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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测绘实施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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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测绘实施实施方案.docx

    土地测绘实施方案土地测绘实施方案(通用5篇)土地测绘实施方案1一、组织领导XXX地方农村集体土地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二、管理方式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纳入镇政府统一管理,采取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国土资源管理员包村的方式进行管理。三、工作职责驻村干部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农民建房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农民建房的申请初审把关、现场察看、土地巡查及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制止、上报和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国土资源所人员工作职责:对辖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具体负责。包括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的申请受理、现场察看、审核把关、用地报批、证件送达和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片长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农民建房用地的察看及违法用地的制止、拆违工作。四、农村村民建房的审批程序申请人向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一村(居)委会签署审核意见f驻村干部初审签署意见一国土资源所受理一片里组织现场察看f国土资源所审查是否符合建房条件一符合建房条件的向申请人发放绘制红线图建房用地审批表再由本组村民户主签字及村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新选址的拟建地要在村组进行批前公示10天一镇人民政府审核一县国土资源局审批(红线范围内的老屋翻新由镇人民政府审批)f发放用地批准书一国土资源所打桩放线。建立集体会审制度,对占用耕地的村民建房由镇长、分管领导、国土所长、副所长及驻村的国土员进行集体会审,符合建房条件的应先补充开垦相同数量、质量的耕地后再审批。五、违法占地案件的查处原则上各村委会主任为土地信息员,对本村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行为,应当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日内上报驻村干部和国土所驻村干部,各片应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组织国土资源所开展立案调查和核实取证工作,并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制止未果的,各片应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5日内组织拆除。六、奖惩办法1、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纳入村、驻村干部、国土所干部的绩效考核。2、工作经费安排:镇政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组织农民建房现场察看、土地的动态巡查、违法行为的制止查处。全年未出现违法占用耕地的村奖行政驻村干部500元、村(居)委会IoOo元。本方案从2021年X月X日起执行。土地测绘实施方案2按照2021年4月30日县土地督察整改工作动员会的要求和县土地督察整改实施方案的安排,为扎实推进我县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按时和顺利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成立组织为确保此次土地例行督察初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执法监察股、地籍股、土地利用股、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耕地保护股、财务股及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执法监察股股长弓潮兼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检查;负责与涉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收集整改工作中有关证明材料。二、职责分工为顺利完成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按照问题所属股室和局领导分工,我局成立三个督办小组。主要职责:一是及时督促完成分管股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二是配合县纪检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对分包乡镇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分工如下:(一)督办一组:组长:;责任股室:地籍股。具体负责督办违规办理土地登记问题、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羊范镇、太子井乡、龙泉寺乡、路罗镇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二)督办二组:组长:;责任股室: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利用股、土地储备中心、财务股。具体负责督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不到位问题、土地出让收支不规范问题、批而未供问题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南石门镇、西黄村镇、将军墓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三)督办三组:组长:;责任股室:执法监察股、耕地保护股。具体负责督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问题、违法用地未查处问题、违法用地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会宁镇、皇寺镇、晏家屯镇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四)各国土资源所职责。一是负责配合辖区乡镇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负责按照202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图斑确定需要复耕的土地位置;三是负责拍摄地块复耕前后的影像资料;四是负责对需要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配合执法监察股对辖区违法案件按照“四到位”的要求处罚到位。三、有关要求(一)重视程度再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此次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各主管副职、各股室负责人要仔细梳理督察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要以此为锲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各项业务。(二)督办工作要认真。各小组组长要深入实地,与分包乡镇协同作战,逐宗地、逐图斑清理。监督、检查乡镇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三)协调配合要有力。按照县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及各国土资源所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责任。尤其是各国土资源所要加强与所辖区域乡镇的协调配合,督促各乡镇能够按照县整改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土地测绘实施方案3一、目标任务各级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设或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收购土地遴选价格评估机构应坚持公开、公正的选择方式;建设用地的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必须按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二、工作步骤(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1年10月中旬前各区、县局组织土地储备机构完成动员部署,时间为半个月内。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2、明确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各区、县国土资源局务必明确相应负责人及具体负责人,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将人员名单于10月13日前上报市局。3、制定工作具体方案。各区、县国土资源局应按照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贯彻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并于10月15日前上报市局。(二)第三阶段:建章立制。2021年11月下旬至年底。重点抓好纠正问题、完善制度。1、及时纠正问题。