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林业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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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林业实施方案.docx
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林业实施方案湖北省林业局二。二三年五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森林和草原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林草兴则生态兴J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了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扎实推进,水安全、生态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等基础更加稳固等目标任务,擘画了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是全省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纲领性、统领性规划。林业在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省林业局谋定而动、应势而为,坚决扛起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责任,以林业实施方案推动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基础保障、贡献林业力量。本实施方案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突出林水结合,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源头区、上中游、左右岸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系统治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完善五大支撑体系,助力四化同步发展。第一章林业现状-1-第一节资源概况-1-第二节发展现状-4-第三节主要问题-6-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8-第一节指导思想-8-第二节基本原则-8-第三节建设目标-9-第三章严守生态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11-第一节明确林业生态安全底线清单-11-第二节落实管控措施-12-第三节开展监测和评价-13-第四节强化发展要素保障-14-第四章实施重点工程,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16-第一节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16-第二节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19-第三节湿地保护修复和利用工程-19-第四节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共同缔造建设工程-21-第五节林业产业及强县建设工程-23-第六节荒山造林攻坚工程-24-第五章完善支撑体系,塑造发展新动能-25-第一节完善智慧林业体系-25-第二节完善林业现代装备体系-25-第三节完善科技支撑保障体系-25-第四节完善政策支持体系-27-第五节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体系-28-第六章实施保障-30-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30-第二节严格规划实施-30-第三节建立评估机制-30-附件: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林业底线清单及重点任务附图:图1林业生态安全清单分布图图2六大工程布局图第一章林业现状第一节资源概况一、森林资源根据国家林草局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数据统计,2021年全省林地面积937.97万公顷,其中乔木林地762.49万公顷,竹林地6.26万公顷,灌木林地88.95万公顷,其他林地80.27万公顷。按林木起源分,有林木起源林地897.27万公顷,其中天然林566.42万公顷,人工林330.85万公顷;无林木起源林地40.70万公顷。按类别分:公益林地333.4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地218.17万公顷,地方公益林地115.26万公顷;商品林地604.54万公顷。1.长江流域林地面积388.83万公顷。按林木起源分:天然林面积185.55万公顷,人工林面积175.68万公顷,无林木起源林地面积27.60万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面积117.58万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地66.54万公顷,地方公益林地5L04万公顷;商品林地27L25万公顷。2 .汉江流域林地面积326.26万公顷。按林木起源分:天然林面积217.28万公顷,人工林面积98.05万公顷,无林木起源林地面积10.93万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面积127.59万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地82.80万公顷,地方公益林地面44.79万公顷;商品林地198.67万公顷。3 .清江流域林地面积222.88万公顷。按林木起源分:天然林面积163.59万公顷,人工林面积57.12万公顷,无林木起源林地面积2.17万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面积88.2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地68.83万公顷,地方公益林地19.43万公顷;商品林地134.62万公顷。二、湿地资源全省湿地面积174.69万公顷,其中河流湿地36.11万公顷,湖泊湿地26.29万公顷,内陆滩涂581万公顷,沼泽地0.31万公顷,人工湿地106.17万公顷。1 .长江流域。湿地面积120.17万公顷,其中:河流湿地22.32万公顷,湖泊湿地24.03万公顷,内陆滩涂3.80万公顷,人工湿地70.02万公顷。2 .汉江流域。湿地面积49.44万公顷,其中:河流湿地10.02万公顷,湖泊湿地2.25万公顷,内陆滩涂L95万公顷,沼泽地0.31万公顷,人工湿地34.91万公顷。3 .清江流域。湿地面积5.08万公顷,其中:河流湿地3.77万公顷,湖泊湿地0.01万公顷,内陆滩涂0.06万公顷,人工湿地1.24万公顷。三、自然保护地对接生态保护红线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为270个,总面积201.93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0.86%。其中,国家公园1个、自然保护区43个、森林公园76个、湿地公园IOl个、地质公园18个、石漠(沙漠)公园1个、风景名胜区30个。1 .长江流域。自然保护地158个,其中:国家公园1个、自然保护区21个、森林公园39个、湿地公园71个、地质公园6个、石漠(沙漠)公园1个、风景名胜区19个。2 .汉江流域。自然保护地97个,其中:国家公园1个上自然保护区17个2、森林公园31个3、湿地公园31个,地质公园7个5、风景名胜区10个6。3 .清江流域。自然保护地31个,其中:自然保护区9个7、森林公园10个8、湿地公园3个、地质公园6个、风景名胜区3个-四、野生动植物资源湖北省是中国野生植物资源比较丰富的省区之一。全省天然分布维管植物6292种,占全国种类总数的18%。天然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62种,其中国家I级保护的11种,1跨长江流域和汉江流域国家公园1个:神农架国家公园。