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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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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邻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目录1总则1.1 指导思想.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H作机制1.6 应急响应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1 组织指挥体系2.2 工作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2.3专项工作组.3预防和监测预警3.1预防3.2 监测预报预警.3.3 预警行动3.4 预警支持4水旱灾害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4.1 洪涝灾害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干旱灾害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4.3 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1 总体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5.2 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5.3 信息报送和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5.4 舆论引导错误!未定义书签。5.5 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1 通信与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2 应急抢险队伍保障和装备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3 供电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4 交通运输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5 医疗卫生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6 治安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7 物资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8 资金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9 技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10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11 置错误!未定义书签。7.1 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错误!未定义书签。7.2 调查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7.3 奖励错误!未定义书签。7.4 约谈整改7.5 责任追究8附则8.1 预案演练8.2 预案管理与更新8.3 名词术语定义.8.4 预案解释8.5 实施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紧紧围绕“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的通知(川办发202313号入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邻府办发2021)32号X邻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及成员的通知(邻防汛指发202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邻水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泥石流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地灾、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水电站垮坝、堤防渠道决口、水闸倒塌、河道壅塞、堰塞湖等次生衍生灾害。1.4 工作原则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下原则: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相关部门(单位)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突出水旱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预案管理和物资队伍建设,强化监测会商与分析研判,健全预报预警发布机制,针对性开展演练,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全链条融合。科学处置、安全第一。险灾情发生后,坚持科学指挥决策,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及时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处置过程中要始终将抢险救援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加强防汛抗旱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将科学研判、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等要求贯穿“防抗救”各环节,不断提升防汛抗旱专业化水平。加强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增强干部群众辨灾识灾、转移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1.5 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落实“三单一书”、责任督促“两书一函”“四不两直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防汛抗旱减灾联防联控机制,推动落实防汛减灾包保责任;制定工作规则,厘清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上下层级间的工作关系,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配合紧密的职责体系,形成统一指挥、高效协同、无缝衔接的“防抗救”一体化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快反应、更好效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1.6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预警、汛情、险情、灾情的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县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级。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救灾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全面提升防汛抗旱能力。2.1 组织指挥体系2.1.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邻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是县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应急、水务、住房城乡建设和公安的副县长共同担任指挥长,由负责分管水务的副县长负责日常工作,县人武部政委任第一副指挥长,县水务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武警中队中队长以及县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县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人武部、武警邻水中队、县公安局、县国资办、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红十字会、邻水县爱众水务公司、邻水县爱众燃气公司、县农发集团、国网邻水县供电公司、国网邻水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邻水分公司、中国移动邻水分公司、中国联通邻水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邻水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邻水支公司等为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县防指成员。邻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县防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2.1.2 镇防汛抗旱组织各镇设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与防汛抗旱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防汛抗旱工作。2.1.3 镇、村(社区)防汛抗旱组织有防汛抗旱任务的行政村、城镇社区设防汛抗旱工作小组,由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责任人,并明确责任人员,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防汛抗旱工作。2.1.4 其他防汛抗旱组织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大中型企业,应组建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2.2 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强化预警研判非工程措施工作,巩固提高防灾减灾避灾能力;做好水旱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包括灾区的应急转移、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洪涝干旱灾害地区的抢险救灾和水毁工程修复。2.2.1 县防指职责县防指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关于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县防汛抗旱形势,部署水旱灾害防范工作,加强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的全过程统筹并监督执行情况。(3)督促指导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体系,提升全县防灾减灾能力;督促指导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汛期组织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警。(4)督促指导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适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科学调度水工程,及时处置险情、灾情;及时发布特别重大、重大或影响较大的防汛抗旱信息。指导各地对未达到响应级别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开展处置工作。