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餐饮委托经营合同书(精选7篇).docx
连锁餐饮委托经营合同书篇1甲方::乙方: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第一、合作宗旨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第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第三、合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第四、合作方式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2 .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3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第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元月的工资;支付合伙债务;(一)乙方的权利义务: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合伙期间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甲方:乙方:时间:连锁餐饮委托经营合同书篇2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自愿将自己购买的怀化市鹤城区威虎山德荣居项目内物业(以下简称“托管标的物”)层室房屋委托乙方进行经营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自主经营酒店式公寓或租赁)。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乙方对甲方所购买的该房屋所在的德荣居项目以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对外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主支付租金或收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条款:一、定义1、标的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自己已购买的怀化市鹤城区威虎山德荣居项目内物业层室住房(下称甲方物业)完全及无阻碍的住房占用权及住房使用权,并允许乙方在合同期内全权经营管理该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与物品。2、合同属性此合同为甲方完全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管理合同。3、合同期限D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2)甲方将托管标的物实际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委托经营回报。3)甲方指定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甲方物业的期限。4、统一标准与管理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将甲方物业全权委托给乙方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管理、维护、宣传、经营。甲方声明在合约期内,不对甲方物业自行进行改造、装修;以及增添或减少物业内部附属之设备及物品。以保留统一之标准,由乙方全权经营与管理。5、委托权限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完成甲方物业在委托期限内的全部经营与管理,及全权办理保险索赔事宜,其行为视同甲方亲自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声明与保证1、甲方声明:甲方保证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存在任何阻止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物业及其附属设备与物品的无阻碍的占用和使用权的因素。2、乙方声明:乙方将本着专业与负责的态度进行经营与管理,并始终致力于使酒店物业达到星级酒店公寓之标准。三、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D甲方通过委托乙方经营甲方物业获得投资收益,该投资收益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每年最低为甲方物业总房款的6%o投资者收益率的计算方法:甲方物业建筑面积收益率二(总营业收入-总经营成本费用)X该酒店总建筑面积X100%如乙方通过受托经营甲方物业实际获得的收益超过甲方物业总房款的6%,则超出部分的60%为甲方收益,40%为乙方收益。如甲方物业实际获得的收益不足6%时,则由乙方无条件补足6%。2)如果甲方所获投资者收益超过物业总房款的6%,但仍不足以偿还当年应偿还的银行按揭本、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垫支差额部分;甲方再从以后年度的投资收益中抵偿乙方垫支的部分。3)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合法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与乙方受托事项有关的财务账目、经营数据记录。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4)委托期限内,甲方非黄金周入住甲方物业,乙方应确保甲方每年入住天数为21天;如甲方黄金周(五一、国庆、春节期间)入住甲方物业,则乙方根据当时之房价折算入住天数,甲方享有折合人民币元之客房消费权益。此消费权益可转让、赠送,但不得跨年度累计享用。5)甲方免费入住的客房可是甲方物业,亦可是同等标准以上的客房。当甲方由乙方安排入住甲方物业标准以上客房时,其房价折算仍按甲方物业当时柜台价折算;当甲方自行指定入住高于甲方物业标准客房时,以甲方入住客房之当时柜台价折算应享受之免费入住该客房天数。6)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拥有收回委托物业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D不干涉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自主决定的经营管理方式。2)同意甲方贷款银行从委托物业所带来的投资收益中,优先扣缴银行按揭本息。3)甲方同意乙方从委托物业的总营业收入中提成5%,作为乙方管理费用。4)遵守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5)甲方同意乙方每年从委托物业的营业总收入中提取5%作为酒店大修基金。3、乙方的权利D自主决定经营管理模式,以及市场推广政策、服务规范等。2)有权享有总营业收入5%的管理费用提成。3)从甲方物业经营所得收益中代扣代缴各项经营管理费用,以及税收等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4)有权要求甲方在享受免费入住甲方物业时,非黄金周提前7天,黄金周提前30天预约,乙方根据供求情况给予确认,否则乙方不予保证甲方按计划入住。4、乙方的义务1)按高标准管理甲方物业,并确保甲方物业委托经营的回报最低为甲方物业总房款的6%。如经营回报超出6%,则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资者收益。如经营回报不足6%,则由乙方无条件补足6%。2)如当年的投资者收益达到物业总房款的6%以上,但仍不足以支付甲方当年应偿还银行按揭本、息时,乙方同意对差额部分垫支,该部分垫支可以从以后年度甲方的投资者收益中扣偿。3)为甲方在酒店其它项目消费时提供八折优惠,但承包项目与代办项目除外。4)在甲方入住期间,有偿组织适合甲方需要的游览与活动。5)依法经营,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准。6)定期对甲方物业进行维护与更新改造,大修基金按总营业收入的5%提取。7)建立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自行承担因经营活动带来的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8)按照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建立财会制度。9)做好消防安全工作。10)每年元月20日前,向甲方和其他业主递送经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年终财务报告。11)依照财务年度决算,将甲方投资收益扣除本合同规定应优先扣除部分外的净收益,于次年2月10日前支付予甲方。四、业主委员会1、甲方可以与其它业主共同选举业主代表,与发展商共同组成业主委员会,行使对乙方客房管理的监督权。2、乙方负责组织选举业主委员会,以便保证业主委员会行使对乙方客房管理的监督权。五、所有人与变更1、在委托期限内,如果甲方将其客房抵押、转让、赠送或继承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下简称“受让人”),受让人便代替甲方成为标的物的合法所有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受本合同项下全部条款和条件的制约,即受让人作为甲方有权享有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并同时接受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2、如果发生上述合法所有人变更情况,甲方应将该变更在变更前书面通知乙方。3、在乙方履行管理合同项下其全部义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本合同转让给其任何公司,该公司应能够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乙方应在该转让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六、租赁禁止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甲方物业租赁给任何其他第三方,从而阻碍乙方无阻碍地受托依约经营与管理甲方物业。七、利润分配在委托期内,甲方每年所能分配的净收益为甲方在每个会计年度应获得的投资者收益(该收益不能低于甲方物业总房款的6%,超出部分按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资者收益),扣除乙方受甲方委托支付的各项支出以及甲方应付的各种税费后的全部净收益。当年如果出现负收益,则往以后年度递延,从以后年度的净收益中冲抵。八、税费在受托经营期间,乙方受托经营甲方物业所应缴纳的经营税费应由乙方代为负责依法缴纳,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需由甲方自行支付的税费则由甲方负责依法缴纳。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当事双方不可预见,并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事件。如战争、地震等天灾人祸。2、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或者造成当事另一方损失的,或者因此增加当事另一方的风险、义务或负担的,该当事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后可以免除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D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或合法依据而随意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引起的责任。