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关于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整理版).docx
关于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2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属地和行业的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任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土方、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二、整治范围及重点(一)整治范围全镇范围内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项目。(二)整治重点1 .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整治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企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罪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况。是否建立分包、外包、协作队伍管理“黑名单”制度,严格分包、外包、协作队伍和项目的监管,严禁将工程项目分包、转包和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是否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临时工、农民工、劳务工的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否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是否严格临时用电、动火、交叉作业等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严禁“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2 .严格落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20*】76号)文件要求情况。企业是否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土方(隧道)开挖、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和论证、审批、过程监控、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3 .加强风险分析评估和管控情况。对超长隧道、大型桥梁建设项目,企业是否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论证瓦斯、岩溶、岩爆、断层及断裂带、暴雨、山洪、泥石流、高寒低温、大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是否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了安全对策措施。4 .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的安全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特别是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5 .深化打非治违,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镇经发办、村建办、民政办、派出所等部门是否加强配合,严格执法;是否依法严查非法违法分包、转包情况;整治重大分部分项工程不严格编制、审批施工方案和不按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抢工期、抢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未经检测检验投入使用等行为。三、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一)工作部署阶段(5月1日前)。各单位有关部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前)。建筑项目业主、施工、监理、设计、检测检验等相关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对照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切实落实责任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至1月20日)。镇安办将于8月下旬起,组织镇有关部门进行交叉检查,对全镇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督查。开展交叉督导检查要覆盖本地区相关领域建设项目30%;各单位检查要做到IO0%的全覆盖。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认真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报批评。(四)总结巩固阶段(10月20日至11月底)。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单位要针对前期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研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四、工作要求(一)认清严峻形势,(二)加强组织领导,(三)强化督导检查,(四)深化打非治违(五)密切配合协作,各单位,各在石板建筑施工企业按上述要求扎实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并详实做好开展此项工作过程记录、建立健全好相关工作档案(备查)。各单位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扎实开展工作,政府将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年*月*日20*第二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为贯彻执行并落实公司转发XX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遏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程施工过程情况及危险源分析、评价、主体工程于2007年7月封顶。目前,正在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中,根据当前这一施工情况和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及我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并结合专项整治通知有关内容,确认以下事故为目前本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到的并容易发生的事故:1、高处坠落(涉及项目:“四口”、“五临边”,脚手架)2、触电(涉及项目:施工临时用电)3、起重伤害(涉及项目:物料提升机(垂直运输机械)4、中毒(涉及范围:食物性中毒、工业性中毒)以上危险源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已构成了严重威胁,需要在施工中严加防范,重点整治。二、具体预防控制和整治措施1、高处坠落事故的整治措施:高处作业,根据其作业环境的不同,又分为临边高处作业,洞口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和攀登作业四种类型。1)、临边高处作业:本工程楼梯问的楼梯梯段边,由于其工作面的边沿并无维护设施,均属于临边部位。因此在以上各临边部位进行的各种作业活动均为临边高处作业。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关于临边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的规定,对以上临边作业部位设置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具体做法如下:(1)、在以上各临边中48钢架管及扣件,搭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L2,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6m,在横杆长度大于2m时,加设立杆作为栏杆柱,并在主要部位与建筑物矿柱等进行拉接,从整体上保证防护栏杆的牢固和稳定性。(2)、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将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牢固绑扎,进行严密封闭防护,确保能阻挡住作业人员在可能状态下的下跌和防止物料的坠落。从而达到预防临边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3)、对楼梯问的楼梯口和梯段旁边分别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并由一层连续设置直到主楼封顶层楼梯口处。2)、洞口高处作业:对本工程主楼内各层出现的预留洞口、管道井口、电梯井口、通道151以上料口,因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经常在附近工作,因而称为洞口作业。根据规范中对洞口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针对洞口作业部位采取了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1)、对楼层内的预留洞口、管道井口、设置盖板、进行严密牢固的覆盖防护,对2mX3n较大的设备预留孔,采用扣件、钢管扣接而成的网络,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进行防护。(2)、对主楼通道口,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固定的工具式钢筋栅门,并对屋面的竖向落地式洞口,采用钢管搭设防护栏杆固定牢固。(3)、对施工现场西南面的两处安全通道,采用钢管、扣件搭设双层防砸、防护棚,在其上沿纵横方向分别满铺脚手板,并覆盖密目式安全网,严密防护。同时对通道附近的楼梯口、进出通道口等敞口处设置各种安全标志牌示警。(4)、对楼南面的物料提升机上料口,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钢筋焊接固定的工具式防护门,并在屋面女儿墙处搭设卸料平台,满铺脚手板,两侧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挡脚板,并挂密目式安全网防护。3)o攀登作业由于本工程目前正处于室内装修和各种设施的安装阶段,在作业过程中,往往要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来进行作业。因此,将这种作业称为攀登作业。攀登作业很容易发生危险,针对这一特点,对各施工单位所使用的登高用具,尤其是对在现场使用最频繁的移动式爬梯,从材质、构造、角度、宽度、连接措施,拉攀措施和承受力性能等各方面都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查。力求必须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规定和要求,同时在使用时,特别提出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对在攀登作业中,梯子的安全要求不得有缺档,因其极易导致失足,尤其是对体重过重和较弱的人员危险性更大。梯脚底部除必须坚固外,还必须采取包紧、钉胶皮、锚固或夹牢等措施,以防滑跌倾倒。如需接长时,接头只允许有一处,且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保持不变(2)、对攀登作业应遵循的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必须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通道以外的其它部位攀登、翻越。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件、攀登。