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管理制度模板范本.docx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对检测设备进行管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二、范围适用于对全公司所有检测设备的管理。三、管理要求1.检测设备的申购1.1 由需求部门以物资采购申请单提出采购申请,经其部门科长签字审核后交质检科。1.2 采购申请的批准1.2.1 估算价格在100O元以内的,由质检科科长签字批准。1.2.2 估算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由质检科科长签字审核后送交总经理进行批准。1.3 供销科安排采购人员按经批准的物资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将所需设备采购到公司内。2 .验收、入库2.1 质检科组织对新检测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才能入库。2.2 供应科进行点收,并对未启用的检测设备作好储存管理。3 ,领用3.1 由使用部门主管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仓库员须及时通知计量管理员登记启用日期。3.2 各部门应建立台账,记录本部门检测设备的发放情况。4 .保管与点检(保养)责任4.1 部门主管为本部门使用的检测设备保管与点检(保养)总负责人。当检测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时其不能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时,由其承担全部责任。4.2 试验室内的设备,试验员为保管、点检(保养)的责任人。4.3 发放到个人使用的检测设备,使用该设备的人员为保管、点检(保养)责任人。4.4 共用的检测设备,使用单位的班(组)长为该设备的保管、点检(保养)直接责任人。4.5 若发生检测设备丢失的,责任人员将承担其折旧后成本的100%作为赔偿金。4.6 若检测设备发生异常,经鉴定为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的,能修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将承担50%的维修费用;对于不能修复的,责任人员将承担其折旧后成本的70%作为赔偿金。4.7 员工离职时,由办公室通知计量管理员对其所使用的检测设备进行验收。判定为合格的可移交给所在部门主管;若部门主管决定需要放回仓库保存的,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计量管理员更新相关记录。若发生丢失的情况按4.5条处理;若出现人为损坏的,按4.6条处理。4.8 部门主管离职时,由办公室通知计量管理员对该部门所使用的检测设备进行盘点。若发现丢失或人为损坏,其承担的责任参照4.1条款处理。5 .使用5.1 检测设备的使用由相关使用部门使用,其它部门未经允许前不得擅自使用。5.2 其他部门若有测试要求时应发出测试申请单交质检科批准后安排试验员进行相关试验。5.3 其他部门人员除非因工作需要不得使用检测设备。5.4 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若新进人员在未参加培训前就必须使用检测设备时,则由各单位派人予以先行讲解。6 .维护、保养6.1 点检(保养)责任人每天上班时须对设备进行实际点检(保养)并及时完成记录。6.2 检测设备均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经质检科科长批准。6.3 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6.4 较长时间不用的设备要定期通电去潮,防止霉变。6.5 禁止更改检测设备的内部对数设置或对其进行拆解。6.6 若发现有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并断开电源),及时通知计量管理员进行处理。7 .校正管理7.1 周期校准/检定7.1.1 计量管理员按检定计划组织相关检测设备送以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进行外校,检定后需作好相应的记录和标识。7.1.2 特殊检测设备由计量管理员联系生产公司家进行校准,并作好相应的标识和记录。7.1.3 新购入的检测设备在启用时可暂时贴上免校标签。免校时间的长短应根据该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情况确定,但不得超出其预定的检定周期时长。7.2 临时校正7.2.1 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质检科管理人员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测设备不精准,应立即校正。7.2.2 检测设备经修复后必须校正后才能使用。8 .检测设备的报废8.1 经鉴定,检测设备因老化、正常磨损、人为损坏等原因致使其丧失预期功能,需要报废时,由部门主管填写测量设备报废审批单提出报废申请,交计量管理员审核。原价格在100O元以下的,由质检科科长批准确认;原价格在IOoo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批准确认。8.2 报废的检测设备交供应科进行处理。8.3 计量管理员在台帐及履历表等资料中作好应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