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采购中心=招标文件.docx
庐江县采购中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编号:2013LJGZ0495二O一三年六月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四章评标办法10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5Ji-K«»16一 .总贝U16二 .招标文件18三 .投标文件的编书IJ20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22五 .开标与评标24/tK"vj口I司26第六章采购合同2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7)IK39二 .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40三 .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41四 .拟投入本项目总监汇总表41五 .拟投入本项目总监履历表42六 .投标函43tsziEzf445八.投标授权书46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庐江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厂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1、招标编号:2013LJGZ04952、项目名称: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3、招标内容:定点数量1包W4家、2包W4家、3包4家,4包W4家二、供应商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资质:第1包(房乙):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2包(市乙):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3包(公乙):具备住建部门(或者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4包(水乙):具备住建部门(或者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合肥市行政区域以外监理企业须具有合肥市进肥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并通过年度考核;4、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记录(须提供由投标人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5、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三、开标日期及地点1、开标日期:2013年06月28日9:002、开标地点: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401室四、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06月28日9:00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1、发售时间:2013年06月06日至2013年06月17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网上下载3、招标文件价格: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供应商有意购买招标文件务必携带下列资料:详见招标文件六:联系方法:单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四楼)本项目联系人:刘磊电话:0551-87388117传真:邮箱:邮编:230001开户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帐号:184202819448七、其它事项说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庐江县招管局2委托人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3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下列简称“采购中心”)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四楼)开户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账号:1842028194484项目名称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5项目编号2013LJGZ04956项目性质服务类7资金来源回财政投资口采购人自筹口其他8包别划分口不分包El分为4个包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在单个抽签项目中由业主单位与项目中签人另行约定。10联合体投标口同意EI不同意1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12服务地点庐江县境内13定点期限合同签订后暂定一年,采购人根据县政府与县招管局有关要求,可适当延长或者缩短服务期限。14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人民币壹互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17条15答疑16勘察现场El自行勘察口统一组织统一组织时间:17标书份数及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3份,密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光盘并在盘面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与所投包别,密封在投标袋中。投多个包的,投标文件须按包别分别制作分开封装。18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标书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7月11日9:0019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地点: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四楼401_室20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21中标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30条22诚信保证金每包人民币宽五元,期限至合同履约完成°收受方式为:口现金、El转账、口保函,收受人为El采购人、口委托人、口采购中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2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24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刘磊0551-8738811725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El无口图纸口光盘注册地在庐江县以外的监理单位中标后,务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做到如下三条:26本地化服务1、以本公司名义到庐江县工商局注册分支机构(凭工商营业执照原件)。2、其在庐江县城区内具有不小于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凭租赁合同或者产权证明原件)3、投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2名总监理工程师务必在庐江县分支机构办公。如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到以上三条,其中标无效。27其他报名参加投标并经审核通过,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者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放弃投标未予告知的,将根据庐江县招标采购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第三章项目说明为提高招标效率,节约投标成本,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对“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一定数量的监理定点单位承担2013-2014年度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理的监理项目。一、定点服务期服务期限:暂定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采购中心根据县政府与县招管局有关要求,可适当延长或者缩短服务期限。二、定点数量及业务范围1、定点单位数量:第一包W4家、第二包W4家、第三包W4家、第四包W4家。第1包(房乙):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2包(市乙):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3包(公乙):具备住建部门(或者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4包(水乙):具备住建部门(或者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承接的业务范围:监理费用在30万元下列(不含本数)及1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项目。三、服务要求1、对投标人总监的要求第1包(房乙):至少具有2名住建部颁发的房建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第2包(市乙):至少具有2名住建部颁发的市政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第3包(公乙):至少具有2名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者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第4包(水乙):至少具有2名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均不得外聘返聘,要求年龄在30-55周岁(含本数)之间(年龄计算方式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公布的年度减去身份证号码反映的出生年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人员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授权单位进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2、入库定点单位可在定点期内对投标时提供的总监名单进行一次增补(具体时间由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确定),增补时应提供书面申请至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书面申请应附该总监履历表、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年龄30-55周岁)及增补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授权单位进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备注:(1)同时投标多个包别的,总监人员能够重复,但注册专业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事业编制的总监能够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替代社保交纳记录。2、对项目中签人监理机构的要求项目经抽签产生项目中签人后,项目中签人务必组建满足工程项目、抽签告知及业主单位需求的监理机构,配备有关办公、检测设备。项目中签人所配备的监理人员务必是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所配备的总监务必是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总监经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增补总监。在建设过程中,项目中签人为该项目配备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到位,专业配套,未经业主单位同意,项目中签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业主单位有权根据现场监理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项目中签人务必服从,否则,视同项目中签人违约,业主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四、报价要求1、监理暂定合同价及结算价(1包一4包均使用)每包监理暂定合同价为根据工程概算投资额及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费标准计算得出的监理收费基准价的40%,此暂定合同价作为分期支付监理费的根据。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为根据工程审计决算价及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费标准计算得出的监理收费基准价的40%o举比如下:某工程概算投资额为2500万元(对应的监理收费基准价为66.1万元),则监理暂定合同价为66.IX0.4=26.44万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此价格分阶段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监理费,若该工程竣工审计决算价为2300万元(对应的监理收费基准价为61.3万元),则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为,61.3×0.4=24.52万元。2、投标人关于上述计价、结算方式须无条件响应,否则投标无效。五、建库后管理1、合同管理采购中心与入库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在合同中全面约定双方责权利,突出奖惩措施、处理方法与考核办法,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入库及合同履约期间,入库单位因违法违纪、重大责任事故或者被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判、整改、入肥备案证到期且无法继续办理新证、建议注销或者处罚的,中心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入库资格,并保留对其进一步处理的权利。2、业务安排每单个项目监理单位的确定,将从包内所有中标人中抽签产生,例:若该包最终确定了四家中标人,在定点期内,按照任务出现的时间次序,有项目任务A、项目任务B,项目任务C,项目任务D、项目任务E项目任务A由四名中标人抽签决定事实上施单位,项目任务B由前一次抽签中未中签的三名中标人抽签决定事实上施单位,项目任务C则由前两次均未中签的中标人抽签决定事实上施单位,项目任务D则由前三次均未中签的中标人实施;项目任务E将由四家中标人重新进行抽签,依此类推。