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精选八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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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精选八篇).docx
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二、目标定位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一)明确党组织职责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 .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4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5 .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6 .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7 .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8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9 .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10 .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二)明确校长职责1.组织实施党组织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2 .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3 .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4 .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5 .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6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7 .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8 .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9 .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10 .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组织构架(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I,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四、运行机制(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2004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任职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参加浙江大学党委书记调整会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020年中组部工作要点明确要求“研究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从“党委领导下,到“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J学校党建统领的范围更广、要求更高。近日,市教育局对“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并召开专门会议推动。总体感到,推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教育系统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战略意义。一、“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发展现状和短板不足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教育局加强督导,“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稳步推进。思想认识程度有了新提高。各中小学校应势而动、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不断建章立制、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体系,确立党建引领的发展思路,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观上不愿谋划项目。个别中小学校存在“重教学轻党建”的思想,认为只要把学生成绩抓上去,就可以“一俊遮百丑”,党建项目做不做不重要。有的认为党建项目是一阵风,很快就过去,只做点表面文章应付一下就可以了,不必很认真。有的认为抓党建项目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即使抓了,也很难见成效,不如得过且过。二是客观上不会谋划项目。少数中小学校对“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存在偏差,项目谋划质量不高。有的把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同于常规的党建工作,有的甚至窄化为党务工作,一汇报就是“三会一课:一布置就是“党员学习”,缺少对项目的深度思考和深入研究。调研发现,现行的校长负责制,实施30多年来,推进了中小学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培育了一批有思想、有担当、有作为、有影响的优秀校长。但在这种党政分设模式的校长负责制下,校长的职责范围广而实,而书记的职责则窄而虚,有时会造成强校长、弱书记的领导配置。这种现状往往会影响党组织的地位,甚至降低党组织的威信,形成“行政工作重要、党的工作不重要,、“书记不如校长,的思想偏差。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历史使命和重要任务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能够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一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的积极性。(一)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需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教育工作,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就是要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能够不断提高党在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二)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把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各级党委、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党组织都必须紧紧抓在手上。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能够有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办学方向,用马克思主义占领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三)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水平的需要。教育系统党建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学校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工作,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能够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解决基层党建存在的“两张皮”等突出问题,实现“提领而顿,百毛皆顺''的效果。三、“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应当遵循“市级带头、县区同步、先点后面、扩点成线”的工作思路,统筹谋划稳步推进。(一)要坚持系统思维,主动找准定位。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首先要准确理解其科学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论断和要求,在教育战线本质上是以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领导下的班子建设,以班子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教育事业发展,强化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尤其是书记、校长“一肩挑”的学校,党组织更应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是宏观性、方向性、原则性的领导,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统揽不包揽,集中力量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校长应服从党组织的统一领导,自觉维护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权威,不能削弱更不能脱离党组织领导,在党组织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依靠不依赖,积极主动地做好学校管理工作。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细化措施。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是新的时代条件下开创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必然要求。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目前各地各校推进落实的情况来看,重点是要解决好“抓上不抓下”“抓点不抓面”和“简单一刀切”等问题。一要突出强化组织力,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围绕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健全完善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更加有效、更加广泛地把各方面力量凝聚起来。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为师生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二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抓点促面,整体推进。当前,少数地方和学校存在认为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选个先进、树个典型的片面思想认识,只在抓“点”上下功夫,不在带“面”上用力气,抓点"带面成了抓点“代面。要坚持务实重行,全面打牢工作基础,认真扎实做好常规性工作。比如民主集中制,说起来是常规工作,但实践中是一个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的大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三要正确理解覆盖率,因校制宜,一校一策。每所学校都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都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与内涵文化,同时还要考虑党外干部的配备和历练,因此,在鼓励校长、书记“一肩挑”的同时,不可在时段、指标上做过多苛求。此外,与公办学校的领导体制不同,民办学校的领导体制,一般是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校长依据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行使校长职权,在这一领域,当前主要任务是要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贯彻。2023在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会上的表态发言同志们:今天我们在此开展关于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研究学习与推进工作,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要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时代诉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成为贯彻落实根本任务、解决回答根本问题的“法宝秘籍:因为唯有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才能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才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基层学校办学治校的过程中,党的领导落实到中小学校需要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现实要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就是探索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持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运转高效、作用到位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而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推进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需求。基于“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构建职责明确、协调顺畅、运转高效、作用到位的新时代中小学校治理体系,成了未来五年乃至十五年,基础教育发展的“胜负手工而能否下好这一“先手棋”,是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教育根本问题的关键。探索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职责、书记和校长工作职责。明确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明确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明确校长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探索完善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通过学校领导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制度机制的完善,实现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落实落地,在体制机制方面率先实现突破,为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驾护航。