根据自查自纠和市局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并将制定和完善的整改措施以及纠正问题的情况写出工作报告,务于12月10日前上报市局。2、完善规章制度。各区、县应根据国家、省有关土地储备政策,针对土地储备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储备机构的管理。三、工作要求各区、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认清加强土地储备机构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主动作为。主要领导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进行汇报,争取支持。要明确土地储备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切实做到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土地测绘实施方案4为规范我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收支管理,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的规范顺利实施,根据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借鉴外地做法,现就做好我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存本付息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关于执行时间与存本付息标准按照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1年9月1日起新征收集体土地的,县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一次性足额支付给被征地村(居)。村(居)民会议或者其授权的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可以决定补偿安置资金采取由代理银行存本付息分配方式。选择由代理银行存本付息分配方式的,可以参照原长期补偿标准并根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确定年度利息支付标准,利息支付后的余额转存为本金。年度所付利息的20%支付给村(居)集体用于兴办公益事业发展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其余80%,征收土地后未调整承包土地的支付给土地承包户,调整承包土地的分配给全体村(居)民。具体执行时间和存本付息指导标准如下:(一)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执行I级区片综合地价5.4万元/亩的,一般按300元/亩年支付给村(居)集体,未调整承包土地的一般按1300元/亩年支付给土地承包户。执行II、In级区片3.64.4万元/亩的,一般按200元/亩年支付给村(居)集体,未调整承包土地的一般按IloO元/亩年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执行I级区片综合地价6万元/亩的,一般按300元/亩年支付给村(居)集体,未调整承包土地的一般按1300元/亩年支付给土地承包户。执行H级区片综合地价5万元/亩的,一般按200元/亩年支付给村(居)集体,未调整承包土地的一般按IIoo元/亩年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二、关于存本付息程序(一)研究补偿分配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有关镇(街道)指导被征地村(居)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授权的村(居)民代表会议,根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委托银行代管、存本付息支付办法,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并层层提报补偿对象(户)名单、补偿金额。(二)设置本金存放账户。根据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镇(街道)为单位开设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专户,按被征地村(居)设立明细账,由被征地村(居)所属镇(街道)与招标代理银行签订存本付息协议。(三)存本付息资金收支流程。集体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取征地预存款一一土地挂牌后转为竞买保证金一一土地成交后转为土地价款一一上缴县国库一一县财政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拨付镇(街道)专户一一镇(街道)通过代理银行每年(存款年度)将利息按标准、分比例分别拨入村(居)账户和被补偿户一卡通。集体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由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划拨价款或者由县(镇、街道)财政负担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其他流程参照集体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存本付息资金收支流程。三、有关要求和保障措施(一)实行征地预存款制度。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xx117号)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征地预存款制度。县属公益事业项目及商业、住宅等无意向用地单位(个人)项目,由县财政负责预存征地预存款;镇(街道)属公益事业项目及商业、住宅等无意向用地单位(个人)项目,由镇(街道)财政负责预存征地预存款;已确定用地意向单位的,由意向用地单位预存征地预存款。不按时缴纳征地预存款的一律不予上报征地手续。(二)加快批后供地速度。县年度征地计划确定后,国土资源部门要压茬拟定供地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及时挂牌,规划部门要及时出具用地规划条件,发改部门要及时办理项目立项,环保部门要及时办理环保审批,原则上依法批准征地后两个月内完成供地工作。(三)搞好有关政策衔接。2021年9月1日前已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费按照“分区定补、定期调整、年年结清、受益增值”的原则实行长期补偿的,继续按照原补偿兑付协议执行,待财力允许后可以分期分批过渡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一次性支付、银行存本付息办法。县、镇(街道)原以土地承包(流转)方式预储备的集体土地,2015年9月1日后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一次性支付,可以直接过渡到银行存本付息办法,同时停止支付承租费。在存本生息前被征地村(居)交出土地的,由县、镇(街道)财政分别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参照土地承包(流转)政策,负责兑付空挡期间的补偿资金,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收。土地测绘实施方案5一、项目慨况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区位于崇仁县西北部、河上镇政府东南部,距崇仁县城8公里,距河上镇政府驻地5公里,涉及河上镇元家村和甘坊村。项目东至崇仁一一东来公路、西至石牛甘坊村、南靠左港水(河流)、北至井坑村,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6o2f3"-116o5,21,北纬29°49,34"-27°52'9。项目区总面积248.96公顷,其中元家村192.17公顷,甘坊村56.79公顷(563.25亩)。项目总投资37万元。2、项目效益2-1功能和经济效益(1)项目区248.96公顷土地通过综合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预计每年可增加产值39.45万元。(2)原有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后,使没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成本减少2元左右,生产投工减少1歌工左右,每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总成本减少5元左右,原有耕地可降低生产成本约9.32万元。(3)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后,原有耕地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很好改善,一季稻可改双季稻,还可种植冬作,预计原有耕地每公顷可增产值。225万元,每年可增产值41.93万元。2-2社会效益(1)可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使土地权利人获得长期的社会效益。(2)通过土地整理,充分利用了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91.4%提高到96.92%O(3)通过整理耕地面积由原来的186.35公顷增加至215.5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占项目土地总面积的11.37%.(4)通过整理,水利工程网络覆盖186.35公顷,从而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使原有耕地的投入降低了成本。2-3生态效益(1)整理前零乱破碎无序的地块改变为整形合一的标准化田块,提高了机械化作业和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水平(2)建立农田防护林网,改变以前少林或五无防护林的状况,提高了林木覆盖率,有效地增强防风固沙和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3)改变了零乱的坑塘和无序的灌溉沟渠,建成了排灌分开、统一有序的农田排灌系统,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和灌溉、排洪能力。