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中心2023年信息系统网络与基础设施运维服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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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采购名称:2023年信息系统网络与基础设施运维服务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2一、总则12二、采购文件16三、投标文件17Izy、20i、JPj'、j'*21六、定标25七、合同授予及签订26八、投诉与质疑27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29第五章采购合同43第六章评标办法5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7第八章其它74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信息系统网络与基础设施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CT7-XYZX2023-10项目名称:2023年信息系统网络与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预算金额(元):450000最高限价(元):4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3年信息系统网络与基础设施运维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4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保障浙江省血液中心及全省采供血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中心各类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浙江省血液中心目前现有信息系统进行运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度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开标时间:2023年5月31日14:0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2采购代理机构3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如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4答疑会不召开5询疑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17时00分,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于上述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同时电子版发至。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在本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部分请忽略。7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8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9签名或盖章要求1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2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3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10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序号名称内容11投标文件份数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o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应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1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3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1)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序号名称内容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5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内16开标时间和地点按“采购公告”规定17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0猊十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如按标准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收款单位(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行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5日内未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18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即是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9是否进口本项目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0优惠扶持(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由中小序号名称内容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标的名称:2023年信息系统网络与基础设施运维服务,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22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序号名称内容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不适用)23其他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3)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供应商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6)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3、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 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L2、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招标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是指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货物和服务:是指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递交联合体协议,否则投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但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4)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投标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在投标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投标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投标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5)联合体各方签订投标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投标保证金由主办人提供,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文件须由主办人盖章及其全权代表签署。L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4.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4.2支持绿色发展1.4.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4.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1.4.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4.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4.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4.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4.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4.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4.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4.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4支持创新发展1.4.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1.4.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1. 4.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L5、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L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L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L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 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L10、答疑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LlK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LI2、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LI3、其他1.1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人在职职工作为投标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13.2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产品或服务必须按采购数量全部进行报价。1.13.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 13.4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13. 5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L13.6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甲方积极配合。1.13.7项目资金已落实。二、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组成2.1.1第一章采购公告2. 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L 4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2.1.5第五章合同格式2.1.6第六章评标办法2.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 1.8补充文件(如有)2.2、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组织机构所有。2.3、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 3.1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传真至,同时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2. 3.2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3.1.2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2、投标文件组成3.2.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D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资格声明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中小微企业证明(如有);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供应商如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联合体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如有)4)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由投标人根据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逐条编制,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3.2.2投标文件报价部分1.1、 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4)投标人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1.2、 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技术偏离说明表,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类似项目业绩;5)商务技术偏离表6)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评标细则自行编制):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结合评分内容要求自行提供)。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1.3、 投标文件的编制3.3.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3.3.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3.3.3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名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3.4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3.3.5投标文件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3.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3.2、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4、 投标报价3. 4.1本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价C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4. 4.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规定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服务管理费及税费等的所有相关费用,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投标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投标人的报价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5. 4.3投标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6. 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1.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6、 投标文件有效期3. 6.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4. 6.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5. 6.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7、投标文件的式样3. 7.1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o4. 7.2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3. 7.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的格式、签名、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4. 7.4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投标人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4.1.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5. 1.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1)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2) “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4.2、 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 2.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4. 2.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 2.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4、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评标5.1. 开标5.1.1 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5.1.2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5.1.3开标程序5.L3.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己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程序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5.1.3.2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