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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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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docx

    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U2015年)(讨论稿)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二0一0年十二月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进展规划(2011-2015年)规划编制领导组:组长:刘向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副组长:胡荣华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潘贤掌省财政厅副厅长吕步云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杨来栓省商务厅副厅长成员:赵义省进展改革委员会城建环保处处长窦林琪省经信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处长安琴省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焦育峰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处长规划编写工作组:组长:吕步云(兼)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副组长:安琴(兼)省环保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成员:窦林琪(兼)省经信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处长陈新民省财政厅经建二处副处长董变梅省环保厅固体废物管理处调研员袁进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庞兰强省发改委会城建环保处主任科员史文涛省环保厅固废管理处主任科员兰中强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主任科员孔建华省家电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董晓宗太原大学教授(中国家电维修协会专家)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参与编制人员:袁进、卫丽、李晓姣、卢毅目录1总则1.1 规划编制背景电器电子产品既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又是材料密集型产品。其中不仅含有钢铁、塑料、有色金属与金银等贵金属,而且含有铅、镉、水银、六价铝、聚氯乙烯塑料、谟化阻燃剂等大量有毒与有害物质。因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具有结构复杂、含有有毒或者有害物质、回收利用难度大、环境污染严重等特点,对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威胁尤为突出。因此,统筹规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进展,实现废旧电器的无害化、资源化回收处理,促进循环经济进展,是保持行业健康持续进展的重要前提。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欧美等发达国家就开始关注电子废弃物这个难题。起初,对电子废弃物使用破碎、焚烧与填埋等方式进行简化处理,给土壤、空气、水源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影响。为此,从20世纪90年代起,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目前发达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与再生利用已基本法制化、规范化。1990年德国制定了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1992年7月颁布了电子废弃物法规。2003年2月13日,欧盟正式公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指令)、关于电子电器设备限制使用某些有毒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两部指令,要求各成员国于2004年8月13日出台对应的法律。美国18个州制定了白色家电填埋禁令,日本于1998年5月颁布了特定家电再商品化法。这些法律对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再利用、费用负担、有关责任、再利用率都作了全面的规定。我国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开展得较晚,但近几年,这项工作已受到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自2003年至今,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操纵管理办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操纵技术规范(HJ527-2010)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范。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列简称条例)中关于“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资源综合利用、商务、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编制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进展规划”的规定,根据国家环保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规划进展编制指南与关于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进展规划(2011-2015)的意见的具体要求,我省成立了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由省商务厅、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与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有关领导及专家构成的规划编制领导组与工作组。通过收集与调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资料等,对省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处理现状及趋势等进行调查及预测、分析评估后,编制完成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进展规划(讨论稿)。1.2 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与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在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带动下,立足于全省“十二五”转型进展、跨更加展的新任务与新挑战,紧紧围绕袁纯清书记提出的“清洁进展、绿色进展、安全进展”的工业化进展思路,借鉴试点省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我省省情,统筹布局,合理规划,加快推动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化进展,建立并完善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提高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处理技术水平与经济效益,推动我省静脉产业进展,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消除潜在环境危害,努力建设净化山西、健康山西。1.3 编制原则(1)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与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2)注重与我省“十二五”有关规划的协调性(环境保护规划、有关产业规划、综合利用规划等);(3)立足于本省现状,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4)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步实施。