禁止在防护栏杆和管架及杆件支撑上作业。禁止在高处没有固定的物体上行走和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走安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一定要注意脚下是否有探头板。除以上规定要求必须遵守外,现场安全员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安全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悬空作业: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固可靠的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本工程在主楼设备下到地下室内的管道安装作业及主楼内各层的门窗安装、油漆玻璃安装作业均为悬高空处作业。根据高空作业的危险性,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安装管道时,将结构或操作平台作为立足点,禁止任何人员在管道上行走,站立或停靠。对于竖向安装的管道,在作业时使用的绳索、吊具,其材质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将绳索固定牢固,同时系挂好安全带,安全钩随时挂在安装好的固定物件上。安装门窗及刷油漆安装玻璃时,作业人员的重心要位于室内,不得站在档子或窗台上作业。当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尚未达到应有的强度时,不准手拉门窗进行攀登。安装外墙门窗时,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牢固的物体上。要求作业人员无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贫血症及其他不适应高处作业等病史。否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必须将裤脚、袖口扎好,衣扣扣好,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通过采取以上各项安全措施,对悬空高处作业进行整治,有效地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2、触电事故的整治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由于专业性强、危险性大,很容易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因此,项目部针对这一特点,并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有关规定,从技术上和组织上两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对本工程各施工单位所使用的各种机械、电器设备,要求做好接地、接零保护,并在配电箱内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场所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设置、安装、敷设、防护及操作、使用、维护等要求按临时用电规范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同时,对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的各类用电人员,明确用电职责。从技术措施上确保安全用电。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从安全管理上入手,建立本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用电安全维护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用电管理体系;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同时,建立安全用电技术安全交底制度及相应的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对本工程施工用电的设计、安装、维修、遥测等工作进行记录,使现场临时用电从组织上确保用电安全。此外,根据各施工单位、班组作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用电人员)提出以下安全操作要求,防止触电伤害。非电工人员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必须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必须要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禁止在电线上挂晒衣物。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搬移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必须停止输电,当不能停电时,要采取隔离措施并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禁止使用照明灯进行烘烤,严禁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电线必须架起,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而随意拖拉。如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要有保护措施,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只要按以上要求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控制,就能很好的、最大限度地预防触电伤害事故。3、垂直运输机械物料提升机是施工现场主要垂直运输机械之一。由于使用周期长、任务重、工作量大,如不加强安全管理,很容易造成各种事故隐患而导致发生事故。因此,要从安装、使用、管理等方面采取整治措施,确保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运行。D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及安全使用由于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除工作比较危险,作业环境多变,因此在作业前,根据现场的作业条件和提升机的类型、高度等特点,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专门编制了物料提升机安拆施工方案,并选用有专业资质的安装队伍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安装作业。作业时必须有统一领导,确保在安装工程中不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完后,由项目部组织技术、安全、质量以及机械、电工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才能投入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相对固定,严禁一名司机同时操作其他设备和同时操作两台吊篮的违章作业。每班作业前,要对架体、附墙件、地锚进行检查,并做空载试验及制动和对安全装置确认符合要求。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上下。禁止攀爬提升机架体上下。发现安全装置有缺陷、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不准任意拆除和改变防护装置。经常检查传动机构、钢丝绳、滑轮的磨损情况,发现钢丝绳断丝、锈蚀严重,滑轮轮缘磨损、破损等情况,要及时进行维护、更换,并将提升机的使用维护纳入到设备的正常管理中。当司机视线不清或多楼层同时作业时,使用提升机无统一指挥及信号不明确时,司机不准开机。下班或司机暂时离机时,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并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方可离岗。2)、物料提升机的安全管理根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有关规定及现场使用实际情况,由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物料提升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机械管理员和电工,对物料提升机的架体稳定、限位保险装置、钢丝绳、吊篮、楼层卸料平台防护等主要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项目部根据物料提升机的类型制订了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了物料提升机维护保养制度,要求有关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制度落实。3)、物料提升机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操作司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维护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要设专人监护。提升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必须搭设上人平台,并符合高处作业要求。景和苑住宅楼二OO七年六月宁夏鑫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第三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开展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二、工作目标1、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率控制在O15%o以下;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35%o以下。2、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力争达到100%;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60%,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50%,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40%;杜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工程。三、整治步骤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4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尤其要细化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和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内容,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务于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厅建管处。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4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认真查找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找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安全事故隐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2004年7月31日前书面报告厅建管处。