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实施方案.docx
全面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文物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压实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坚决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监管治理水平,现结合实际,就完善文物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监管责任,夯实单位直接责任。属地政府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文物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文物安全监管职责;文博单位履行岗位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直接责任。调整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见附件1);签订上下级政府间、政府与部门间、镇(街道)与村社间的文物安全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文物工作联席制度,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召开文物安全工作通报会、专项协调会等,推动文物安全工作及时有序开展。二、实施全面排摸自查文物部门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和各文博单位实施精准排摸自查,以“三责”“三防”“四险”为重点,对照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状况自查表(见附件2),深入开展自查工作,摸清漏洞隐患,为精准整治夯实基础,文物部门对文博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汇总,并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辅助核查机制,开展文物安全风险隐患评估,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工作渠道。三、开展重点领域整治文物部门联合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对法人违法、文物犯罪、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三责”“三防”履行不到位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建立打击文物犯罪长效机制,对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保护区、缓冲区内及各级文保单位文物保护范围、建控地带违规建设、擅自拆除、修缮文物等违法案件进行重点查处;推动民居类文物建筑火灾隐患风险基本排除,遏制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文博单位文物安全制度不健全、实体防范措施不到位、“人防”“技防”不到位等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到2024年底实现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国有博物馆隐患排查率、安全档案建档率、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立案率、文物安全管理人员受训率达到IO0%的目标。四、提升文物保护数智化水平区文物部门牵头做好文物安全技防体系的完善,切实增进文物保护工作精细化、精准化发展。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实施文物安全精密智控工程。推进区级文保单位“四有”档案建设,通过数字化测绘、扫描详细记录文物建筑的各项数据,建成完备文物数据档案库。重要博物馆单位及文保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监控系统,确保文保监控探头、人流量监测点及无线烟感器稳定运作,覆盖面稳步提升。区文物部门有效整合文物基础信息、安全巡查记录、文物安全监测等相关数据及功能,构建全区范围内高效、稳定运作的文物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五、深化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普法教育,推动全区提高文物法治意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及新媒体平台,联系学校、社区、博物馆等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文物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营造“文物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引导群众加入文物保护志愿队伍,落实相应的激励制度,增强文物安全监督管理力量,实现文物安全治理的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