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专业化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docx
加强专业化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服务十大新兴产业的学科专业比例达到70%以上,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00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超2.5万人、应用型人才超70万人、技术技能型人才超35万人。力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毕业生留皖率逐步达到40%o一、推动高校开放合作深化国际合作交流。积极推进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合作,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研究,鼓励校际合作向学科、专业、科研平台延伸,向研究生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倾斜。推动高校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积极参与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制定。打造2个以上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高校与沪苏浙高水平大学深度合作。积极争取沪苏浙“双一流”高校所属国家级平台在安徽设置分中心,支持院士等战略科学家、顶尖人才(团队)在安徽省设立科研机构和研发中心;支持高校联合创新教育实体平台,与沪苏浙高水平大学共同参与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共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为皖北地区引进2所以上沪苏浙一流大学、科研院所设立的分支机构,试点建设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学科建设、师资力量、人才培养、国际化办学、社会实践、科技与产业输出、非通用语种、涉外法律等领域急需人才培养和汉语推广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二、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健全基于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建设省级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分析与发布、跟踪调查与反馈制度,定期公布紧缺学科专业名单和就业去向落实率低的学科专业名单,为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提供依据。强化学科专业增设的需求导向。面向重点战略需求和战略必争领域,加快布局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学科专业。围绕培育壮大十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分类引导高校优先设置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民生急需、填补我省空白点的学科专业。坚持跨界、融合发展理念,创新服务产业发展的开放办学模式,与领军企业、科研院所、产业联盟等合作联办一批新型学科专业。加大学科专业存量调整力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清单”制度,健全学科专业退出机制,对需求不大、水平不高、效益不好、竞争力不强的学科专业实行限招、隔年招生、停招等措施。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偏离办学方向、办学水平低、脱离社会需求的学科专业点予以退出。持续推进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加强传统学科专业改造升级。发挥传统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强、办学经验丰富、教学资源充裕等优势,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适应性调整,实现传统学科专业新发展。三、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瞄准集成电路、网络空间安全、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量子科学、核科学与技术、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和前沿领域,发挥多学科专业协同育人优势,促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加大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紧缺博士人才自主培养力度。组建安徽省产教合作联盟,推动服务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建立联盟内高校学分互认机制。建设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网络安全学院和储能技术学院。支持安徽师范大学空天信息学院、安徽工业大学科教融合人工智能学院、合肥学院大众学院等特色学院建设。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在医学院校建设若干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加强“南新安、北华佗”传承创新与发展,支持有关高校建设生命健康产业学院。围绕种业强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加快推进新农科建设,持续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力度。面向十大新兴产业,建成50个现代产业学院。建立“四业”融合研究中心。围绕高校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政府、高校、行业企业三位一体,设立“学科专业、产业、创新创业、就业”融合研究中心。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教育融合创新,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四业”精准对接。分类培养人才。引导高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合理确立人才培养目标,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分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加快发展应用特色鲜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鼓励高校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大讯飞、长鑫存储等省内外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建设一批联合培养基地,招生计划单列。每年从高校遴选1万名工科大学生到企业见习6个月,每人给予最高1万元补贴。落实“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持续扩大培养规模。布局若干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推进招生结构调整优化。逐年提高十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占比,招生计划增量主要向服务重点领域的高校倾斜,向培养急需人才成效显著的高校倾斜。控制社会需求不足、就业去向落实率低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连续3年就业去向落实率低于60%的专业暂停招生。加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监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以高等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专业合作委员会、学术组织、行业部门、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建立人才培养质量督导督查及评估制度,形成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专项督导为一体的新型评估体系。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合格和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评估和认证工作,强化结果应用。到2025年,力争5所本科高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25所本科高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300个本科专业点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四、完善高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生均拨款标准。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生均拨款系数,按1:2:3设定。其他高校参照执行。调整优化学科类别生均拨款系数。将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文学、历史学、哲学门类生均拨款系数设定为1,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门类生均拨款系数调整为L25,农学门类生均拨款系数调整为L5,工学门类生均拨款系数调整为L6,艺术学门类生均拨款系数调整为2,医学门类生均拨款系数调整为2.5。建立学科类别系数动态调整机制。其他高校参照执行。引入办学层次系数。坚持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分类管理、差异支持、扶优扶强。将省属高校中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层次系数设定为1、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定为L05、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设定为L1、“双一流”学校设定为1.2o建立办学层次系数动态调整机制。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立项建设单位上调一档予以倾斜支持。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完善高等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推进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激励机制。鼓励省属本科高校省市共建,支持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社会服务合作,用好政府专项债券,多渠道增加高等教育经费。鼓励高校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五、加强专业化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引进高端科技领军人才。引育拥有关键核心技术、世界一流的战略科学家和顶尖团队,支持高校设立首席科学家、首席研究员、特聘教授等岗位。对在我省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及“两院”院士等,给予专项津贴。支持省属高校引培战略科学家及团队。加强高校科协、社科联组织建设,充分挖潜皖籍院士资源,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高层次人才解决工作、生活、科研等方面的困难,确保留得住、用得好。积极引育高峰学科带头人。依托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高端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施一事一议和一人一策,大力引进、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鼓励高校吸引沪苏浙等地区即将退休、已退休专家学者来皖工作生活。支持从部属高校特别是沪苏浙高校选聘更多优秀高层次人才到我省高校担任校长、副校长、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学科带头人。建立高校讲席教授、荣誉教授制度,纳入流动岗位管理,不占岗位结构比例。到2025年,打造100人左右的高峰学科带头人队伍,每年遴选一批高峰学科带头人和团队给予重点支持。着力培育优秀后备人才。建立重点人才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坚持滚动培养,助力其成长为“两院”院士、国家级和行业专业领域领军人才。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培养更多中国科学院院士、省属高校实现中国工程院院士培养零突破。统筹省人才专项经费,建立阶梯式支持机制,对入选重点人才计划或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青年人才给予资助。每年引进1000名左右青年博士,遴选300名左右优秀博士到省属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学习和工作。加强博士后人才培养,对学科建设急需的进站博士后在高校发展专项经费中给予重点支持。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十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需求,加大“双跨型”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行业公认专才,推动高校师资队伍跨界融合。建立高校“产业教授”制度,组建“产业教授”资源库,聘请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作为专业建设带头人、担任专兼职教师或“产业教授”o有计划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选派高校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加大教师教育培训力度。聚焦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传统学科专业升级改造的新需求,引导相关教师通过培训进修、学历提升等方式,更新知识结构,实现转型发展。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建立海外引才工作新机制,推行合作联动引才、以才引才、学术交流引才和多元引才。加强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加大对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项目和创业园的支持力度。支持高校与各市联合建设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