2跨长江流域和汉江流域自然保护区3个:湖北五道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漳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北长江新螺段白赞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跨长江流域和汉江流域森林公园3个:湖北保康省级森林公园、湖北荆门千佛洞国家森林公园、神农架天燕太阳坪国家森林公园。4跨长江流域和汉江流域湿地公园4个:湖北荆门官冲省级湿地公园、湖北荆门仙居河国家湿地公园、湖北钟祥汉江省级湿地公园、云梦;员水国家湿地公园。5跨长江流域和汉江流域地质公园1个:湖北南漳水镜湖省级地质公园。6跨长江流域和汉江流域风景名胜区1个:大洪山风景名胜区。7跨长江流域和清江流域自然保护区1个: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霓省级自然保护区。8跨长江流域和清江流域森林公园1个:巴东国家森林公园。9跨长江流域和清江流域风景名胜区1个: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II级保护的151种,如水杉、银杏、红豆杉、南方红豆杉、大别山五针松、琪桐、花桐木等。湖北省是“活化石”水杉的原产地,闻名世界的“水杉王”就生长在恩施州的利川市。全省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875种,其中,兽类128种,鸟类577种,爬行类82种,两栖类88种。其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186种,其中国家I级保护的44种,H级保护的142种,如川金丝猴、麋鹿、白鹤、白头鹤、中华秋沙鸭、东方白鹳等都是闻名世界的珍稀保护动物。第二节发展现状一、国土绿化“十三五”以来,全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大保护的工作部署,接续实施绿满荆楚行动、精准灭荒工程、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和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等重大国土绿化工程,持续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建设,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布局,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构建了体系更加完善、功能更加完备的森林生态网络。5年多来,全省共完成人工造林80.94万公顷、封山育林52.65万公顷、退化林修复56.69万公顷、退耕还林7.4万公顷。已建设国家级森林城市11个、森林乡村369个和省级森林城市46个、森林城镇291个、森林(绿色)乡村6006个。二、资源保护推动林长制改革落地见效,严格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严控森林资源消耗上限。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机制,持续开展森林督查,规范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不断加强,积极推动创建武汉国家植物园。大力宣传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体系不断完善。保护地体系稳步推进,对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推进神农架国家公园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推进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信息化等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部署开展森林防火“十大行动”和“20条”措施,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9%。和15%。以下。三、林业产业“十三五”以来,全省林业产业协调推进,不断融合发展,林业产值从2015年末的2200亿元增长至2022年底的4989亿元。至2022年,省级龙头企业总数突破500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达29家。全省林下经济面积192.00万公顷、特色经济林面积153.87万公顷,木本油料林面积50.33万公顷,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147个。省政府召开现场推进会,全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全面实施,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出台全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2-2025)k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019年评估价值7890.03亿元。四、基础支撑法治林业持续推进,林业地方法规逐步完善。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226个国有林场2.5万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体制机制有效转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大力开展“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27个保障性苗圃的规范管理持续加强。建立省级林业智能感知平台,提升林业资源集中监管能力,林业科技支撑作用持续加强。第三节主要问题一、森林质量总体不高,生态系统功能不强。全省森林资源结构还不优,中幼林比重偏大,松树、杨树等纯林较多,乔木林龄组和林分结构还不合理。森林质量相对偏低,退化林、残次林和低质低效林较多,全省森林单位蓄积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4%,森林防火、抗病虫害等能力还有待增强,森林质量提升任务艰巨。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的功能还不强,优势和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凸显,各流域单元的国家(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公益林地、自然保护地等林业生态安全底线管控还不够精准,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动态监测评价与日常保护统筹不够,守牢流域安全、生态安全底线还面临挑战。二、统筹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流域综合治理还不够。从流域的视角出发,谋划和推进实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还不够,各工程项目实施的整体性、系统性还不强,同一流域单元内的森林与湿地,种苗与造林、造林与抚育提质、造林与产业发展、造林与防火防虫等林业生态建设的纵向与横向的协同联动还不够紧密,整体性、系统性还不够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流域综合治理还有待加强。三、林业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林业产业发展还有待提升,产业规模还不够大,特色不够鲜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育不充分,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和品牌还不多,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经济贡献率还有待提高。林业营商环境还有待优化,林业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偏多,有的事项“能放尽放”还不够,少数地方还有接办件超时现象。林业要素保供矛盾较为突出,随着“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各地征占用林地需求进一步增加,与此同时,林业法规政策限制较多,各流域林业资源的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还不完善、落界不够精准,林地供需矛盾局部较为突出。