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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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张家楼街道农业农村中心2023年5月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I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4 风险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5 灾害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1. 6响应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1.1 7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8 预案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1.9 应急领导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2. 2应急领导机构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预防、监测与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2.1 预防错误!未定义书签。3. 2监测预测错误!未定义书签。4. 3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3. 4预警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4信息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3.1 报告时限和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4. 2报告方式和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5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1 先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5. 2分级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1 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5.2 扩大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3 应急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6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27-6. 1信息发布-27-6.2舆情引导-27-7后期处置-28-7. 1善后处置-28-7.2理赔、补偿及救助-28-8应急保障-28-8. 1队伍保障-28-1.1 2装备物资保障-29-8.3 通讯保障-29-8.4 资金保障-29-8. 5人员转移安置保障-29-8. 6转移避险要求-30-8. 7转移地点、路线-30-8. 8转移准备一30-9宣传、培训和演练-30-9. 1宣传-30-10. 培训-30-11. 3演练-31-10责任追究-31-11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ILl预案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IL2预案修订错误!未定义书签。11.3预案实施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使张家楼街道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张家楼街道范围内,需要由街道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工作。1.4 风险分析水旱灾害在自然灾害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发生最为频繁,涉及面最广泛。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多发,水旱灾害呈现愈演愈裂之势。张家楼街道现有59个村,总人口约4.2万人,总面积134平方公里;作为农业乡镇,辖区内水源设施较多一水源地27处,其中自然水源地25处,是黄岛区受水旱灾害影响较重的乡镇之O综合分析近年来的水旱灾害情况,张家楼街道处于山区丘陵地带易出现旱情,应提前做好监测与防御工作;汛期防御重点为各水库和重点塘坝所在村及下游影响村庄,要提前做好防汛应对工作。1.5 灾害分级水旱灾害由低到高分为一般(IV级)、较大(11I级)、重大(11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1.5.1 一般(IV级)水旱灾害未达到较大及以上标准的水旱灾害为一般水旱灾害。1.5.2 较大(Iim)水旱灾害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旱灾害:(1)除骨干河流外的其他主要河流干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2)街道辖区有31-50%的面积发生洪涝灾害;(3)重点塘坝发生垮坝或小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4)洪水造成区域高速公路、铁路主要交通干道中断,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农业旱情受旱面积达3M50%,城市干旱缺水率达11%一20%,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达21%30%。1.5.3 重大(11级)水旱灾害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旱灾害:(1)骨干河流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2)街道辖区有51-80%的面积发生洪涝灾害;(3)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中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4)洪水造成区域高速公路、铁路、主要交通干道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农业旱情受旱面积达51%80%,干旱缺水率达21%30%,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达31%40%。1.5.4 特别(I级)重大水旱灾害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1)骨干河流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2)街道辖区有80%以上的面积发生洪涝灾害;(3)中型水库发生垮坝;(4)洪水造成区域高速公路、铁路、主要交通干道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农业旱情受旱面积大于80%,城市干旱缺水率大于30%,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大于40%。1.6 响应分级(1)响应分级根据街道办事处管理职能及实际情况,街道层面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难度、现实结果(事件等级)或可能后果等,一般由低到高分为HI级、II级、I级。In级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报告信息,已知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较轻、影响范围较小、无后续发展可能、现场基本可控,初步判断现场处置难度较低、主管部门配合基层单位能够有效处置的突发事件情形,综合研判由主管业务部门牵头事发单位及调集本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或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予以应对。II级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报告信息,或基层单位以及主管部门报告,已知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较重、影响范围较大、有后续发展可能或事态正逐步发展扩大、现场可控性较差,初步判断现场应急处置难度较高,综合研判由街道相关分管领导或街道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街道区域内部分应急救援队伍(或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予以应对。