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在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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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在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docx
纪委书记在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举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培训,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力、义务和程序有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通过培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监委会的运作机制,提高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水平,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乡村战略实施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自20xx年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式履职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越来越多的乡镇党委对村务监督工作更加重视、更加认可。一些长期的重访、非访问题在我们的督促下得到有效化解,扶贫和惠民补贴资金在我们的监督下使用更加规范,村级廉政文化在为我们的建设下更加丰富多彩。可以说成绩斐然、来之不易。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认识到一些村监委会不会监督,对监督的事项和聚焦点找不准,监督方式不会用,甚至有个别村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监督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一些村监委会成员认为工作是得罪人的事,存在消极应付和畏难情绪,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急需解决的,可以说今天这次培训工作迫在眉睫、非常必要。下面,我就结合这两年全县村监委会实际工作情况,谈三点看法和理解,和大家共同分享学习。一、要理顺“三个关系”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搭起来村党组织、村委会、监委会三个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村民自治权力结构,三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村监委会更多的是在监督、推动上面下功夫,既要做到与村“两委”同心、同向,一起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又要做到“不同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不能什么事情都和村“两委”搅合在一起,搅合多了,就难以实施监督工作。那么如何把握参与不干预、补位不越位、监督不出位这个“度。就要正确认识和理顺与村“两委”、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这三个关系。一是理顺与村党组织的领导关系。充分认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重要决策,是强化村级公共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形成村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的公共权力制衡体系重要途径,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村级延伸,对于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完善村民自治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村民自治是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事情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通过这项制度,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在现行的农村基层组织主要架构中,党支部是村级组织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是决策权力机构,也是监督机构,村委会是执行机构。但在实际工作中,村民(代表)会议不可能也难以经常召开会议,对村委会重要工作进行日常监督。以前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由于设计上的从属性和非法定性等先天不足,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村级监督的缺失。因此,20xx年新修订的村民组织法中明确规定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级事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村民自治组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J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推进农村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能够激活村级利益协调机制、矛盾处理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有利于促进村级党务、村务及时、全面、真实公开;有利于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实施有效监管,促进农村资产、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实现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推进转变村级组织及基层干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的战斗力。(三)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规范村干部从政行为的有效措施。村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为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从近几年查处案件看,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量在增多,一些村干部特别是村书记和村主任,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淡薄,决策不民主、不合理;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村干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除了这些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外,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弱化,对村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促进村级权力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可以说,这是强化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关心爱护工作在最基层的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四)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这些政策最终都要落实到村级,靠村级落实。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构建了身边人监督身边事的工作格局,能够增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透明度,确保民生工程在阳光下操作;能够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的发挥,必然大大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形象的改善,有利于改善党群关系,化解干群矛盾,形成党风正、干群和、社会稳的和谐局面。二、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体制的重大变革,是村级组织实现自我监督的有效形式。工作中,我们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一)加强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首先要认真学习和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暂行办法,这个办法是经过反复斟酌、广泛征求多方意见,最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印发的,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的纲领性文件和重要制度保障。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深刻领会,特别其中明确规定的8项职责、7项权利和6项义务,要认真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其次要认真学习党的农村方针政策,通过阅读文件、订阅报刊杂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等方式,及时了解党和政府最新农村精神。第三要加强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要利用一定时间,集中学习省市县关于财经、土地、建设、集体“三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只有自己弄懂了,才正确实施监督。此外,还要加强本村基本情况的了解。这次选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有的是村里的致富能手,有的以前是村干部,是村干部的,对村里情况了的解相对要多一些,而以前不是村干部的,了解相对很少,这样不利于开展监督,要尽快掌握本村的家庭人口、土地、财产等基本情况,这样监督的时候才能有的放矢。(二)把握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集议事职责、监督职责、理财职责、协调职责于一身,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反映权、质询权和审核权。村务监督委员会要重点围绕决策程序和管人、管财、管事四方面进行监督:一是监督决策程序。就是坚持完善和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同事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即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决策后及时进行公开,确保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符合农民群众的意愿。二是要管好人。