(4)改变了高低不平、弯弯曲曲的农村道路状况,建成了便利机械化耕作和人行管理的道路网络,提高了道路的网络水平。3、资金来源全部资金37.2万元由国家拨款4、项目的目的、意义4-1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潜力,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使农田基本达到同一层面平整,建立高标准、高效率农田。4-2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道路与沟渠体系,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变为标准化田块,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土地集约规模利用效应,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4-3改良土壤水、肥条件,提高农田质量,调整农业和农作物结构,实施集约规模经营和管理,提高耕地的产出率。4-4通过路边、沟边等农田防护林带的种植,提高区内林木覆盖率,增强防风固沙作用,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项目建设总体目标1、通过对沟、田、水、林、路的综合整理,实施248.96公顷土地整理的施工,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成为“田成方、溪成网、树成行、路相通”的标准化生态农业园区。2、改善项目区内的道路网络,完成干道195米、田间道561米、支道258米、生产道1497米、机耕桥12座、人工桥6座的工程施工任务,达到机械化作业标准,提高农用物资和农产品的运输能力,方便农用机械化生产;3、新建和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沟渠总长3576米、过水涵17座、控制闸1座,确保农田旱涝保收;4、完成1175株农田防护林的栽种工作,按3米1株的标准栽种,达到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5、积极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和分配使用的工作,达到整理一片利用一片的目的。三、项目的实施步骤、资金分配、时间安排1、项目的实施步骤、时间安排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当地的气候、资金情况,先着手投资少,见效快的工程,并尽量避开雨委,充分利用闲期,减少农作物的损害。(1)测绘项目区地形图:年月日一年月日;(2)编制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年月日-年月日;(3)核实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并制定调整方案:年月日-年月日;(4)项目工程招投标:年月日-年月日;(5)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年月日-年月日;(6)项目开工施工放样:年月日-年月日;(7)填土造田、土地平整:年月日-年月日;,完成格田、梯田的土方量,符合耕作要求。(8)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年月日-年月日;,修筑各类道路及桥涵、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建生态防护林、配套电力工程、蓄水与提灌站工程。(9)竣工验收:21年4月2、资金分配(1)该项目国家总投资万元,其中:(2)工程施工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设备购置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外(4)前期工作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5)竣工验收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6)业主管理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外(7)不可预见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项目建设所采取的措施3-1.管理制度实施措施3-l-l公告制度实施措施(1)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在项目实施前1428天将土地整理项目名称、总规模与项目范围、新增耕地面积、建设工期、土地权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内容向社会公告。(2)项目招投标公告。为了提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招标公告,然后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用全省范围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进行招标。竞投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方案,最终由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根据以下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公告一报名一初步资格审查一工图答题一施工单位投标一公开投标一标文评议一确定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招投标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招投标方式、招投标结果等。(3)权属管理公告。在实施前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基本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区内乡(镇)、村进行为期15天的公告。3T-2、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措施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法人单位,对项目周期的各个过程实施全程管理和全面负责。(1)实施准备阶段: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有关制度。(2)项目建设阶段:公布公告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履行法人义务,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协调其他问题,抓好组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3)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对项目工程验收。3-1-3,合同管理实施措施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组建有关组织,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明确三方的权责利。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专设项目合同管理专用章。其他招投标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法人盖章签发。合同纠纷调处按合同法规定程序处理。3-1-4、招投标制度实施方案(1)招标的组织实施: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会同县建设工程招投中心提出具体的招投标方案,交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自始至终参加招标、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工作。(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电子幕墙、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竞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都可自愿参加投标。(3)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为: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然后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4)相关内容及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对项目经理要求,二级以上项目经理,三年以上施工经验及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开标过程应记录在案,明确专人负责,开标时按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后当众开启并宣读有关内容。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总数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本工程采用固定报价,由招标人设置各个标段的最高限价a,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得出算术平均值b。投标人报价正负最接近c值者为中标人,如果投标人报价正负接近程度相同时,则小于C值报价者为中标者。当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单位并列同一中标排序人时,则当场抽签确定中标人。为确保项目工程的进度、质量、并通过竣工验收。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提交中标价1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贯穿整个工程直至工程保修完成之前。中标人不得自行分包,严禁转包,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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