2023中小学校关于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XX学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第二章党委职责笫三条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第四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加强对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五条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第六条校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校党委重要活动,协调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校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校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第三章校长职权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第八条校长的主要职权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三)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职员工,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思想品德教育、招生和就业工作,做好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六)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七)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八)履行法律法规和XX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章议事决策制度第九条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党委。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执行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校党委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校党委会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学校党委会定期举行,由校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校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校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校党委会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党委书记确定。校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非校党委委员、非中共党员的校领导及纪委副书记列席校党委会。校党委书记根据校党委会议题需要,可确定相关人员列席校党委会。第十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形式,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校长办公会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校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校长办公会。学校监察处处长须列席校长办公会,根据议题需要,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第十一条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第五章协调运行机制第十二条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第十三条建立党委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第十四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校党委书记、校长应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支持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独立开展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第十五条学校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笫十六条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第十七条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的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校党委向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第六章思想、组织、纪律保障第十八条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应在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第十九条加强学校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二级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第二十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笫二十一条校党委应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总结、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监督情况应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将本人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如实报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自觉性。第二十二条校党委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题和整体工作目标,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高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认真做好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的效果,为加快学校转型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第七章附则笫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2023在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会上的表态发言同志们: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所谓校长负责制,即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义务教育现行的校长负责制实施30多年来,推进了中小学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培育了一批有思想、有担当、有作为、有影响的优秀校长,也创建了一批文化内涵深厚、办学质量优秀的名校。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国教育大会明确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基于此,开展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成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当前,教委常委在全市乃至全国率先吹响了中小幼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集结号。北京市房山区星城小学作为燕山地区第一批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校,在燕山教委党委领导指导下养正、育正并轨,积极探索实践。作为学校校长、党支部副书记和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在小学开展试点的主要参与者,我在经历了文件精神的学习、实施细则的制定、运行流程的梳理等一系列工作后,通过本文谈谈个人体会与收获,以及试点工作对学校带来的变化与影响。明确一件事最初听到“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时产生过疑问:首先,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通行校长负责制本质的区别是什么?其次,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什么关系?对此,我通过学习文件精神,以及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不断领悟,不仅解答了疑问,还提升了自己对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新的认识与理解。定位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探索建立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积极性的一种领导体制,是对中小学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一次重要变革,其核心要义是落实党组织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同时,还要健全党组织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用制度来保障在党的领导下、校长主持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等工作,执行党组织关于学校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职责党组织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承担着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这就决定了党组织不仅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更要发挥领导作用,坚持党组织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全面负责党的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发展重大事项,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而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履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等工作,保障学校重大问题要通过党组织集体决策,校长组织执行。因此,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书记、校长各自重任在肩,党组织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领导核心是学校组织系统的决策中心;校长是学校管理系统的指挥中心和管理中心,是学校教育系统的执行中心。这两者是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关系。原则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开好三个会学校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依靠和通过民主集中制,集中大家的智慧力量管理学校。贯彻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贝L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承载学校管理功能的三驾马车,分别是支委会、校务会、教代会。其中,支委会是学校的决策中心,对学校重大事项做决策;校务会是学校组织的执行中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策进行具体的落实;教代会是学校审议中心,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途径,对学校工作具有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流程是学校发现问题,由校务会或教代会向支委会提交议案,支委会研讨方案决策后由校务会进行具体落实,若涉及群众利益必须通过教代会审议后,再由校务会落实。同时,支委会、教代会、校务会对工作的落实都具备监督功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种集体管理体制,对现行管理体制的一种优化,防止个人决策的失误和武断,减少管理成本,强化程序监督,优化内部督导。处理好三个关系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会涉及党组织与行政、集体与个人、书记与校长三对关键的关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正确认识与处理三对关系,在此基础上构建有关党政协调、集体决策与班子沟通的体制机制。处理好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完善协调机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校长既要作为党组织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又要在党组织领导之下行使管理职权,成为重大决策的执行者。可见,处理党组织与行政的关系,实质是处理好党组织与校长的关系,既要保证校长对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又要保证校长管理职权的行使处于党组织领导之下。这就需要党组织与行政协调配合,分工合作。在学校重大事项上,党组织决策权与行政执行权相对分离有利于权力制衡,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产生危害。但从提高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角度看,党组织与行政需要协调配合。作为行政最高领导,校长要尊重党组织决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校长既是学校党组织决策的具体执行者,同时也是主要决策者,校长的地位、作用的体现与发挥是党政能否协调运行的关键。党组织作为最高权力与决策机构,是支持与帮助校长开展工作的;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充分听取校长的意见;党组织要为校长对决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创造条件;对于校长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党组织要积极帮助;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党组织要履行监督职责。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完善决策机制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涉及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党组织领导是指党组织集体领导,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经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履行职责。同样,在校长负责方面,要将校长及分管校长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区别开来。一方面,校长是学校唯一法定代表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全面负责教学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