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综合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刑法》(2022最新版).docx

    • 资源ID:46214       资源大小:89.86KB        全文页数:8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综合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刑法》(2022最新版).docx

    综合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刑法(2022年最新版)【下载须知:本试题作为考前模拟练习,主要涉及行测知识类,供100个单选题+答案解析】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陆续展开,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1、单选题李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发现有人正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生产器材,便上前阻拦。窃贼掏出匕首刺向李某,搏斗中,窃贼被李某用力推倒在地,头撞在被盗器材的铁角上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A: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B:过失致人死亡,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1):间接故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为了使集体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行防卫,属于正当防卫。由于歹徒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其犯罪性质已经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李某将窃贼推倒在地,致其死亡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选项A为正确答案。2、单选题所谓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其中,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属于A:犯罪主体B:犯罪客体C:犯罪的主观方面D:犯罪的客观方面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并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其中,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是犯罪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的犯罪及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由罪过、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等主观方面因素构成。因此本题答案为C。3、多选题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O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人住宅罪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ABC解析被害人的承诺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才可能阻却行为的违法性:(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5)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此外,虽然没有得到被害人承诺,但如果推定被害人会承诺的,也阻却行为的违法性。A项中,赵某的父母对于被侵害的法益没有处分权,而赵某自身对于承诺的事项不具有理解能力,因此承诺无效,A项错误。B项中的情况可以推定被害人会做出承诺,因此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B项错误。C项中,作为成年人的孙某承诺放弃自己短暂的自由是有效的,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D项中,丁某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李某的承诺范围,因此构成犯罪,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C。4、单选题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oA:8小时B:12小时C:16小时D:24小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5、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6、单选题赵某乘一女工深夜行走至无人处时,大喝一声“放下包“,该女工听到喊声,扔包便跑,赵某的行为构成A:抢劫罪B:抢夺罪C:诈骗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赵某构成抢劫罪,因为在深夜无人处对一单身女工大喝已经对其人身安全形成了实质的威胁,所以应定抢劫罪。7、单选题张大妈于某日清晨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带回家中抚养十几天后,将该弃婴以8000元价格卖给邻村刘某。张大妈的行为构成A:遗弃罪B:诈骗罪C:拐骗儿童罪D:拐卖儿童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明知是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而实施了上述六种行为中任何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拐卖儿童罪。8、多选题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B: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C: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D: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故选项A正确。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选项B正确。一般地,若事前通谋,事后按照约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赃物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应按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特定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故选项C正确。在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行为,由实行该种行为的人独自承担刑事责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故选项D正确。本题应ABCD。9、单选题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选项A的错误在于,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选项C的错误在于,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具有防卫意图,所以不可能是直接故意;选项D的错误在于,事后防卫与防卫过当完全不同,不能按照防卫过当处理。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10、多选题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答案】AD。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11、单选题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李某明知私拉电网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在自己的花房周围拉电网,并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结果出现的措施,对出现的结果是一种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所以是间接故意。12、单选题下列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A:武大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其重伤B:刘二见胡同里有一人强暴妇女,于是拿砖头将其打昏,事后鉴定为重伤C:张三15岁,盗窃珠宝店财物价值20余万元D:李四精神病发作砍死其父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A项当选。B项属于正当防卫。C项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故张三不应负刑事责任。1)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13、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OA:挪用公款罪B:贪污罪C:挪用资金罪D:受贿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14、多选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A:犯罪客体不伺B:犯罪目的不同C:犯罪手段不同D:犯罪结果不同参考答案:ACD本题解释:【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3)犯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定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15、单选题犯罪嫌疑人甲在押期间患严重疾病需办理取保候审,下列主体中无申请权的是OA:甲本人B:甲聘请的律师C:甲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D:甲的父亲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六部委刑事诉讼规定第20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16、单选题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下列属于金融犯罪的是oA: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B:由于外部事件造成的操作风险C: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D: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B、C、D三项不构成金融犯罪。故本题选A。17、单选题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B: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夺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以D项正确。18、单选题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所以,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之外,均适用我国刑法。A选项正确。19、单选题甲、乙同在某农贸市场卖猪肉,一日甲因抢了乙的顾客而被乙殴打,后被人拉开。甲极为窝火,回到自己的摊位,拿起切肉刀向乙胸部刺去,致乙死亡。甲的行为属于O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假想防卫D:事后防卫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事后防卫是指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情形下所进行的防卫。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o20、单选题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分为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B: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D: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还规定了教唆犯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26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置”。