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2019年版.docx
福安市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2019年版)福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福安市应急管理局二。一九年十二月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3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4 指导思想错误!未定义书签。1.5 基本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6 事故等级错误!未定义书签。1.7 预案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2 组织机构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1 福安市安委会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2 福安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3 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4 4专家组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5 生产经营单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6 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 风险评估与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3.1 风险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3.2 风险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4 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4.1 响应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响应级别错误!未定义书签。4.3 预警与信息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4.4 应急处置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4.5 指挥和协调错误!未定义书签。4.6 应急处置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4.7 响应升级错误!未定义书签。4.8 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错误!未定义书签。4.9 应急结束错误!未定义书签。5 善后恢复错误!未定义书签。5.1 后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5.2 调查与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6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2 应急队伍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3 通信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4 交通运输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5 物资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6 医疗卫生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7 治安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8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9 气象服务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10 资金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宣传培训与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7.1 宣传教育错误!未定义书签。7.2 培训错误!未定义书签。7.3 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8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8.1 名词术语错误!未定义书签。8.2 预案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8.3 预案实施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9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2:福安市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库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3:福安市尾矿库名单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4:福安市尾矿库分布图错误!未定义书签。福安市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I编制目的为规范福安市尾矿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程序,明确有关机构职责,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尾矿库事故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尾矿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特制定本预案。1.2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福安市行政区域内尾矿库一般事故及较大事故以上的前期处置。1.3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2014年12月0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65号,2009年08月27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0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4号,1996年10月30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主席令第94号,2009年05月0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年Ol月0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05月01日)(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2015年05月01日)(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应急管理部2019第2号令修改,2019年09月01日)(10)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2006年06月15日)(11)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03月01日)(12)福建省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15年11月27日)(13)宁德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宁政办(2017)278号)(14)宁德市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宁政办(2014)167号)(15)福安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2019年版)(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2019)(17)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1.4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尾矿库事故应急体系,明确应对尾矿库事故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全面提升本市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能力。