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基础试卷(含答案和解析).docx

    • 资源ID:47623       资源大小:73.31KB        全文页数:4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基础试卷(含答案和解析).docx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基础试卷(含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和桃花电视机厂在青岛设立了一家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间,双方因利润分配纠纷诉至青岛法院,法院审理此案应适用。A、中国法B、美国法C、国际条约D、当事人选择的任何法律【参考答案】:A【解析】:参见合同法第126条。2、A国国籍飞机副驾驶员甲与机组人员在执行飞行任务飞往8国的途中,劫持飞机并改变航向,降落在我国某省。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对甲应根据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B、犯罪行为地在B国,所以对甲不能适用我国刑法C、对甲应当根据属地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D、甲的刑事责任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参考答案】:C【解析】犯罪行为的结果发生在我国,应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在可适用属地管辖原则耐,优先于普遍管辖。3、某甲借用某乙复读机一台,借用期间,甲因该复读机质量好而爱不释手,遂于10日与乙协商买下该复读机。因甲仅为12岁,身上无钱,双方约定15由甲从家中拿钱支付给乙。甲、乙间的买卖合同:A、于15日生效B、于10日生效C、无效D、若在1个月内甲征得父母同意,则有效【参考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迫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依此,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在订立后并不能立即生效,但若在1个月内甲征得父母同意,则该合同有效。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4、依照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相关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哪项措施:A、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复核Ik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C、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I)、向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参考答案】:C【解析】:第六十二条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5、甲是某搬运场司机,在搬运场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不慎将另一职工轧死。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A、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B、按交通肇事罪处理C、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理D、按意外事件处理【参考答案】:C6、吴某与张某于1999年10月2日举行结婚典礼。同日吴某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某彩色扩印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24元,彩色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单交给吴某,印单上事先印好了“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本店赔偿同类同号胶卷一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后彩色扩印公司将该胶卷遗失。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彩色扩印公司引用免责条款,只同意赔偿一个胶卷的钱。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A、彩色扩印公司只负退还扩印费和赔偿同类同号胶卷或相当价值现金的责任B、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C、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显失公平,予以撤销D、彩色扩印公司违约,且遗失的是有珍贵纪念意义的照片,应赔偿吴某精神损失。【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X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规定:“(第1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第2款)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从规范内容来看,本案既可适用合同法,亦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适用作为特别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外,违约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尚未获得认可,故D不能支持。7、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陆某仍是中国人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参考答案】:A【解析】:考查我国具体规定,我国国籍法第9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1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也就是说,中国国籍的丧失分为两类:如果是定居国外,采用自动丧失原则:如果定居国内,则必要经过批准,否则不丧失中国国籍。本题中陆某定居国内,并没有申请经过批准,因此仍具有中国国籍。又根据国籍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只要是中国公民,中国就不承认该人有双重国籍,故答案为A。8、郭某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因为经济困难所以无力聘请律师,于是其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下列对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A、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B、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C、公民在刑事诉讼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D、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法律援助是指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根据律师法第41条、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前三项的陈述与法律规定都是相符合的:“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因此B的表述不正确。9、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某内衣专卖店注册了“活得好”商标,该商标的性质属于哪一类商标?A、服务商标B、证明商标C、销售商标D、制造商标【参考答案】:C【解析】:商标分类:商标可依不同标准作不同分类,按商标使用人的不同,商标可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本题中内衣专卖店应为销售者而非生产者,故其注册的商标为销售商标。