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精选(共八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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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精选(共八篇).docx
2023年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增强依法办学意识、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学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主要内容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学校党小组要按党章规定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2、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各项党建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群众观念等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能力。3、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按照学校重大问题议事决策规则积极参与决策。4、做好干部和人才有关工作。根据“党管干部”原则做好校内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等工作,加强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5、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驶职。从份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协调学校内部关系,化解各种矛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团结,共同办好学校。6、领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生德育工作。7、领导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8、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的工作,支持他们根据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9、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校长的主要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支持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1、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职工,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学校章程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2、实施任务目标责任制。校长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任期责任目标,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局审批后实施。3、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推进学习型推对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专业水平、创新素质和科研能力;加强对班主任、中青年和骨干教师的培养,严格教师队伍管理,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4、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树立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生发展的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思想,以学生为本,教师为主导,实施素质教育,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负责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方向,严格财务管理,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关心师生生活,爱护师生健康,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抓好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6、支持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中的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的活动。做好民族团结工作。7、发挥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积极支持社区建设,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推动社区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四、教职工代表会的主要职权学校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沏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各项任务。2、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报告以及学校其他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3、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聘用聘任方案、奖惩办法、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审议通过后,校长颁布施行。4、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5、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6、教代会提案及做出的决定,校长应当认真处理和落实。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通过校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五、学校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学校重大问题要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经过校委会集体讨论后决策,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学校重大问题的内容1、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2、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5、校内岗位设置和教职工聘任、聘用工作方案;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7、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8、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9、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10、制定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11、其他重大问题。(二)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1、学校职权内重大问题决策由校委会议讨论决定。2、校委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3、校委会议成员为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主任和工会主席(或中层以上干部)等。4、校委会议对学校工作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如遇认识不统一,讨论意见发生分歧,按校委会大多数意见执行。(三)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1、确定议题,列入议程。需要列入校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与学校党支部书记共同商议确定。2、调查研究,形成方案。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校长与党支部书记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3、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学校重大问题在校委会议上充分讨论,形成决议。4、明确分工,组织实施。凡经校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校长明确分工,负责实施。党支部保证监督实施,工会积极配合支持实施。5、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6、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实施。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推进我省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和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措施。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保证。(二)总体目标到2023年12月,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在全省公办中小学校基本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有效落实。到2023年12月,与贯彻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工作配套机制基本建立。到2024年12月,培育50所中小学校党建示范校,示范带动全省中小学校模范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带动全省中小学校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升。二、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中小学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全省中小学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 .建立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实现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市(地)委组织部、教育工委或教育局要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意见明确的10项职责在中小学校得到有效落实。(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长期坚持)3 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长期坚持)4 .坚持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组织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三、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1.保证中小学校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要加强督导,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意见明确的10项职权。(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四、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1 .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均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2 .指导中小学校充分发挥校长办公会议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作用。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3 .推动全省中小学校建立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长效机制。指导中小学校制定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对照XX省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XX省中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结合实际制定议事规则,2023年6月底前,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五、完善协调运行机制1.围绕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推动中小学校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2023年12月底前,按管理权限将分工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4 .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中小学校要以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日常事项随时沟通、重要事项提前沟通、会前及时沟通为重点制定定期沟通制度,2023年12月底前,按管理权限将沟通制度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5 .推动中小学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的机制,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组织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6 .指导中小学校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六、加强组织领导1 .选好配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2023年12月底前,50%以上学校完成分设,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2023年6月底前,专职副书记配备基本完成。全面落实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要求。(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长期坚持)2 .根据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以及配备专职副书记需要,由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根据实际形成具体方案,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审批程序。(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编办。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3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组织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4,进一步调整理顺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高校等单位和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校,其党组织关系一般由举办单位和部门党组织管理。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不规范的,于2023年11月底前调整到位。(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长期坚持)5,着力提高中小学校党建质量,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深化实施德育“红扣子工程二依托“五色教育”活动,弘扬龙江“四大精神”,推动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中小学校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实施中小学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组织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6健全完善抓基层党建制度机制,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确保全省中小学校IO0%覆盖。指导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7 .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推动中小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培育党务后备队伍,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编办。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长期坚持)8 .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学校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长期坚持)9 .推动中小学校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的建设有关内容等写入学校章程,2023年11月底前,中小学校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市(地)教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长期坚持)10 .强化地方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建立党委组织、教育、编制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情况纳入2023年度市(地)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组织部、市(地)委编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IL强化教育培训和经验交流,建立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轮训的三级培训体系,2023年10月底前,围绕贯彻落实意见,举办1次省级示范培训。(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长期坚持)12 .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组织部,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组织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开展中小学校党建“示范创建”,强化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以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作用发挥等情况为重点评价内容,首批培育创建党建示范校50个。