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京珠运营公司2022年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等设施采购询比11.15 - 补遗后修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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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京珠运营公司2022年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等设施采购询比11.15 - 补遗后修改稿.docx
湖北交投京珠运营公司2022年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等设施采购采购人: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11月第一章询比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审办法21第四章技术规格和要求2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9注:1、询比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2、询比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3、询比文件中提到的“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文件中提到的“近XX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参照上述确定时间的方式类推。第一卷第一章询比公告湖北交投京珠运营公司2022年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等设施采购询比公告1.询比条件湖北交投京珠运营公司2022年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等设施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计划,资金已落实。采购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并对供应商实行资格后审。2 .询比范围与要求2.1 询比范围: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等设施采购进行公开询比,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属基层单位采购办公设备、家具等,具体包含空调、电脑、打印机、餐桌、餐椅、单人衣柜、单人床等。由成交人负责提供包装、送货、安装、保修等服务,采购清单详见附件。2.2 询比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等要求制作,并且保证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所有产品需提供产品品牌、质量合格证,按国家对商品的要求流通。2.3 采购人设定本项目的最高报价限价,为:28.84万元。2.4 合同包划分:本次询比划分为1个合同包,CG-U2.5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具体供货日期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2.6 交货地点供应商应采取送货上门方式将采购货物送至京珠运营公司指定地点,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并配合完成供货、验收等。所有货物不接受物流自提。所需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2.7 质保期及质保要求质保期详见清单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中产品质保期的要求。成交人需按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2 供应商近3年完成过一项类似办公设备或生活家具项目的业绩。3.3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lp:/ZX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2019年1月1日的,以成立时间起至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止进行认定4 .询比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进行注册登记。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3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投合同包下载询比文件,供应商在报名时每合同包需缴纳300元费用。4.3 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4.4 本次询比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有意愿的供应商注意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询比公告并下载文件:询比文件、补遗书(如有)等资料。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5日10时00分(当日9:00时开始受理),地点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研口区研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同时供应商在递交文件期间应做好疫情期间的自身防护措施,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确诊病例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及评审结果在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网址:7 .联系方式采购人: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986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7-83450071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研口区研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27-83632532附件:采购清单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详见询比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询比公告1.1.4询比项目名称详见询比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询比范围详见询比公告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询比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9.2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_L日前1.9.3询比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书面1.10分包不允许2.1构成询比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和修改内容将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知供应商,为便于及时了解,采购人将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2.2.1供应商要求澄清询比文件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3报价方式单价3.2.4最高报价限价详见询比公告;供应商最高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发布的最高报价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3.2.5投标报价及其他相关要求(D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供应商所报价合同包中全部采购内容,以及涉及的材料、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至采购人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定的地点进行验收、缺陷修复、售后服务、保险、税金、管理费、知识产权使用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2)供应商在报价表上,应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3)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制作家具。采购人有权从所交货物中随机抽取一件成品至专业第三方去检测,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检测结果应不低于采购人“第五章技术规格和要求”中规定的材质和技术参数标准(如有)。检测费均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检测结果如低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需对供货的样式进行最终确认,合同甲方有权在最终确认时,在成交人的货物基础上进行局部样式调整。(5)成交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若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则应支付该批次供货金额的1%每天的违约金。因采购入原因引起的延期交货不属于供应商违约。逾期交货10天以上的,采购人将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款,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成交人必须保证货物的质量,如有不符合质量标准,成交人应按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派出技术人员核实,如确实存在问题应负责收回返工或重做,返工或重做时间不得超过15日历日,直到满意为止。返厂重做产生的相关费用(含物流费、制作费、安装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7)响应文件中报价的单价在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采购人保留在生产数量确认前对货物采购数量进行调整或者在120天内追加采购数量的权利,具体定做以采购人通知确认为准。如果采购人决定供货推迟时间,将书面通知供应商,采购单价不予调整。采购人保留对采购货物材料进行调整的权利,如发生调整,价格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合同价格根据实际交货数量和结算价格确定的单价确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费用自理。(9)交货时,采购人有权对货物尺寸、颜色等技术规格对收到货物进行最终确认,成交人需按询比文件、合同等要求完成供货,未按要求提供货物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3.3.1投标有效期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不适用。3.4.1投标保证金不适用。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无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2)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副本份数:1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否3.7.3(3)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项目名称)询比项目_合同包响应文件在一年一月一日一时一分一秒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4.2.1投标截止时间见询比公告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见询比公告4.2.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2(4)开标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逆次序开标。6.1.1询比小组的组建询比小组构成:不少于工人的单数;评审小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依法确定。6.3.2询比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名(不足3名的以实际数量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询比小组确定成交人7.4款细化为:7.4采购人依据询比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比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询比。7.6.1履约保证金不适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I)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运输前应装箱,适应于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和防破损装卸等,确保货物完整无损运抵交货。(2)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包装物乙方不再回收。(3)所有交付货物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明细清单分箱装好,每箱外须粘贴交接明细清单(标注货品名称、数量、单位名称等信息)。(4)按国家新“三包”规定执行,一个月内有质量问题包换。10.2成交人应向采购代理单位支付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含在报价之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本次采购代理费为2000元,在发布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由供应商支付至采购代理,该费用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供应商须知正文1 .总则1.1 询比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询比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 本询比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 本询比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询比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询比范围和服务期限1.3.1 询比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 服务期限:见询比公告。