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八篇精选】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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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八篇精选】供参考.docx
2023年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XX学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第二章党委职责第三条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第四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加强对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五条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第六条校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校党委重要活动,协调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校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校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第三章校长职权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第八条校长的主要职权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三)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职员工,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思想品德教育、招生和就业工作,做好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六)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七)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八)履行法律法规和XX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章议事决策制度第九条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党委。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执行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校党委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校党委会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学校党委会定期举行,由校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校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校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校党委会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党委书记确定。校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非校党委委员、非中共党员的校领导及纪委副书记列席校党委会。校党委书记根据校党委会议题需要,可确定相关人员列席校党委会。第十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形式,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校长办公会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校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校长办公会。学校监察处处长须列席校长办公会,根据议题需要,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第十一条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第五章协调运行机制第十二条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第十三条建立党委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第十四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校党委书记、校长应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支持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独立开展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第十五条学校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第十六条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第十七条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的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校党委向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第六章思想、组织、纪律保障第十八条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应在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第十九条加强学校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二级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第二十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二十一条校党委应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总结、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监督情况应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将本人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如实报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自觉性。第二十二条校党委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题和整体工作目标,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高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认真做好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的效果,为加快学校转型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经验做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后,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落细。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对照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修订完善了自治州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职责,对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校长办公(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制定了中小学校党组织工作规则和校长办公(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州党委教育工委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下发通知等形式学习贯彻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精神,对内容和要求进行解读,对全州中小学校贯彻落实提出具体措施要求。在2月举办的全州教育系统书记、校长培训班中,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精神纳入培训授课内容,邀请疆内外专家详细解读,81名书记校长进行现场交流讨论。各县市、各中小学校分别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党员大会等形式,对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层层压实责任,清晰职责要求,明确目标任务。三是配强党组织书记。第一季度学校调整党组织书记、校长19人,为民办学校和幼儿园选派专职党组织书记1人、党建指导员14人。采取订单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自治州2022年教育系统“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书记校长专题培训班。制定自治州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春季大培训大考核活动方案,采取“一周一学习、一月一考学、一季一检查”的方式,组织98名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进行考学,全面提升全州中小学校书记、校长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四是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党建+思政教育。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明确14条重点任务和5个重点项目。开展了“万名师生讲家乡”微视频活动、“聚文杯”临帖大赛等系列活动,8万余名学生受教育。党建+教学改革。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市管校聘改革,化解大校额、大班额,解决教师整体超编问题,采取领导包联、蹲点指导的方式推进博乐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党建+安全稳定。组织开展督导5次,发现207处风险,对13094个存在坠楼隐患的外窗当即整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要求,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手册,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培训263场次、全覆盖应急演练655场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五是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精河县第一小学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教代会民主管理作用,建立“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教师育人、民主管理”的运行模式。博乐市锦绣小学推行教育集团化引领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成立锦绣小学教育集团党总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体制机制,以“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的一体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融合发展。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小学完善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构建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专业优势、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分工明确、边界清晰的领导体制。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经验做法XX县全力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结合全县实际,提出了“345”工作思路,确保试点工作8项任务落实落地。“三大行动”真抓实干推落实开展中小学校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质行动,织密学校党组织体系。按照每半年抓排查、抓组建、抓规范的工作要求和同步原则,规范中小学校、新建公办幼儿园的组织建设,持续巩固党员空白点消除成效,进一步延伸党的“触角”;持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党员教师队伍活力,推动试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全面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目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均隶属于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并于6月底完成了4个党委、5个党总支的规范调整。开展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提能行动,配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在校长职级制改革基础上,深入开展学校蹲点调研,综合分析研判党组织书记、校长选配以及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拟派出10个调研组,力争8月15日前完成中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工作。常态化开展教育教学擂台大比武行动,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着力搭建让广大教师展示能力、寻找差距、谋求提升的平台,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体教师锻炼业务基本技能、磨炼课堂教学基本功、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四个一批”比学赶超创品牌深刻践行典型引路法,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实践、边推广,及时总结提炼和深入挖掘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高标准选树一批规范化示范党支部,将政治得到充分发挥、基层党建标准化创建到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群众满意度较高,在推动试点工作和教育教学中成绩显著的党支部选树出来。高标准选树一批优秀教育管理学校,将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选优配强、领导干部培养教育和管理到位、党政议事决策机制和协调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得到有效保障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不断提升的的中小学校选树出来。高标准选树一批优秀学校党组织书记,以规范化示范党支部创建为基础,将那些政治素养过硬、综合素质高、党务工作精、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带动能力强,支部工作优秀,工作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工作成绩突出的党支部书记选树出来。