1.5 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尾矿库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危害和伤亡,减少国家和企业的财产损失,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科学指挥,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2)坚持预防为主,防救并重的原则。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放在防治尾矿库事故的主要和优先位置,采取各种预防手段,防止尾矿库事故的发生。同时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将尾矿库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3)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针对事故发生的时效性与区域性,应急救援工作应强调“第一反应、立即处置”的思想,切实体现控制事态发展的救援方针,并遵循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1.6 事故等级为了有效处置各类尾矿库事故,依据尾矿库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将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11级)、较大(In级)、一般(W级)四个等级。特别重大尾矿库事故(I级):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需要疏散转移1000人以上的尾矿库事故。重大尾矿库事故(II级):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需要疏散转移5001000人,或影响河流、城镇主要水源地取水的尾矿库事故。较大尾矿库事故(In级):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需要疏散转移100500人的尾矿库事故。一般尾矿库事故(IV级):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溃坝后果严重度为“轻度影响”的尾矿库坝体发生滑坡、洪水漫顶,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O万元以下,需要调度个别部门、有关单位或乡镇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处置的尾矿库事故。1.7 预案体系本应急预案是福安市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的一个专项预案,运行尾矿库所属企业编制尾矿库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整个应急预案体系如图所示。图1-1福安市尾矿库应急预案体系2组织机构及职责福安市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机构为福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福安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职责,负责建立相关专业的指挥机构以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制订、管理并实施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的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福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常务副指挥长:市应急局局长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成员单位: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公安消防救援大队、属地政府、供电局、水务局、通信公司(电信、移动、联通)、事故发生单位。2.1 福安市安委会职责负责领导、指挥、协调福安市尾矿库事故应对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协调福安市尾矿库事故应对工作。(2)负责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适时发布启动本预案和终止应急响应状态的命令。(3)必要时协调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4)向福安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2.2 福安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1)承担福安市尾矿库事故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2)在福安市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尾矿库一般安全生产事故(IV级)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3)启动福安市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综合协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应急法援行动,及时评估分析一般以上事故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4)福安市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不足时,及时调配就近适用救援物资,保证应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5)承担市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序号部门联系电话(0593)职责1福安市委宣传部成立市尾矿库事故应急新闻办公室(简称“市应急新闻办”),设在市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一般以上应急新闻报道的组织协调和媒体服务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地方和部门举行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负责突发事件新闻处置的应急值班工作,确保联络渠道畅通,负责与宁德市应急新闻办的衔接工作。2福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承担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和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达和本市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序号部门联系电话(0593)职责3福安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事故的现场管控、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保障救援道路畅通,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4福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及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工作。5福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尾矿库交通管理工作,协调尾矿库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装备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提供运送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工作。6福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协助、指导政府或企业组织恢复生产;协调保障生产事故现场的通信畅通。7福安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根据事故救援需要,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协调污染物回收和处置工作。8福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救援相关矿产资源技术资料。9福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救护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应急救援所需的特种药品和特殊救治器材,负责事故伤亡、中毒人员的认定并随时报告。1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负责组织协调职工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核算等工伤保险相关事务。序号部门联系电话(0593)职责保障社局11福安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市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有功人员奖励等资金保障。