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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学生寝室家具和阶梯教室桌椅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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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学生寝室家具和阶梯教室桌椅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docx

    中学学生寝室家具和阶梯教室桌椅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开招标文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16第四章商务条款25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7第六章采购合同样本36第七章附件4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慈湖中学学生寝室家具和阶梯教室桌椅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330312G项目名称:宁波市慈湖中学学生寝室家具和阶梯教室桌椅采购及安装项目预算金额(元):2700000最高限价(元):27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宁波市慈湖中学学生寝室家具和阶梯教室桌椅采购及安装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27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4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有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招标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匏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其他事项:(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 .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二)(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4 .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5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 .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7 .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Oo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本前附表是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如与“投标须知正文”或“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的相关条款有矛盾,应以此表为准。序号内容及具体要求说明1招标人:宁波市慈湖中学2招标人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招标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3293983合同名称:宁波市慈湖中学学生寝室家具和阶梯教室桌椅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合同4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5合格的货物来源: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报价和货币7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采购、运输及装卸、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所有费用。8投标货币:人民币。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70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预算金额)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9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八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制作”。10投标保证金:无11投标有效期:90天12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用于异常情况处理)。1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商务要求条款1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后4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16交货地点:宁波市慈湖中学(具体由招标人指定)。1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18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60个月;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合同项下所发产品完全是崭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且所有部件的生产日期为近一年内。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应负责修理和替换不合格的部件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部件调换的内陆运输费用,急用部件应免费空运。19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现(2)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3)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缴纳。(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最终验收后,具体详见付款方式。20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预付款等额保函预付合同总价的40乐预付款保函应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且与预付款等同金额。(2)项目调试安装完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的60%并退还预付款保函,同时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21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22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23搬运安装过程中造成原建筑设施、室外道路、绿化、墙体、门窗、锁具等损坏及下水道堵塞的,由中标供应商进行修复或按实赔偿,或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修复,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服务费1、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收取。本项目收费类型为货物。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注:1、本前附表内打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本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本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正文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宁波市慈湖中学。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承担的学生寝室家具和阶梯教室桌椅采购及安装等。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四、其他说明(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关于分公司投标仅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分公司进行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三)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招标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四)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分包。(六)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七)合格货物来源: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八)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采购、运输及装卸、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所有费用。2、供应商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招标人将不予单独支付。3、投标文件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制作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资格文件封面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请提供,格式见附件);A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A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请提供)。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自评分表B1、投标书(格式见附件);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格式见附件);B3、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B4、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B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B6、项目实施方案(自拟);B7、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请提供);B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请提供)。C、第三册: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封面C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C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请提供)。注: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2、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1>(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NBlTC-202330312G;(3)项目名称:宁波市慈湖中学学生寝室家具和阶梯教室桌椅采购及安装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o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招标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通过EMS等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送达地址:。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或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一阶段开标,同时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宣布开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供应商代表查验备份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照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同时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7)开标记录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9)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报价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其他说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十四、项目终止政府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本项目终止招标。十五、定标(一)确定中标供应商1、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2、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招标人确认,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3、招标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邮寄或现场领取;如需邮寄的,请把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十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十七、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八、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招标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招标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招标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招标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招标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十九、最高限价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最高限价,人民币27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十、招标代理服务费1、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收取。本项目收费类型为货物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二十一、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延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合同签订形式:允许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盖章后送达或邮寄。邮寄方式:收件人:招标人应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录入公布合同信息,相关信息会自动同步到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政府采购网,如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签订采购合同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提交合同缓签申请,经采购办审核确认后,该项目不列入“无感监测”统计范围(目前仍有效)。如有因为未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引发纠纷的,请第一时间联系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二)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2)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3)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缴纳。(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最终验收后,具体详见付款方式。二十二、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5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7、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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