1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A、中国公民甲为供个人使用与日本某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视机的合同B、甲乙之间买卖某公司可转换债券C、美国某企业与大亚湾核电站订立的电力销售合同D、美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订立的服装销售合同【参考答案】:D【知识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规定,(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2)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合同或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报均看不出,应不予考虑。(3)在确定本公约的适用时,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应不予考虑。第2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辨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依照上述法律规定,A项符合第2条项的规定,因此不适用该公约。该公约只能适用于货物买卖,故B项也不适用,同理C也不适用。A、B、C项的行为都不适用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而D项的行为可以适用,故为正确答案。Ih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无过错责任原则【参考答案】:D【解析】:评析:过错责任原则含义从题干的表述中.可知当事人只要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论该当事人主观意愿如何。故选项D正确。12、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单位谋取利益。随后,该单位的经理送给甲一张购物卡,并告知其购物卡的价值为2万元、使用期限为1个月。甲收下购物卡后忘记使用,导致购物卡过期作废,卡内的2万元被退回到原单位。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B、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既遂)罪C、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未遂)罪D、甲的行为构成受贿(预备)罪【参考答案】:B【考点】受贿罪的未遂与既遂【解析】根据刑法第385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单位谋取利益后,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受贿既遂,其次甲未能利用这一财物致其失效,属于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置,不影响犯罪的既遂。13、甲、乙相识恋爱1年后,为同居准备购买一套房屋。为此,甲、乙各出资8万元,甲之父母也资助4万元,双方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屋。后甲、乙经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因乙有婚外情致婚姻破裂,双方协商离婚。但对房屋分割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父母所出资部分应归甲所有,属于甲个人婚前财产B、甲父母所出资部分应归甲、乙共有,属于甲、乙夫妻共有财产C、c.甲父母所出资部分应归还甲之父母D、甲父母所出资部分应由甲、乙及甲之父母共有【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夫妻财产问题。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故本题应选A项。14、根据INC()TERMS2000的规定,国际贸易术语适用下列哪类国际合同?A、买卖合同B、保险合同C、租船合同D、运输合同【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其仅适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5、甲某从某市拐骗一名16岁少女,欲卖到农村。途中,甲某几次强行奸淫该女,并强迫其卖淫两次,则钱某的行为:()A、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应实行数罪并罚B、构成拐卖妇女罪与强迫卖淫罪,此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其强奸行为不宜单独定罪,而应作为强迫卖淫罪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这一从重处罚的条件C、只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因为其拐卖行为尚未完全实现D、只构成拐卖妇女罪,其强奸行为、强迫卖淫的行为只作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条件,不宜单独定罪【参考答案】:D【考点】拐卖妇女罪过程中强奸行为的处理【解析】刑法第240条规定,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诱膈、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属于拐卖妇女的加重情节,不单独定罪。16、某有限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该合伙企业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合伙企业不适用破产程序B、如人民法院宣告合伙企业破产,经过破产还债程序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不再承担责任C、如人民法院宣告合伙企业破产,经过破产还债程序后,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如人民法院宣告合伙企业破产,经过破产还债程序后,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参考答案】:C【解析】:合伙企业法第92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C选项正确。17、甲纺织厂生产专门用于出口的棉布,所需原材料棉纱大部分由丙纱厂提供。一次,甲厂接受了一单海外订货,但由于当年棉花产量剧减,无法筹集足够的棉纱。恰好丙厂囤积了一批棉纱,遂将原来的价格由4元/米提高到9元/米。甲厂为完成订货,只好接受。请问,丙厂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哪项基本原则?A、自愿公平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参考答案】:A【解析】:丙厂的行为是乘人之危,违反自愿公平原则。其实笔者认为C选项”诚实信用原则“也是符合题意的,但因考虑到"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之为民法的“帝王条款”,适用范围实在是太广,而本题又是单选题,所以选择A更恰当。假设本题为多选题的话,那答案就是AC了。18、甲持刀将乙逼入山中,让乙通知其母送钱赎人。乙担心其母心脏病发作,遂谎称开车撞人,需付五万元治疗费,其母信以为真。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非法拘禁罪B、绑架罪C、抢劫罪D、诈骗罪【参考答案】:B19、信用证的软条款是开证申请人开立的信用证在银行付款条件中,加进了银行付款要满足经开证申请人的签名或开证行通知或同意等条件后才能付款的条件的条款。下列有关信用证软条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信用证的软条款实质上是卖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的B、信用证的软条款实质上使受益人享有的信用保证付款条件变成了以买方的商业信用决定的条件来付款C、信用证的软条款是为了保护开证申请人的利益而开立的I)、信用证的软条款实际上取消了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参考答案】:A【解析】:信用证的软条款是买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的,是指信用证中规定一些限制性条款或信用证的条款不清、贵任不明,使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大大降低。