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车机及调车系统招标技术规范书.docx
翻车机及调车系统招标技术规范书目录附件1技术规范1附件2供货范围48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52附件4交货进度57附件5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58附件6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61附件7分包与外购64附件8大(部)件情况66附件9差异表67附件10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68附件11招/投标文件附图69附件1技术规范1、总则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配套能源动力岛项目整套翻车机及调车系统设备(包括翻车机本体、重车调车机、空车调车机、迁车平台、安全止挡器、夹轮器、全套电气及控制系统等),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要求。1.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全部引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招标文件的意见和同附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 投标方应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且为最新、有效的版本,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照较高标准执行。对国家安全、环保及其他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由招标方选择确定。1.5 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1.6 投标方对供货设备的总体性能负全部责任,保证达到系统设计要求和满足运行需要。如因投标方所负责的翻车机及调车系统的造型设计、制造质量、材质等问题导致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地运行,投标方为此负全部(直接、间接)责任。1.7 由分包商、承包商配套的部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并得到招标方的确定),均由投标方全面负责。包括由招标方确定或认可的配套设备或部件的制造质量等。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分包。外购设备、主要零部件、电气元器件等,由投标方推荐3家生产厂家,并分别列出生产厂家、生产场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单价等,并以最高单价报价,以供招标方确定,投标方必须严格按此条要求推荐。1.8 本招标文件经投标方和招标方确定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签订合同后,因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招标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的要求,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投标方不遵守本招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受货、拒付款。1.9 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并经过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1.10 本工程全面采用电厂标识系统,设备编码按照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GBT50549-2020(以下简称编码)要求,实施统一的编码管理,涵盖全部设备物资,编码深度到元件级。投标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设备编码。1.11 投标方近五年内至少投用5台(套)翻车机及调车系统设备运行良好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用户反馈意见(用户专工和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投标方如有国外同类型业绩的制造商的技术支持和性能保证,请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1.12 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认证。