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比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4.3 供应商不得与本合同包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I)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3)与本合同包的其他供应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合同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合同包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合同包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合同包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询比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单;(5)在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 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询比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预备会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比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1.10 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1 响应和偏差1.11.1 响应文件偏离询比文件某些要求,视为响应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1.2 响应文件应对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差,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响应文件存在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1.3 响应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I)在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3)响应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1.4 询比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11.5 供应商应根据询比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询比文件作出响应。2 .询比文件2.1 询比文件的组成本询比文件包括:(1)询比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规格和要求;(5)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比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询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询比文件的澄清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予以澄清。2.2.2 采购人对询比文件的澄清通过“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2.2.3 供应商应实时关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 询比文件的修改2.3.1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询比文件,并通过“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2.3.2 供应商应实时关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2.4 询比文件的异议2.4.1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包括对询比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采购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lp:WWW本处所称异议是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比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供应商投标而向采购人提出的质疑。2.4.2 采购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询比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 .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报价表;(4)资格审查资料;(5)技术文件;(6)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比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表。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报价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限价,最高报价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询比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5 资格审查资料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L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3.5.1 供应商应按询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352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审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3.6 备选投标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 响应文件的编制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响应文件应对询比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询比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比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 响应文件制作(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报价函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章。(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 响应文件的递交4.2.1 供应商应在询比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询比公告”。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名或盖章。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3)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询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6)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审6.1 询比小组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比小组负责。询比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询比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 询比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审过程中,询比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询比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询比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 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审6.3.1 询比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 评审完成后,询比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询比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 .合同授予7.1 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 评审结果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 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询比小组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 定标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询比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人。7.5 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7.6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7.7 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8 .纪律和监督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比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 对询比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询比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比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 投诉8.5.1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询比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索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成交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报价也相等,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者优先。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报价函签名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供应商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备选投标方案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供应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30分报价:50分2.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评审基准价的计算: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且报价不低于对应合同包最高限价85%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此次评审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供应商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商务部分标准(20分)类似项目经验(20分)(1)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2分:(2)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8分,最多得8分。(需供货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2.4(2)技术部分(30分)配送安装方案(10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配送安装方案一般的得6-8分,较好的得8-10分,无方案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10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质量保证措施般的得6-8分,较好的得8-10分,没有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承诺(4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合理的得1-2分,较合理的得3-4分,没有的不得分。现场踏勘情况(6分)供应商报价之前前往生活家具供货地点现场踏勘(了解采购人对需求货物的设计、安装、布置等情况)的,每完成一处现场探勘得2分,最多得6分。(踏勘地点仅限:咸宁北所,武汉南所,公司本部)(需附相关基层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勘盖章证明)2.2.4(3)报价评分标准(50分)报价得分(50分)所有通过上述评审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D,评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其余评标价得分的计算公式表示如下:F1=F-l0xdz×100×ED式中:FI=评标价得分:F=50;DI=供应商的评标价;D=评标基准价;若D1D,则E=O.3;若D1<D,则E=O.2,报价得分最低得分0分。评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增加第3.2.5项3.2.5供应商的各项最终得分为所有询比小组成员的各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 .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询比小组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者优先。2 .评审标准2.1.1 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2 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 评审基准价计算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4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 .评审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询比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询比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