四、林业支撑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林业投资结构还有待优化,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保持增势,但受多重因素影响,市、县层面财政投入增长乏力;在利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资林业方面,措施和力度还有待加强。林业法治建设还需深化,部分法律法规修订滞后,有的法规规章限制过严,一些地方行政执法力量还有不足。林业科技支撑保障有待加强,林业科研与生产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科研成果转化还不够。市县基层林业科技人才队伍萎缩、老化明显。智慧林业建设仍需加力,数据统筹运用的能力还不强,信息化监管的覆盖面、精细度还需进一步提升。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实施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完善五大支撑体系,助力四化同步发展,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第二节基本原则坚持系统治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岸上岸下系统治理,实现保护和发展相统一。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风险防控意识,通过保障生态安全,确保江河安澜、社会安宁、人民安康。以流域综合治理明确并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分区分类建立生态安全管控负面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森林总体质量不高、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不强、统筹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流域综合治理还不够、林业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林业支撑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等短板,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依托,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坚持绿色发展。让绿色低碳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普遍形态,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坚持集约发展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林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巩固扩大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各项林业综合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和机制,实现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增加林业发展内生动力。第三节建设目标至2025年,流域生态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生态底线更加稳固。严格管控重要生态区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重要生态空间的生态功能得到加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管控强度不降低,守护“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的自然生态格局,夯实流域生态安全。生态质量显著改善。强化源头治理,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岸上岸下协同治理,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林业产业不断提升。重点围绕长江、汉江、清江流域,打造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带,着力建设一批生态产业强县、强镇(村),加强整合区域产业资源,集群成链,连块成带,培育一批规模体量较大、融合程度较深、示范带动力强的林业产业集群。林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以智慧林业统领林业信息化建设,持续完善全省林业信息化“一张网”“一套数”“一张图”“一平台”,不断提升林业智慧化管理水平。2025年具体目标:1 .森林覆盖率达到42.5%;2 .森林蓄积量达到4.9亿立方米;3 .林地保有量稳定在876.09万公顷;4,湿地保护率达到55%;5 .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5500亿元;6,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7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2.25%o以下;8.水源涵养量不低于340.0亿立方米/年;9森林碳汇量不低于2.0亿吨。至2035年,林业生态空间格局不断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科学合理,森林生态功能显著增强,流域生态安全底线牢牢守住,林业生态价值显著增长,林业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第三章严守生态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第一节明确林业生态安全底线清单一、全省林业生态底线清单1.国家(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国际重要湿地总面积7.57万公顷;国家重要湿地总面积2.87万公顷。2 .国家级公益林保护:总面积218.17万公顷。3 .自然保护地保护:总面积201.93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10.86%o二、分流域林业生态底线清单1 .长江流域(1)国家(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国际重要湿地总面积6.04万公顷;国家重要湿地总面积2.65万公顷。(2)国家级公益林保护:总面积66.54万公顷。(3)自然保护地保护:总面积91.46万公顷。2 .汉江流域(1)国家(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国际重要湿地总面积L53万公顷;国家重要湿地总面积0.22万公顷。(2)国家级公益林保护:总面积82.80万公顷。(3)自然保护地保护:总面积77.62万公顷。3 .清江流域(1)国家(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无(2)国家级公益林保护:总面积68.83万公顷。(3)自然保护地保护:总面积32.85万公顷。第二节落实管控措施一、严格管控国家级公益林地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管护责任制。严禁擅自改变国家级公益林性质和随意调整国家级公益林地的面积、范围和保护等级。确需使用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林木采伐的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手续。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实行全面封禁保护,原则上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二、加强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既严格保护又便于基层操作,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核心保护区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原则上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仅允许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三、强化重要湿地保护管理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除外。