21、单选题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则他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应为多少年?A:3年B:10年C:13年D:7年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刑法第58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22、单选题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_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o23、单选题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A:过失杀人罪B:过失致人重伤罪C:交通肇事罪D:意外事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件。24、单选题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A:属于强奸预备B:属于强奸未遂C:属于强奸中止D:不构成强奸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25、单选题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3年B: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依据刑法第38条和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所以A、B选项的内容本身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所以C选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以D选项不选。26、单选题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A:贪污罪B:挪用公款罪C:滥用职权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挪用数额较大,用于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选B。27、单选题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28、单选题焦某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焦某某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应当OA:不起诉B:移送起诉C:撤销案件D:交付审判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在侦查阶段是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是不起诉。享有受贿案件侦查权的是检察机关,所以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的是撤销案件。29、多选题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判须满足的条件包括OA:案件事实清楚B:证据充分C: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D:公诉人或自诉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故应排除D项。30、单选题盗窃罪属于A:故意和过失犯罪B:过失犯罪C:故意犯罪D:故意或过失犯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31、单选题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A:导致婴儿死亡的B:出于出卖目的C:以勒索财物为目的D:已完成该犯罪行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刑法第240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在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中,导致被害人死亡,都是从重处罚情节。32、单选题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A:从新原则B:从旧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33、单选题山海关海关负责人陈广天,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陈广天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陈广天的行为应定性为OA:已构成受贿罪B:已构成放纵走私罪C: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D: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受贿罪,是指国家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务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受贿罪。陈某的行为符合此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受贿罪。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陈某的行为显然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选项D正确。34、单选题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人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本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行为,显然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35、单选题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A:诬告陷害罪B:强迫职工劳动罪C:非法搜查罪D:侮辱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36、多选题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C:李弟不构成犯罪D:李弟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C本题解释:【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15周岁,对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李某与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李弟不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37、单选题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38、单选题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A:过于自信的过失B:疏忽大意的过失C:间接故意D:直接故意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也较简单。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肯定是直接故意,对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的死亡,根本不存在是不是过失的问题,是典型的间接故意。39、单选题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OA:均为直接故意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C: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从题意可知,甲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40、多选题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之处包括A:目的相同B:行为的对象相同C:前提相同D:危害来源相同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在于:(1)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2)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3)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本题的选项中,选项AC都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而选项BD都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41、单选题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OA: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D:累犯不适用缓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应当”。B错误。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42、单选题以下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是oA:甲是故意,乙是过失B:甲、乙都是过失C:甲无意中帮助乙完成了犯罪D:甲、乙共同故意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43、单选题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使某乙名誉受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属于A:诬告陷害罪B:诽镑罪C:侮辱罪D:报复陷害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构成诽谤罪。如果某甲向公检法等机关告发意欲使乙受刑事处罚,则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本案中甲只是将诽镑的情况写成小字报散发。44、单选题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期间,甲精神失常。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罚B: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罚C:甲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D:甲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该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本题中,甲在犯罪时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且甲不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因此正确答案为Do45、单选题犯罪未完成形杰存在于A: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B: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C: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D: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间接故意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所以间接故意中也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最后,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故选A项。46、单选题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A:只能独立适用B:只能附加适用C: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D:只能并科适用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47、单选题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发觉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甲某的行为属于oA:犯罪中止B:犯罪未遂C:犯罪既遂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制度。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48、单选题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箱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B: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C: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D: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前者除侵犯财产外还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者只侵犯了财产;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

    注意事项

    本文(《综合基础知识》必看题库知识点《刑法》(2022最新版).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