高标准选树一批优秀学校校长,将能够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能力和个人工作素养,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中小学校长选树出来,形成一批可学习借鉴、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制度成果和典型案例。“五大机制”破陈出新出实效健全完善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选配和培养管理机制。探索适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要求的党组织书记、校长选任标准、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学校党建工作保障激励机制。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积极探索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组织、队伍、阵地、培养、激励、经费“六项”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群团组织、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经常性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党建带群建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学校党政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厘清权责边界,明晰程序要求,推动各校以领导方式转换,深化学校治理结构转型。探索建立决策前党政沟通机制、调研论证机制、决策咨询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完善学校党政协调运行机制。合理确定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厘清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工作职责,建立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的工作体系,以党的建设贯彻、引领和保障学校治理,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健全完善优秀教师队伍教育培养机制。深入实施“全员培训”、优秀校长建设和名师培养“三大工程”,全面实行校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发挥党员教师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深化“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和“一校一品”党建示范校创建,拓展“行走的思政课”活动,激励引导党员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做好中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和完善党对高校的领导,体现了我国高校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其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是核心。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基本制度,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重要保障,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了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正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建设转变,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人才强国成为中心任务。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局面,只有加强党委对高校的领导,才能抓住时代机遇,应对各种挑战,建设世界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内部的领导体制经过多次调整和变革,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因此研究这一体制对我国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很深远的意义。首先,研究这一体制,有利于深入探索和明确党在高校的领导方式,进一步探讨党如何才能更好的领导高校,如何体现党在高校中的执政地位这些重大课题;其次,研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助于解决高校中长期存在的两个中心的矛盾,即进一步探讨并理清校长和党委书记之间的关系,明确分工,共同为建设高质量大学服务;再次,研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有助于高校的长足稳定发展。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二、目标定位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一)明确党组织职责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 .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4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5 .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6 .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7 .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8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9 .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10 .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二)明确校长职责1.组织实施党组织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2 .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3 .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4 .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5 .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6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7 .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8 .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9 .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10 .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组织构架(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四、运行机制(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2023年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增强依法办学意识、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学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主要内容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学校党小组要按党章规定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2、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各项党建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群众观念等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能力。3、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按照学校重大问题议事决策规则积极参与决策。4、做好干部和人才有关工作。根据“党管干部”原则做好校内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等工作,加强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5、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驶职。从份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协调学校内部关系,化解各种矛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团结,共同办好学校。6、领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生德育工作。7、领导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8、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的工作,支持他们根据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9、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校长的主要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支持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1、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职工,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学校章程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2、实施任务目标责任制。校长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任期责任目标,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局审批后实施。3、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推进学习型推对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专业水平、创新素质和科研能力;加强对班主任、中青年和骨干教师的培养,严格教师队伍管理,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4、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树立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生发展的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思想,以学生为本,教师为主导,实施素质教育,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负责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方向,严格财务管理,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关心师生生活,爱护师生健康,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抓好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6、支持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中的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的活动。做好民族团结工作。7、发挥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积极支持社区建设,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推动社区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四、教职工代表会的主要职权学校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各项任务。2、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报告以及学校其他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3、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聘用聘任方案、奖惩办法、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审议通过后,校长颁布施行。4、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5、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6、教代会提案及做出的决定,校长应当认真处理和落实。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通过校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五、学校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学校重大问题要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经过校委会集体讨论后决策,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学校重大问题的内容1、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2、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5、校内岗位设置和教职工聘任、聘用工作方案;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7、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8、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9、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10、制定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11、其他重大问题。(二)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1、学校职权内重大问题决策由校委会议讨论决定。2、校委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3、校委会议成员为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主任和工会主席(或中层以上干部)等。4、校委会议对学校工作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如遇认识不统一,讨论意见发生分歧,按校委会大多数意见执行。(三)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1、确定议题,列入议程。需要列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