在定点服务期内,定点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否则将视同其放弃中签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确有客观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因素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须书面函告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认可。中标人收到单项工作委托后2日内提交根据具体项目及业主的工期要求编制全面的工作计划安排,3日内开展工作。在任何情况下,如中签人不能满足业主的合理需求的,业主有权要求取消其中签资格并重新抽签。对被取消中签资格的单位,视同其本轮次已中签。六、罚则如定点单位出现无故不参加抽签、放弃中签资格、中签后拒不签订合同、实施具体项目过程中,出现因成果存在严重疏漏或者错误、不按合同履约或者考核不合格等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1、项目特殊或者业要紧求且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报经庐江县招管局批准后,可另行招标确定中标人。2、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保证库内单位年度最低中签数量及中标金额。第四章评标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招标(项目编号:2013LJGZ0495)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保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第二条本次项目评标使用有效性评审后的抽签入围法。第三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抽取组织很多于1人构成的评标委员会(下列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采购中心构成秘书组,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记录、联络及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条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第五条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熟悉与熟悉下列内容:(一)招标的目标;(二)招标项目的范围与性质;(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紧技术要求、标准与商务条款;(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与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有关因素。第六条有效投标应符合下列原则:(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者采购人不能同意的附加条件;(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四)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第七条评委会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八条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与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关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与未通过。第九条评委会按下表内容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庐江县2013-2014年工程施工监理定点单位评审表投标人:有效性评审指标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格式或者提交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年检有效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应完整的表达出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特别是营业执照年检情况部分。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4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提供身份证原件5投标授权书及社保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社保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授权单位进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即可,社保证明要求参照投标格式规定。6报名情况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手续的,投标无效(核查报名手续)7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8条8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二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9资质证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10合肥市进肥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合肥市行政区域以外单位须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须通过年度考核,提供证书原件11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由投标人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提供原件12总监(专业、资质、数量、年龄、社保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总监要求的资质证书、身份证及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授权单位进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要求参照投标格式规定。13标书规范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符合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者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14标书响应情况付款响应、服务响应等。15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6其他要求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有效在投标)匕评审指标通过标准:、务必通过上述全部指标有效性评审才为合格。评委签字:评审时间:注:以上涉及证件、证书、证明等评审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视为有效性评审不合格,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间、同地点递交,超出投标截止时间外递交或者补交的评审材料我中心不再同意。第十条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一致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第十一条有效性投标人数量超过某包规定的中标人数量的,则采取有效评审后抽签入围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每包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小于等于4家,则所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均自动获得预中标人候选人资格;若每包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大于4家,则对所有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登记顺序依次抽签,并按抽签号码由小到大排序确定4名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中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中心将按抽签号码排序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第十二条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第十三条评标后,评委会应写出评审纪要并签字。评审纪要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与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签字。评审纪要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要紧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类不一致的意见,与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三.评标纪律第十四条评委会与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在评标过程中,评委、秘书组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务必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与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第十六条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1.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 .有关定义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庐江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2.2采购人:是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3委托人:是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2.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即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部,下列简称“采购中心”。2. 5投标人:是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者服务商。3. 6服务:是指除货物与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含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勘察及审图、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4. 7近X年内:是指从发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5. 8业绩: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合同及有关证明。3.投标费用6. 1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合格的投标人4.1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4. 2投标人之间假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 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 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4. 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7. 2.4法律与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 勘察现场8.1 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与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与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与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懂得与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与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熟悉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者索赔的要求。5 .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 .知识产权6.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技术、服务或者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可能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者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者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务必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有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缺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与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7 .纪律与保密7.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7.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7.3 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7.4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与评价时对评委会、采购人与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7.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全面资料、样品、模型、模件与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 .联合体投标1.1 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同意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供应商能够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1.