I级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报告信息,或主管部门以及现场指挥部报告,已知事件造成的危害结果严重、影响范围广、现场事态将失控及恶化、初步判断现场应急力量无法有效处置,或处置难度高需启动更高响应等级等情形,综合研判需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或主任决定组织街道区域内大部分或全部应急救援队伍(或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予以应对。(2)响应程序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后,街道应急指挥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现实结果(事件等级)、处置难度和可能后果等,综合研判确定本层面响应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或由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决定立即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并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和协调受灾单位及本部门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告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党工委书记或主任,由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党工委书记或主任决定启动11级或I级应急响应。1.7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依法规范,防汛抗旱并重;以防为主,属地管理为主,平战结合。1.8 预案衔接本预案向上承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接街道各基层单位应急预案。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张家楼街道办事处建立张家楼街道防汛抗旱应急组织体系,由张家楼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办公室、各应急工作组组成。2. 1应急领导机构张家楼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组成:总指挥:街道办事处主任副总指挥:街道分管党政成员成员:街道相关部门(农业农村中心、党政办公室、街村建设中心、财政审计中心、经贸招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中心、宣教文旅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办公室、纪工委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楼所、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卫生院、供电所、自然资源所、城乡环卫中心、工会、武装部、司法所、动监站、派出所、交通管理所、交警三中队、管区、物业办公室、供销社等)及各单位(企业、村)负责人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情况,临时增减成员单位。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设日常办事机构一一办公室(简称街道防汛办),办公室设在街道农业农村中心,分管党政成员为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中心主任为办公室副主任。2. 2应急领导机构职责2.2.1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1)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街道水旱灾害应对工作;(2)贯彻落实有关水旱灾害工作的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的要求,督促检查落实各单位水旱灾害预防和应对工作;(3)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旱灾害态势,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汛期旱情风险分析工作,适时发布(解除)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协同处置和后勤保障工作;(4)决策街道水旱灾害工作重大事项;(5)对于极端恶劣性天气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6)组织指挥街道层面应急响应的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配合区级应急指挥部现场处置工作;(7)分析总结街道防汛抗旱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街道办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协调、调动防汛抗旱应急资源,组织防汛抗旱灾害先期处置;(8)指导协调辖区范围内各单位(村、企业)开展水旱灾害的前置工作;(9)负责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和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汇报;(10)承担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2.2.2 2.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组织落实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建立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3)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指导、协调各单位做好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5)负责调动和组织志愿应急队伍,具体实施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以及伤亡人员医疗救护等工作。(6)承担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农业农村中心:负责应急期间街道的防汛抗旱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组织工作;负责水旱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组织落实农业农村及水利施设施防护方案和措施;负责水旱应急物质及装备保障工作;负责全街道河道、水库、塘坝及其它水利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及督促整改工作;组织落实街道辖区雨情、水情、险情监测和报告工作;负责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等。党政办公室:协助农业农村中心救援协调工作;做好抢险救援车辆保障和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事故信息和抢险救援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合农业农村中心应急抢险,协助救援队伍和装备调配保障工作;协调灾害引发的次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街村建设中心:负责组织防汛抗旱期间水利排涝抗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保证区域内农业供排水设施畅通;组织修复道路、桥梁和管涵等设施等工作;指导建设项目、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做好街道驻地低洼地区、易涝区域的排涝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指导街道危房摸底排查,受灾房屋抢修以及紧急情况下搬迁安置的监督指导工作;自然资源所:负责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监视、勘察和抢险救灾工作。宣教文旅中心:负责水旱灾害应急期间的新闻宣传、网络舆情引导的工作;负责整理、汇总及公开救援信息以及与上级部门联系。财政审计中心:负责管理街道范围内应急资金的收支预算,统筹街道应急财政资金的分配和调度;监督街道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社会治理中心:负责组织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运输群众转移工作;负责排查并协调处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做好街道区域水旱期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配合防汛抗旱物资保障和现场处置工作;组织或配合水旱灾害发生后环境的监测与报告工作。