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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公司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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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公司法.docx

    第二章公司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经济法的考试重点,历年考试中除特殊年份外都有主观题的考核,虽然理解难度不大,但记忆难度很大,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对比记忆;本章主要难点集中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本章历年所占分值在15分以上,2020年新增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相关内容。第一节公司法律制度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无限公司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由负无限责任的股东和负有限责任的股东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仅就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资合公司是指以公司资本作为信用基础的公司,其典型的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人合公是指以股东个人的财力、能力和信誉作为信用基础的公司,其典型的形司式为无限公司。资合兼是指同时以公司资本和股东个人信用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其典型人合公的形式为两合公司司以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例题单选题】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连带责任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答案】A【解析】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公司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该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需要通过对资本的注册与股东的其他财产明确分开,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投资,或者占用、转移和支配公司的法人财产。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2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1/2)通过。3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为自己人担保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为他人担保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不能超过章程规定限额。向其他企业投资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不得承担连带责任【例题单选题】A公司是由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50万元、丙出资30万元、丁出资8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A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A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B.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C.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乐因此通过D.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乐因此不通过【答案】D【解析】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公司为丁作担保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甲、乙、丙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乙不同意,而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未超过半数表决权,因此决议不通过。【例题单选题】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0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答案】D【解析】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经理没有这项职权。第二节公司的登记管理一、登记管辖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公司登记关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管辖制度。二、登记事项1 .公司名称2 .公司住所3 .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非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4 .公司类型公司登记的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5 .经营范围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6 .股东出资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可由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有OA.董事长B.执行董事C.董事D.经理【答案】ABD【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例题单选题】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B.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C.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D.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答案】C【解析】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三、设立登记(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有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四、变更登记(一)变更登记事项及要求1.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2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3 .股东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上述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需要变更登记,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只需备案,无需登记。4 .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5 .公司合并、分立的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变更事项起算时间时间名称、法定代表人(无董事、监事、经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030日内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转让股权(股东变更)转让股权之日30日内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30日内分公司变更公司变更登记之日30日内合并、分立公告之日45日后减少注册资本(二)备案事项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窠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6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答案】B【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选项CD,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五、注销登记不需要清算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需要清算公司债权债务无人承继,公司解散时应申请注销登记,经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权利和行为能力。六、其他(一)分公司的登记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口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公司应自分公司登记之口起30口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分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口内向该分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二)年度报告公示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三)证照和档案管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遗失或毁坏的,由审批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申请补领。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1-50人)出资设立。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没有规定下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可以为1个或50个以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1)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无货币出资比例要求)出资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评估一评估价显著低于章程定价一认定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资产减值一不认定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一另有约定除外。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财产权利有瑕疵一责令解除权利负担一未解除一认定未全面履行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已经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a.只交付,未变更:法院责令变更一合理期间内变更一认定已履行一自交付时即享有股东权利b.只变更,未交付:交付前不享有股东权利c.是否享有股东权利一是否交付d.是否履行出资义务一是否变更【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B.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为注册资本C.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答案】ACD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股东共同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约束力(无实际控制人)。【提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采用募集设立方式由发起人制定,并召开创立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公司章程对股东没有约束力B.制定公司章程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经程序C.公司经营范围属于公司章程的必备事项D.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签名、盖章【答案】BCD【解析】选项A,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特定的人员或机构具有约束力。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人员或机构的有()。A.公司财务负责人B.公司股东C.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D.公司实际控制人【答案】ABC【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所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属于股东,不受公司章程约定。(二)设立程序1 .订立公司章程;2 .股东缴纳出资;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除出资部分外,还包括未出资的利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未尽公司法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规定向该股东提起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上述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采取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但不能直接将出资的财产从公司抽出。对内责任不按规定缴纳出资:足额缴纳并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含利息);成立后发现设立时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太低:补足差额并由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对外责任设立时: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可追偿;增资时:未尽规定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可追偿;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a.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f承担连带责任,可追偿b.另有约定除外。【例题单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章程规定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在3年内用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妁连带责任【答案】B【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例中,甲、乙为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故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后,不足的部分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成立前可以抽回投资)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c.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d.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无监事)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提示】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提示】未履行、未全面履行、抽逃出资:限制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得以诉讼时效为由抗辩。未履行、抽逃全部出资:合理期间未履行或未返回一解除股东资格【例题呼U断题】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O【答案】【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于成立后以其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特定情形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A.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答案】ABCD【解析】在公司成立后,存在下列情形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被认定为该股东抽逃出资:a.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c.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d.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例题多选题】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中,构成抽逃出资的有()。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的笔记本电脑拿回家D.三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答案】ABD【解析】选项A:属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行为;选项B:属于“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行为;选项D:属于“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行为。【例题单选题】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20万元出资,其后甲缴纳15万元,尚有5万元未缴纳;其次公司股东会会议上,甲请求免除其5万元出资义务,四名股东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决议有效,甲的出资义务已经免除B.该决议无效,甲的出资义务未免除C.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D.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答案】B【解析】公司法规定,甲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会对于免除甲5万元出资义务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为无效决议。3 .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经核准登记后,领取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公司为记载股东情况及其资本事项而设置的簿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会1.股东会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监事报酬事项选举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或监事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议增资减资,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修改公司章程2.股东会的形式定期会议章程规定临时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的董事提议;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3.股东会的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考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设立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一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主持:董事长一副董事长一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不设董事会召集:执行董事一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f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主持:执行董事一监事会或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O4 .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例题多选题】辉煌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丙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表决时,甲、丙两股东表示同意,丙占出资比例为15%甲占出资比例为4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丙股东依法不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B.丙股东依法能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C.因甲、丙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过半数,因此,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有效D.因甲、丙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未达到2/3以上,因此,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无效【答案】BD【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妁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例题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C. 2名董事提议召开D. 2名监事提议召开【答案】AC【解析】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该题设有监事会,因此应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而不是监事,因此选项D错误;根据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选项B属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是应该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二)董事会1.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依法不设董事会的除外),其成员为3人至13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人数3T3人组成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职工代表;产生职工代表: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章程规定,每届不超过3年,可连选连任2.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会董事会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监事报酬事项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或解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选举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召集股东会议、执行股东会决议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或监事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议增资减资,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制订增资减资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3.董事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21/2)共同推举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提示】与股东会的主持一样4.董事会的决议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C.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依法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D.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必须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答案】ACD【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不是应当有。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而不是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而不是必须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5.经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三)监事会1.监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的监事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人数不少于3人,可设置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组成股东代表;职工代表不得低于1/3;董、高不得兼任监事;产生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不超过3年,可连选连任2.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例题单选题】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答案】D【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3.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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