2)如因甲方之意志或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行使本合同项下甲方物业的使用权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3)由于甲方的其它原因,使乙方不能或难以履行本合同,或者由于其他行为,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以致无法达到本合同预期目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D如因乙方之意志或行为致使本合同难以或者不能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2)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事项,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的解决1、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有关规定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2、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它事项1、双方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并严格保守本合同之条款和条件的机密,防止其他同业模仿抄袭。2、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书面签署。3、本合同壹式贰份原件,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那么这种无效和不可强制执行条款和条件将不会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或条件的继续执行。5、本合同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湖南省怀化市签署。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一日连锁餐饮委托经营合同书篇3委托机构:(简称甲方)服务机构:(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食堂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第一条委托经营为甲方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第二条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第三条经费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第四条供餐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或发放。第五条支付乙方将回收的餐券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一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第六条食谱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需经甲方总务部门审查。第七条规格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元,元,晚餐元。第八条供餐时间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晚餐时分至时分。第九条合同变更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第十条管理监督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第十一条经营人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第十二条损失赔偿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种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第十三条卫生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乙方从业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第十四条卫生责任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甲乙方日期连锁餐饮委托经营合同书篇4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2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3 .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1)每月固定工资元;(2)若月营业额达元(包括元),按月营业额计提奖金;若月营业额达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计提奖金;若月营业额达元以上,则超元部分按计提奖金。(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个月的日。4 .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5 .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6 .甲方与钟坚明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7 .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8 .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9 .经营期满后,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部分;10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IL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12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13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14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甲方:乙方:签订日期:连锁餐饮委托经营合同书篇5委托方:受托方:第一条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经营除食盐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以外的其他用事务。第二条受托方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受托方必须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第三条委托期限年一月日至年一月日止。第四条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第五条受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1.进货渠道:2 .销售范围:3 .供应对象:见附件4,货款结算:5 .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书面报告。第六条委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1 .委托方应满足受托方在品种和数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2 .配货方式:3 .交货期:第七条受托方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供应对象记录转交给委托方的时间、地点方式:第八条本合同续约或解除的条件:委托期满后由受托方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约手续。受托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约,并书面通知受托方:1.违反国家盐业法规、规定和价格政策;4 .不按合同规定的进货渠道和销售范围经营:5 .年经营量不足100吨。受托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应予接受。所有要约、续约和解约书面文件,附合同书后。第九条违约责任:1.受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委托方可随时终止其委托经营业务。6 .委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特别事项:如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本市盐业市场经营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协议。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委托经营书一式三份,委、受双方及市盐务管理局各执一份。委托方(章)受托方(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编码:编码:连锁餐饮委托经营合同书篇6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坐落位置:(基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商铺使用面积:平方米商铺总价款为:万元购房合同号: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年月日时起开始计算至年月日时止。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双方约定:乙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年月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支付年租金。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担。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IK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七条:不可抗力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合同期满的商定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生效、其他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一日连锁餐饮委托经营合同书篇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坐落位置:(基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商铺使用面积:平方米商铺总价款为:万元购房合同号: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年月日时起开始计算至年月日时止。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双方约定:回报利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支。乙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年月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商铺经营年回报利益=商铺总房价数X7%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支付年租金。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账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指未办理按揭的)。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担。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IK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七条:不可抗力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合同期满的商定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1、提交2、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生效、其他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宽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