供电所:负责实施防汛抗旱期间的供电工作,协助指导街道区各单位做好电力设施防汛工作。经贸招商办公室:负责协调街道各电信机构保障应急通信设施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协助应急物资输运;负责应急期间油气管线的巡护和事故上报;负责协调应急期间汽油、柴油等燃料的调运保障工作。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人员生活安置和社会救助工作,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害保险理赔工作。城乡环卫中心:负责汛后居住区、道路清理保障工作;环卫设施防护及危险区域进行防护警示、处置工作。武装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防汛抗旱救援队伍建设,组织民兵预备役做好抢险救灾及协助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协助汛期人员疏散转移安置、疏导工作等。司法所:负责水旱灾害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人民矛盾调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等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楼所:负责市场物价稳定监督、协调防汛抗旱物质保障工作。学区教育服务中心:负责校舍及设施水涝灾害防御安全检查工作,根据职责范围及时加固维修危旧校舍;负责各学校及幼儿园灾害预防及安置工作;以及落实应急期间安全预防工作等。张家楼卫生院:负责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应急医疗救护、转诊工作。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汛后疫情防控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落实汛后安置居住区疫情防疫消杀监督及配合防疫检测等工作。派出所:负责应急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重点区域的治安管理,组织撤离或转移治安保卫工作。交警三中队:负责事故区域救援主要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区域内道路交通有序工作。交通管理所:负责区域内道路维护抢修,保障救援道路通畅;及时组织及配合桥梁和管涵设施抢修及指导工作。动监站:负责街道区域牲畜禽类的防疫、检疫工作,受灾溺亡牲畜无害化处置工作;畜牧业灾前预防、灾后建设技术指导工作。物业办公室:负责居民区域、社区水旱处置组织、处置工作;负责区域人员疏导、临时安置组织工作等。纪工委办:负责水旱灾害救援过程及事故调查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其他街道部门:负责本业务分管部门水旱准备及应对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其他部门应急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各单位(村、企业):负责灾害事件影响的村民、职工的紧急疏散、生活安置等工作;负责反馈村民、职工需求和意见;组织村民、职工协助开展救灾避险工作;参与对受灾影响的村民、职工进行安抚、慰问;协调落实街道相关部门的工作。3预防、监测与预警3. 1预防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以防为主,属地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的水旱灾害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水旱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重点做好防汛预防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物料准备、车辆准备、通信准备,以及做好防灾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3. 2监测预测农业农村中心负责辖区内雨情、水情和山洪灾害易发区域监测;自然资源所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检查;其它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监测预报。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监测情况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做好防范应对工作。3. 3预警4. 3.1预警级别防汛抗旱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一)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1)区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市水文局黄岛分局发布洪水预警,张家楼街道辖区的主要河流洪水位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或主要河道干流发生较大险情;(3)街道辖区或周边区域的塘坝出现较大险情,或中小型水库出现险情,危害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全街道发生轻度干旱:受轻度干旱区域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20%以下;因旱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5)其它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二)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1)区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市水文局黄岛分局发布洪水预警,街道辖区主要河流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并可能继续上涨,或主要河道干流发生重大险情;(3)街道辖区或周边区域的塘坝出现重大险情,或中小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严重危害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全街道发生中度干旱:受中度干旱区域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1%50%,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21%40%;因旱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ll%2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5)其它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1)区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市水文局黄岛分局发布洪水预警,街道辖区主要河流洪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并可能继续上涨,或主要河道干流有发生决口、漫溢的明显征兆;(3)街道辖区或周边区域的塘坝发生垮坝,或中小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4)全街道发生严重干旱:受严重干旱区域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51%80%,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41%60%;因旱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21%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5)其它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四)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1)区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市水文局黄岛分局发布洪水预警,街道辖区主要河流洪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或主要河道干流发生决口、漫溢;(3)街道辖区或周边区域的中小型水库发生垮坝,对下游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严重经济损失;(4)全街道发生特大干旱:受特大干旱区域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因旱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31%以上,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5)其它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3.3.2预警发布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市、区防汛抗旱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级别及时向辖区社会公众、涉险区域的相关单位、部门转发。