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22年绩效考核方案.docx
县司法局2022年绩效考核方案经研究决定,现将县司法局2022年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一、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通过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有效考核,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提高工作贯彻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二)考核对象。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三)考核方式。县司法局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工作实绩、民主测评、领导测评、加分项四部分组成。分值权重为:工作实绩占80分,民主测评占10分,领导测评占10分。分管领导得分管股室干部的平均分,主要领导得班子成员的平均分;工作实绩实行负面清单考核,累计扣分。负面清单:1、工作完成情况。工作受到通报批评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每次分别扣10分、5分、4分、2分,受到局内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承担的单项工作和年终目标考核指标,在全市排名倒数3名的,分别扣5分、4分、2分。此项累计积分(此项以文件为准)。2、考勤.有事请假,事假抵公休假,请假超过本人公休假天数的,每超1天(含1天)扣0.3分。3各股室、司法所完成年度新闻宣传报道任务5篇以上,每少1篇,扣0.5分。4、各股室、司法所每月底25号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小结,每缺少1次扣0.2分。加分项:1、负责工作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通报表扬或表彰的(含党委政府直属的部、办、委),分别加3、2、1、0.5分。(同一荣誉按实际获得的最高级次表彰加分,不重复加分。)2、新闻宣传报道及理论文章被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县级主流媒体采用的,分别加5分、3分、2分、0.2分。(四)考核结果运用。根据整体考核情况,作为年终兑现绩效工资和公务员考核等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