1.4 编制根据1.4.1 法律法规(1)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进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环办2010135号;(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551号,2011年1月I日起施行;(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与制订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工信部2010年第24号公告,2011年1月1日起施行;(4)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2008年2月1日起施行;(5)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发200973号,2009年6月1日公布;(6)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115号,2006年4月27日公布并执行;(7)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操纵管理办法,2007年3月1日起施行;(8)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环发2003143号,2003年8月26日起施行;(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进展规划编制指南,环保部2010年第82号公告;(1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环保部2010年第83号公告;(1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及报送信息指南,环保部2010年第84号公告;(12)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13)关于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09131号。1.4.2 标准与技术规范(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操纵技术规范(HJ527-2010);(2)通信网络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GB/T22421-2008);(3)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23685-2009);(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操纵标准(GB18484);(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操纵标准(GB18597);(7)通常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操纵标准(GB18599);(8)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操纵技术规范(试行)。1.5 规划年限规划时限为2011-2015年。1.6 规划范围规划行政范围为山西省行政辖区。规划涉及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范围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中规定的产品范围,要紧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与微型计算机(即电脑)。2现状与问题2.1 基本情况2.1.1 自然环境山西省地处黄河中游,环渤海经济圈的腹地,北倚长城与内蒙接壤,西隔黄河与陕西相望,东屏太行山与河北为邻,南与河南交界,地处承东启西、北联南进的中心地理位置。基本地形是中间为盆地,东西两侧为山,被人们称之“表里山河”。轮廓大体呈平形四边形,东西宽约385km,南北长约628km,总面积为15.66万km?。地理坐标为北纬34。34'40°43'、东经110。14'114°33'。山西省属温带大陆性气候,昼夜温差大。境内河流水系分属黄河、海河两大流域。全省水资源总量123亿11在全国各省中居倒数第二位,人均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的1/5;地下水资源量占93.1亿11工业、生活高度依靠地下水资源。山西省矿产资源种类多,分布广,储量丰富。目前,已发现矿种117种,已探明储量的62种,探明储量居全国前10位的有25种。其中,煤炭是山西省最重要、数量最大的矿产资源。2.1.2 社会经济进展状况(1)行政区划与人口分布山西省现辖太原、大同、朔州、阳泉、长治、忻州、吕梁、晋中、临汾、运城、晋城等11个地级市,119个县市区。2009年底,山西省总人口为3427.36万人,比上年增加了16.7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76.09万人,占总人口的45.99%;乡村人口1851.27万人,占总人口的54.01%。全省各地级市中,人口最多的为运城市,占全省总人口的14.87%。其次为临汾市与吕梁市,分别占全省总人口的12.32%与10.56%O全省平均人口密度为218.86人/12,为全国平均人口密度的L57倍。(2)经济进展现状2009年,山西省地区生产总值7365.7亿元,比上年增长5.5%,仅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16机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7.6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4021.2亿元,增长2.3%;第三产业增加值2867.0亿元,增长10.3%。第一、第二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6.5%、54.6%与38.9唬对经济增长的奉献率分别为5.3%、22.2%与72.5%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1544元,比上年增长3.87%,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4.24%o2.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现状随着社会的进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山西省家电产品的保有量不断增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量也呈逐年上涨趋势。而我省尚未建立起规范有效的回收处理体系及管理机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随意丢弃、非正规拆解处理污染环境的问题突出。根据“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的要求,我省于2010年8月10日正式启动了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为推动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范化回收处理翻开了新的一页。2.2.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现状2009年末,山西省总人口为3427.36万人,共有家庭户1159.14万户。其中城镇家庭533.09万户,乡村家庭626.05万户。据统计,城镇居民中每百户拥有“四机一脑”(电脑、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的数量为380.46台,乡村居民中每百户的拥有量为229.23台。据此估计,全省家用电器的拥有量为3463.29万台。按照废弃率10%计,则每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量超过300万台。2.2.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现状我省实施家电以旧换新之前,缺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正规回收渠道,回收方式要紧包含下列几种:(1)个体回收户上门收购这是目前山西省废旧家电的要紧回收渠道。个体回收户走街串巷,上门收购,随行就市,就地成交。个体回收户收购后,有直接再利用价值的转售至旧货市场,也有部分回收商直接卖给个体维修站,供其拆解再用零部件;无法进行直接利用的,作为废品卖给废品收购站。(2)旧货市场直接收购家电经销商将积压产品或者维修后可继续使用的退回产品折价销售给旧货市场;或者者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直接将废旧家电出售给旧货市场。旧货市场收购后将有直接再用价值的整机与通过维修拼装的整机直接出售。