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国家重要湿地的,应当征求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意见。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第三节开展监测和评价一、建立监测评价工作机制建立动态更新、定期调整、跟踪评估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跟踪掌握生态安全底线区域的格局、功能、生物多样性状况及生态胁迫情况,统筹流域综合治理和发展安全,将监测评价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确保国家(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等底线清单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减退。二、定期开展监测和评价建立完善国家(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地专题数据库,实现精准落界,叠加3个一级流域和16个二级流域,形成以流域为单位的监测评价底图。在现有林草综合监测技术基础上,研究完善专题监测技术标准体系,以年度为时限定期开展监测和评价,及时掌握国家(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地面积和生态状况的变化情况,为严守林业生态底线清单和流域综合治理提供有力支撑。第四节强化发展要素保障一、强化林业要素保障编制实施全省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统筹协调林地保护和利用,积极支持保障重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能源产业建设项目、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等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从严控制工矿开发、经营性项目。科学实施林地、天然林和公益林分类保护分级管理,依法办理审核审批手续,确保有限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进一步强化林业要素保障。二、做大做强林业惠民产业立足资源禀赋,围绕竹木精深加工、森林医药和食品、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重点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做大扶强特色产业,打造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产业集群;要加强银企合作、央地合作、区域合作,强化政策扶持、要素保障,使林业资源“动”起来、市场“活”起来、产业“兴”起来;立足特色优势,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升湖北林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加强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多平台、多渠道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审批结果,及时主动公开更新后的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理。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对检查对象建立红黑名单制度,优化林业行业市场环境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深入推进林业扩权赋能强县改革,推进森林保险工作,提标扩面,进一步规范森林保险承保和理赔行为,增强林业产业项目抗风险能力,优化林业发展的环境。第四章实施重点工程,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坚持流域综合治理,坚持林水结合,以长江干流、汉江、清江3个一级流域及16个二级流域片区为治理单元,以“双重”工程、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等为依托,实现源头区、上中游、左右岸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系统治理,积极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建设,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因地制宜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第一节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在长江、汉江、清江一级流域和二级流域源头区及上游加强水源涵养林保护和建设,促进水生态保护修复。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稳定性,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统筹好保护与发展。专栏1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重点1 .水源涵养林工程。在流域源头区和上游、饮用水水源地、湖库周边等重要水源涵养区域,以“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为有力抓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坚持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科学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持续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现有林水源涵养能力,努力夯实生态安全基础。实施鄂东北大别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工程、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鄂西北山地和丹江口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人工造林8.38万亩、封山育林301.68万亩、退化林修复312.27万亩。2 .天然林保护工程。着力推进天然林核定落界和分级保护,推进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实施天然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提高天然林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增强天然林生态系统稳定性,确保天然林质量持续提高、功能逐步提升。实施退化天然林修复864.18万亩、中幼林抚育351.31万亩,封山育林168.14万亩,补植补造71.39万亩。专栏2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建设重点1 .神农架国家公园建设。整合优化神农架国家公园边界范围,推进神农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强化典型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栖息地保护修复,提升管理、科研、监测、教育综合能力,加强联通生态廊道、智慧管理系统、生态宣教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开展自然教育活动。2 .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编制完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监测水平。