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与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4 联合体投标的,能够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9 .投标专用章的效力9. 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务必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说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或者投标人在投标前已向采购中心申请备案的情况下,能够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0 .合同标的转让10. 1合同未约定或者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1. 2合同约定或者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能够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同意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假如本项目同意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2. 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同意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IL采购信息的公布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构成12. 招标文件包含下列部分:13. 1.l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4. 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1.3第三章:需求;12L4第四章:评标办法;16. 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7. 1.6第六章:采购合同;18. 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8.1 .8采购中心公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1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与规范等要求。12.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与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采购中心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缺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3.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同意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采购中心提出。13. 2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者更换,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有关信息的责任。13.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公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中心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与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3. 4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公布澄清、更正或者更换公告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14.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14. 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14. 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与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与印制的文件能够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一致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 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定计量单位。14. 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同意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14. 6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者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与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14. 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同意。14. 8采购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5. .报价15.1 投标人务必响应本项目报价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5.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免费后续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根据。15.3本项目报价详见服务需求。15 .4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响应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 .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16.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与条件做出实质性与完整的响应,假如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者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1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能够是手册、图纸与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含:16.3.1服务内容的全面描述;16.3.2服务保障措施。16. 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者增删。如有错漏处务必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7.投标保证金17.1 投标前,投标人应向采购中心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指定账户。17. 2投标保证金务必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入。17. 3投标人在开标前凭银行转账凭证到我中心(302室)换取收据。采购中心有权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经查实未及时到帐的,其投标无效。17. 3.1为了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应当提早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17. 4采购中心不接收以现金或者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代缴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17. 5在开标时,关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17. 6采购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17.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 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7. 7.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17 .7.3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行为。18 .投标有效期18.1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与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18.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18 .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假如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中心能够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能够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同意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9 .投标文件份数与签署19.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与“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光盘并在盘面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与所投的包别,密封在投标袋中。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热敏纸无效)。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0.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包别。20.2建议投标人将正本单独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20 .3假如未按规定封装或者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者提早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21 .投标文件的递交21.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21 .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与撤回,务必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2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者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与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者“撤回”字样。五.开标与评标23 .开标1 3.1采购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并签到。23 .2开标前,采购中心将会同监督员或者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确认无误后开标。23. 3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的法律文本将由评审委员会在评标前进行审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与有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24. 4开标时,采购中心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与撤回投标的通知,与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全面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优惠,评标时才予以考虑。25. 5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中心同意,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得离开开标现场。26.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6.1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者有明显文字与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5.评标25.1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25. 2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与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者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者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要求等;或者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者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者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者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者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26. 3评审时,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审指标要求。27. 4假如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28. 5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26.废标处理26.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有权宣布废标:26. 1.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1.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 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中心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2因上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