(5)按照县应急委的安排,负责组织指挥较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国务院工作组、省委省政府工作组、市委市政府工作组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6)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预案体系,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7)完成市防指、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2.2.2 县防指领导职责总指挥:担任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行政责任人,全面领导、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指挥长:协助总指挥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县长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分管住建的副县长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分管水务的副县长负责县防指日常工作;分管公安的副县长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交通管制、灾区社会治安等工作。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第一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协调驻县部队(含预备役部队),组织民兵和各地支援部队开展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等防汛抗旱行动。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县防办工作。县水务局局长统筹“防”和“治”,做好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县应急局局长统筹“救”,协同做好防”和“治”相关工作。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和总指挥、指挥长的安排,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2.2.3 县防办职责县防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镇防指(办)认真贯彻国家防总(办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办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办)和县委县政府、县防指的工作部署情况。负责县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沟通、共享相关信息,向县防指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意见。(1)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2)安排各级各部门汛前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负责本级相关防汛抗旱责任人的汇总上报并公示。(3)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值班值守、会商调度、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工作。(4)组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综合演练工作;统计、核实、上报和发布洪涝干旱灾情。(5)统筹防汛抗旱宣传和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发布县委、县政府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6)负责县防指会议组织、文件起草、简报编印、档案管理等工作。(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2.2.4县防指成员单位H作职责县防指成员单位是县防汛抗旱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县应急局负责对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负责统筹启动一级、二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会商研判、调度和全县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各镇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助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修订邻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洪涝灾区和旱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督促、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演练;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提交县防指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综合监测预警,承担水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援,组织抢险队伍、调运抢险物资、处置险情及安置人员等;负责山洪灾害防范应对中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县经济信息化局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煤的紧急调度。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水务局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时和启动三级、四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会商研判、调度和全县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各镇应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协助编制修订邻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风险普查与区划分级;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水电工程及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抢护,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中型水库、电站移民安全度汛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县部队(含预备役部队),组织民兵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武警邻水中队负责组织所属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及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委宣传部负责防汛抗旱重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统筹做好防汛抗旱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等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安排重点防汛抗旱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将全县重大防汛和抗旱工程建设纳入中省市基建计划。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调运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供给。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能源领域防汛抗旱的组织实施H作,配合做好受灾区域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能源保障有关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的紧急调度,并按照县防指指令做好应急药品储备保障,配合指导水电站安全运行,协调县防指防洪调度命令的顺利执行;组织指导企业保障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组织基础电信运营商发送防汛减灾公益短信。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教科体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防汛减灾工作和校区的防汛安全,组织指导各校有序组织师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等措施。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交通管制、灾区社会治安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财政局负责县级防汛抗旱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及时下拨中、省、市、县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指导协调因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等工作,做好因降雨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林业旱涝灾情信息,做好林业防汛抗旱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灾后生态修复;负责为防汛抗旱决策提供地理信息支撑。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做好县城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城镇建成区排水防涝设施工程建设、城镇在建区内的排涝设施和设备的应急抢护等工作,组织指导对灾区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应急评估,为灾区群众应急安置房和灾后返迁房的启用安全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县经济信息化局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天然气的紧急调度。