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XXXX热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与范围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第二章总则第四条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第五条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1 .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分场、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2 .定期的专项安全检查:(1)根据区应急局、镇安监站、集团公司、能源局近期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及市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制订安全检查计划。(2)根据本企业前一阶段的安全动态、安全趋势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内容。(3)春季安全大检查每年四月份以“查安全思想教育、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查现场管理、查安全规程落实、查隐患及薄弱环节”为重点,并结合季节特点做好防霉、防雷全厂性安全大检查。(4)防汛抗台风、迎峰渡夏,根据专项措施计划、进行全面检查落实。(5)冬季安全大检查每年十月份以“防火、防冻、防污闪、防小动物、防人身事故”为重点开展全厂性安全大检查。(6)每周三公司组织综合办公室、安全保障科及生产运营中心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区域性安全、文明生产检查。(7)将各检查项目有机分解,分专题落实检查责任部门、检查责任人、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实现安全检查、项目整改闭环管理。第三章职责第六条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第七条安全保障科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第八条安全保障科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第九条安全保障科负责制定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参与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第十条安全保障科及综合办公室、企管科参与定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第十一条各生产分场负责组织本单位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第四章经常性安全检查第十二条检查范围1 .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2 .风险点: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对应的风险评价级别分别为1级、2级、3级、4级。第十三条管理要求1 .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2 .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3 .分场主任或分场技术员每天对本分场内生产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4 .安全保障科现场安全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5 .风险点、危险源检查:班组每天一次.分场每周一次,安全保障科每月两次。各级均要认真填写危险源检查表。第五章专业检查第十四条专业检查分为考评自查和专项检查考评自查是以分场为单位,按照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进行自查专项检查由安全保障科组织,针对企业状况,对全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第十五条考评自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一、二、三季度由各分场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自查报告报安全保障科。安全保障科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三查”,即:查自评资料、查整改现场、查设备状况。第十六条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审批后执行。第十七条专项检查应由安全保障科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编制方法见本制度第8节),按照表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第十八条专业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由安全保障科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同时通报企业所有单位,按规定实施考核。第六章定期检查第十九条检查时间各单位应于每年“元旦”、“五一”、“十一”前一周结束自查。安全保障科在上述单位自查结束后对各单位进行复查或抽查。第二十条检查内容1 .查思想:查各级领导、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2 .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3 .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4 .查管理: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5 .查隐患: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二十一条检查方法及要求1 .各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开展分场和班组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2 .各单位要在群众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3 .各单位自查及整改结果,于自查后一周内上报安全保障科。4 .各职能部门应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5 .安全保障科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及时协调整改。第七章隐患整改第二十二条对查出的隐患,各级、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第二十四条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第二十五条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第八章考核第二十六条凡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部门,按绩效考核、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安全保障科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