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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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XX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当前,正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2022年1月至4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促进全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消除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经营、超量存放事故隐患;增强烟花爆竹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肃查处无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擅自设立储存场所、销售劣质产品和超药量存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烟花爆竹领域各类事故发生。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开展好专项行动,区安委会成立以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融媒体等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XX),负责行动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报送和督查督办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据法定职责和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地打击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非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三、重点内容(一)非法生产领域我区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加工半成品的都是非法生产行为。(二)非法经营领域1.无证、许可证过期、“一证多点”、私货经营、走村串巷流动销售或超标、超量、超范围经营,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2 .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的;3 .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4 .经营礼花等A、B级产品,以及销售标识标牌不全、包装不完整、无生产日期产品的;5 .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批发烟花爆竹,以及跨区域经销烟花爆竹的。(三)非法储存领域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6 .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未经审批、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7 .超许可限量存放和将性质不相容的物质混存的;8 .超许可范围储存礼花弹等A、B级产品,以及标识标牌不全、包装不完整、无生产日期产品的;9 .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四)非法运输领域1 .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2 .违规混入普货,经物流公司托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辅材料的;3 .违规运输未粘贴流向标识码烟花爆竹产品的;4 .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或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5 .未经许可从事运输装卸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6 .烟花爆竹产品运输包装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的。(五)非法燃放领域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无审批手续从事烟花爆竹燃放业务的;7 .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8 .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9 .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四、责任部门及其职责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组织落实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市公安局XX分局负责经营、使用爆炸物品和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非法燃放等行为,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违法烟花爆竹。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发现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流通领域的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日用百货店、五金店、殡仪用品店等各类店面门市逐一排查,查处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保障进入市场的产品质量达标、合格。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烟花爆竹产品交通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安全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五、时间安排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4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笫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笫二阶段:执法整治阶段(1月21日至4月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笫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月21日至1月30日,3月28日至4月5日)。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在全区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参与并分别组织本乡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自查自纠工作。专项行动具体分组分工另行安排。笫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4月6日至4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月15日前及4月10日前分别将春节期间专项行动情况和开展专项行动总结情况报送区安委办。电话:XX,邮箱:XXo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二)建立健全打非工作台账。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打非治违”排查工作台账和档案,台账要详细记录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措施以及督办落实等情况;每次排查都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做到规范、完整。(三)强化督导检查。区安委办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导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材料、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打非治违”不实,工作不到位的将给予通报,对因此造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营造氛围,强化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网络、信息、电视、广播、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案件线索,要通过媒休曝光非法经营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