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鹿泉区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docx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鹿泉区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YM-2019-029招标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代理单位:河北永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5月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招标内容与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鹿泉区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公开招标公告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鹿泉区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YM-2019-029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扃一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一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浩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永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1甲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解明申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编制周期:30日历天一采购预算单价金额:270万元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法律规定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报名者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至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提交资料报名有效)。投标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6月12口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项目联系人:解明申联系方式: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备注: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请及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未及时注册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2、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发售,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3、此项目中标人不得进行分包和转包。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1项目名称:鹿泉区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采购内容: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金额:270万元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法律规定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编制周期:30日历天5报价方式:单价、合价及总价6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天数)7投标保证金额:5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9评标标准及办法:(见第三章)10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5月17日起2019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1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12招标人名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联系人:王浩13招标代理单位:河北永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解明申一、总则本次招标活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择优选择相应的供应商,现就投标中有关事宜告知如下:1 .项目说明1.1 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2 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已办理招标登记,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择优选择供应商。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详见第四章。3 .资金来源:见前附表第2项。4 .投标要求4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见前附表3项。5 .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二、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组成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8条发出的补充资料、答疑或补遗记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招标内容与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6.2 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前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报送投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误解或忽略,导致中标后发生任何风险,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6.3 请各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自行核对,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当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7 .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自收到“疑问问题”次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单位发出答疑纪要(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8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的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招标单位将酌情延期开标。三、投标报价说明9 .投标报价9.1 报价方式:单价、合价及总价。9.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完成本次服务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代理服务费、各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9.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单位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而变动。9.4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全部均采用人民币报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文件均应使用汉语。IL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1投标承诺函;1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 1.3投标报价汇总表;11.1. 4项目实施方案、拟投入的人员设备、服务承诺等;11.2. 5投标单位资格证明资料,包括:11.3.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放置复印件);11.1.5.2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文件中放置复印件);11.1.5.3税务登记证(投标文件中放置复印件);11.1.5.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信用报告;11.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1.5.6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IL2相关说明1 1.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原件外,还应在开标时携带并出示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2 1.2.2投标单位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单位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11 .2.3投标文件中的字迹必须清楚,模糊不可辨认的部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涂改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涂改页无效。12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12 .1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单位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 .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50000元,投标单位应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期限交纳,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一般账户、个人汇款等其余账户无效)一次性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帐户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2819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鹿泉支行投标单位交纳保证金时,汇款单附言中须注明:(区域生态环境影响编制),以便核对查实。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须携带以下资料在2019年6月11日坦时丝分(投标保证金规定缴纳截止时间)前到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换取保证金收取凭证:1、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加盖单位公章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3、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请于工作日换取保证金收取凭证。投标单位未能在开标现场按要求出示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收取凭证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3.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3.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2条招标单位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单位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日内予以退还。如果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前要求退还的,投标有效期于退还之日起终止,其投标文件失效。13.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金额为中标价的1.5虬13.5如投标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3.5.1投标单位拒绝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修正标价。13.5.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3.5.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3.5.4投标单位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单位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投标文件份数详见前附表。14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4纸打印、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但因此造成评委打分错误的,将不予纠正。14.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投标报价汇总表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方为有效。14.4 除投标单位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标志、密封和装订15.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用纸袋密封,封袋上加盖骑缝章。