1.13 本工程翻车机及调车系统设备必须满足铁路部门及来煤煤矿的所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附件1:车辆信息数据,附件2:nOCTAHOBJlEHHE(关于批准铁路运输安全技术运营通用技术规程的通知),附件3:煤质资料及燃煤粒度分布,上述附件均为电厂提供的文件,投标方对附件自行翻译,并对翻译内容负全部责任,投标方提供的翻车机及调车系统设备必须满足铁路部门的所有要求。1.14 14所有电气设备满足IEC标准,所有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和控制设备必须至少具有国际证书,并在计量系统注册,或者在调试开始前必须在监管机构进行适当的认证。(具体以商务文件为准)2、工程概况工业配套能源动力岛项目,建设2200MW亚临界、直接空冷、凝汽式发电机组,预留建设脱硫装置的位置,锅炉为循环流化床。本工程以哈萨克斯坦烟煤作为主要煤源,同时考虑乌兹别克斯坦安格连褐煤。本期工程厂外来煤部分为铁路翻车机。从翻车机到贮煤场的带式输送机带宽1400mm,带速2.5m/s、出力1500th;从贮煤场到主厂房的带式输送机带宽为带宽10OOmm>带速2.0m/s、出力500th°本期工程运煤系统设有2座碎煤机室,粗碎碎煤机室设有2台滚轴筛和2台环锤式碎煤机及减振装置,互为备用;细碎碎煤机室设有2台高幅振动筛和2台可逆式细碎机及减振装置,互为备用。厂内运煤系统为3班工作制、每班运行不超过6小时。3、设计和运行条件3.1 气象条件3.2 燃煤特性3.2.1 煤的物理特性本工程燃煤煤质为烟煤,煤矿生产的褐煤。来煤粒度:300mm(占比9.54%,存在冻煤块)300mm(其余燃煤),详见附件3:煤质资料及燃煤粒度分布散状密度:0.80011131.11/|113(出力计算按0.8,荷载计算按1.1)煤质特点:水分大,杂物较多,粘结性强,易堵煤,高挥发份易自燃。3.2.2 煤质分析表煤质分析见下表3.2-1。3.3 厂用电系统电压1)本工程供电电压等级6.3kVAC,400VAC,230VAC,220VDC<>频率正常波动范围:47.5HZ52.5Hz;电压偏差为额定电压值的±10%,当电压在-22.5%Ue(Ue为额定电压)、时间不超过一分钟时,不造成设备事故。2)额定容量20OkW以下的电动机额定电压应为400V,额定容量20OkW及以上的电动机额定电压应为6.3kV,电源频率50HZo3) 400/23OV低压系统采用TN-S三相五线制。3.4 标准翻车机及调车系统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应按国家及有关的行业标准及规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中国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若两者有矛盾,按较高标准执行):GB50660-2011DL/T5187.1-2016DL/T5187.2-2019DL5053-2012DL5454-2012DL/T5203-2005DL/T5210.2-2009JB/T7015-2010GB50231-2009DUT5190-2004GB/T985.1-2008GB/T985.2-2008GB/T3323-2005GB/T11345-2013GB/T1184-1996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1部分:运煤系统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2部分:煤尘防治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火力发电厂煤和制粉系统防爆设计技术规程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2部分:锅炉机组回转式翻车机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埋弧焊的推荐坡口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1801-2009GBT1804-2000GBT8923.1-2011GB" 5680-2010GB/T 9439-2010GBT11352-2009GB/T 25136-2010GB/T 13452.2-2008GBT10089-1988GBT13924-2008GBT10096-1988JBT7929-1999GBT3766-2001GB7935-2005GBT7937-2008GBT15622-2005GBT9094-2006GBT7936-2012GBT14211-2010JB/T 4127.1-2013JBT4127.3-2011GB/T 13384-2008GB7251.1-2013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极限与配合、公差带和配合的选择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奥氏体锦钢铸件灰铸铁件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钢质自由锻件检验通用规则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圆柱蜗杆、蜗轮精度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检验细则齿条精度齿轮传动装置清洁度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液压气动管接头及其相关件公称压力系列液压缸试验方法液压缸气缸安装尺寸和安装型式代号液压泵和马达空载排量测定方法机械密封试验方法机械密封第1部分:技术条件机械密封第3部分产品验收技术条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7251.