这种“软条款”信用证可使开证申请人控制整笔交易,其实质上使受益人享有的信用保证付款条件变成了以买方的商业信用决定的条件来付款。受益人处于受制他人的被动地位,因而对受益人非常不利。故BCD选项说法正确,A选项说法错误。I学法'网I本题的应选项为A。20、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书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则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A、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B、意思表示离开表意人时,如函件已邮寄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D、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参考答案】:C【解析】:考查知识点意思表示的生效。解题思路和依据这属于民法原理的内容,一般在教材中阐述。意思表示可以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则自作出时生效。应注意的问题在合同法部分也会涉及这类题目,特别是注意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其中对于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自行为作出时生效,这与前面的原理略有不同。因为合同法上的承诺行为实际上就是一个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原则上自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但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除外。21、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以下那种措施?A、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同意,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B、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同意,采取临时停市的措施C、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D、可以采取临时停市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参考答案】:C【解析】:第一百一十四条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2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检法机关按照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的:()A、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报案人B、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自首人C、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举报人D、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公、检、法机关按照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23、在现代民法上,占有作为一种独立于所有权和他物权的法律制度,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所有权人的占有不受占有制度的保护B、只有非所有权人的占有受占有制度的保护C、只有非法占有受占有制度的保护D、所有权人的占有及非所有权人的合法占有、非法占有均受占有制度的保护【参考答案】:D【解析】:在现代民法上,占有作为独立于所有权和他物权的一项制度,无论所有权人的占有,还是非所有权人的合法占有、非法占有等均受占有制度的保护。应当注意的是,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只将占有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加以规范,并未承认占有作为一项独立的制度。24、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A、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期限的知识。根据最高法院民诉解释第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交。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应在指定期限届满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延长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故选项A为错误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故本题中只有选项C符合该司法解释的规定。25、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某食品厂生产奶粉(袋装),该厂在奶粉的包装袋上应当标明A、奶粉的生产日期B、奶粉的保质期,如1年C、奶粉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失效日期,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D、奶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失效日期【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对于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26、王某为某中学初一年级的老师,其学生李某多次主动与之发生性关系;此外,王某还与网络上结识的一名自称是大学生的张某(发育成熟)进行过性交易,经查李某和张某当时都只有13岁。对于王某的行为:()A、和李某的行为成立强奸罪,和张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B、和两名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构成奸淫幼女罪C、和李某的行为成立奸淫幼女罪,和张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D、和张某的行为成立嫖宿幼女罪,和李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参考答案】:A【考点】在特定犯罪构成下行为人的主观认识申“明知”的程度【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指出: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注意司法解释关于具体罪名名称的确定,排除BCD。而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27、青山市一家养鸭专业户韩建养的鸭于2000年4月开始出现拉稀、消瘦等症状,5月就有100多只鸭死亡,到6、7月份死鸭数量逐渐增加,韩健买了很多药都没能遏制鸭死,至2000年8月,韩健共死鸭500多只,购鸭苗和饲料等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如果鸭长成,则每只按市场价可卖10元。韩健不得不停止养鸭。韩健多方调查,发现邻近的紫方化肥厂最新生产了化肥品种,其工业废料违规倾倒在鸭厂附近的河中,韩健认为是化肥厂的废料污染了河水,导致他养的鸭饮水中毒而死,因此,韩健于2002年10月把紫方化肥厂诉至法院。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韩健应当证明他的死鸭与紫方化肥厂的污染存在因果关系B、如果法院判决化肥厂赔偿韩健,赔偿数额应当是25000元,包括韩健的可得利润C、紫方化肥厂可以通过证明自己遵守了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且没有进行污染物排放为理由进行抗辩D、法院不会支持韩健的诉讼请求,因为已经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参考答案】: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66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可见,应由化肥厂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贵任,A选项说法错误。