15.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按照要求标明下列内容:项目投标文件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密封时间:年月日“在开标前,不得启封”15.3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需用4纸打印或复印后装订成册,有散页的散页无效。15. 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7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单位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单位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5 .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5.1款、第15.2款和第15.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16 .投标截止时间16.3 投标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16. 2招标单位可按本须知第8项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单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单位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7.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单位收到的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7 .迟交的投标文件17. 1招标单位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单位。18.投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18. 1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或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 2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18.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六、开标19.开标19.1 开标时间:详见前附表19. 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19. 3开标程序:19.3.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建设单位代表以及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19. 3.2招标单位代表及投标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9. 3.3核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19. 3.4确定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其中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19. 3.5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做当场记录;19.3. 6评标委员会综合评议、独立评分,汇总最终得分;19. 3.7推荐中标单位。19. 4招标单位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0.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0.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视为废标处理:20. 1.1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5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0. 1.2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承诺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缺少投标单位公章的;20.1. 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承诺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缺少法定代表人印鉴的;20. 1.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20.1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20.2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出示的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所指人员不符的;20. 1.7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未出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投标活动的委托书的;20. 1.8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出示的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士官证、护照)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指人员不符的;20.1. 9未按时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的;20. 1.10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包括因提供数据不真实、预警不及时等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约谈等行为。20. 2招标单位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七、评标2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1.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1. 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过程保密。21. 2.1评委首先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4条要求对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21. 2.2评委如有疑问,将提出质询,投标单位答疑,澄清有关问题;21. 2.3根据投标文件审查结果及质询答疑情况,按照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分;21. 2.4汇总得分,依次排序,并写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单位;21. 2.5招标单位将评标委员会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报招标投标监督机关备案;21. 2.6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22. 评标过程的保密22.1 公开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 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单位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5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4. 1开标后,经招标单位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4. 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4. 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4. 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在评标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 错误的修正原则25.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以文字表示为准。25.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 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八、授予合同27. 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的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28. 合同书的签订29. 1合同签订的时间根据本次招标的要求,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如中标单位原因,不能按期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方的资格,招标人应按照排序依次递补中标人。27 .2合同签订的原则合同签订必须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国家相关法规为依据。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不得更改。28 .未尽事宜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9 .其他对于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材料。第二章合同项目编号:技术开发合同项目名称: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签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签订日期:2019年月日有效期限:2019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为进一步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京津冀都市圈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委区决定开展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甲方鹿泉区区政府按照石家庄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委托乙方南开大学承担规划和环评研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就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开发,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内容、方式和要求1、项目内容2、服务方式经公开招投标,由乙方获得规划与环评技术开发服务资格。经共同协商,项目的具体执行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方式进行。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项目研究需求委托第三方开展相关内容研究。3、要求(1)乙方作为项目承担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研究工作;(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委托的项目任务;(3)项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以下内容: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图件。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项目实施期间,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项目实施期间,为配合项目的顺利开展,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协调和沟通,并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的基础调查;(2)甲方应根据项目实施需要,联系相关市、区、县职能部门,协助乙方调查收集并免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包括图件);(3)甲方应协助乙方就研究区现状展开调研,提供乙方到现场工作的必要条件,协调相关市、区、县职能部门对口乙方的基础调查;(4)甲方以项目编制领导小组的名义,负责组织与鹿泉区政府部门及区县相关内容的协调会,乙方积极协助;(5)为顺利推进项目的实施,甲方应加强与石家庄市上级管理或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并负责安排项目成果咨询与评审;(6)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对前期沟通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协商确定的内容,需要调整的,则应在第一时间提前通知乙方;(7)甲方在条件允许下应当满足乙方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合理要求。2、项目实施期间,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作为项目受托单位,在甲方的协助,主要完成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内容。(2)乙方应本着严谨求实态度,精心组织工作队伍,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保持研究队伍的稳定,同时应有专人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协调和沟通;(3)项目实施期间,甲方对前期沟通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协商确定的内容,有合理理由需要调整的,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4)对于甲方提供的,以及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调查所取得的所有资料,乙方应承担相应保密责任;(5)乙方在条件允许下应当满足甲方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合理要求;(6)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相关支撑研究。