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题库.docx
1、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B)的属于“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A、5%B、10%C、20%2、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八)的非突出矿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的除外),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A、0.74MpaB、0.73MpaC、0.75MPa3、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下列属于煤矿重大隐患的是: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B)oA、105%B、110%C、100%4、每天安排科队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八)次,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A、1B、2C、3D、45、由矿井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业务部门每月进行(B)次专业系统隐患排查。A、1B、2C、3D、46、由矿长负责每月组织进行(八)次覆盖各专业的综合性隐患排查。A、1B、2C、3D、47、事故隐患治理应符合(B)管理原则。A、闭合B、闭环C、封闭D、五落实8、分管副矿长每旬组织(B)旬度双重预防工作会议,对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完善改进管控措施。A、1次B、2次C、3次D、4次9、培训科要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管理技术人员进行(D)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A、4B、3C、2D、110、每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进行(八)次现场隐患排查和安全确认。A、1B、2C、3D、411、煤矿全年原煤产量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幅度在(B)以上,或者月原煤产量大于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0%的属于“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A、0.05B、0.1C、0.1512、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B)0A、排查B、监督C、执行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八),由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督办。A、事故隐患B、安全风险C、方案14、煤矿井下同时生产的水平超过(八)个,或者一个采(盘)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属于“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A、1B、2C、315、每年至少组织矿长、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及安全、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区(队)管理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且不少于(D)学时。A、1B、2C、3D、416、新标准在“改进完善”考核意见中增加“对照上月分析报告,随机抽考科室负责人、区(队)长各1人,1人不清楚隐患成因和预防隐患出现的措施扣(C)分”。A、0.5B、0.1C、1D、217、在矿区(C)位置或存在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区域公示重大安全风险内容.A、工作面B、井口C、醒目D、地面18、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将(D)按规定上报有关部11oA、治理方案B、治理程序C、治理过程D、治理结果19、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并设置(O;安检员现场监督。A、牌板B、警示标语C、警示标志20、(C)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A、每天B、每旬C、每月21、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称为(B)oA、一般隐患B、重大隐患C、特别重大隐患22、每年至少对入井(坑)岗位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技能培训,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方法、治理流程和要求、所在区(队)作业区域常见事故隐患的识别,且不少于(B)学时。A、1B、2C、3D、423、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2020年11月2日应急管理部第31次部务会议审核通过,现予公布,自(C)起实行。A、2021年3月1日B、2021年1月31日C、2021年1月1日多选题24、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煤矿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重大事故隐患(ABCD)oA、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B、未按规定采取防止突出措施的C、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D、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25、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重大事故隐患是(ACD)oA、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B、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的C、在突出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D、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26、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未(AD)井下劳动定员制定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A、制定B、落实C、执行D、严格执行27、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是“瓦斯超限作业”重大事故隐患(ABC)0A、瓦斯检查存在漏检的B、瓦斯检查存在假检的C、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D、排放瓦斯措施落实不到位28、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危险物品的(ABD)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A、生产B、储存C、经营D、装卸29、下列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是(ABCD)A、矿井总风量不足的B、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C、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D、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30、下列属于“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是(ACD)A、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B、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C、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D、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31、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ABCD)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A、供电B、通风C、排水D、安全监控32、“水文地质类型(CD)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属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情形A、简单B、一般C、复杂D、极复杂33、安全设备的设计(ABCD)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A、制造B、安装C、使用D、检测3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CD)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A、生产经营单位B、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C、设计单位D、设计人35、严禁任意变更设计确定的(ABCD)等的安全煤柱。A、工业场地B、矿界C、防水D、井巷36、(ABCD)的矿井进入巷道和碉室施工前,其他矿井进入采区巷道施工前,必须形成两回路供电。A、高瓦斯B、煤与瓦斯突出C、水文地质类型复杂D、极复杂37、矿井闭坑报告必须有完善的各种地质资料,在相应图件上标注(BCD)、巷道、火区、地面沉陷区等,情况不清的应当予以说明。A、构造B、煤柱C、采空区D、井筒38、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ABCD)A、矿井总风量不足的B、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C、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D、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判断题39、安全检查员发现不安全问题和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整改。(J)40、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培训费用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41、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组织生产建设,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42、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安设辅助通风机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43、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进行生产的,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44、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遇到强降水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时未实施停产撤人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45、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未设置有供给压缩空气的避险设施或者压风自救装置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J)46、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未按规定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的,属重大事故隐患。(X)47、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未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48、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承包方进行转包,并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再次进行劳务承包,这种行为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49、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冲击地压矿井未按防冲要求进行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50、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用甲烷传感器未按规定安设、调校,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断电范围不符合相关规定,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51、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未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义)52、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53、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0m3min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J)54、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55、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矿井采用“剃头下山”开采方式缓解采掘接续紧张,这种行为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56、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J)57、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矿井改建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义)58、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没有配备通风副矿长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59、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生产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后,未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60、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矿井每月只进行1次全面测风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61、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未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62、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没有配备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监测监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63、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企业未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64、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65、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非突出矿井升级为突出矿井后,未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66、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67、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冲击地压矿井未建立防冲培训制度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68、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69、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情况,不属于煤矿“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X)70、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人为进行修改、删除或屏蔽,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71、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冲击地压矿井未奖励区域与局部相结合的冲击地压危险性监测制度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72、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试行承包(托管)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进行生产,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73、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企业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建设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74、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突出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未安设隔爆设施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75、某煤矿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为了完成年度经营指标,2016年全年生产原煤130万吨,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这种行为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76、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开采易自燃煤层的矿井未设置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77、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未按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的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78、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承包方(承托方)使用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79、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并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80、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甲烷浓度检查没班2次,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81、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矿井没有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82、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矿井未按规定每月至少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83、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84、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85、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矿井瓦斯检查工未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86、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企业采取防护措施后,在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作业,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87、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图纸造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88、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实行承包(托管)签定了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合同而进行生产,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89、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90、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未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91、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92、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突出矿井超过1年未及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93、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瓦斯检查员在工作过程中漏检瓦斯,不属于瓦斯超限作业重大事故隐患。(X)94、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矿井改扩建期间,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进行生产,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95、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矿井采取开采结束后45天内,没有全部封闭采区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义)96、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重大事故隐患。()97、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98、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未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属于“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X)99、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高瓦斯矿井,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100、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IOK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X)102、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负责。()10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J)104、事故隐患排查要求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J)105、【判断题】生产系统、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后专项辨识,重点辨识施工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106、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J)107、事故隐患治理实施分级督办,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J)108、事故隐患排查要求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J)109、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不畅通,但制定有安全措施的不属“重大事故隐患情形。(X)11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J)Ilk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J)112、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属重大事故隐患。(J)113、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X)114、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J)115、事故隐患排查不需要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培训。(X)116、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J)11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要求安全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X)118、瓦斯矿井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巷可选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X)119、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并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