12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检测、认定,提出事故应急技术措施及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13福安市气象局负责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气象服务保障工作。14属地政府接警后,立即上报事故险情情况,启动属地政府应急预案。15供电公司修复事故造成损坏的外部电网设施,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电网供给。16水务公司抢修事故造成的市政自来水/消防水管网,保证应急救援所需市政水源的供给。17其他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协调、指导事故或险情发生地乡镇(街道)做好相应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情况,落实指挥部的决策部署。2. 4专家组及职责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别和部门应急救援职责,抽调相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参与指导尾矿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事故调查。2.5 生产经营单位职责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积极的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事故应对工作。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负责本单位受灾难威胁人员的疏散、物资转移、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做好自救工作,协助外部应急力量开展事故应急救援。2.6 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表2.6-1尾矿库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福或尾矿库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曲物导小承指定人M初任副总指捋:巾勺关酷甘儡门和,发地政科仪由人Wyh共佗的巾袋有关第门贪员人、敖展队(A指挥员、专家W事故单但负向人现场指铎4言,4H*量发生收小故坛嚷文的。时机构,代表审安委公届行事依应。处费.处贵价L:I一处的H体。案,指祥力一与朦急救星的从(WWU',”I动.及时向市农委会报告事故发糜亳迷及做横情at.舞喊保E出衣余琉就粗推P救火相公安整口他 员事故的事 利堆场治安 警戒.交通 管制、依法 校制事故的 除思货费人-5施幺慎力消防救援 (街地)负大队、企业 次.由事故义务消防 电位安全保队、专业枪 卫人员和二修队值、力 地效帆人外敌纳位等投 但成.置黄成负费事 对周四人处故限者区域 生仃防护担的假察. .琉Ift人哇.持修、 A.火火.洗消工作.技术保总,陕升敕&咄5助保障出新Kl宣传制售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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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现冷尬X医构出的u圾机员员美H*1仿分和ft.由卫h伤救工3风险评估与控制3.1风险评估福安市现有2座尾矿库,其中1座为运行库(四级库),1座闭库尾矿库(三级库),这些尾矿库分别分布范坑乡上坪村与康厝乡赤路村,两座尾矿库均为企业自行主管。福安市尾矿库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尾矿库分布相对集中;2)尾矿库安全度整体处于较高水平;3)闭库尾矿库规模小,危险性较低;尾矿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泥石流的危险源,一旦失事,会对下游居住区、建筑物等造成较大威胁。尾矿库事故主要包括坝坡失稳、库内滑坡、坝面拉沟(溃口)、洪水漫顶、溃坝,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淹溺、机械伤害等。尾矿库主要事故类型和原因如表所示。表3.IT尾矿库事故类型和主要原因表序号事故类型主要原因1浅层滑坡(1)坝体下游坡局部荷载增加;(2)雨水或其他原因导致局部尾砂饱和度增加,抗剪强度降低;(3)局部下游坡度过陡,滑动力大于阻滑力;(4)局部横向或纵向裂缝导致该部位滑动;(5)地震荷载作用。序号事故类型主要原因2整体失稳(1)漫顶冲刷下游坝脚,尾矿坝整体抗滑动能力降低;(2)坝体与坝基结合处发生渗流破坏,降低抗滑能力;(3)两岸岸坡与坝体结合部位松动,降低抗滑能力;(4)洪水荷载下安全系数较低;(5)长期降水或其他原因使得尾砂饱和,抗剪能力降低;(6)库水位抬升,坝体饱和区扩大;(7)出现纵向裂缝,减小了阻滑力;(8)裂缝进水,加大了推力;(9)坝坡过陡;(10)新老结合面质量差;(三)地震液化。3深层滑坡(1)库水位抬高,引起浸润线抬升迅速,在下游坡某部位出溢;(2)纵向裂缝产生,导致沿纵向裂缝面和沿下游软弱部位滑动;(3)初级坝施工质量差或其它人为因素(如人工开挖坡角等);(4)地震荷载作用。4坝面拉沟、溃口(1)尾矿沉积粗细不均,细粒集中:长期定点放矿、独头放矿造成坝前尾矿沉积粗细不均,细粒尾矿在坝前大量集中,对构筑子坝不利;而沉积的泥浆太厚,会限制筑坝的高度、影响坝体的稳定;(2)沉积滩面与坝轴线不平行:不均匀的沉降使滩面难以均匀上升,从而造成库区内出现侧坡、扇形坡等高低起伏的喀斯特形状;(3)浸润线抬高:库内水位过高、排渗设施不能正常工作、忽视对渗流浸润线变化的观测与控制。5漫顶、溃(1)设计的防洪标准不够、设施不符合现行尾矿设施序号事故类型主要原因坝设计施工规范,导致的洪水漫顶、溃坝事故;(2)洪水超过尾矿库设计标准导致的漫顶、溃坝事故;(3)尾矿库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等发生不利变化,没有及时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所导致的事故;(4)疏于日常管理,对库区、坝体、排洪设施等出现的事故隐患未能采取及时处理措施,导致的洪水漫顶、溃坝;(5)缺乏抗洪准备和防汛应急措施,对洪水可能造成的破坏没有应急预案而造成的事故。3.2风险控制尾矿库事故的根源主要是尾矿库建设前期对自然条件了解不够,勘察不明、设计不当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生产运行期间对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必要的监测、检查、维修措施等,一旦遇到征兆,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导致状态恶化并最终酿成灾难。企业应根据尾矿库安全规程加强对尾矿库的运行管理,控制尾矿库的风险。重点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1)严格按照设计坡比进行堆坝,要满足尾矿库的干滩长度要求。(2)要满足设计要求的调洪库容,需保证库内水位与最高滩顶高差均大于设计要求。(3)在汛前进行调洪演算和泄流能力复核,以指导防洪工作。(4)尾矿库内水质定时监测,在达到排放要求时尽量降低库内水位,保证防洪安全。(5)执行巡坝和护坝制度。(6)尾矿库的排洪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排洪畅通。(7)做好坝体位移、沉降、渗水和库水位等的观测记录,出现异常,立即报告。(8)初期坝两侧坝肩需做好坝肩排水沟,并做好维护和防治工作,保持排水沟日常畅通;严防尾矿库在汛期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切实做好防汛排洪工作。(9)汛期前,必须对排洪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准备好必要的抢险物资、工具、运载机械、维护整修上坝道路。加强值班和巡视,密切注视库内水情变化和坝体两侧沟谷地表径流动态,发现险情及时报告,采取紧急措施,严防事态恶化。(10)结合尾矿库情况,制订尾矿库安全渡汛方案,必要时可降低库水位,增加调洪能力。(11)尾矿库使用期满而停止使用时,应进行闭库设计。库内不宜蓄水,防范发生溃坝和污染环境的危害事故。(12)尾矿库管理应纳入公司安全与质量评比工作计划中,并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4应急响应4. 4.1响应标准5. 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W级响应(1)造成3人以下死亡(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O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下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事故;(2)超出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尾矿库事故;(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尾矿库事故;(4)县(市、区)以上政府认为有需要响应的其他尾矿库事故。