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材管理办法.docx
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第三条学校选用和编写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在国家教材委员会指导和统筹下,高校教材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省级门和高校分级管理。学校落实国家教材建设相关政策,成立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工作。教材建设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学院院长及教务处、科技处、宣传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任委员,党委对学校教材工作负总责。第五条教材按对应课程归属进行管理,必修课程学生必须有教材。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工作。第三章教材选用第六条学校是教材选用工作主体,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教材选用工作,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教材的选用及使用工作。第七条教材选用遵循以下原则:(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三)适宜教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第八条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二级学院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第九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教材中有马工程教材的,应统一选用马工程教材。第十条同一门课程应选用同一部教材,因特殊情况需选用不同教材的应报二级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第十一条教材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二级学院教材选用结果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并备案。学校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第四章教材编写第十二条学校积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优势,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教材。第十三条教材编写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第十四条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第十五条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主编须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第十六条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第十七条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优秀编写人才;支持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加强与出版机构协作,参与优秀教材选题遴选。第五章教材审核第十八条教材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学校负责审核本校组织编写的教材,组织教材审核时,应有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参加。教师个人编写的教材由出版机构或学校组织专家审核。第十九条教材审核应对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第二十条教材审核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第六章教材征订、招标、供购第二一条教材征订时间和程序(一)征订时间原则上每年6月至7月征订秋季教材,12月至次年1月征订春季教材。(二)征订程序1 .教务处于每年6月和12月发布教材征订通知,二级学院按照本办法组织选用教材。经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报送教材征订信息表至教务处。2 .教务处将教材征订信息提交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教材征订信息提供给教材中标供应商,同时反馈给各学院。3 .二级学院及时向学生和教师公布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教材选用信息。4 .二级学院对未通过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的教材或供应商无法提供的教材及时做好教材重选、变更等相关工作。第二十二条教材招标教材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教材供应商,原则上每学年招标一次(如教材供应服务良好,可根据相关规定报学校研究同意后续标一年)。教材供应商按照中标折扣比例和服务承诺与学校签订教材服务合同。第二十三条教材供应要求(一)教材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教材均为正版教材。(二)教材供应商所提供的教材如果存在有污损、图文不清、错页、漏页、倒装、缺附件及与选用信息不符等质量问题,须由教材供应商免费退换。(三)对学校选用的所有教材,教材供应商按照学校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送至学校提供的教材售卖场所。(四)教材供应商应在教材售卖场所公布折扣比例、购买流程、支付方式、联系人以及学生注意事项等,尽力给学生提供优质服务。第二十四条教材供购程序(一)教材供应商按照学校提供的教材选用信息组织教材,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学生供应教材。(二)学生根据所在专业的教材征订信息表自行购买教材,按不高于中标折扣价即时结清费用。学生在供应商处购买教材实行自愿原则,学生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购买教材。第二十五条教务处负责教材质量、售卖价格和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督。第七章支持保障第二十六条学校和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和建设等工作,把教材建设作为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体系。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优秀教材编写激励保障机制,着力打造精品和特色教材。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承担国家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第八章检查监督第二十八条学校不断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教材选用、建设等工作的检查监督。第二十九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并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报请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一)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S)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四)盗版盗印教材。(五)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六)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七)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八)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高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九)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九章附则第三十条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以及数字教材参照本办法管理。选用境外教材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第三十一条自编教材(含自编实验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手册等教辅资料)的选用需由二级学院初审,在每学期教材征订前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并将征订计划和评估报告一并报请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学校严禁部门、学院和教职工在学生中私自推销、出售自编教材和教辅资料。第三十二条各学院自行印制的各类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报告,参照本办法,由学生根据教学要求自行购买。第三十三条教师用书由各学院组织,统一在教材供应商处购买。二级学院在本学院年度预算中预算教师用书专项经费,原则上教材未修订的,教师用书不得重新订购。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XX学院教材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评估、奖励办法同时废止。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