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两委班子成员的监督上,尤其是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主要看他们是不是有民主作风,是不是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是不是有违反党政纪行为。三是要管好财。就是管好农村集体的“资产,资金,资源二要严格按照和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级重大事项实施操作规程和“四议两公开”程序的规定,使村里资金使用合理规范,资产、资源得到公开处置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实惠,切实维护农民的切身经济利益。四是要管好事。要按照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要求,对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经常性村级事务,如宅基地申请审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事项,实施有效监管,促进规范运作。要变过去的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使监督更加及时、有效。工作中,还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主动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协助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三)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保证工作协调运转。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搭起了村党组织、村委会、监委会这三个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村民自治权力结构,三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要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着眼于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着眼于工作的实际效果,真正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建得起来、干得下去,使之与党支部、村委会一样,成为村级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成为“村民心声的代言人、村民利益的维护人、村民冷暖的知心人、村民疑惑的解释人工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防止履行职责不力,有名无实,又要防止履职“变味”,甚至走向村“两委”会的对立面,要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补位不越位,监督不出位。简单说,就是同心,同向,不同流。同心、同向就是与村“两委”班子一道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同流,就是要有独立性,不能什么事情都和村“两委”搅合在一起,搅合多了,就难以实事监督。这一点,请在座的各位主任要有清醒的认识。具体工作中要理顺三个关系:一要理顺与村“两委”的工作关系。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的关系,最主要的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是建立村务监督委的初衷。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村“两委”进行全方位和经常性的监督。凡是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工作,都应该置于村务监督委的监督之下。村务监督委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受其委托开展监督,具有合法性,因此,再坐的各位要大胆监督、严格监督、依法依规监督。对此,村“两委”要正确对待,要充分尊重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要主动向村务监督委员会通报工作,邀请你们列席村“两委”重要会议,让你们及时掌握村“两委”在想什么、干什么、为什么,及时听取你们对村“两委”的意见和建议,使大家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认识到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是对被监督者的关心和爱护,是为了更好地促使村“两委”干部正确履行好职责。二是理顺与村党组织的领导关系。村党组织是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和农村工作的战斗堡垒,村务监督委应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村党支部对村级监督委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上。一方面,村党支部要积极向监督委宣传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为“三农”工作出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村“两委”落实这些政策的措施;另一方面,村党组织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向村民代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注意依法把那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群众信任、乐于奉献的人选出来当监督委委员。三是理顺与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关系。村务监督委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群众对村“两委”工作进行监督,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为村民谋利益,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最主要的使命。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也要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每年年终要向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接受信任度测评,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自动离职。三、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目前,可能有一些同志认为全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大头落地了,可以松口气、歇歇脚了。这种思想认识是不正确的,更是要不得的。实际上,我们截至到目前所做的工作,仅仅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起了个头,搭了个架子,下一步巩固、落实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尤其是,村级“三资”有没有按规定进入代理中心实事委托服务代理,村级事务是否按流程化程序操作,村务监督委员会能不能正常运转、发挥监管作用,这些都是长期的、系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因此,我们要坚决克服可能出现的松懈情绪,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要高度重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党委是核心,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镇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工作、社会工作等同部署,同落实。要建立年度考核机制,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特别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常规考核内容。这项内容的具体考核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法定管理部门一一县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对工作业绩突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镇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二要加强指导。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能否正确履职、发挥作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以说,村务监督委员会是镇纪委在村一级的“腿”和“眼”,是监督工作的最前沿,镇纪委的得力助手。因此,各镇纪委要自觉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自身工作范围,切实重视、关心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加大工作指导的力度,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遇到困难和问题,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上的坚强后盾。同时,民政和财政部门也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让他们懂得怎么干,怎样才能干好。三要加大支持力度。前几天,我去姥桥和沈巷一个社区、一个村进行调研,按照“六有”的要求,他们基本做到了,我是比较满意的。是不是其他村、其他镇的村都做到了呢?我不敢妄下结论,有没有做到,你们应该比我更清楚。“六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是必须的,是硬指标,缺一不可,特别是要建立工作运转制度。各镇对“六有”做的比较好村,要予以奖励,对极少数经济条件的确困难的村,应当及时给予适当的资助。会后,县里要组织专项督查,确保“六有”全部到位。关于工作报酬,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新生事物,目前,县财政每年给予委员和主任分别是XX元和XX元务工补贴,已经纳入县20xx年度财政预算,是有保障的。实事求是地说,这个补贴与你们所做的工作、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完全匹配的。但是,从长远看,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不断深入人心,得到认可,党和政府一定会考虑这个问题的,最终应该会与村“两委”的报酬相平衡;从短期看,各镇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给予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特别是工作成效明显、得到村民拥护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适当的奖励,村“两委”也要从实际考虑,不能让干实事的人吃亏。最后,祝大家在新的岗位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取得新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