其余不具有上述两项属性的废旧家电,则经简单拆解后将具有再生价值的部件(如CRT玻壳、电路板、压缩机、塑料外壳、金属部件、电线等)流向违规的“地下拆解工厂”。(3)商场以旧换新回收商场促销或者受家电制造商的委托,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在送新家电上门的同时,将旧家电拉走。通过这种途径回收的废旧家电,部分被回收至电器生产商,部分被直接送至“地下拆解工厂”,部分被送往旧货市场。(4)售后服务或者维修站回收消费者将不能正常使用的家电送到售后服务部或者者维修站进行维修,无法修复的家电处理给售后服务部或者维修站。(5)市政垃圾回收或者者拾荒回收部分废旧家电被当做生活垃圾遗弃,由市政垃圾回收部门回收。此类回收数量很少,通常被拾荒者回收后卖到废品收购站。2010年7月31日后,我省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经招标合格的家电回收企业回收后,统一交至有处理能力与资质的拆解企业进行拆解处理。山西省开始建立规范化的回收渠道。目前,山西省共有包含国美电器、苏宁电器等在内的14家回收企业。这14家企业,均是依托销售建立回收渠道。我省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以来,截至2010年11月,以“以旧换新”模式,销售“一脑四机”共4万余台,销售收入近1.4亿元。相应回收上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4万余台,共补贴80余万元。其中以电视机回收数量最多,接近回收总量的60虬11个地市中,省会太原市回收数量最大,占到回收总量的80%以上;其次是运城市与临汾市,分别占回收总量的6%与5%。2. 2.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现状目前,山西省尚未建立起规范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流入旧货市场后,经违法翻新后再销售给二次消费者或者者农村等偏远贫困地区;或者经地下拆解工厂非法拆解,获得有利用价值的零部件,销售给原厂商再制造,或者者至售后服务部与维修站用于维修,或者销售给其他厂商改为它用;不能直接再利用的零部件,经废品收购站或者维修站等回收材料后,销售给原材料制造商循环利用;而完全失去利用价值的部分,则当做垃圾由市政部门与普通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尚缺乏监管措施,非法处理与跨境转移的现象普遍存在。山西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后,正在积极寻求与建立规范化的拆解处理企业。目前,太原、阳泉、长治、临汾等地正在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估计拆解规模将达200万台/年。现状以旧换新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由省商务厅监督。按照规范要求各回收企业自建储存库,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暂存Q待拆解处理企业建成后,统一交至拆解企业处理Q3. 2.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机制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监管属薄弱环节,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之前甚至存在着监管空白。尽管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曾以晋环发2009131号文件出台过“关于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监管,保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环境安全,但实际执行效果甚微。2010年初,山西省被国务院列入家电以旧换新推广省份,推动了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处理工作。我省商务厅、财政厅、环保厅等七个厅局联合下发了山西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对各厅局的职责、废旧家电”销售一回收一拆解处理”的要求、经营处理模式等予以全面规定。目前,我省配合家电以旧换新,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采取的管理模式是: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以招标方式确定家电销售企业与回收企业,报商务部与财政部备案;省环保厅确定拆解处理企业,经由省政府批准后,报环保部、财政部备案。目前我省确定的14家回收企业均为销售回收双中标企业。拆解处理企业正在筹备中,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购买人在进行家电以旧换新时,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有上限规定);中标回收企业将收购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交授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运输费用补贴;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借着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契机,山西省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从现阶段的实施情况来看,该管理体系是适宜我省废弃电器回收处理体系进展的。2. 3存在的要紧问题及原因分析尽管今年7月份以来,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1)拆解处理项目进度缓慢,制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以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开始得到有效回收,但省内拆解处理项目行动较晚,建设进度赶不上回收的实际需要。目前,尚未建成一家规范化的拆解处理企业,而致使大量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只能存储于库房中,而得不到及时拆解处理,给环境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2)回收处理渠道单一,社会化回收体系尚未建立目前,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体系要紧是依托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建立起来的“中标销售企业一中标回收企业一拆解处理企业”的模式。而关于不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尚没有形成适用的回收处理机制,基本属于环境监管的盲区。(3)缺乏针对性的立法与监管机制,难以完全杜绝非法拆解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置尚处于起步阶段,只是通过家电以旧换新建立起来的回收渠道。而针对长期存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通过非正规回收渠道流失,进入地下拆解工厂进行非法拆解的现象未得到有效监管,也没有相应的针对性法律法规对上述行为进行约束。(4)宣传教育力度不足,公众自觉意识尚未形成教育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企业与居民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污染环境造成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缺乏环保意识与节约资源的观念。3需求预测2.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与回收预测废弃电器的回收量要紧取决于废弃电器的产生量,而废弃电器产生量又直接取决于电器保有量。本规划的要紧对象为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空调与电脑,目前要紧来源于家庭、行政单位与企事业单位等。由于缺乏具体调查的各类单位的电器保有量等基础数据,本次预测只根据山西省家用电器家庭保有量等统计资料,进行废旧家电产生量的推算与分析,继而推测山西省的废弃电器产生量与回收量。通过对2001到2010年山西统计年鉴与相对应的山西省统计公报数据分析,计算得到城镇与农村居民家用电器保有量加与之后得到山西省2000-2009年的5类家用电器总保有量。以此为基础再通过灰色预测法预测得到2010-2015年的5类家用电器总保有量。预测得出“十二五”期间我省家用电器总保有量在3800万台4600万台之间。根据已知的与预测得出的家用电器总保有量,利用电器保有量系数法直接测算得到废弃家用电器理论产生量。山西省年均产生废弃电器约240万台,其中洗衣机约60万台、电冰箱约30万台、电视机约90万台、空调约5万台与电脑约55万台。