4.2响应级别尾矿库事故按照表4.2-1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实行响应分级,响应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I级、II级、In级、IV级:表4.2-1安全事故分级标准事故及预警分级响应级别备注特别重大事故(I级预警):1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I级需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先启动11级应急响应进行先期处置。事故及预警分级响应级别备注3 .超出省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4 .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5 .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事故。重大事故(11级预警):1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2 .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事故;3 .超出地级以上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4 .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的事故;5 .省政府认为有需要响应的事故。11级由省政府启动。宁德市启动In级响应时,福安市情况进入预警状态。较大事故(In级预警):1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2 .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III级由宁德市政府启动。福安市启动IV级响应时,市政府进入预警状态。领导小组和有关监管部门事故及预警分级响应级别备注事故;3 .超出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4 .发生跨县级行政区生产安全事故;5 .县(市、区)以上政府认为有需要响应的事故。派出工作组到现场指导处置工作。一般事故(IV级预警):造成3人以下死亡(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O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事故。IV级福安市政府启动。市政府进入到预警状态,并派出工作组到现场指导处置工作。4.3预警与信息报告4.3.1预防措施(1)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及监管领域(部门和行业)内单位进行检查,责令有关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现或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市政府进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按期整改销号。(2)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制定并完善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安排应急资源储备,做好应急保障各项工作。(3)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有关法规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制订应急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证处于良好、可用状态。(4)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加强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教育,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掌握防护和救援设施、装备的使用方法,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4.3.2信息来源(1)宁德市委、市政府、宁德市应急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2)福安市委、市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3)国家、省、市、区气象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4)市尾矿库监控发布的预警信息;(5)企业事故发生前或发生时上报的预警信息;(6)群众上报和属地政府上报的预警信息;(7)卫生系统人员伤亡报告信息。4.3.3信息报告一般以上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要报告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属企业、省属企业、中央在福安市企业在上报福安市应急管理局的同时,应当上报其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安委办,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1)首报要快(可用电话或短信形式报告)。接一般及以上事故(事件)或接到死伤人数一时不明和灾情无法核实的安全生产事件应在接报2小时内向上报告。(2)续报要准(必须书面报告)。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续报,报告内容:接报时间、事发时间、地点、事件情况及类型、可能死伤情况、所采取措施。(3)终报要全(必须书面报告)。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的第3天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报告内容:接报时间、事发时间、地点、事件基本情况及类型、死伤具体情况、事故初步原因,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政府或部门救援、善后情况、等。(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如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市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市侨务外事办、市台办,上报宁德市直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处置。(5)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情况,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4.4应急处置流程图4.4-1尾矿库事故应急处置流程(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应急响应进入IV级的响应时,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行以下处置: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尾矿库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加强与事发地各乡镇(街道)及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视情景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按照市安委会领导的指示组织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和有关专家现场研究应急救援方案。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机构、专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待命,或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为现场应急指挥提供支持和保障。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征用、调配救援物资装备和人员。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其他突发事件的,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时,向宁德市政府和宁德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并启动H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请求协调支援。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2)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响应进入IV级以上的响应时,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响应状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申请组织协调。