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区和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四、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为了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成立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建设厅副厅长副组长:*省建设厅总工程师成员:*省建设工会主席*省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省建设厅建管处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联系人:张东发,联系电话:8922736,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市、州、县(区)建委(建设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各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求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二)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积极组织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落实到人头。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省建设厅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条件,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活动。(四)加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金投入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具体确定建筑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要不断加大安全施工措施投入,对建设单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要全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备条件。(五)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新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必须予以报废。同时,要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经过专门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抓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普查登记,认真填写XX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普查登记表,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厅建管处。(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作业。无证不得任职、不得上岗。(七)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具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和本企业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肃查处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四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昆明高新保税库二期加工厂房工程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批准:编制:云南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五直属项目部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云南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五直属项目部接到XX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后,项目部组织了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及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电工、运转工、机务点长、以及民工负责人、带班和劳务公司全体管理人员等进行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工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等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控制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根据现场情况,重视安全事故易发部位,进行有效防护与控制:1、工地现场临边、预留洞口等防护;2、施工用电、机械伤人、食物中毒等;3、双篮吊、塔吊吊物、楼层建筑材料、操作人员等坠落;4、边坡土方、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坍塌。二、为了更好地控制上述易发安全事故部位发生安全事故,项目部有效地组织了安全专项整治小组:1、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组长:王少军副组长:孙士明成员:项目部全体成员及民工班组班组长2、每周周五项目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排人员参加,施工班组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对易发安全事故部位进行逐一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发到各家单位。检查完毕后由施工班组负责整改,施工单位负责监督。整改完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进行复查。3、每周项目部进行23次安全抽检,其余每天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工长、施工员等进行巡逻,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每月月底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安排人员参加、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管理人员全体参加,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形成书面发到各家单位,安全隐患由施工班组负责整改,施工单位负责监督,整改完后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复查。三、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除在施工现场做防护及控制外,项目部还在每周周一进行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电工、操作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相互沟通讨论会议,更深入地了解施工班组及操作工的心态,掌控安全隐患的源头,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的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第五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严格执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二、整治目标规范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卸和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切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整治内容(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1、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与产权单位(或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与设备的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安装资格,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业务),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用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在合同应明确使用过程中机械设备操作、指挥、司索等相关人员的配备与管理。3、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4、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5、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每台起重机械的单位档案。6、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必须编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7、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8、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在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9、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台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每台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二)基坑开挖和支护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派专人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监测。四、整治重点重点区域。城市主干道两侧、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各类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工程。重点企业。对近几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五、整治步骤第一阶段。重点整治阶段。5月份,各班组施工现场全面自查、全面整治。第二阶段。整顿提高阶段。6-11月份,项目部全面检查,各班组安全防护方面重点督促。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通报专项整治情况。项目部各班组结合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分别在7月初及12月份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六、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项目部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要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理,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培训教育,积极引导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五)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66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