削液外观黄色清亮半透明液体,微清香,沸点:240'C560C,密度:1.10,溶解于水,不易燃,折射计矫正因数1.1,4(TC时可燃的粘度(cst)0.89,20匕时的密度(kgL)0.89,PH值(1:35的稀释液)859.5°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7o表27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台/套)备注原有项目变动后变化量1内圆切条机BNA5060和J5060C-250016-484淘汰2磨床/3810-28淘汰3打孔机/3550+15新增4电火花线切割床/3000-300淘汰5线锯机床Z1013+3新增6激光机DX2131A和DX22550-A20180+160新增7清洗机/080+80新增8真空热处理炉GVH-6614W和GVH-6618W05+5新增9冷却系统50m3h03+3新增5、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本项目扩建后无新增定员,项目现有员工200人,年工作时间33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7920h.>6、厂区平面布置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车间内分隔成不同的功能区,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便于运输、管理。本项目的总平面图是合理的。本项目厂区平面图见附图3。7、项目周边概况项目东侧为来龙镇中心街、西侧为嘉韵服饰、南侧为其他工业厂房、北侧为江苏国泰。具体见现场勘察记录。8、水平衡图本项目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喷淋塔用水、切削液用水及清洗用水。生活用水本项目不新增定员,在现有项目内调配,现有员工20()人,年工作时间330天,根据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每人每天用水量按60L(人.d)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3960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使用量的8()%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168t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来龙镇污水处理厂。清洗用水项目生产过程用水主要为清洗过程,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生产用水量约为20nWa,定期补充新鲜水约0.2m3a°冷却循环水本项目真空热处理炉共计5套,采用3套水循环冷却系统,单台处理能力5OmVh,单台循环水量60t,共计循环水量18()吨,损耗量约占循环用水量的1%,需定期补充新鲜水1.8m3a.>切削液用水项目使用切削液需加水G稀释使用,项目切削液使用量为0.2ta,则项目需用水0.2m3ao踣北河图2-1扩建后全厂项目水平衡图(mVa)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蟠,水懒杆粗加图2-2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项目工艺流程简述:分切:将外购稀土永磁材料粗品通过内圆切条机按设计要求分切,分切在封闭内圆切条机内进行,分切时向材料喷切削液进行冲淋润滑,废屑入切削液不产生粉尘,切削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定期滤出切削液中废渣,此工段产生含切削液废渣Sl,和噪声NL激光切割:将分切后的材料采用激光切割机进行切割,此工段产生噪声N2和废边角料S2。清洗:将切割后材料用水清洗掉表面切削油,清洗水循环使用,基本循环五天清理一次,分离出上层含切削液的废清洗液S3,作为危废处理,并及时补充清洗水。高温渗透:采用真空热处理炉对材料进行高温处理,真空炉真空抽至5X10-2pa,按照工艺要求进行升温至IlOo,保温2-6个小时,充入氮气,开启风机,冷却至100,进行热处理升温,升温至900,保温2-4小时,开启风机,冷却至60C出炉。真空炉采用电加热,不产生燃料燃烧废气。此工段采用冷却水进行冷却,循环利用不外排,并产生噪声N4。表面处理(外协):将高温处理后材料进行表面处理,此工段外协处理,本项目不做评价。包装入库:将表面处理后成品包装入库,此工段产生包装废料S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一、原项目“三同时”履行情况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位于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新城工业集中区A10.All,主要从事磁性材料生产。2017年8月委托南京科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江苏龙旺达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电子元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18日取得宿迁市宿豫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宿豫环审表2017046号),并于2018年6月委托江苏举世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编制自主验收报告。原项目环保手续履行详见下表。表2-7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一览表报告名称批复文号批复时间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电子元件加工项目宿豫环审表2017046号2017年9月18日2018年6月24日2023年2月3日,9132131IMAIPXFNC7A002Y表2-8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一览表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生产厂房多线切割车间2个,切片车间4个,平磨车间3个,线切割车间3个,磨孤车间4个,打孔车间3个,包装室1个,成品检测室1个/辅助工程办公区建筑面积为800m2/储运工程库房建筑面积为1200m2/运输厂外委托社会车辆进行运输,厂内运输依托手推车及叉车/公用工程给水系统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年用水量3980吨/排水系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来龙镇污水处理厂,年排水5280吨/供电系统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年用电量为38万kWh/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分切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废水治理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化粪池处理能力15m3d/噪声治理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固废治理Iom2般固废暂存点/IOm2危废暂存库/二、原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防治指(1)原项目生产工艺一施稀上永磁材料粗品图2-3原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原项目工艺流程简述:分切:将外购稀土永磁材料粗品通过内圆切条机按设计要求分切,分切在封闭内圆切条机内进行,分切时向材料喷切削油进行冲淋润滑,废屑入切削液不产生粉尘,切削油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定期滤出切削油中废渣,此工段产生含切削油废渣Sl,切削油使用过程中会挥发产生非甲烷总嫌Gl。清洗:将分切后材料用水清洗掉表面切削油,清洗水循环使用,基本循环五天天清理一次,分离出上层含切削液的废清洗液S2,作为固废处理,并及时补充清洗水。