(3)事故发生单位和所在地政府的应急响应一旦发生尾矿库事故,事发单位在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应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不论事故的影响范围,事故发生地各乡镇(街道)(包括村、居)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处置,边处理边报告,不得隐瞒、拖延,贻误救援时机。4.5指挥和协调信息发馈k协调指挥=A抢险指挥图4.5T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程序示意图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尾矿库事故现场的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全面掌控现场情况。1.1.1 5.1现场应急指挥责任主体及指挥权交接(1)事发单位是突发事故先期处置的责任主体,承担突发事故的应对责任,对单位范围内的突发事故负有直接指挥权、处置权。在紧急情况下,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有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2)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先期成立现场指挥部,由事发现场最高职位者担任现场指挥部指挥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隔离,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3)在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赶到现场后,事发单位应向市现场指挥部正式移交指挥权,并汇报事故情况、进展、风险以及影响控制事态的关键因素和问题。调动本单位所有应急资源,服从政府和上级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并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全过程的后勤保障和生活服务工作。1.1.2 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当启动福安市级响应时,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同级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调动本单位有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处置。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适时组建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等级和性质等因素明确现场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并成立相关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1.1.3 现场指挥协调与控制(1)现场指挥部成立后,要确定相对固定的指挥场所,并及时将现场指挥部人员名单、通讯方式等报送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2)根据现场指挥需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指挥设备及通讯手段等,具备迅速搭建现场指挥平台的能力。(3)统一相关标志。现场指挥部要悬挂或喷写醒目的标志;现场总指挥和其他人员要佩戴相应标识。(4)警戒隔离。根据尾矿库现场类型冒顶片帮和坍塌等事故特点,对事故危险区域进行评估,确定警戒隔离区。在警戒隔离边界设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负责警戒。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合理设置出入口,除应急救援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根据事故发展、应急处置和动态监测情况,适当调整警戒隔离区。(5)应急资源调度。参与突发事故处置的各工作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和事故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到达现场的应急队伍、物资等资源,要首先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或登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6)确定现场救援方案。由技术保障组会同现场专家组拟定现场救援方案,并报现场总指挥确定。(7)交通管制。警戒保卫组负责实施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8)安全疏散。安全疏散组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9)现场救援。抢险救灾组根据尾矿库事故的类别、特点、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开展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0)调查取证。各相关部门应严格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必须做出标记并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做好事故现场保护。1.1.4 跟踪进展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动态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确定。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应报请宁德市安委会协调调度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4.6应急处置方案当尾矿库出现滑坡、洪水漫顶、坝体开裂等重大事件时可以采取以下相应的处置措施。4.6.1尾矿库滑坡处置措施(1)滑坡抢护应坚持上部减载,下部压重原则,即在主裂缝部位进行削坡,而在坝脚部位进行压坡。应降低库水位,沿滑动体和附近的坡面上开沟导渗,使渗透水很快排出。若滑动裂缝达到坡脚,应该首先采取压重固脚的措施。因土坝渗漏而引起的背水坡滑坡,应同时在迎水坡进行抛土防渗。(2)因坝身填土碾压不实,浸润线过高而造成的背水坡滑坡,一般应以上游防渗为主,辅以下游压坡、导渗和放缓坝坡,以达到稳定坝坡的目的。在压坡体的底部一般可设双向水平滤层,并与原坝脚滤水体相连接,其厚度一般为80-150cmo滤层上部的压坡体一般用砂、石料填筑,在缺少砂石料时,亦可用土料分层回填压实。(3)对于滑坡体上部己松动的土体,应彻底挖出,然后按坝坡线分层回填夯实,并做好护坡。(4)坝体有软弱夹层或抗剪强度较低且背水坡较陡而造成的滑坡,首先应降低库水位,如清除夹层有困难时,则以放缓坝坡为主,辅以在坝脚排水压重的方法处理。地基存在淤泥层、湿陷性黄土层或液化等不良地质条件,施工时又没有清除或清除不彻底而引起的滑坡,处理的重点是清除不良的地质条件,并进行固脚防滑。因排水设施堵塞而引起的背水坡滑坡,主要是恢复排水设施功能,筑压重台固定坡脚。(5)处理滑坡开挖回填应符合上部减载,下部压重的原则。开挖回填工作应分段进行,并保持允许的开挖边坡。开挖中,对于松土与稀泥都必须彻底清除。填土应严格掌握施工质量、涂料的含水量和干重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新旧土体的结合面应刨毛,以利于结合。对于水中填土坝,在处理滑坡阶段进行填土时,最好不要采用碾压施工,以免因原坝体固结沉陷而开裂。滑坡主裂缝,一般不宜采用灌浆方法处理。(6)滑坡处理前,应严格防止雨水渗入裂缝内。可用塑料薄膜、沥青油毡或油布等加以覆盖。同时还应在裂缝上方修截水沟,以拦截和引走坝面的积水。4.6.2洪水漫顶处置措施尾矿坝多为散粒结构,如果洪水漫顶就会迅速冲出决口,造成溃坝事故,当排水设施已全部使用水位仍继续上升,根据水情预报可能出现险情时,应抢筑子堤,增加挡水高度。在堤顶不宽、土质较差的情况下,可用土袋抢筑子堤。在铺第一层土袋前,要清理堤坝顶的杂物并耙松表土。用草袋、编织袋、麻袋或蒲包等装土七成左右,将袋口缝紧,铺于子堤的迎水面。铺砌时,袋口应向背水侧互相搭接,用脚踩实,要求上下层袋缝必须错开。待铺叠至预计水位以上,再在土袋背水面填土夯实。填土的背水坡度不得陡于1:1。在缺土、浪大、堤顶较窄的场合下,可采用单层木板或墙捆子堤。其具体作法是:先在堤顶距上游边缘约0.51.Om处打小木桩一排,木桩长L52.0m,入土05L0m,桩距LOnb再在木桩的背水侧用钉子、铅丝将单层木板或预制埔捆(长23m,直径约0.3m)钉牢,然后在后面填土加夯。当出现超过设计标准的特大洪水时,企业应该抢筑子堤的同时,报请上级批准,采取非常措施加强排洪,降低库水位。如选定单薄山脊或基岩较好的副坝炸出缺口排洪,打开排水井正常水位以下的多层窗口加大排水能力(这样做可能会排出库内部分悬浮矿泥),以确保主坝体的安全。严禁任意在主坝坝顶上开沟泄洪。4.6.3坝体开裂处置措施(1)坝体出现裂缝,应通过表面观测和挖深坑、槽探,查明裂缝的部位、宽度、长度、深度、错距、走向等,分析裂缝的深度。(2)对于缝深小于5m的裂缝可采用开挖回填法处理。开挖深度应比裂缝尽头深0,30.5%开挖长度应比缝端扩展约2m。回填土料宜与原土料相同,回填时要求分层夯实。(3)对于较深的裂缝可采用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