预警信息可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电话、报刊等多种方式发布。信息发布采取“叫应机制”。发布后,如15分钟内各村、各单位未回复,由防指办负责电话通知村干部或单位负责人“叫醒”,确保收到相关信息。各村、各单位要将落实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确保部署有回应。3.3.3预警级别变更预警级别变更根据区防指办通知和指令,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转发;预警级别变更后,原级别预警自动解除。3.3.4预警解除根据汛情发展变化及实际影响情况,以及区防指办指令和区域内实际情况解除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由街道防汛办通知各单位。3. 4预警响应3.4. 1蓝色(四级)预警响应(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根据市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级别和预警信息,组织街道水旱灾害预警响应会商,研究部署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有关工作,宣布启动四级(蓝色)预警响应。(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要加强值班,有关责任人到岗到位;(3)街道防汛办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工程调度。(4)街道防汛办及时汇总水、旱情信息,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3.4.2黄色(三级)及以上预警响应(1)上级指挥部宣布启动黄色(三级)及以上预警响应后,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应立即主持会商,研究部署辖区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有关工作,并上报街道负责人,做好有关应急队伍、物资的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区、市等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开展工作。(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负责人安排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汇报工作信息;街道防汛办应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督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措施。(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有关责任人、专家到岗到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4)在四级(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适时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4信息报告4. 1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生水涝灾害事件后,基层单位(村、企业)立即报告街道政府值班室,街道政府值班室立即报告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防汛办,街道防汛办立即核实灾情,或街道应急领导小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掌握灾情信息后,应电话30分钟内、书面1小时内向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新区工委总值班室、管委(区政府)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级上报应急信息,并同时报告所在街道政府值班室。4. 2报告方式和内容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报告信息。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三类。(1)初报内容: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现状、等级、有无人员伤亡、现场指挥员与联系方式、事态发展趋势初步分析、采取的措施。(2)续报内容:灾害损失数据、持续发展情况、已经采取措施及效果等。(3)终报内容:应急处理过程、最终结果,以及应急事件终止后,潜在或者可能造成的间接危害、社会影响和遗留问题。事件信息报告方式: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水旱灾害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应急处置5. 1先期处置发生水涝灾害事件后,区域内单位(村和企业)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先期处置措施包括:(1)可能发生洪涝区域、危房及其他危险设施内人员、重要设施疏散至安全区域或安置点;(2)重要设施或供电设施停电、拉闸断电做好防范措施等。(3)可能存在高空坠落物体、坍塌场所人员撤离等措施等。6. 2分级响应(1)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接到受灾单位报告后,根据突发事件报告信息,按照街道层面响应分级原则,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处置难度、现实结果(事件等级)或可能后果,由低到高分别由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街道相关分管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或主任决定启动街道层面应急响应(In级、11级或I级)。(2)接到区域内水旱灾害事故单位报告后,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党工委书记或主任根据灾情状况,立即启动相应街道层面应急响应;在启动街道层面In级应急响应后,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部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若事态进一步扩大,立即报告街道值班室及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更高一级应急响应(II级或I级);启动更高一级应急响应后,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党工委书记或主任到达现场协调指挥,视情组建现场指挥部,协调各应急工作组,组织街道大部分或全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力量)和资源进行应对处置。(3)区级应急响应启动,区防指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到现场后,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现场指挥权移交区防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应急工作组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现场处置工作。7. 3现场指挥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现场情况,成立防汛抗旱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视情设置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启动上级预案的,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上级预案规定领导担任,参加救援的所有单位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指挥下,统一、协调处置,具体分工如下:(1)综合协调组: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根据需要抽调各部门人员参加。