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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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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定稿)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版)项目名称: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5第三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15第四部分项目需求26第五部分附件30第六部分合同条款47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郸州区潘火街道东南小学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采购项R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R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MC20236069G磋项目名称:宁波市邺州区潘火街道东南小学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87000最高限价(元):387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职工疗休养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387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O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6月05口至2023年06月12口,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其他事项:2.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2.2、 电子化采购的说明:电子化采购: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截止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化采购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条款号内容项目情况1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州区潘火街道东南小学2采购代理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合同名称:宁波市勤州区潘火街道东南小学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合同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允许大型企业参加。标的:职工疗休养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其他说明:答疑和踏勘:不统一组织响应报价和货币6磋商响应报价:完成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磋商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磋商响应报价的;磋商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所有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不得小于90个日历日。9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政采云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开启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解密。10磋商保证金:不适用磋商服务费111 .本采购代理公司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5805元。2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服务费。3 .中标服务费以电汇、网银方式汇款。开户单位名称:发布本次采购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的媒体12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邺州区)竞争性磋商须知一、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采购、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服务”系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规定的义务。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监管部门。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四、特别说明1、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2、关于知识产权2.1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2 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2.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2.4 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2.5 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4.1 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采购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4.2 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4.3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五、磋商费用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六、磋商响应报价1、完成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3、供应商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己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采购人将不予单独支付。七、磋商有效期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不得小于90个日历日。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八、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详见前附表中规定。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九、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组成,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附件”中要求。1、资格文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2、技术商务资信文件(1)响应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函(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项目需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8)服务方案(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第三部份“评定成交的标准”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须提供)(Il)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分项标价表(格式见附件)(3)政府采购供应商基础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应对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磋商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OO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https:/service.zcygov.en/#/knowledges/CWl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https:/service.zcygov,en/#/knowledges/CWl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3)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7)。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通过EMS等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邮寄送达地址:。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在当天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市邺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邺州区蕙江路567号,邺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邺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的、或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投标无效。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十、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采购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份数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须在封袋上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2)项目编号:;(3)项目名称:;(4)在年月日(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5)供应商的名称:o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二、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四、质疑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十五、评审1、具体详见第三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O十六、成交结果通知1、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2、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确定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签订合同1、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十八、特别说明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o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友好商定。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2、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二、评审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满分100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响应报价低者列前;若响应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三、磋商小组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如采购人代表不参加则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3.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评审程序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2、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磋商开始后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4、比较与评价:评审小组根据“附表3技术商务资信评分表”的要求,对照磋商响应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审小组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技术资信商务得分为各评审小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5、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4报价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也须在政采云中完成。7、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评审价和成交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8、评审小组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9、综合评估: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小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排序前三名的供应商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以撤销其成交资格并选择下一排序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1、确定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若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以撤销其成交资格并选择下一排序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五、磋商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一项目采购一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o)(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磋商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六、其他说明1、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2、价格是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3、评审过程中无效磋商响应文件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为无效响应文件:(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不全或虽提供但格式、签署与盖章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联合体投标的未提供联合体协议,或未注明主办方的;(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5)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与盖章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7)磋商文件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响应文件对这些条款有负偏离的;未标注有号的条款负偏离达到或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上述偏离的认定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8)“项目需求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有缺项、漏项且磋商小组认定该缺项、漏项使得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9)磋商响应文件有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的;(10)磋商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1)磋商小组经过审查,认定磋商响应文件虚假应标的;(12)磋商响应文件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I)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次磋商采购程序依法终止。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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