20112015年间年均增长率约为7%o废弃家用电器回收量由产品的质量状况、生命周期、使用环境、使用者的消费习惯与经济水平等诸多因素共同决定,因而回收量呈现很大的不确定性。根据对众多已有研究的分析,目前对回收量的预测方法要紧取决于废弃家用电器的产生量与各类家电的回收率。为提高废旧家电的回收率,除了需要提高人们的回收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法律法规的约束显得更为重要。在出台了有关法律法规与建立了规范化回收体系的前提下,考虑到我省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与消费水平,2011-2015年期间,根据设定家电回收率预测得出,山西省废弃电器年平均回收量约124万台,其中洗衣机30万台、电冰箱22万台、电视机45万台、空调4万台与家用电脑23万台;最大回收量约为144万台,其中,洗衣机36万台,电冰箱27万台,电视机47万台,空调7万台,家用电脑27万台。3.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能力需求预测20112015年,为确保处理能力需求达到要求,将山西省废弃电器最大回收量144万台乘以一个保险系数1.2,则山西省废弃电器处理能力需求约为173万台,即洗衣机43万台,电冰箱33万台,电视机56万台,空调8万台,家用电脑33万台。3.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点需求与处理设施布局需求预测(1)回收网点需求预测根据现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当前以中标企业为主组织形成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主渠道,也是当前唯一可纳入环境监管范畴的正规渠道。为此,设计回收网络系统时,应以中标企业回收渠道为基础,以健全社会公共回收网络为方向,低成本、高回收率为目标,在“十二五”期间构建覆盖全省的回收网络系统。中标企业回收点考虑经济条件等因素,山西省每个市辖区与县级市需要设置中标企业回收点69个,每个县需要回收点35个。取下限值计算,全省回收点数量需设置460个以上。公共回收站点每个地市设置一个综合公共回收站,再以县为单位,每县设置不低于2个县级回收站。全部公共回收站点形成11个市级站与238个县级站构成的基本公共回收网络。2015年前,中标企业回收站点与公共回收站点将共同构成基本满足全省实际需要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总站点数需要达到近700个站点。(2)拆解处理中心需求预测20112015年间,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能力的需求约为年处理180万台以上。考虑地域因素,为更好地发挥服务作用。近期拟以初级拆解为主,在省域范围内的太原、大同、阳泉、长治、临汾各布局一个拆解企业。4规划目标与指标3.2 规划总体目标完善全省统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体系,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法规体系与监测、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规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培养具有山西特色的电器电子产品静脉产业园区;初步建立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信息系统;进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资源化、减量化与无害化处理;确保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得以集中安全处理。4. 2规划指标到2015年,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达到如下指标:(1)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总体回收率达70%以上。(2)全省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总体拆解处理率达90%以上。(3)全省建成很多于5家初级拆解处理企业,其中至少有一家企业应实现全过程处理回收,全省总体处理能力达到年处理200万台以±o遍及全省11个地市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点700个以上,全省每个设区市至少设置公共回收站1个。5重点任务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方面面临着废物产生数量巨大、废物种类与性质复杂、设施建设与监督管理相对薄弱等诸多挑战。减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物产生、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与无害化处置能力已成为我省保障环境安全、培养静脉产业、进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任务。5.1健全回收处理管理体制,构建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5.1.1 完善管理与服务支撑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1)结合国家与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巩固与完善现有管理体系,统一监督管理。将依托由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人员及专家构成的规划编制组,组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领导组与工作组。领导组负责协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实施及监管工作;工作组专门负责具体的有关事务,建立废弃电器销售回收处理工作档案,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督促企业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组要紧负责根据国家条例与地方实情,制定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有关配套的政策法规,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对省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并向消费者公开有关信息;管理回收处理专项资金补贴;向消费者宣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有关信息与知识等。(2)组建山西省电器电子产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按照自愿协议由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包含批发商与零售商)、专业回收企业、专业处理企业、消费者等各方代表构成协会理事会,其要紧职责包含:一是及时向业内企业传达国家与省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等信息,并研究制定行业响应措施,推动行业自觉守法经营;二是组织与督促会员单位承担起相应责任,共同完成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综合利用等任务;三是代表业内企业同意省商务厅的日常管理,同意省环保厅的环境监督管理,进行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有关信息统计,并及时报送统计结果;四是代表业内企业利益诉求,协调政府与企业间的日常事务,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内的问题与请求。通过上述方式,尽快形成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能力与技术支撑能力。各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并加强对管理体系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建设规范化管理体系。5.1.2 建立数据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数据信息系统。利用已有的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与完善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础数据信息系统,实行内部上报制度与对外公开数据信息制度。完善企业数据信息报送制度。