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GB/T50063-2008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T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3768-1996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5677-2007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GBT6402-2008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JBT10061-1999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GBT13306-2011标牌GB/T9239.1-2006机械振动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50063-2017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设计规范GB755-2008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fT997-2022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代码)GB/T1032-2012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1971-2021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GB1993-1993旋转电机冷却方法GB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942.1-2006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GB7251.1-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7251.12-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GB10068-2020轴中心高为56mm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GB10069.3-2008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第3部分:噪声限GB/T13957-2022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GB14711-2013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ZT20161-2008变频器供电的笼型感应电动机应用导则GB/T21209-2007变频器供电的笼型感应电动机设计和性能导则GB/T21707-2018变频调速专用三相异步电动机绝缘规范GB30254-2013高压三相笼形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JB/T10391-2008Y系列(IP44)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80-355)IEC60079-0爆炸性环境第0部分:设备一通用要求IEC60079-10-1爆炸性环境第10-1部分:区域分类一爆炸气体环境IEC60079-10-2爆炸性环境第10-2部分:区域分类一易燃性粉尘环境IEC60079-14爆炸性环境第14部分:电气装置设计、选择和安装IEC60034-1旋转电机第1部分:额定功率与性能IEC60034-2旋转电机第2部分:旋转电机损耗和效率的试验测定方法(不包括牵引车辆用电机)IEC60034-5旋转电机第5部分:旋转电机整体设计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IEC60034-6旋转电机第6部分:冷却方法(IC代号)IEC60034-7-2020旋转电机第7部分:结构型式的分类、安装布置和接线盒位置(IM)代号IEC60034-8旋转电机第8部分:旋转电机的线端标记与旋转方向IEC60034-14旋转电机第14部分:轴中心高56mm及以上的电机机械振动强度的测量、评价和极限值IECTS60034-17旋转电机第17部分:变频供电的笼型感应电动机应用指南IECTS60034-25旋转电机第25部分:电力驱动系统中使用的交流电机应用指南上述标准均按最新版本内容执行,如有与IEC不一致处,投标方需提供差异,并按较高标准执行。4、技术要求4.1 主要设计条件和主要参数控制4.1.1 本期工程安装1套C型单车翻车机及其折返式调车系统,系统包括:翻车机、重车调车机、迁车平台、空车调车机、干雾降尘设备、夹轮器、安全止挡器、电气控制和联锁装置等部分组成。