磨异型:将清洗后材料通过磨床机磨除多余部分,规则其形状,磨异型在封闭磨床机内进行,磨异性时向材料喷水进行润滑降温,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定期滤出水中废渣,此工段产生废渣S3。打孔:将磨异型后材料通过打孔机按设计要求打孔,打孔在封闭打孔机内进行,打孔时向材料喷水进行润滑降温,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定期滤出水中废渣,此工段边角料S4。切割:将打孔后材料按设计要求通过电火花线切割机/线锯切割机/激光切割机切割整形,电火花线切割机原理为电火花过程的高温使局部的金属熔化、氧化而被腐蚀掉,实现切割;线锯切割机原理为;激光切割机原理为利用高功率密度激光束照射被切割材料,使材料很快被加热至汽化温度,蒸发形成孔洞,随着光束对材料的移动,孔洞连续形成宽度很窄的(如O.Imm左右)切缝,完成对材料的切割。由于切割原料较细小,类比同类型企业,切割过程无粉尘产生,切割过程产生产生边角料S5。表面处理:将激光切割后材料进行表面处理,此工段外协处理,本项目不做评价。组装:将处理合格后的元件进行组装,检验合格后进行包装入库,组装不符合要求的拆开重新组装。包装入库:将表面处理后成品包装入库,此工段产生包装废料S6。三、污染物排放情况及达标情况1)废水根据企业验收监测报告,废水接管口废水水质能满足来龙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表2-10废水验收监测数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单位废水总排口废水量3168t/aPH值69/COD45mg/L悬浮物16mg/L氨氮1.4mg/L总磷0.04mg/L2)废气根据企业验收监测报告数据分析可知,废气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表2-11废气验收监测数据采样日期检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结果(mgm9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2018-5-28非甲烷总慌上风向0.790.721.581.40下风向02143102139138下风向031.351.221.151.38下风向041.521.471.161.182018-5-29非甲烷总慌上风向Ol197184175199下风向021.611.721.721.64下风向031.691.711.721.65下风向041.601.761.831.813)厂界噪声根据企业验收监测报告数据分析可知,厂界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表2-12噪声验收监测数据监测点位2018-5-28监测结果dB(A)2018-5-29监测结果dB(A)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57.043.657.950.8257.444.557.745.73555462559475457.042.356.347.35552461556459654.146.357.846.0757.345.457.446.2857944957646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彳(GB12348-2008)3类标尿准隹65554)已批复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表2-13已批复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ta)类别污染物名称原项目批复总量原项目验收核定总量废水废水量31683168COD0.760.15SS0.6340.051NHi-N00790004TP0.0130.0001固废一般固废00生活垃圾00(5)排污许可证企业于2023年2月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21311MA1PXFNC7A002Yo(6)存在的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本项目淘汰部分设备,更换原料利用率效率高的设备,提高原料使用效率并增加产品产能;项目使用切削液为2ta,本次产能扩建后淘汰484台内圆切条机后切削液使用量减少且进行原料替代工作,减少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本项目不新增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原有项目未对生活污水中总氮进行核算,本次予以核算。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大气属二类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地纳污河流为路北河I类水,声环境主要为3类区。本项目评价区域的环境功能见下表:表3-1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序号环境要素区域功能执行标准1空气环境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2地表水环境路北河:山类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川类水标准3声环境3类(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1、空气环境质量(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次评价引用宿迁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中监测数据,该监测数据时间在三年有效期内,引用的现状数据具有代表性和有效性,符合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6)185号)要求。根据宿迁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9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8%,比2020年增加7.6个百分点;空气中PM25.PMio、03、CO指标浓度同比下降,浓度均值分别为38gm366gn?、157gm30.9mgm3,同比分别下降15.6%、1.5%、7.6%、25.0%;NO2>SCh指标浓度分别为25gm36gm5,同比持平;其中,。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30天,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42.9%,已成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指标。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7.01,介于6.65-7.33之间,与2020年相比,雨水PH值稳定,未出现酸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判断依据,PM”年均浓度超过标准值,宿迁市区属于不达标区。详见下表。表32宿迁市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单位,gm3)污染物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6010达标NO2254062达标PMio667094达标PM253835109不达标O3日最大8h平均浓度15716098达标CO24小时平均浓度9004023达标区域达标规划根据宿迁市2023年大气、水、土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宿政办发(2023)3号)中宿迁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以下措施:(一)持续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1.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3.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4.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