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x
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标文件(电子交易)项目名称: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1页共72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0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2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0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6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WSYS202305G(重招)项目名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852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数据中心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612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标项2标项名称:智慧图书馆系统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4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标项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口14时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己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口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o(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标项1:货物类,核心产品为:交换机。标项2:货物类,核心产品为:智慧图书馆。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1:(1)标的:SAN交换机许可,属于工业行业:(2)标的:存储硬盘,属于工业行业;(3)标的:存储扩容,属于工业行业;(4)标的:存储扩展柜,属于工业行业:(5)标的:交换机,属于工业行业:标项2:(1)标的:智慧图书馆,属于工业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团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0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0A不组织。口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EI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0A不组织。B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H.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注: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三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纸质投标文件。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nbs)(必须提供)2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不强制要求提供)3 .“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存档,一正一副。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08室。12采购机构代理费用1、采购代理服务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若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500元的,统一按3500元计。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需承担招标代理机构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催讨车旅费、保全担保费等)。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现金或电汇方式支付。户名: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 ”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技术指标,“回”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入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 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 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 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 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 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3供应商质疑4.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 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 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 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4供应商投诉4.4.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 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L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L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L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7 .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资格文件:1.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 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2.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3. 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 商务技术文件:11.2. 1目录11.2.2投标函;11.2.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IL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IL2.5投标人股权信息表;11.2.6详细的“交货清单”;11.2.7技术规范偏离表;11.2.8商务条款偏离表;11. 2.9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IL2.10投标人信誉;11.2. 11技术方案与实施方案;11.3. 12安装调试验收方案;11.4. 13售后服务方案;11.5. 14技术服务、培训方案;11.6. 15政府采购政策11.7. 16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资料。11.2.1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n.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IL3.2投标分项报价表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11.3.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 .投标文件的编制1. .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3.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4.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5.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6.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7. 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 .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6 .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7. 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8.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4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签署完成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9、资格审查19.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 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 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19.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19.2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9.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 .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 .合同的签订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 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标项1:序号项目招标需求内容1标项内容数据中心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2交付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交货地点:指定地点。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4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详见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5服务要求详见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采口匈清单标的名称数量SAN交换机许可2存储硬盘3存储扩容1存储扩展柜1交换机2二、功能需求1、SAN交换机许可:用于DELLDS-66IOB上扩容,8端口许可(含16GFC模块)2、存储硬盘:1.8TBSASforDELLSC50203、存储扩容(1)双控128GB缓存,25个1.2TBSAS,8个16GbFC主机端口,8个千兆电口,4个万兆SFP+端口,双电源;(2) 兼容性:兼容原有爱数存储平台,实现存储平台扩容;(3) 体系架构:实配SAN与NAS统一存储,配置NAS协议(包括NFS和CIFS)、IPSAN和FCSAN协议,不需额外配置NAS网关,存储操作界面同时支持块存储和文件存储功能,提供官方证明;(4) 控制器配置:配置双ACtiVe-Active控制器;采用2U盘控一体架构,控制器框提供225个硬盘槽位;(5) 控制器处理器:采用多核处理器,配置控制器处理器总物理核心数216核,提供官网处理器核数截图;(6) 存储缓存容量:系统内总一级缓存容量配置2128GB,且任意控制器一级缓存容量N64GB(不含任何性能加速模块、FIaShCaChe、PAM卡,SSDCaChe、SCM等);控制器缓存均具备断电保护功能,在出现电源故障时,可提供充足的电源,将高速缓存内容转储至非易失性内部存储设备上;(7) 前端主机通道接口配置:8*IGbpsEthernet+4*IOGbpsEthernet+8*16GbpsFC接口(万兆和FC接口满配多模光模块);(8) 主机接口热插拔:控制器在线运行时,能够对主机接口卡进行热插拔;(9) 后端磁盘通道:配置后端磁盘通道带宽2192Gbps;(10) 支持硬盘类型:支持SASSSD、SAS>NLSAS硬盘,并支持混插;(11) 支持RAID:支持RAlD1、RAID3>RAID10、RAID50、RAID5、RAID6等可选配置;支持RAlD虚拟化技术,每TB重构时间W30Min°提供具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测试报告(12)效率提升:支持SSDCaChe功能,使用SSDCaChe对热点数据提升响应速度,支持SmarCaChe资源池分区,最大支持28个分区;支持SAN在线重删压缩功能,提升空间的有效利用率;支持自动分级存储,能够以512KBIMB的热点颗粒度为单位进行自动分级调整,提供图形化的自动分层策略调整工具,能够对数据分层的时间窗口和分层方式进行调整,提高存储资源利用效率,即支持在特定的时间段(定时),开启I/O监控热点数据,自动进行数据迁移;支持克隆功能,支持克隆创建成功后可立即被主机使用;支持数据卷镜像功能;支持同厂商在售所有混合闪存型号之间的低端-中端-高端平台远程复制功能,支持同厂商混合闪存与全闪之间的远程复制功能,用于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存储设备之间进行数据复制;支持将接管的第三方存储的数据在线迁移至本地存储空间;(13)存储专用多路径软件:存储厂商提供专有多路径(非操作系统自带多路径)软件,提供故障切换和负载均衡功能,支持WindOWSLinux。提供国家版权局出具的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4)性能监控:配置全自研的性能监控软件,图形化界面查看实时和历史性能数据。可在图形界面上查看年的性能数据,可按控制器、前端端口、后端端口、主机、硬盘域、硬盘等多粒度统计,也可统计到QoS、协议、CaChe命中率等粒度的性能;统计项包括IOPS、带宽、单IO响应时间。能做逻辑筛选,可查看最高IOPS,平均响应时间等数据;(15)内置虚拟化平台:内置虚拟化平台,支持将操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