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组织实施方案.docx

    • 资源ID:46033       资源大小:19.34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组织实施方案.docx

    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组织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按照省上确定的退出、整改、完善三类,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电站分类整治。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水电站,限期在2022年底前退出;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限期在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对允许正常运营的水电站要持续完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置。由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联合工作组组织对XX境内现有水电站作全面核查,科学评估各个水电站,按照退出、整改、完善三类,逐个水电站制定处置措施,上报市级初审后,转报省级联合会审确定,并按省级会审确定意见落实水电站整治。(二)坚持依法依规、稳步推进。依法依规落实水电站清理整治,尊重历史,务求实效,避免出现新的破坏生态行为和社会风险。(三)坚持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完善建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监管体系,管住管好存量,严控新建项目。(四)坚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落实水电站清理整治,严格遵照“省上统筹组织、市级具体安排、县级抓好落实”的要求,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合力整治。三、工作任务(一)全面核查评估由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联合工作组组织水利、工信商务、生态环境、发改科技、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对辖区内现有水电站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水电站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是否履行立项审批(核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用地、用林、自然保护区内修筑设施等所需的审批手续;是否存在大坝安全、生态环境破坏、防洪减灾危害等方面的问题。在核查基础上,要按照省水利厅会同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制定的水电站清理整治综合评估技术指南,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安定稳定、电站布局优化、整改修复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论证评估,按照退出、整改、完善三类,逐个电站提出核查评估意见和处置措施。水电站核查评估,由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联合工作组负责组织工信商务、水利、生态环境、发改科技、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采取联合会审的方式开展,2021年12月底前将会审意见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工信、水利、生态环境、发改、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市政府组织市工信、水利、生态环境、发改、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经市级审核同意,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审查意见由市工信局负责汇总并上报省工信厅,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审查意见由市水利局负责汇总并上报省水利厅。(二)分类整治落实1.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水电站,应当列入退出类。(1)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未分区的自然保护区视为该类);(2)自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开工建设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3)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且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4)大坝已鉴定为危坝,严重影响防洪安全,未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列入退出类的水电站,原则上应在2022年底前退出。列入退出类的水电站,逐站明确退出时间、退出方案、是否补偿以及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因地制宜落实工作经费和补偿经费,必要时应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其中:(1)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但在自然保护区设立前已经合法合规建设的水电站,可以限期在2025年底前退出。确需保留的,由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联合工作组组织科学评估后根据生态功能影响和生态保护需要,确定是否可以调整保护区功能分区。可以调整的,应当在2022年底前依法依规按程序上报将水电站所在区域调整出核心区或缓冲区;无法调整的,相关水电站应当依法依规限期在2025年底前退出。(2)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且在自然保护区设立后建设的水电站,由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联合工作组组织核实评估,并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又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水电站,依法依规按程序论证并上报调整水电站所在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无法调整的,相关水电站应当依法依规限期在2022年底前退出。(3)列入退出类的其他水电站,应在2022年底前退出。对退出类水电站,由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联合工作组组织水利、工信商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所在地乡(镇)政府依法进行部分或全部拆除,避免造成新的生态环境破坏和安全隐患。除仍然需要发挥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效应的水电站外,其他的均应拆除拦河坝,封堵取水口,消除对流量下泄、河流阻隔等影响;未拆除的,应对其进行生态修复,通过修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监测设施以及必要的过鱼设施等,减轻其对流量下泄、河流阻隔等的不利影响。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水电站,可以列入完善类。(1)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结论;(2)依法依规履行了各项行政许可手续;(3)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其他依法依规应禁止开发的区域;(4)满足生态下泄流量要求;(5)经论证对环境影响轻微、符合大坝安全、防洪减灾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督促此类水电站不断完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提升运行管理水平。3,未列入退出类、完善类的水电站,列入整改类。(1)建设运行相关审批手续不全的水电站,按照管理权限,由对口职能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评估意见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依法查处,并指导水电站业主办理完善有关审批手续,限期完成。(2)对不满足生态下泄流量要求的,由县水利、工信商务、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指导水电站业主采取修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设施、生态调度运行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监控设施同步接入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考核系统。不按规定建设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设施,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建成后不使用,或者下泄流量不满足要求等未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水电站,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责令停止发电,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处罚。(3)对存在水环境污染或水生生态破坏的,应限期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增殖放流、建设必要的过鱼设施等生态修复措施。对整改类水电站逐站制定实施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各水电站的实施整改方案,由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联合工作组负责组织工信商务、水利、生态环境、发改科技、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研究制定并上报市政府批准。具体时间安排:实施整治方案于2022年5月底前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查并批准后,由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联合工作组组织相关部门于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销号,并建立台帐。水电站业主按照实施整治方案严格整改、限期完成,整改一座、销号一座。逾期未完成整改或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列入退出类,并逐站明确退出时间。(三)严禁新扩改建禁止新建、扩建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禁止增加装机容量的水电站技术改造项目,防止以技术改造名义扩建水电站,产生新的生态环境问题。对具有重要发电功能的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因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需进行技术改造的,逐级上报省工信厅组织评估论证后再上报省政府另行研究明确。四、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分工。全县水电站点多面广,整治工作情况复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落实本辖区清理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分解落实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到位,“一站一策”抓实抓好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成立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成员由水利、工信商务、生态环境、发改科技、自然资源、财政、林业和乡镇(街道)等部门领导担任,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按照本方案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到位。水利部门:负责核查水电站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情况,水库大坝安全情况、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情况等,并督促指导整改。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清理整治并及时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后评估。工信商务部门:负责协调和督促电网企业办理退出水电站解网等事项。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清理整治并及时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后评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提出并指导督促落实水电站分类整治环保要求,依法查处水电站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负责核查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并督促指导整改。发改科技部门:负责电价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核查水电站立项审批(核准)情况,并督促指导整改。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核查水电站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审批手续情况,并督促指导整改。林业部门:负责核查各水电站用林审批手续情况;协助核查省级以上林业自然保护区内水电站情况,并督促指导整改。财政部门:负责水电站整治工作经费和补偿经费的筹措及使用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对存在水生生态破坏的水电站增殖放流、建设必要的过鱼设施等生态修复措施。(二)依法实施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法治思维,依法依规推进全县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认真执行XX省水资源条例、xx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xx省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查处不依法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规定的行为,运用法治手段切实解决水电站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依法组织开展已建水电站核查评估,完善安全隐患重、生态影响大的水电站退出机制,依法停用并组织拆除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水电站,统筹考虑水电站清理整治涉及的各方利益,保障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三)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水电站下泄流量考核管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水利厅、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制定XX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未按要求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的,依据办法采取扣减上网电费等措施。对本次清理整治列入退出类的水电站,电网企业按省直有关部门审定的退出电站清单和时限执行实施解网解列,不再与其结算电费。加强清理整治“窗口期”指导,对涉及水电站的资产和股权,不提倡转让和拍卖。(四)健全考核机制。将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党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河长制工作内容和考核体系,完善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整改难度大、问题突出的要挂牌督办。同时,建立约束机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及时通报批评、公开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健全长效管理,加强辖区内整改类、完善类水电站核查评估,按照退出、整改、完善三类持续滚动开展清理整治,推进水电绿色发展;主动向社会公开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注意事项

    本文(XX县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组织实施方案.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