职责:负责对救援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传达上级指示,上报灾情,收集有关信息,联系调动相关人员和装备,以及后勤保障协调工作。(2)抢险救灾组: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街村建设中心、供电所、武装部、交通管理所、物业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参与。职责:负责调动和组织志愿救援队伍、基层救援队伍等组成抢险应急队伍;按照指挥部的救援方案进行先期救援;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灾情和救援情况。(3)监测预报组: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自然资源所、城乡环卫中心等相关单位派人等参与。职责:负责监测区域雨情、水情及事态发展态势、地质灾害监测分析等预警信息上报工作。(4)物资保障组: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应急管理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贸招商办公室、供销社等部门及事发区域单位派人参与。职责:负责抢险救援装备调配;协调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保障;保障救援人员的食品、饮用水及其它必需品的保障等。(5)转移安置组: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社会治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卫生院、物业办公室和事发区域单位人员参与。职责:负责组织受灾区域人员转移和安置及生活救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医疗救护工作。(6)警戒保卫组:由街道派出所牵头,交警三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灾害区域附近单位派人参与。职责:负责配合疏散周边群众、撤离灾区秩序保障;维护受灾区域和周边的治安秩序及道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7)宣传报道与舆情引导组:由街道宣教文旅中心负责,党政办公室等部门参与。职责:普及有关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基本安全防护知识,强化公众的防汛抗旱意识及能力;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信息调研、信息发布及舆情引导工作。5. 4处置措施根据险情、灾情严重程度,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有序组织实施、及时采取相应的先期应对措施。5.4. 1洪水灾害(1)洪水超过警戒水位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已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实施救援,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岗组织。(2)洪水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水情和洪水预报,视情向区防指办请求支援,由上级指挥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防洪工程,拦洪错峰。5.4.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控制和排除险情,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同时向下游发出警报。水库、塘坝以上工程溃坝应立即向区防指报告。(2)发生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等情况,街道防办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给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迅速带领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同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提请启动区等上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街道防指首先应迅速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视情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3)组织堤防堵口时,应遵循科学组织、安全第一的要求,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4)街道防指在区上级指挥部统一指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区防指上报险情灾害情况,街道防汛抗旱各应急工作组积极配合区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灾工作。5.4.3渍涝灾害(1)出现渍涝灾害时,街道防指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排涝设备,尽快排出涝水,控制险情;并向区防指报告,提请支援。(2)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排涝应当服从防洪需要,避免因排涝增加防洪压力。5.4.4洪水灾害转移、撤离措施(1)一级转移一级转移对象原则上是最危险区域的人员。一般汛情或险情受到生命安全威胁的人员,如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水库下游、一般洪水风险线以内受淹的危险区人员安排转移。相关村负责人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负责该区域的人员转移工作。必须要做到按户结对,具体到个人,确保在一级转移期间的,被转移群众不因无人负责而出现危险后果。一级转移适用范围:1)当陡阳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包括石河头和纪家店子村全体居民及散居于村庄周围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民人员。2)当河湾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下游大山张村全体居民及散居于村庄周围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住人员。3)当西寨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包括西寨、北寨、东寨、丁家寨和秋七园村全体居民及散居于村庄范围内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民人员。4)当大沟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包括丁戈庄和朱家屯村全体居民及散居于村庄周围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民人员。5)当丁戈庄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海龙村全体居民及散居于村庄范围内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民人员。6)当大头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大泥沟头村民及散居于村庄周围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民人员。7)当桃园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包括逢家桃园、毕家沟和山家村全体居民及散居于村庄周围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民人员。8)当朱家屯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包括朱家屯、良家屯、成家庄和吕家屯村全体居民及散居于村庄范围内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民人员。9)当西碾头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包括河头、东草泊、西草泊村全体居民及散居于村庄周围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民人员。