各市有关部门每月将上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进展情况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议等报送至当地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旧换新管理组。实现信息实时共享。设置专门网站,实时更新废弃电子产品有关政策法规、知识、回收处理有关数据等信息,实现信息公开化。建立网上交易平台。可利用知名度较高的有关网站设置专栏或者专门设立专业网站,使之成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的一个平台。5.1.3 完善政策法规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制定山西省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企业环境管理办法与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严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过程的环境监管。建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评估制度,对回收拆解处理企业的回收处理行为进行监管,定期做出评估。对回收比例达到有关法规政策要求的生产商,政府能够根据回收的成绩,区分档次授予相应的荣誉,并通过公众媒体予以公开,以提高合格企业的商业荣誉,激励他们努力提高自身的回收比例。关于达不到要求的生产商,可采取信息公开方式,形成来自各界的压力鼓励制造商调整自己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则能够使用强制性的淘汰措施。实行转移联单制度。为更好地操纵废旧电器的流向,便于核查管理,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与处理企业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同时,将转移联单作为对正规回收处理企业进行补贴的根据,也利于对企业进行监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转移联单运作可借鉴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的正副联运作方式。另外,结合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可开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子联单系统,逐步开展网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转移联单办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严格区分有无深度处理能力,是否有资格处置危险废物,不得超越权限进行处理处置活动。并对企业的拆解处理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由所属地方环保部门不定期进行现场核查,避免产生二次污染。5.1.4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作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主体,应具备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装备与设施。检测、拆解、回收零部件,有毒有害物质与废弃垃圾的处置等过程要符合有关规定并同意监管。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对提交申请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处置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并筛选出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禁止任何个人与未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包含临时名录)的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从事拆解、利用、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活动。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由各市环保局向省环保厅上报企业有关信息进行备案。备案后,由省环保厅向其发放“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许可证”,将其录入“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名录”并进行监督。当处理企业存在违规操作或者处理技术不达标的情况下,省环保厅有权收回“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许可证”,并将其从“山西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名录”中除名。同时,应鼓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进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与清洁生产审计。各地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半年一次将本辖区内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条件的企业信息上报至省环保厅备案,以便实施动态管理。5.2构建合理的回收处理体系,引导产业健康进展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初步构建较规范的以“中标销售-中标回收-拆解”为中心的回收处理体系,同时建立与培养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处理基金,使这一体系得以巩固。规范化废旧电器电子回收处理体系应根据多元化回收、集中处理的原则,鼓励生产企业通过与处理企业合作等方式回收处理废弃电子产品。尽快建立有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确保逆向物流网络源头通畅,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的运营管理。5. 2.1建立有效的多元化回收体系回收体系要紧由回收主体与回收渠道构成。实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资质化管理,使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及通过招投标选定的销售回收企业或者专业的回收企业等成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主体。防止回收主体擅自拆解、拼装与自行销售,保证正规处理企业有足够的货源加以处理,并减少回收环节对环境的污染。进展多元化回收渠道,科学布局回收网点。可搭建以大型家电销售商回收渠道为主,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与军队等单位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居民社区回收渠道、电子废弃物集散地与旧货交易市场回收渠道为辅的多元化渠道。通过“以旧换新”政策分批招标的方式确定家电销售企业与回收企业,发挥专业回收公司作用,完善基层回收网络,培养龙头企业。到2015年,使全省网点总数超过800个。各市政府应当结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工作,将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5. 2.2构建规范的集中化处理体系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体系中,应使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在回收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鼓励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进展处理企业。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现“合理、高效、环保”处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与技术规范准入建设,在环保安全的条件下实现对原材料进行拆解、处理与再生利用,并将有害有毒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送至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淘汰与取缔落后的污染严重的处理设施与能力。