具体内容、第三方单位及外协经费拟定如下: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2019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在石家庄市鹿泉区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由乙方完成项目的实施,并提交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四、验收标准和方式本项目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组织专家评审验收。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壹年,在项目评审后壹年保证期内乙方将继续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次项目报酬:本次项目总经费万元(¥)人民币,项目经费由甲方支付乙方,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项目报酬采取分期支付方式,由甲方按比例拨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第一次: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和丙方支付总经费的50%,共人民币。第二次:项目评估完成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经费,共人民币。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合同第一、二、四条约定,乙方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支付合同额5%的违约金;(二)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约定,里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支付合同额5%的违约金。七、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八、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本项目的所有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和丙方享有各自成果的署名权。甲、乙、丙三方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应互相支持协作。九、其它(一)合同保证期内,甲方就技术成果向乙方、丙方要求相关技术咨询、解答服务的,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一)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必要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所签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十、本合同一式拾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页以下无正文)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石家庄市鹿泉区(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受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合同备案方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定标评标工作将根据国家及河北省招标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本次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及用户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坚持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不少于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原则1 .本次招标会议由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公开验标、公开拆标、公开唱标、公开宣布结果。2 .评标过程中遵循“综合评议,择优决标”的原则,依据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报价、编制内容方案、拟投入的人员配备、服务承诺等承诺条件进行审查、评估、比较,集体论证、综合评议。3 .评标委员会可以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招标方提出的质疑指派专人进行答疑。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解答。解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评标细则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汇总各评委打分,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价格、编制内容方案、各项规章制度、服务网络及人员配备、服务承诺等。计算投标单位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推荐最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按最终得分的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人主动放弃中标(应提供盖章的书面声明)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应按照排序依次递补中标人。如出现分数相同(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时,根据投标报价确定顺序,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果投标报价相同,由评委会投票决定,得票多者中标。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一览表1、报价得分(满分10分)本次最高限价为:27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为无效标。价格情况10分序号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二(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XlOO注:1、投标报价低于拦标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拦标价的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在评标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方案得分(满分90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编制内容30分对项目的整体设想、内容的完整性、评价及规划的可行性、解决方窠等进行综合评议。科学合理的得26.1-30分;较好的得22.1-26分;一般的得18-22分。2业务管理规章制度15分制度非常完备,能很好地满足业务发展、内控管理、服务需求得12.1T5分;制度比较完备,能基本满足业务发展、内控管理、服务需求得9T2分。3拟投入的人员设备15分专业化服务人员、设备配备实力强、科学合理的,得12.1-15分;专业化人员、设备不完善,人员、设备基本满足需要的,得972分。4企业实力和相关经验15分对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和相关经验进行评审。实力强、经验丰富的得12.1-15分;实力较强、经验一般的得3.1-6分;实力较弱、无经验的得9-12分。投标人须提供证明企业实力的资料包括人员资历、合同业绩、获奖情况等,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5服务承诺15分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善,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快,响应程度高,得12-15分;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技术支持能力及服务响应能基本满足要求,得9-12分。合计90分注:综合评分表中计分因素所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由评委进行评审。如果证明资料有效性存在问题时,该项不得分,并追究相关责任。技术部分由全体评委分别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为该单位的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照评分办法分子项计分,最高不超过本子项的满分,缺项零分。所有声明、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否决本次投标,并上报监管部门。附表: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证件名称审查内容是否通过1营业执照是否有效(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2投标保证金是否缴纳(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或无,印章是否齐全;4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原件有或无,且符合要求(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有或无(投标文件中附声明复印件)审查结论: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投标单位被授权人签字:注:如果审查内容符合要求:符合画“如果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画”×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视为不通过,视为废标.附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是否合格备注1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文件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3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文件只有一个报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5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结论(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果审查内容符合要求:符合画“J”;如果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画"X",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视为不通过,视为废标。第四章内容及要求为进一步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京津冀都市圈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委区决定开展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一、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山前区域环境影响评价(2)项目范围石家庄市鹿泉区、西部山前区。(3)项目背景鹿泉区位于河北省西部,太行山东麓,隶属于石家庄市,东临省会石家庄,西靠井陵县,南与元氏县、栾城县接壤,北与平山县、灵寿县、正定县毗邻。地理位置处于东经114o10,44114°36'36,北纬37°53,0038°16'18之间,境内南北最长42.5km,东西最宽21.5km,是集平原、丘陵、山区为一体的行政区域,总面积613.97km2,城区坐落于获鹿镇,位于鹿泉区域中部,城区规划区面积170.6km2,其中建成区面积19.2km2。鹿泉区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冀晋交通“咽喉:其距省会石家庄15km,境内石太铁路横贯东西,京广铁路纵穿南北,有南新城、平南等6个大中型货站。京广、石太高速等8条公路纵横交叉,乡村公路连续成网;距石家庄民航机场30km,航空往来便利。鹿泉区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位置,是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是石家庄市生态后花园。鹿泉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切工作必须坚持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石家庄市生态后花园的区域战略定位,履行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为石家庄生态环境建设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服务的基本职责。然而,鹿泉区及西部山前区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约束明显,生态空间管控体系未能有效发挥作用。二、研究内容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鹿泉区西部山前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战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应遵循以下原则:(1)区域规划的核心指导思想是生态文明“三观”:生态政治观、生态安全观、生态经济观。(2)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的重点是“三调”:调结构、调布局、调总量。(3)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划的重点是“三定”:定禁止开发区域、定限制开发区域、定监管保护细则。(4)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规划的重点是“三控”:控污染源、控污染流、控污染排放总量。(5)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规划的重点是“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