推进沉湖、洪湖、石首麋鹿、大别山、堵河源、十八里长峡、赛武当、南河、五道峡、星斗山、木林子、五峰后河、九宫山等自然保护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加强网湖、梁子湖、龙感湖、九宫山、药姑山等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科研宣教设施建设,提升管护巡护能力。实施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项。3 .加强自然公园建设。完成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加强自然公园公共管理、科普宣教、接待服务等生态服务设施建设,策划高品质的森林康养、游赏观光、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专栏3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设重点1 .积极推进武汉国家植物园创建。加快融入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依托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等相关单位,发挥我省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科技支撑优势,统筹“1+N”建设方案,推进武汉国家植物园创建。2 .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优先在“四屏一山”开展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和评估,进一步摸清本底资源,建立动态监测评估体系,加强金丝猴、麋鹿、安徽麝、林麝、中华秋沙鸭、青头潜鸭、水杉、大别山五针松、小勾儿茶、罗田玉兰、黄梅秤锤树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恢复和改善,科学开展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种质资源保存、人工扩繁、野外回归等工作,维护生态链完整性和平衡性,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共52项。第二节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围绕稳固“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安全格局,加大干流中游两岸可视范围内山体防护林建设,推进沿江、沿河、沿库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引导平原湖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推动我省构建互联互通、结构稳定、功能完备、景观优美的防护林体系,积极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专栏4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重点1.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聚焦长江、汉江、清江干流及二级流域骨干河流范围内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基础脆弱重点区域,以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为抓手,采取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措施,完善生态廊道防护林体系,构筑护堤护岸生态屏障。认真实施咸宁、襄阳、黄冈国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有序推进省级国土绿化流域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实施营造林45.00万亩。第三节湿地保护修复和利用工程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着力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切实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扩大优质湿地生态产品供给,提升湿地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专栏5退化湿地修复工程建设重点1.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全面保护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优先在长江流域、汉江流域的洪湖、沉湖、网湖、沙湖、崇湖、大九湖、龙感湖等重要湿地开展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实施江河湿地带、湖泊湿地群、以丹江口库区和三峡库区为主的人工湿地区保护和修复。修复退化湿地10.00万亩,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覆盖面积2.00万亩。2.泥炭辟沼泽湿地保护工程。开展全省泥炭沼泽湿地资源调查,推进咸丰二仙岩等区域的亚高山泥炭葬沼泽湿地的科学研究和保护管理。专栏6湿地利用工程建设重点1 .湿地生杰经济示范工程。拓展湿地生态、人文、经济复合系统经营,通过湿地立体种养、湿地文化体验等产业实施,间接带动食品加工、文化旅游等行业,加大洪湖藕带、莲藕饮品、梁子湖螃蟹、赤龙湖薪艾等湿地生态产品开发,科学引导湿地周边社区以农家乐、乡村体验、生态康养等方式参与经营活动,提升湿地“造血”能力,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湿地生态产品。建设湿地生态经济示范基地10个。2 .湿地游憩体验示范工程。依托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开发精品湿地生态体验线路,打造湿地旅游品牌,包括亚高山沼泽湿地品牌、平原湖群湿地品牌、江河故道湿地品牌、长江三峡品牌、丹江口水库湿地品牌以及武汉东湖等城市湿地品牌,为开展湿地游憩体验奠定坚实的基础。3 .小微湿地示范利用工程。推进乡村小微湿地保护示范建设,鼓励开展乡村小溪流、小池塘等小微湿地保护与修复,在人口集中分布的乡村建设净化型人工湿地,逐步恢复乡村原有的湿地自然景观。在全省打造小微湿地30处。4 .湿地文化保护传承示范工程。在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重要湖泊、重要河流等区域,推进湿地博物馆、植物园、湿地文化广场、滨江滨湖游园等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收集整理湿地文化遗产,加强湿地文化陈列馆、湿地珍稀植物就地保护,完善湿地观鸟设施、设备,加强湿地生态文化创作与宣传,广泛开展湿地观鸟比赛、湿地诗歌散文创作、湿地保护宣传进校园、中小学生自然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湿地文化主题活动。建设湿地文化传承基地(学校)10处。第四节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共同缔造建设工程立足城市生态空间格局,高质量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乡村建设,统筹城乡一体绿化美化,推进森林进城绕村入户,着力营造“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宜居城乡人居环境。专栏7森林城市建设重点1.森林城市建设工程。加快推动我省森林城市建设,推动建设宜荆荆恩森林城市群,推动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内森林城市提档升级,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加强城市群内和城市间生态空间连接,稳固城市森林生态网络,构建绿量适宜、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稳定高效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十四五”期间,新建森林城市群1个,新建国家森林城市3个,新建省级森林城市19个。