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责任清单.docx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责任清单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明确各方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清单。一、政府办医责任清单(一)行使政府办医职能1.行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以及公立医院资产收益权等。2 .负责审议医共体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二)指导医共体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3 .指导医共体加强成员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党建工作。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4 .指导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三)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5 .整合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资源配置,根据乡村振兴规划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合理调整控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和规模。(四)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责任6 .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等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7,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政策。8 .落实村卫生室补助政策。9,化解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五)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10 .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动态调整。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建立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六)人事薪酬分配11 .在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编制政策,探索实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周转池制度,建立紧密型医共体柔性人才流动机制。落实医共体牵头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12 .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落实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七)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13 .定期组织医共体绩效考核以及医共体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八)领导人员任用14 .按照公立医院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办法,选拔任用医共体领导人员。(九)医保基金管理15 .建立严格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落实分级诊疗医保政策,制定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转诊病种目录,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十)信息化建设16 .建设县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完成市级平台的对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远程协作、资源共享,并进行运营维护。(十一)法定、国家及省规定的有关政府办医职责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二、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责任清单()基本性质1.法人地位。医共体牵头医院原则上应为二级以上(含二级)非营利性综合性医院,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鼓励县级中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成员单位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留独立法人资格。2,功能定位。牵头医院强化能力建设,以县域内就诊率90%左右为目标,承担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服务、基层技术指导帮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职能;乡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开展慢病管理;村卫生室着重做好门诊、导诊和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3 .职工身份。成员单位职工身份不变,原有的财政供给渠道不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由财政供给保障。4 .投入政策。成员单位资产属性和现行的财政投入政策及标准不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障。(二)运营管理5,统一行政管理。健全完善医共体章程,按照不同功能定位,履行职责。牵头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6 .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拥有内部人事管理自主权,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按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实行编制统筹,岗位统筹,根据岗位需要,人员统一调配。牵头医院拥有对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推荐权或提名权。牵头医院拥有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自主权。7,统一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实行由医共体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政投入资金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拨付,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8 .统一绩效考核管理。按照“两个允许”,开展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与分配。牵头医院负责指导、审定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与分配方案,规范开展绩效考核。9 .统一医疗业务管理。牵头医院按照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要求,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建立严格转诊病种目录,加强转诊质量管理。10 .统一药械业务管理。牵头医院组建医共体中心药房,统一负责医共体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指导检查乡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等制度执行。医共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11 .统一医保基金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成员单位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配合做好不同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外转诊病人费用结算,推进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防控欺诈骗保行为。三、外部治理综合监管责任清单(一)公益性监管1 .医共体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履行情况。2 .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执行情况。3 .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执行情况。4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二)依法执业与行风监管5 .医共体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6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情况。7 .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三)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8 .按照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9 .临床路径管理执行情况。10 .药品合理使用。11.高值医用耗材合理使用。12 .大型设备使用监督评估。(四)医共体运行监管13 .审核医共体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管纳入财政管理的预算资金、上级项目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等。监管定期财务报告和内审制度执行情况。14 .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护理服务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15 .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县域外支出占比情况,按病种付费和DRGS执行情况,监管欺诈骗保行为。16 .监管药品耗材设备采购,监控药品回扣等行为。17 .监测转诊病种的分级收治与双向转诊执行情况,监测群众满意度、县域内就诊率等指标。(五)医共体人事管理监管18 .执行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内设机构设置等事项核准备案制度。19 .医共体人事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过程监督管理。(六)公共卫生服务监管2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21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2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