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docx
XX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梧州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作为平安XX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充分履行各镇、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将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全面纳入管理范围,实施清单化管理。坚持依法治理、立足长效。突出制度建设,落实法律规定要求,依法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与职责,形成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分类应对、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学校的实际,区分风险的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问题。(三)工作目标。针对影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统筹各级政府力量,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快形成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二、组织体系(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XX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贯彻落实总校(园)长确定的事项和总校(园)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日常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承担。(二)建立安全总校(园)长制全面建立区、镇、村(社区)三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区、镇、村(社区)三级分别设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村(社区)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由村(社区)主任担任。区级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领导XX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承担总督导、总协调职责,研究解决本区内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经费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敏感事件处理等重大问题。镇级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督促辖乡镇内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村(社区)级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开展“护学岗”、督促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协调处理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三)工作机制围绕总校(园)长制完善责任体系,形成由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领导、会商决策、部门分工负责、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督导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XX公安分局、XX交警大队、区财政局、XX生态环境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文体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XX交警大队、XX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村(社区)等部门组成。如因工作需要,可相应增加成员单位。各单位明确1名负责同志为成员和1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联络员。每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决定。建立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例会制度,每月专题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四)工作职责区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区委宣传部: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会同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应对安全突发事件舆情;配合区教育局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安全知识宣传,发布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客观、公正地报道学校安全事件和安全事故信息,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舆论环境;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出版物经营场所巡查,查缴政治性、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伪科学等各类非法有害出版物。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网上法治宣传教育,管控属地网上各类有害信息,为学生成长创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区委政法委:负责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体系;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推进重大涉校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推动涉学校安全等工作事项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区教育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防溺水宣传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定期组织教育系统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排查化解涉学校安全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督促学校定期演练,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统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规划和实施计划,定期组织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置安全事故。XX公安分局:负责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排查管控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保卫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安全制度,依法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以及技防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派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每学期到学校开展至少1次法治安全教育;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围堵学校、殴打教职工、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行为,加强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校园治安突发事件;在上下学时段,实行“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加强日常巡逻防控。区财政局: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列入同级预算,加大对人防、物防、技防经费的投入力度,做好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的保障工作。XX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学校及周边大气、土壤、水体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安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及教育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试剂、废液等;负责查处危害校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区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建筑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指导学校开展校舍安全检查鉴定以及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及时采取加固、修缮和治理措施;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它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纠正。负责对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卫生、摆摊设点、违法建设、乱堆物料、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加强对学校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综合考虑学生出行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线路,科学设置停靠站点,为学生和家长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务;督促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区科文体旅局:加强对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区卫生健康局:把学生健康纳入全民健康工作体系,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加强对学校卫生、重大疾病防治、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出现的疫情或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进行妥善处置,并及时指导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措施;指导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校园安全事故中的伤患人员。区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校车安全管理的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区教育局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年春、秋开学、中考期间会同区教育局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定期向区教育局通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登记证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配合相关部门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整治,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盈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手续;负责依法对学校及周边电梯等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法律法规对学校采购教学仪器设备、床上用品、校服等产品质量安全投诉进行处理,负责对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采购的用于学生集体使用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XX交警大队:负责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科技设备,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XX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学校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负责组织和指挥学校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并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三、建立政府、部门双线联系机制(一)建立“政府线”联系机制。区领导分片联系一个或者多个乡镇,乡镇领导分别联系一个或者多个村(社区)、联系乡镇政府所辖一所或多所学校(幼儿园),确保全覆盖。区领导定期到联系乡镇(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乡镇领导定期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星期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建立“部门线”联系机制。区直单位联系一个镇,由联系单位确定1位责任领导联系一所或多所中小学幼儿园,确保全覆盖。定期或派人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登记造册,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三)校园安全建档立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园安全建档立卡,记录“政府线”和“部门线”领导或者联系人到校检查的情况,包括到校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学校反映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逐一记录,实行校(园)方和联系方双签名制度,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学校(幼儿园)门口挂牌明确联系单位名称、联系单位责任领导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本乡镇名称、责任领导姓名、联系电话。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单位要把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作为推进平安XX建设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二)落实工作机构。各镇、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总校(园)长制实施情况和校(园)长履职情况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信息卡(式样)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情况记录卡(式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信息卡(式样)一、基本情况学校名称:学校属性:口公办民办行政区域:县、乡镇、村(社区)学校详址:校区情况:单一校区口多校区(共个校区)本校区面积:平方米本校区寄宿学生:无有(人)本校区师生人数:教师人,学生人,专职保安人。二、学校领导姓名联系电话校(园)长分管安全副校(园)长三、“政府线”负责领导/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区镇村四、“部门线”负责领导/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情况记录卡(式样)检查日期:年月日一、检查情况记录检查内容存在问题记录学校整改记录校园封闭情况(是否关锁校门,是否正确放置防冲撞拦等)学校围墙高度是否达标(不低于2米),栅栏式围墙是否有防攀爬装置。保安配备情况(配备人数,执勤人数防护器械配备情况: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棍、强光电筒、辣椒水、安全钢叉等)一键报警系统(是否安装、是否与公安联网、是否正常使用等)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安装、是否正常使用、储存时间是否达30天及以上,是否与公安联网等)校内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器材是否齐全等),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有流动摊点,是否有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校园周边交通设施设置情况,是否存在隐患,是否设置交通标识线、警示标识。矛盾纠纷排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存在重点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县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治安重点人员和性格偏激、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涉邪教人员等)信息二、学校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三、签字确认学校:检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