专栏8森林城镇和森林乡村建设重点1 .森林城镇建设工程。加强镇区生态环境整治,推进镇域绿化美化,严格保护森林、湿地和绿地等生态资源,加快生态休闲场所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产业和绿色循环经济,积极开展自然科普教育,着力打造具有地域自然与生态文化特色的森林城镇。到2025年,每年建成森林城镇15个。2 .森林乡村建设工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挖掘村庄的绿化潜力,见空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还绿,加强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庭院以及公共活动空间的绿化造林,丰富村庄生境,构建绿色开放空间,开展森林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到2025年,每年建成森林乡村100个。3 .古树名木主题公园工程。加强古树名木分级保护,推进古树名木保护与绿色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挖掘古树名木文化、生态、旅游等功能,在全省建设古树名木主题公园10处。第五节林业产业及强县建设工程树立“大食物”观,全面推进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实施落地,加快建设油茶产业发展优势区,加强林产品精深加工,促进林业产业体系全链条发展,切实维护国家粮油安全。充分发挥全省林业生态资源,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路径,大力发展森林康养、特色经济林产业,助推乡村振兴和强县工程实施。专栏9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建设重点1.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工程。扩大油茶种植规模,加快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强油茶幼林抚育,开展优质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拓展木本油料加工产业链,加快构建多级化、高值化的加工体系,全面提升全资源利用能力和产品附加值,支持建立“产购储加销”一体化产业链条,并逐步实现布局合理,产品结构优化,粗、精、深加工分工合理,重点推进黄冈、随州、咸宁等油茶产业集群高效发展,推进木本粮油生态复合经营,到2025年,建设油茶生态示范县22个,油茶新造林面积达210.00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146.00万亩。专栏10绿色富民工程建设重点1.森林康养示范工程。积极培育以恩施、宜昌、神农架、襄阳、咸宁等地为重点的森林康养产业集群,以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为发展重点,拓展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快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建设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200个以上。2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大力发展竹子、板栗、油茶、漆树等湖北特色鲜明、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经济林,推进核桃、甜柿等发展,抓好苗木花卉产业建设,探索发展油用牡丹、油橄榄产业。特色经济林基地面积稳定在1721.00万亩以上。第六节荒山造林攻坚工程对土壤侵蚀强度大、生态条件脆弱、造林难成林等立地条件差的荒山荒坡、火烧迹地、破损山体开展造林绿化攻坚,强化科技支撑,采取科学绿化方式,加强造林管护,加快山体生态修复。专栏U荒山造林攻坚工程建设重点1.荒山造林攻坚工程。重点加强土壤侵蚀强度大、生态条件脆弱、造林难成林等困难地和高速、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和省界门户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绿化,针对不同类型困难立地,科学设计整地方式,选择多种优良乡土乔木、灌木、藤本植物,提高困难地造林成活率,形成多种造林技术模式。荒山造林攻坚工程建设面积60.00万亩。第五章完善支撑体系,塑造发展新动能第一节完善智慧林业管理体系打造智慧林业一体化信息平台。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统筹国土绿化、资源管理、防灾减灾、林长制等重点业务场景应用,搭建统一数据服务、多元化业务应用的智慧林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全省林业业务数字管理效能和支撑服务能力。推进林业大数据整合应用。规范数据采集,搭建统一的林业感知接入平台,建立自下向上的数据汇集渠道。强化数据治理,完善入库机制,打造全省统一的林业大数据仓库和数据中台。深化数据应用共享,建立健全全省林业信息资源目录,实现全省林业业务数据集中汇聚和统一调用。完善林业生态感知体系。加快建设技术先进、全省覆盖、高效协同的“天网、地网、林网、人网”一体化林业感知信息基础设施,深化卫星遥感和无人机技术应用,整合各类护林员职能打造统一的巡护员管理系统,不断提升全省林业资源监测水平。第二节完善林业装备体系积极搭建林业装备研发平台。加大以户外轻简机械为主的林业实用装备研发力度,加强林业实用装备推广应用,在国土绿化示范工程、林业“双重”工程中配套开展林业装备应用试点,在条件具备的国有林场开展林业装备现代化工作试点。聚焦林木育种、良种生产和林产品储运、加工、质量检测等重点领域,积极发展设施林业。推进林业资源监测设施装备现代化。合理运用智能视频监控设备、无人机、激光雷达、互联网、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监测效能和时效。第三节完善科技支撑保障体系突出应用导向加强科技攻关。聚焦林业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聚力科研,加快形成覆盖流域治理和统筹发展的林业技术和标准体系。加大长期科研基地、工程技术中心、创新联盟建设管理,提升林业科创体系整体效能。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林业科技管理机制创新,构建有利于原创成果不断涌现、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林业科技创新生态。加强林业基层科研队伍业务知识常态化更新,加大年轻杰出人才、科技特派员、优秀科技推广员、乡土专家培养力度,打造高素质的林业科技队伍。加大科普和科技推广力度。发挥林业系统阵地优势,加大科普宣教力度。依托中央财政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积极推广流域综合治理林业新技术、新模式、新良种。提升林木良种供给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林木品种选育科研协作平台、林木种苗信息管理平台(种苗溯源系统)建设,加大良种选育攻关和品种审定力度。统筹林木种质资源库、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不断提升林木良种生产质量和供给能力。第四节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推深做实林长制。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完善林长履职、考核等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林长责任,凝聚各有关部门力量,形成保护发展林业资源强大合力。充分发挥林长引领作用,科学推进林业发展的大思路、大项目、大工程,解决一批制约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林业突破性发展。充分发挥林长办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强化机构、队伍、资金保障,积极探索协助林长履职有效方式,加大典型宣传、衔接沟通和督办通报力度,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导向作用,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