县国动办协调组织人防工程防汛减灾工作,组织人防专业队伍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和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指导河道大型漂浮物、危化品的拦截、打捞等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土壤墙情监测,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旱涝灾情信息,指导全县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商务局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供应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A级旅游景区防汛减灾、防汛安全、防汛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视降雨情况协调、督促组织A级旅游景区临时关闭;组织广播电视防汛抗旱宣传工作,配合做好防汛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国资办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县属国有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综合执法局按照权属负责督促管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抓好防汛安全,负责管辖区内城市河道影响行洪的乱搭乱建、乱倾乱倒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负责城镇建成区内的排涝设施和设备的应急抢护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级防汛抗旱工作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民政局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规范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做好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和反馈等工作;督促指导各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指导做好因灾遇难人员殡葬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社会力量,筹措社会资金,配合协助水旱灾害抢险救援。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准确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实时气象信息,组织实施抗旱人工增雨作业。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县防指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邻水爱众水务公司、邻水爱众燃气公司负责所属供水、供气管道的运行安全,制定完善应急调度、防洪调度等预案并严格执行。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县农发集团负责所属供水应急调度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国网邻水供电公司、国网邻水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防汛工作所需电力设施及应急备用电源保障等工作,协助指导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执行防汛调度指令。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中国电信邻水分公司、中国移动邻水分公司、中国联通邻水分公司负责做好所属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及预警信息的交流、发布渠道畅通。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邻水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邻水支公司等保险公司负责及时做好水旱灾害保险理赔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上述防汛抗旱职责,结合当年预测汛情,于汛前编制完成本行业的具体防汛抗旱实施方案,报县防办备案。2.3专项工作组县防指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成立专项工作组(见附件1),专项工作组数量、成员单位和职责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各专项工作组人员相对固定,启动一、二级响应后集中办公,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内成员单位要加强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应对合力。(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县水务局。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资办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传达执行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县委、县政府指示部署,做好汛情研判预警、防御会商、应急抢险处置等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发布县防指防汛抢险指令,汇总报送灾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汇总报送灾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2)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武警邻水中队、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国动办、县交通运输局、县红十字会、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按县防指发布的应急救援指令,负责组织指导救援救助受灾群众,统筹各相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3)物资保障组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应急响应时各种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紧急调配。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4)技术保障组牵头单位:县水务局。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气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信息保障。密切监视汛情、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及时提出重点防汛部位应急抢险措施,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5)通信电力保障组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局。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发集团、中国电信邻水分公司、中国移动邻水分公司、中国联通邻水分公司、邻水县爱众水务公司、邻水县爱众燃气公司、国网邻水县供电公司、国网邻水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气、供水等设施。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6)交通保障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7)灾情评估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水旱灾害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8)群众安置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受灾群众(游客)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及时组织调拨救灾款物,视情开展救灾捐赠;做好受灾人员家属抚慰工作和因灾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9)医疗救治组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成员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局、县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10)社会治安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武警邻水中队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做好灾区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11)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统筹新闻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12)其他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H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调整设置。3预防和监测预警3.1预防(1)思想准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全民防御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强化责任体系,全面梳理建立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清单、隐患风险清单和一项承诺书制度,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逐级落实并公示江河、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城镇等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和管理。(3)工程准备。做好堤防、水库水电站、河道整治、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工程运行准备,按要求完成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防洪H程等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涉水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和工作措施。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逐步形成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系统化推进城市内涝治理,保障城市运行。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和配合,科学调度防洪排涝工程、正确处理外洪内涝关系,确保防洪防涝安全。(4)预案准备。各镇、县级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要及时编制和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构建上下衔接、横向协同、高效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并按规定报批或备案。(5)物资队伍准备。明确防汛抗旱物资品种、数量,足额补充和储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确保急需时可调可用。统计梳理掌握综合性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其他专业救援力量情况,建强补齐“一主两辅”基层应急力量体系,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培训,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或桌面推演,有效提升救援和处置能力。(6)通信准备。根据职能职责,分级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健全预警发布机制,畅通预警发布渠道确保覆盖到村(社区X到户、到人;分级检查和维护防汛抗旱通信专网和监测预警设施设备,保障其正常使用;建立突发灾情、险情等信息收集、核实、上报制度,按要求抓好培训和落实。加强水旱灾害多发易发频发地区通信网络容灾抗毁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通信网络设备覆盖率。(7)风险辨识管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辨识,列出风险清单,制定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8)隐患排查治理。