损害赔偿应当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故B选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环境污染责任是无过错责任,无论化肥厂是否遵守法规,只要造成损害都应当承担责任,C选项说法错误。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因此,韩健的诉讼请求未过诉讼时效,D选项说法错误。28、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的是。A、土地所有权B、宅基地C、所有权不明之财产D、抵押人的房屋【参考答案】:D【解析】:抵押物的范围29、票据权利在下列哪一期限内因不行使而消灭?A、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之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B、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C、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3个月D、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6个月【参考答案】:A【解析】:参见票据法第17条。30、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B、甲仅需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的情形构成不当得利,甲应返还,A说法错误.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孽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不当得利的发生,如果受益人善意的,返还的不当利益以现存利益(包括现存孳息)为限,利益已经灭失的不须赔偿: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为恶意,返还时应返还本金及利息.甲为恶意,故返还的不仅为银行多绐付的1万元.B错误,C正确.利润应当收缴国家而非返还,否则又构成了新的不当得利,D不选.31、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A、撤销B、撤回C、收回D、撤销或者撤回【参考答案】:B【解析】:考查要点是要约的撤回。要约是当事人向特定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一方就必须遵守要约。如果要约没有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就不产生效力。因此,法律允许要约人撤回要约。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没有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就不生效,要想阻止要约发生效力,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故B项正确。由于A项撤销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而言,C项收回不是规范的法律术语,D项认为撤销撤回皆可都不符合该题所给条件,故从答案中排除。32、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哪项不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A、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C、作出增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D、应当编制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参考答案】:D【解析】:答案:D.根据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知道A对.根据第六十条【公司登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知道B对。根据第六十二条【股东决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知道C对,根据第六十三条【财务报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知道D错。3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撤诉准许或者不准许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B、行政诉讼中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当事人无法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诉讼C、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决定的形式D、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可以不采取决定的形式而采取裁定的形式【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裁定的适用范围。见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3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四)终结诉讼;(五)中止诉讼;(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八)财产保全;(九)先予执行;(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34、某信用证受益人张某,向指定行甲银行提示单据,根据UCP600号的规定,甲银行决定该提示是否相符的合理期限是:A、不超过收单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B、不超过收单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C、不超过收单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D、不超过收单翌日起第7个工作日【参考答案】:C【解析】:UCP500号规定开证行、保兑行、指定行在收到单据后的处理时间为“合理时间,不超过收单翌日起第7个工作日”,UCP600号中将之改为“最多为收单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C。35、赵凡生前租住单位所有的三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5万元,摩托车1辆,彩电1台,国库券若干。赵凡妻早故,儿子、女儿与其分家单过。1992年赵凡因公致残,单位发给4500元抚恤金。1993年6月,赵凡因车祸死亡,保险公司因其在保险单中未填写受益人,将7000元保险金交给了赵凡的儿子。依法律规定赵凡的遗产包括:A、存款、摩托车、彩电、国库券、抚恤金B、住房、存款、摩托车、彩电、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C、存款、摩托车、彩电、国库券、保险金D、存款、摩托车、彩电、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参考答案】:D【解析】:解题要点:需要掌握抚恤金与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的问题。原则上,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而伤残抚恤金则属于遗产。指定了本人以外的人作为受益人的人寿保险金不属于遗产,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人寿保险金属于遗产36、下列有关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叙述,哪项是正确的?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该汇票无效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要出票人补记或授权补记后才有效C、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不影响票据上的权利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持票人可以随意补记【参考答案】:C【解析】:见票据法第22条、第23条。