(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13,统筹推进不同类型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认真落实我省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组织部,各市(地)委教育工委或教育局、市(地)委组织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经验做法为进一步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精神,XX县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从宣传引导、摸底调研、出台方案、配强班子、建章立制、督导跟进等六个关键环节入手,稳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宣传引导,把思想“统”起来及时将意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织书记(校长)培训、教师学习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引导,准确把握意见核心要义,悟透内涵要求。2022年2月14日,在全县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校长)培训会上,对意见精神进行了细致解读、答疑释惑,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摸底调研,让底数“清”起来围绕意见精神,对全县197个学校党组织建设现状、班子配备情况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为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奠定良好基础。通过全面排查、个性分析、调整优化的方式,科学规范调整党组织设置,按程序调整1所学校党总支为党委,调整2所学校党支部为党总支。结合意见精神和实际现状,将我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组织的69所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划分为5个类别,分类实施、稳慎推进。同时,针对推进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调研,发放调查问卷372份,梳理有价值信息200余条,科学研判,谋定而动。出台方案,把架子“搭”起来县教育科技局成立起草组,积极谋划起草了XX县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形成初稿后,先后通过县教育科技局党组会议、县委教育工委会议审议,并协调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现场征求意见建议。同时,书面征求县四大家班子、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直校(园)意见建议,针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起草组认真研究和吸纳,对方案作出增写、改写、删减、文字精简80余处,涵盖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共219条。经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后,中共XX县委办公室于2022年3月23日印发实施。配强班子,把龙头“舞”起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县委教育工委共计成立11个调研组,深入各有关学校开展专题调研,采取个别访谈、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全面了解全县各学校班子运转、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干部作用发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编制管理等方面情况。同时,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先急后缓的原则,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打造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党组织书记、校长队伍。目前,全县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69所学校全部配齐党组织书记,配备专职副书记54人,8所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对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不能实现“一肩挑“、且校长管理能力较差的2所学校长进行了调整。建章立制,把规则“挺”起来印发XX县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会议、校务会议、“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为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制定学校干部队伍储备、培养、选拔、评价、交流、激励等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调心态、强责任、转作风”的工作热情。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做到有计划、有重点、见实效,不断筑牢思想根基。督导跟进,让执行“实”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学校党组织完善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厘清党组织和校长的职责范围,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科技局)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分片包保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按照“边探索、边推进、边总结”的要求,针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判,查漏补缺、调整优化、完善提升,确保以良好的改革成效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推进我县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委组织部、中共委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委教育工委、中共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XX市委组织部、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XX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XX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XX市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分类指导,系统稳慎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总体目标2023年春季开学前,基本建立与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配套机制,全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50%以上要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2024年春季开学前,适用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到2024年底,培育一批省、市级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形成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典型经验,引领全县中小学校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升。三、重点任务(一)建立健全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1.建立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的体制。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对学校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对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清理,修订出台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工作制度文件,统筹做好中小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明确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关制度、议事规则和清单,其中包括“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参考目录,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教育工委审查和备案。2 .健全协调运行机制和议事决策制度。要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要建立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会议有关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组织书记意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除正常的工作沟通外,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经常进行交心谈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维护好班子团结。3 .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书记、校长带头向党组织报告执行党组织决议、抓重大任务落实等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二)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1.规范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按照意见第十二条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中小学校领导职数:设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支部委员为35名。设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党总支委员名额一般为57人。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党委委员名额一般为57人;党员在100人以上的,党委委员名额一般为59人。学校党组织委员会一般由校级领导中的党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是党员的中层管理人员担任党委委员。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的中小学校,应增设学校党组织书记领导职数,不得减少学校行政副职领导职数,其中办学规模大的中小学校,可根据需要增设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学校领导班子职数配备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求不相适应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调整方案,按程序报批。学校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学校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校长、副校长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注意与学校党组织任期相衔接。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2年。2 .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一般应具有一定年限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其中,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工作经历。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中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一般应已担任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加强对空缺职位的分析,及时提出补充方案,原则上书记、校长职位空缺不得超过3个月。建立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退出机制,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将及时调整岗位。3 .推动党组织班子整体优化。统筹考虑年龄、经历、专业、性别、性格等因素,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每个班子中一般应至少配备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实现结构合理、梯次配备和优势互补。德育工作分管校领导及德育主任由党员担任。加大培养力度,每年至少对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遍,有针对性地补齐能力短板,拓宽视野,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三)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1.建强党务工作者队伍。推行学校的人事管理和党建工作由一个领导分管。健全学校党务工作机构,未单独设立学校党组织办公室等党务工作机构的,一般应明确学校办公室为党政办公室,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要结合实际明确承担党务工作的人员,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要制定党务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党务干部培训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2.落实待遇保障措施。学校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同等落实相关待遇,基层兼职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一般按照满工作量的二分之一计算党务工作量,中层管理人员担任的党委委员、党总支部委员和党支部委员按照满工作量的四分之一计算。党务工作业绩在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等方面与行政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同等对待。定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当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1.全面夯实组织基础。加大党员人数较少的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力度,确保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正式党员达到3人的,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学校,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支部,同时通过发展教师党员、调剂或聘任党员教师等措施,尽快单独建立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由县委教育工委选派党建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对于党员人数较少和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县委教育工委通过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教师到学校任职任教等方式,加强党建工作。2.加强德育和思政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把德育和思政工作作为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书记作为德育思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德育和思政工作抓在手上,推动解决重要问题。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有效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3,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书记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贯彻执行、全员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定期研究分析教师思想动态。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完善师德考核机制、违规通报机制和相关责任追究机制,通过网上网下各级各类平台,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弘扬尊师重教正能量。4.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把名优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名优教师,把党员名优教师培养成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通过高质量党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县委教育工委和县教育局党组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县委教育工委统一领导,县教育局党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逐项落实意见和本方案明确的要求与任务,研究提出本地具体措施。要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委教育工委,以便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会商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强化宣传教育。采取专题讲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中层干部、普通教职工等深入学习相关文件,认真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教师,深化对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全面领导的认识。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着力宣传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各校的好经脸好做法,不断提高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成效水平。(三)抓好示范创建。县委教育工委制订示范创建总体实施方案,抽派专人具体指导创建工作,跟踪了解创建进展情况,加强督查和考核验收。到2024年底,培育东安一中、舜德学校等2所省级党建工作示范学校,培育崇德学校、白牙市二小、澄江中学、芦洪市中学和天成学校等5所市级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四)严格督导检查。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县教育局将建立学校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管机制,定期监督检查各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以及会议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点评。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经验做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后,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落细。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对照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修订完善了自治州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