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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下业务项_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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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下业务项_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docx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00012511400504一、基本要素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00012511400Y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000125114005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0001251140050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5 .实施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6 .监管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7 .实施机关:省应急厅8 .审批层级:省级9 .行使层级:省级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IL受理层级:省级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13 .初审层级:无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资格型三、行政许可条件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与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于八百万元;(3)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五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4)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两年以上;(5)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6)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7)符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化管理体系;(8)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9)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与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于八百万元;(3)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五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4)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两年以上;(5)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6)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7)符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化管理体系;(8)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9)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1 .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4 .许可证件名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5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具体改革举措1.不再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取得法定计量认证作为前置条件。2.推行法定代表人承诺、公司承诺管理,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固定资产等实行告知承诺。3.依托有关平台,提供统一信息查询服务,便于机构跨区域从业和属地监管。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制定全国统一的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和执法标准,明确监管管辖权,规范自由裁量权,严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通过授权或者委托等方式层层下放审批权限。2.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努力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每三年对注册地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覆盖一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行失信惩戒。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有关信息的共享和公开,及时公布和共享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4.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积极推进信用评估、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评定等相关标准和体系建设,引导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质量和水平,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五、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名称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应当书面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1)申请材料目录(原件2份);(2)申请书及附表(原件2份);(3)法人证明(复印件2份);(4)工作场所建筑面积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5)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2份);(6)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证明(复印件2份);(7)检测检验专业技术人员证明(复印件2份);(8)相关负责人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9)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原件2份);(10)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原件2份);(11)管理体系文件(非受控版原件1套);(12)1-11项申请材料电子版(2份)。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1)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附件六、中介服务1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4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5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七、审批程序1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2 1)申请人申请;3 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4 3)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可开展专家评审、现场勘验);5 4)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6 5)颁发资质证书。7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十条:资质认可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文书;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第11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审查合格的,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公开有关信息,颁发资质证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需要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资质证书的式样和编号规则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另行规定。8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部分情况下开展9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10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11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12 是否需要鉴定:否13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部分情况下开展14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15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16 .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八、受理和审批时限1 .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2 .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十条:资质认可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文书;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第十一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审查合格的,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公开有关信息,颁发资质证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需要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资质证书的式样和编号规则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另行规定。4 .承诺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评审另需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评审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九、收费1 .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2 .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十、行政许可证件1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2 .审批结果名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3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5年4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十三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五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资质认可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5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6 .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书面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取得资质一年以上,需要变更业务范围的,应当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申请。7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8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延续。9 .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1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2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3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4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5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1.有无年检要求:无6 .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7 .年检周期:无8 .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9 .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10 年检是否收费:无11 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12 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1.有无年报要求:无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3 .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4 .年报周期:无十四、监管主体省应急厅十五、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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