37、下列哪一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A、一某公安局对殴打他人的张某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B、工商局向拟办理工商登记的李某提供建议C、林业局责令砍伐林木的田某补种树木50棵I)、某卫生局对患有传染病的黄某强制隔离【参考答案】:B【解析】选项ACD中的行为,分别是行政处罚、课以义务的处理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均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选项B为行政指导,行政指导不是具体行政行为。38、某国有公司出纳甲意图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财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之后,甲伪造作案现场,声称失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应认定为盗窃罪B、甲虽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也不属于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故应认定为侵占罪C、甲将自己基于职务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应成立贪污罪D、甲实际上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财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参考答案】:C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规定,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得超过A、5年B、4年C、3年D、8年【参考答案】:B【解析】: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第26条40、外国企业之间在经济贸易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按照书面协议,可以提交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这可称为什么管辖?A、选择管辖B、指定管辖C、协议管辖D、法定管辖【参考答案】:C【解析】:暂缺。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甲、乙两国相邻。两国于1960年签订边界条约,约定以某条河流的主航道中心线为界。20世纪80年代以来,甲、乙两国的边民因在界河上航行和捕鱼等问题时有纠纷。1998年甲国派出军队封锁了整条界河,禁止乙国人在该河流上航行并捕鱼。乙国认为甲国的做法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从其境内向甲国境内发射若干导弹摧毁了甲国的数十处军事和非军事目标。关于本案,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选项哪些是错误的?A、本案乙国采用的争端解决方式是反报B、本案乙国采用的争端解决方式是报复C、本案乙国无需承担国际责任,因为其是被害国D、本案乙国无需承担国际责任,因为其行为属于自卫【参考答案】:A,C,D【解析】:本案中甲国先派出军队封锁整条界河的行为是违反条约的国除不法行为,乙国针对该不法行为的反措施在争端解决方式上被称为报复,故A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乙国发射导弹摧毁甲国军事和非军事目标的行为虽然是针对甲国先行的不法行为,但该措施明显超过了甲国先行行为的损害程度,乙国对此应当承担国际责任,故C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ACD。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英国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因为货物短缺而发生纠纷。乙公司向英国丙公司披露了委托人甲公司,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进行追索B、丙公司可向乙公司进行追索C、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进行追索D、丙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进行追索【参考答案】A,B【解析】本题涉及间接代理的问题,如果间接代理人向第三人披露了委托人,则第三人既可以向委托人,也可以向间接代理人索赔,故正确选项为AB。4、某宾馆与制衣厂订立了一份服装加工承揽合同,规定制衣厂为宾馆加工制作工作服500件,面料由宾馆提供。合同附则部分规定:“合同经公证生效”。合同签订后,未办理公证手续。宾馆向制衣厂提供了60%的面料,制衣厂如约加工。由于宾馆资金紧张,宾馆提出变更合同,加工服装减为300件,并中止剩余服装所需面料的供应,制衣厂不同意。制衣厂完成300件服装的加工后,将服装送至宾馆,宾馆按60%的货款进行结算。制衣厂要求宾馆继续履行合同和支付违约金。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合同成立但未生效B、合同成立且生效C、制衣厂请求支付违约金应予支持,请求履行合同不予支持D、制衣厂请求支付违约金和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均予支持【参考答案】:B,C【解析】:双方约定公证有效,虽然后来没有公证,但是一方接受了对方的履行,所以合同成立并生效。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任意解除权,但因解除而导致对方的损失要赔偿,承搅人可以请求违约金,但是不能请求履行合同。5、赵小山已取得美国国籍并在迈阿密州有住所,2002年回国探亲期间病故于北京,未留遗嘱。赵小山在美国迈阿密州留有一幢别墅和若干珠宝,在北京留有10万美元的存款和一处地产,其在中国的继承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继承请求。我国法院根据国际私法的有关规定,不应当使用下列哪些选项审理该案件?A、全案适用美国迈阿密州法律B、全案适用中国法律C、珠宝的继承适用美国迈阿密州法律,存款的继承适用中国法律D、在美国的财产适用迈阿密州法律,在中国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参考答案】:A,B,C,D【解析】: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最后住所地法。6、下列签章使票据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的是:()A、一张商业汇票出票人的签章,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加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B、一张银行本票出票人的签章,为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的盖章C、一张支票个人出票人的签章,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D、一张签了某人笔名的支票【参考答案】A,B,C【考点】签章【解析】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1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上不符合票据法以及下述规定的,该签章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一)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二)银行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和根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签章,为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三)银行本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四)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所以选项ABC正确。票据法第7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所以

    注意事项

    本文(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基础试卷(含答案和解析).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