对电子废物环境污染突出的地区,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中心的,应当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强综合治理,加快实现产业升级。充分发挥我省劳动资源丰富的优势,结合处理企业与设施现状,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为指导,完善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设施有关技术支撑与政策措施,进展适合我省的处理技术与装备,逐步完善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体系。对手工拆解劳动强度大,存在健康与安全风险,与难以实现资源化利用的,鼓励使用工业化设施与设备进行处理。鼓励省内有实力的企业开发创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技术。本着“优先保障初级拆解能力,逐步培养全过程处理龙头企业”的原则,科学规划全省拆解处理企业的布点,2015年前,保证太原、阳泉、长治、临汾、大同等地的五个拆解处理企业正常运行,并努力培养1家综合性、全过程处理龙头企业。5. 3进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提高我省静脉产业进展水平5. 3.1依靠科技进步,增强企业进展能力围绕进展重点,加快科技开发,科技计划中要积极安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攻关课题,并确保技术开发的投入达到一定比例。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大技术创新投入,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快优秀环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加快对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回收处理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引进技术与消化汲取、创新结合,在消化汲取与创新的基础上,进行综合集成与应用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主导产品,提高企业进展能力。5. 3.2突出进展重点,示范企业带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制定符合山西省有关产业进展规划与分阶段实施方案。要集中力量支持2家规模适度、管理先进、符合环保要求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示范工程,在规划期内带动全省布点的5家初级拆解处理企业的建设与运行;根据我省静脉产业进展总体规划,结合我省以金属物资回收、报废汽车、废旧机电装备拆解回收为主的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具有一定规模与水平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利用基地,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条。示范工程选择要有一定的代表性与示范性,满足必要的项目前期工作深度,选址符合规划与环保要求,有一定的投资规模。具有生产工艺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节能环保等特点。为确保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加工原料充足,工程项目建设应从原料供应、产品销售等环节,充分考虑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尽量规划至工业园区,成为工业园区的补链环节,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综合利用水平,减少排污并力争做到零排污,促进工业生态园区的建设。5. 3.3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处理能力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加快市场化、产业化进展步伐,逐步向基地式、园区化方向进展。确保拆解处理能力与需求相匹配,避免处理企业一哄而起,造成处理能力总量过剩与结构性过剩。对处理能力过剩的地区,不得新增处理能力与企业。根据预测全省回收数量,在规划初期,重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的建设先行在太原、阳泉、长治等地各建设一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简单拆解处理企业,增强示范效应;规划后期,继续完成全省5家拆解企业的布点,在临汾、大同建设简单拆解处理企业,同时,选点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拆解处理项目建设。处理企业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选择合适的进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处理中心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完全拆解与完全深度拆解,鼓励分工合作,跨区域开展精深加工,形成合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链。5. 3.4园区化建设,延伸再生资源产业链立足山西的区位条件,生产力布局与资源禀赋,紧密结合区域经济进展的特点与趋势,面向企业、行业(产业)、园区、区域等层面,实施“全过程操纵、依托静脉产业园区进展、与废弃汽车拆解处理与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联合”的战略,建立企业间、产业间横向共生、纵向耦合、资源共享的产业链与社会静脉产业链,积极打造循环型产业链经济。积极同国内外下游厂商进行广泛沟通,延伸再生资源产业链条。在开拓下游市场,打造再生资源价值链条时,特别注重下游厂商的合规性,考察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与一定的规模。5.4深入开展基础调查研究工作,夯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础1.1 .1重视开展基础调查,科学推断进展状况针对我省重点城市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生产领域与流通领域调查,摸清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种类、数量、分布、跨区域流淌状况,与其回收与处理等现状,科学评估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能力配置合理性。针对我省历史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储存点开展调查,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污染场地的识别与修复工作,对其周边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5.4 .2深入开展科学斫究,探索特色进展模式依托专业的科研机构与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到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与处理体系建设,与具体项目建设与运营的全过程。深入开展有关研究工作,包含:适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体系;科学的回收、拆解处理活动的环境监管方式;优化全省回收网络建设;调查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后的各类元器件、废料等进行系统分析,改善处置工艺,优化设备及工作空间;寻求可利用价值上的突破点,探索资源利用最大化;研究并评估该行业存在的近远期环境风险与安全风险等。同时,鼓励回收处理企业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探索,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提高行业经济效益,进一步节能减排,提高行业环境治理水平与风险防范水平。通过我省行业科技创新,推动我省做强做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6规划重点项目实施计划根据规划目标与要紧任务,结合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进展规划(20H-2015)的通知中的意见,确定本规划重点工程。重点工程要紧包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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