4.1.2 翻车机及其调车系统可实现就地手动操作和控制室微机程控操作及LCD监控显示。系统综合最大卸车能力不小于25节/小时,综合额定卸车能力不小于22节/小时。4.1.3 就地手动操作既可实现单机解锁状态下的运行(用于单个设备的调试和检修),又可实现单机参加联锁状态下的手动运行。4.1.4 微机程控操作(联锁状态下)既可实现PLC全线程序控制运行,又可实现在微机上的单个设备启停运行。4.1.5 翻车机控制室应能向运煤系统集控室提供反映翻车机系统各设备运行状态的符合系统要求的输出信号,以及接受运煤系统集控室发出的输入信号,输入输出信号均为干接点信号。4.1.6 翻车机室、迁车平台房、重车调车机房、空车调车机房等为封闭结构;露天布置的设备,应设有防雨、雪、冰冻措施,应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4.1.7 翻车机本体型式:C型转子式翻车机适用车辆:详见附件1:车辆信息数据额定翻转质量:11Ot最大翻转质量:12Ot最大翻转角度:175°回转周期:60s平台轨距:1435mm钢轨型号:50kgm压车方式:液压压车靠车方式:液压靠车翻转传动方式:齿轮传动驱动电机防护等级:IP54驱动电机绝缘等级:F级,温升按B级考虑调速方式:交流变频调速振动器:翻车机应装有必备的振动器,以清除车辆的余煤(包括小部分冻煤)除尘装置:C型翻车机的除尘系统采用干雾抑尘装置。其它功能要求:具有显示、打印、统计报表、存档、车号自动识别等功能,能自动识别并记录车皮号,且与翻车机之间联锁。4.1.8重车调车机额定牵引定数:6000t传动方式:齿轮齿条传动轨道型号:50kgm(暂定,实际型号应满足当地铁路标准)驱动电机防护等级:IP54调速方式:交流变频调速工作行程:62m调车机工作速度:0.7ms;返回速度:1.6ms;挂钩速度:0.3ms;供电及控制电缆:挂缆滑车声讯设施:旋转警灯4.1.9空车调车机额定牵引定数:2000t传动方式:齿轮齿条传动轨道型号:50kgm(暂定,实际型号应满足当地铁路标准)驱动电机防护等级:IP54调速方式:交流变频调速工作行程:50m调车机工作速度:0.7ms;返回速度:0.7ms;挂钩速度:0.3ms;供电及控制电缆:挂缆滑车声讯设施:旋转警灯4.1.10迁车平台额定迁车重量:30t最大迁车重量:120t传动方式:销齿传动轨道型号:50kgm(暂定,实际型号应满足当地铁路标准)驱动电机防护等级:IP54调速方式:交流变频调速工作行程:12.5m供电及控制电缆:挂缆滑车声讯设施:旋转警灯型式:浅坑式液压夹紧夹紧力:动作时间:轨道型号:每对夹轮数:驱动方式:4.1.12安全止挡器安装位置:迁车台入口>600kN3s50kgm(暂定,实际型号应满足当地铁路标准)2个液压驱动使用轨道型号:50Kgm(暂定,实际型号应满足当地铁路标准)4.1.13 安全止挡器安装位置:迁车台出口使用轨道型号:50Kgm(暂定,实际型号应满足当地铁路标准)4.1.14 干雾抑尘装置干雾抑尘装置安装后应达到的效果:按照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1322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设备投运后现场粉尘浓度符合以上标准要求,翻车机房内的粉尘浓度在Wmg以下或抑尘率达到95%以上。4.1.15 监控系统4.1.16 翻车机系统各设备之间应设有安全联锁保护条件。4.1.17 设备运行模式,设备应满足长时间连续运行需要。4.1.18 铁路轨道中心间距为1530mm,铁路重车线与空车线间距为11.5m(暂定,实际数据必须满足铁路部门规定)。4/M9铁路要求:根据铁道部门的有关规定,所有设备在非工作状态下不能侵入铁路机车车辆限界。4.1.20翻车机及调车系统需满足底开车车型的卸煤要求。4.2 总的技术要求4.2.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4.2.2 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应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需要。招标人欢迎投标人提供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4.2.3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招标人一般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4.2.4 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定型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减速机、控制及液压系统须采用进口产品,进口设备及部件清单、外购件清单,按买方确认的厂家或品牌供货。4.2.5 投标人应对外购的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性能负责。4.2.6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品、备件,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均应具有便于安装和维修需要的起吊或搬运条件。电动机、减速机质量在20kg以上时应提供环形螺栓、吊钩或其它能安全起吊的装置。