10)当东石岭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东李村全体居民及散居于村庄周围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民人员。11)当刘家草泊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包括刘家草泊和范家草泊村全体居民及散居于村庄周围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民人员。12)当台后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包括东潘家庄、逢家台后、西崔家滩和东泮庄村全体居民及散居于村庄范围内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民人员。13)当洼子水库发生漫坝、溃坝时,包括王家洼子和小泥沟头村等全体居民及散居于村庄周围的外来人员及其他形式居民人员。(2)二级转移二级转移对象原则上是在警戒区域内的人员。随着汛情或险情的发展,使得这一区域内的人员安全威胁增大,有必要做出撤离或转移的人员,如处于临时工棚、危房、大洪水风险线以内的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和病险水库下游的人员需转移至安全地点。有发生山洪灾害可能区域地区的人员密切注意情况变化,并做好紧急转移准备;村庄负责落实专人具体到户,转移该区域人员。二级转移适用范围:1)各村庄范围内居住于危房中居民、散居于各村庄周围内居民、外来人员、暂住人员等,包括居住于违章建筑内人员等。2)居住于各类建筑工地内人员及其他形式居住人员。(3)转移信号的发送当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判断需要作出人员转移时,由街道防汛办第一时间通知各村,由各村村委负责安排鸣锣示警或者通过高音喇叭广播告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或街道相关部门安排联系村相关人员,协助做好具体的转移工作。5.4.5干旱灾害(1)轻度干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充分借助区、市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报信息和现场考察结果,掌握街道辖区的旱情变化情况;分析了解街道辖区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2)中度干旱街道防汛办负责与区、市气象、国土等部门沟通,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加强旱情监测,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工作;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科学修订水源配置调度方案,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根据旱情发展及时会商,适时动员部署抗旱工作。(3)严重干旱街道防汛办负责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汇报工作,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工作;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检查督导抗旱措施落实;加强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做好抗旱宣传工作。(4)特大干旱街道防汛办负责密切监视旱情、分析发展趋势,适时向辖区公布旱情信息和抗旱工作开展情况;街道防指负责强化各级领导抗旱目标责任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适时采取抗旱应急措施,确保用水安全;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抗旱救灾工作。(5)供水危机发生供水危机时,街道防指提请区防指进行支援。(6)其他灾害因水旱灾害引发的山洪灾害、风暴潮灾害、水旱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防御按照区防指指令进行处置。5. 5扩大响应对于现场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事故等级将要或可能达到更高级别,或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的灾害事件,街道防汛办按程序报请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立即向区防指报告提请启动区级应急响应,并在区级指挥部下开展应急处置。6. 6应急终止街道防汛办根据区防指应急响应的实施情况或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根据区防指应急响应通知或公告要求,转发终止应急响应指示,通报各部门及联动单位,结束应急响应措施。6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7. 1信息发布街道防汛办负责收集、汇总各方信息,并报指挥部总指挥审核同意发布或协助上级相关部门汇总信息,由区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主要通过金宏办公系统、广播或电台等渠道。6.2舆情引导水涝灾害发生后,街道防指及时启动舆情引导机制,由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汛情、舆情状况,并进行分类整理;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灾情简要信息;根据灾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对重要灾害舆情及时进行核实和报告,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对群众关切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回应,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忧。7后期处置1.1 善后处置街道防汛办在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善后工作切实组织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置、卫生防疫、垃圾清运、环境整治、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及时统计灾情、认真核实数据,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和发布;同时各单位应及时补充防台风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消耗物资,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1.2 理赔、补偿及救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受灾财产理赔工作;对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灾害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适当补偿;对生产、生活困难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开展社会救助工作。8应急保障8. 1队伍保障街道防汛办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应急队伍保障工作。街道灾害抢险队伍主要包括街道志愿抢险队伍、单位基层防汛抗旱队伍。街道灾害抢险队伍负责灾害前期抢险处置,并配合专业队伍现场处置。9. 2装备物资保障街道防汛办物资保障组负责建立水旱灾害防护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主要有防汛机具、设备、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及时补充更新,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保持性能良好;切实做好运送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人员、应急物资装备等应急车辆的保障工作。10. 3通讯保障街道防汛办负责建立、维护、更新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本区域内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救援队伍的通信网络,负责与区防指建立畅通的通讯网络。经贸招商办公室负责联系属地电信单位保障街道辖区通信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通信设施及网络的完好、畅通。11. 4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