要采取专群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聚焦水旱灾害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全面开展辖区内水旱灾害隐患排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全面排查城市易涝风险点,要突出抓好市政道路隧道、立交桥、地下空间、下沉式建筑、在建工程基坑等易涝积水点(区)隐患排查,并逐项整治消险。坚持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健全各级各部门(单位X基层干部群众联防联动和隐患动态监管机制。县级指挥部要组织水务、自然资源规划、应急、气象等行业部门,主动对接毗邻区域和邻省接壤区同级部门,对跨区域风险隐患点进行联合重点排查,水务部门重点梳理跨区域中小河流隐患点,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梳理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务、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共同梳理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重合的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名称、位置、灾害类型、受威胁对象等基本情况,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登记、评估、整改和处置,并报上级部门备案,及时消除和控制风险,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责任人和针对性应急措施。(9)汛前检查。县防指组织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由牵头单位指派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开展汛前检查工作。检查中央、省、市、县相关部署落实、防汛减灾责任体系建立、体制机制建立完善、能力建设等情况,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防汛经费使用管理、物资储备、抢险救援力量配置、宣传培训演练、方案预案编制等应急保障落实情况,防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防灾减灾项目推进情况,查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10)组织演练。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所有水库水电站、在建涉水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每年应组织专项演练。演练要突出实战性实效性极端性,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灾情,组织相关责任人、受威胁群众、抢险救援队伍等广泛参加,充分考虑夜间、降雨、涨水和交通、通信、电力中断等因素,涵盖监测预警、工程调度、转移安置、抢险处置、救援救灾等内容。(11)宣传培训。结合实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实施防汛抗旱知识与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定期不定期组织责任人、管理人员、成员单位人员等开展防汛抗旱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防范化解风险水平。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镇、村(社区)防汛抗旱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的培训。深入推进防汛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面提高公众防汛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3.2 监测预报预警3.2.1 监测(1)雨水情县水务局(对接广安水文中心)和县气象局为防汛抗旱监测信息的主要提供单位,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合理布设雨、水、墙情站网,加强监测,及时、准确、全面向县防指提供监测成果。县防指应向县气象局、县水务局适时提出要求,实时掌握天气形势和江河水势变化。县水务局定期对各类水利工程蓄水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审核、分析,及时、准确向县防指提供成果信息。(2)工情水库。根据管理权限,县水务局应向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及时下达报汛报旱任务书,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要根据报汛报旱任务书要求,上报水库水位、入库流量、出库流量、蓄水量等监测信息。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县水务局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水务局报告。当水库发生险情后,水库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向县水务局和镇防指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0分钟内逐级上报至县防指。堤防。各级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对所管辖的堤防(含护岸,下同)进行日常巡查。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应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加强监测并及时向县水务局报送运行情况。发生险情后,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向县水务局和镇防指报告。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0分钟内逐级上报至县防指。其他。桥梁、码头、水闸、涵洞、渠道、渡槽等其他涉水建筑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泄洪、放水机制,对所管辖的涉水建筑物进行日常巡查。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水闸、涵洞等其他涉水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并将运行情况报主管部门。发生险情后,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向主管部门和镇防指报告。(3)堰塞湖险情出现堰塞湖险情后,涉及镇防指应立即组织核实堰塞湖库容、上游来水量、堰塞体物质组成、堰塞体形态、淹没区及溃决洪水影响区的风险人口、重要城镇、公共或重要设施、生态环境等情况,按照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明确堰塞湖风险等级,由对应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和安全监测,并将相关情况报县防指。(4)城市内涝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县城(城镇)重要易涝点位的监测管控,合理布设监测设施,提高城市内涝智慧化监测水平。(5)旱情各级防指应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墙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应加强旱情监测预测,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和发展趋势,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6)灾情各级防指应及时收集、核实、汇总、上报洪涝和干旱灾情。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因灾伤病人口、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等信息,以及居民房屋等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气设施等方面的损失信息。干旱灾害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等信息,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信息。(7)其他御临河、大洪河、白水河出现大型漂浮物、危化品时,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测上报。3.2.2 预报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对雨水情、墙情加强监测。建立重要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沟通渠道,做好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共享、发布和通报等工作,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信息共享,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应急局等部门要主动对接跨省跨区域同行业部门做好行业内信息互换互通,及时向毗邻区域推送信息,提醒防灾避险。县气象局应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特别加强短期预警和小区域短期降雨临时预报。县水务局(对接广安水文中心)应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对我县主要江河控制站作出江河洪水涨幅预测预报,并强化中小河流洪水预测预报,提出山洪灾害易发预警预报范围;水库管理单位要根据流域暴雨和洪水预报,及时作出水库下泄洪峰和水库水位上涨预报,提前做好水库削峰滞洪工作,保证水库大坝安全,保证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防指应加强组织会商,定期或不定期分析研判雨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趋势并及时通报。3.2.3 预警分类分级按照气象、水务相关行业标准,结合邻水汛情、墙情特点,分为暴雨、干旱、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四类预警。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干旱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从高到低分为橙色、黄色、蓝色三个等级。3.2.4 预警发布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预警信息管理,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发布机制,组织预警发布主管部门建立面向公众和面向防范应对责任人两条预警主线,实现预警信息的权威统一发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和覆盖面。(1)发布权限。气象、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确定预警区域、级别,报县防指,并按相应权限发布。县气象局负责发布暴雨、干旱气象风险预警,县水务局负责发布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洪水风险预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土壤墙情发布。(2)发布方式。抓紧畅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提高信息覆盖面和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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