4.2.7 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优质的和新型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4.2.8 机械零部件有良好的互换性,所有的设备和材料能满足所使用工况条件的要求。4.2.9 固定设备的基础螺栓原则上不采用直埋方式,尽量采用预留孔洞二次灌浆固定方式(二次灌浆材料由投标人负责)O4.2.10 设备制造中结构钢材需进行喷丸(砂)预处理。4.2.11 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有良好的互换性,所有的减速器齿轮均应采用硬齿面,减速器应转动灵活、密封良好、无冲击和漏油现象。减速机(含减速一体电机)选用SEW、弗兰德、罗西产品,最终厂家由招标人确认。4.2.12 液压系统及部件在组装前必须进行清洗,组装后密封好、无冲击和渗漏现象。油箱油温一般控制在3550。C范围内,油箱油温不得超过60o超过允许温度应采用强制冷却。翻车机本体液压油箱设水冷冷却器,迁车台和重车调车机设风冷却器。冷却装置应确保整个液压系统的油温在任何时候都低于50o所有液压系统设有保温防冻措施,确保在零下40度能够正常稳定运行,液压系统关键部件按选用进口优质产品,进口液压系统限定在力士乐、TL、派克产品,最终厂家由招标人确认。轴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40,且轴承温度不得大于80。轴承(关键部位:翻车机支承轮、重车和空车调车机走行轮、导向轮轴承)采用FAG>SKF、INA产品,最终厂家由招标人确认。制动器采用西伯瑞、多福、威斯卡尔产品,最终厂家由招标人确认。4213对需要维护的工作点设有足够的空间和立足点,必要时设平台,装设栏杆,但不妨碍维修工作。防护栏高度不低于1200mm,踢脚护板不低于15Omm。4.2.14 所有的驱动装置均应装设可靠的制动装置。4215设备中的结构件钢材在下料前需进行喷丸预处理。各机壳、机盖的焊接、机加工采用先进工艺,焊接后进行消除应力处理。4216露天工作或外露的电动机、制动器、电气元件、设备等均设置防护,设置的防雨罩等便于拆卸。户外安装的电动机有防结露措施。所有外露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考虑防水、防晒、防尘、防潮、防冻等措施。4.2.17 设备及部件的噪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4218翻车机及调车设备的结构设计符合乌兹别克斯坦铁道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4219翻车机与调车系统各设备及其相互之间,具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安全联锁措施。4.3 翻车机及调车系统性能要求4.3.1 翻车机在翻卸作业时,保证起动、靠车、压车、夹车、停机过程运行平稳,工作可靠;能使空、重载翻车机在任何位置定位,并能手动复位,且有锁紧装置,保证不掉车。当制动发生故障时,翻车机不能起动(具有保护性自锁功能)。翻车机本体回转轨道必须与翻车机本体接触良好,间隙不得大于2毫米。翻车机本体液压系统装设两组液压蓄能器。4.3.2 翻车机装置的滚轮在转子回转时不能出现啃轨现象。4.3.3 空、重车调车装置应运行平稳,定位准确,没有明显的冲击现象。要保证调车臂起落平稳、运行灵活,定位准确,制动可靠。4.3.4 迁车平台正常工作时载重303事故状态时工作载重120t。4.3.5 迁车平台运行平稳,保证与空、重车线对位准确,迁车平台上钢轨和基础上钢轨对位准确。4.3.6 翻车机系统的液压系统应安全可靠,密封良好无渗漏,能适应较差条件的环境,其外露部分设有防尘箱或罩。各液压系统均能满足各种工况的要求,液压元件性能稳定,运行安全可靠,同时各系统的滤油装置、液位控制、油温控制均采用自动报警控制。液压油缸、液压阀、滤油器、密封件等关键件采用优质产品,采用的优质产品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4.3.7 翻车机及其调车设备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在各种工况下不发生溜车和掉道等事故。4.3.8 翻车机有平台与基础轨道对准和车辆在平台上就位及车辆离开翻车机的安全设施4.3.9 重车与重车之间采用人工摘钩方式。4.3.10 翻车机及其调车设备为重型工作制,设计寿命为30年。4.4 设备结构要求4.4.1 翻车机本体4.4.1.1 翻车机本体采用两套驱动装置并布置在两端环外侧。翻转要求启动及回零平稳,对车辆冲击小,电机应负荷相同并同步,其使用元件应经过严格筛选,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4.4.1.2 驱动装置采用电机减速器式的机械传动方式,减速器为采用进口的硬齿面圆柱齿轮减速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证寿命15年以上。4.4.1.3 液压靠板装置及振动器:靠车板尺寸符合铁路部门的要求,由靠板体、液压缸、耐磨板、撑杆等组成,用来侧向靠紧车辆,在翻车机翻转过程中支撑车辆并避免冲击。靠板体安装有耐磨板以便更换,使用液压驱动,可前、后灵活移动。靠车板上设有振动器,振动器主要由振动电机、振动体、缓冲弹簧、橡胶缓冲器等组成,敲打部位为车厢底盘侧边,用来振落车厢内的余煤。