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规划(2021—20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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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规划(2021—2025).docx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已顺利完成,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1)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优秀法治文化,丰富基层法治实践,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我市“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奋力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民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素养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示范带头作用明显体现。全市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各种法治创建活动更加丰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聊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更加凸显。二、突出重点宣传内容和重要宣传领域(一)深入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内容和干部在线学习内容,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内容,纳入新时代“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报告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以专题报道、组织访谈、开设相关专栏等方式开展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网信办、市委党校、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二)大力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注重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审查工作中加强对宪法精神和要求的宣传,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持续开展“宪法十进”活动,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因地制宜加强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对全市宪法主题广场、公园等进行提档升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三)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广泛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各级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在线培训中开设民法典专门课程,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引导全社会学好、用好民法典。精选民法典实施以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典型案例,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注重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积极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各具特色的民法典主题公园和广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四)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党章的学习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把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与思想政治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等紧密结合,提升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实施效果。创新党内法规学习形式,积极开展党内法规教育阵地建设。(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党委、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分工负责)(五)深入宣传与推动聊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年),全力服务“新时代兴聊十大工程”等重点工作。大力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注重营商环境优化、金融支持、企业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特色产业促进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与农民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对党和国家出台的黄河流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围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宣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统一、民族宗教、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反邪教、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深化“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慈善救助、民族宗教、食品药品、交通安全、消防、人防、应急和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知晓率,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贯彻实施提供有效支撑。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国安办、市委网信办、市委台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一)坚持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一是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学法档案、年度学法考试、登记通报等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结果运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法治观念和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完善精细化学法、差异化考法、精准化讲法、一体化述法“四化”新模式,升级完善聊城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网络平台,打造学法用法的“聊城品牌”。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多元评价机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所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二是抓好广大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青少年学生“法育工程”,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增加法治考试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抓好法治课程建设,鼓励引导青少年全方位、多形式参与法治实践。持续抓好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要求,加强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三是抓好各类社会群体特别是特殊人群的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社会教育体系,按照分类施教的原则,分人群分层次开展工作。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统筹推进“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的专题培训。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二)注重实践养成,培养公民良好法治习惯一是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敬老爱亲等美德善行,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进“信用聊城”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使诚实守信成为人们的内在追求和行为习惯。二是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体系,推动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在潜移默化中涵育公民的法治自觉性。三是注重法治习惯养成。着力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完善激浊扬清的舆论引导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的模范人物,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信访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四、着力增强普法工作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实施融入式普法推进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加强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普及解读工作。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探索工作长效机制,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二)开展社会化普法集聚社会力量强化全民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各类法律工作从业人员、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以及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全面提升普法志愿者法律素养和工作水平。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依托基层法庭、调解中心、信访接待、心理健康辅导站、劳动就业介绍指导站等平台,借助各类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及司法执法服务窗口等社会资源,利用“12348”等公共服务热线,为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基本平台。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三)加强智慧化普法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广泛采取专版专栏、专家访谈、学者解读、案例点评、热点分析、公益广告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鼓励各方力量创作高质量、个性化普法产品,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利用互联网平台,健全合作机制,占领新兴传播阵地,促进各大平台开展公益普法。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依托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媒体,搭建集群化宣传平台。加强网络学法考法平台功能升级和扩容建设,扩大学法对象,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纳入培训范围。建立全市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继续发挥“聊城市智慧普法平台”优势,健全合作机制,开设普法专栏,促进各大平台公益普法。(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一)巩固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规划设计,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全市城乡规划和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在公共设施建设、公共空间利用中体现法治元素。切实提质增效,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提高其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丰富基层供给,加强法治主题公园、广场、长廊和普法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注重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示范基地的命名、管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二)丰富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丰富活动载体,定期举办全市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大赛和法治文艺汇演。组织开展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鼓励创作更多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参评,积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扩大我市作品影响力。做好结合文章,实施“法润水城创作扶持计划”,鼓励开展优秀法治题材作品创作,每年扶持创作一批不同艺术门类普法工作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继续扩大聊城市广播电视台“法润水城”等栏目受众面和影响力。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充分发挥聊城京剧团、市文化馆等专业团体和专业人才作用,结合“三下乡”等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文联、市作协、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三)深入挖掘法治元素,推进法治文化传播,打造法治文化品牌着力打造以“法润水城”为代表的聊城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注重将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与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精神结合,加强对傅斯年陈列馆、“仁义胡同”等聊城名人相关法治理念、法治故事的挖掘和宣传。将法治元素植入葫芦雕刻、剪纸、木版年画等手工技艺,融入山东快书、运河秧歌等聊城特色民间艺术,赋予聊城传统文化新的法治色彩。利用孔繁森纪念馆等场所,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挖掘地域特色文化底蕴,推动形成“全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把法治外宣作为法治文化建设重要内容,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积极对来聊、在聊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外办、市侨联、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一)深化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依法治理一是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和提升“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2年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二是坚持普治并举,在法治实践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三是全面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有效防范和解决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传销、非法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四是全面深化依法治企。结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倡导诚信守法,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重点围绕企业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树立合规守法意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工商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二)强化行业协会和网络空间依法治理一是加强行业协会的法治化建设,引导和支持各行业协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以法律为准绳,以制度为规范,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二是加强“法律进网络”工作,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网与以德润网相结合,按照全民守法的要求引导网民遵法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做中国好网民。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网信办、市工商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三)推进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和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着重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和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行动,加大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以老年人、农民工等网络弱势群体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全体公民的防诈防骗意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力、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一)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守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工作,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创建同部署、同考核,推动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二)巩固强化基层基础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着力从政策、制度、机制、人员、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市级普法主管部门对乡镇以上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轮训一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与聊城大学联合设立法治研究机构,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工作推进方式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各级财政对各级政府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明确普法工作经费标准,各级政府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市、县、乡经费保障标准分别为人均06元、0.8元和0.8元,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三)全面压实普法责任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报社、期刊、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各类传媒机构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刊播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四)加强工作评估考核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建立日常考核评估制度,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扬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同级普法主管部门发出普法提示函、建议书或督办单,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逾期不改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加强规划执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