液压压车机构:压车机构的夹紧力合理配置,翻车时既保证车辆不掉轨,又能尽量减少对车辆的夹紧力,以防损坏车辆。液压压车机构要有自锁功能,翻车机在翻转过程中,不允许靠车、压车装置松动,应有检测和报警功能。压车机构还应有保护车辆的措施,卸料侧要设置导料板。车辆翻卸中各项指标应满足TB/T1335铁道车辆强度设计及试验鉴定规范的要求。压车机构应平衡可靠,且各压车机构能单独动作,压车力应小于78kN400mmo翻车机压车装置采用点式压车,油缸采用复合油缸,翻车机所有的液压系统关键件均为进口设备。运行灵活可靠,在零下40度能够正常运行。压车行程满足附件1:车辆信息数据等车型。4.4.1.4 翻车机应设有安全可靠的制动器,当翻卸作业时,能使空、重载翻车机在任何位置定位。4.4.1.5 为防止物料在翻卸过程中溢出坑外或撒落在托根上,在翻车机的两端环内侧应设置导料装置。4.4.1.6 转子采用“C”型结构,组成转子的端环、梁及平台使用优质钢材,箱形梁结构,连接部位采用高强螺栓法兰连接,保证“C”型转子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转子采用齿轮齿条传动,运行平稳可靠。投标人所供的设备及部件都能适应电厂地区气象条件和装置所处的环境条件要求。4.4.1.7 翻车机系统所有的主钢结构均进行喷丸处理,提高设备的防腐性能。4.4.2 空、重车调车机4.4.2.1 重车调车机和空车调车机设置清轨器,前进和后退设有防越位保护措施的限位装置。4.4.2.2 空车调车机工作行程不小于50m,重车调车机工作行程不小于62m(暂定),空、重车调车机为封闭布置,空、重车调车机也应具备防冰冻措施。4.4.2.3 重车调车机和空车调车机采用多级信号变频调速,要求起动平稳、定位准确、运行灵活、制动可靠,可以满足系统运行的各种工况。具有位置检测和声光报警装置,可实现调车机的可靠定位。4.42.4 重车调车机和空车调车机设有机械或电控的安全连锁装置。4.42.5 重车调机的前后车钩设有车钩扶正装置。车钩具有能够牵引附件1:车辆信息数据中的车厢(解列作业)。4.42.6 6调车机大臂起升采用机械四连杆加配重方式。4.4.3 迁车平台4.4.3.1 为减少事故载重下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迁车台停止时的冲击,应设有缓冲装置。4.4.3.2 为使迁车台上钢轨和基础上钢轨对准,应设有对位装置。44.3.3迁车平台调速方式为变频调速,使用销齿传动方式,有良好的传动效果,无打滑现象;定位采用液压插销形式,并保证定位准确。4.4.4 安全止挡器及夹轮器在迁车平台的入口端和出口端均设安全止挡器,安全止挡器转动及复位必须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在翻车机本体的人口端和迁车平台出口端(空车调车机位置行程范围内)均设夹轮器,夹轮器转动及复位必须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入口端夹轮器采用液压形式、出口端采用电动形式,两种形式夹轮器夹紧力满足车辆夹紧要求。4.4.5 干雾抑尘系统4.4.5.1 翻车机共用1套干雾抑尘系统,每台翻车机一套喷头,干雾抑尘设备安装于翻车机室内,各部分微米级干雾抑尘干雾箱总成安装于翻车机本体四周,具备防煤炭撞击喷嘴、防冻功能。干雾抑尘系统选用江苏富莱土、宜昌诺凯、象山东方产品,最终厂家由招标人确认。4.4.5.2 干雾抑尘装置操作可实现手动和自动两种控制模式。在自动操作模式时,喷雾操作根据翻车机翻转情况自动控制。手动操作模式时,可按压翻车机现场的干雾抑尘装置手动按钮。4.4.5.3 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由微米级干雾机、干雾箱总成、喷雾箱喷雾器总成、水管线、电伴热系统、压缩空气管线、储气罐、自动控制系统等组成。系统由引至翻车机房内的回用水母管供水。4.4.5.4 招标人仅提供一路水源到就近,水源压力约在0.4-0.7MPa,水量满足需要,但不能保证满足设备所需的瞬时流量要求。水质为输煤系统地面冲洗后的处理水,悬浮物及其它污染指标有不稳定的可能性,需要投标人自主考虑配备水箱及相关的水质处理及水压恒定装置,以保证投标产品对水质及水压的要求。供水点之后所有的管材管件及阀门等水路系统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设计并供货。招标人翻车机干雾抑尘装置附近无压缩空气气源点,需投标人自行考虑。4.4.5.5 性能要求a)每套系统装置均采用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产生直径在1m-10m的水雾颗粒,对悬浮在空气中的粉尘特别是对直径在5m以下的可吸入颗粒进行有效地吸附,使粉尘受重力作用沉降,从而达到抑尘作用。干雾抑尘装置安装后应达到的效果:设备投运后现场粉尘浓度除符合GBZ192.1-5-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DL5053-2012)等标准要求外,现场粉尘浓度还应达到6mgNM3(PC-TWA)0b)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操作可实现手动和自动两种控制模式。在自动操作模式时,干雾抑尘装置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根据接收到的翻车机的有效喷雾信号,自动控制喷雾。手动操作模式时,可通过按压文本显示器上设置的按钮进行启停控制。干雾抑尘设备可以给控制系统提供喷雾、停止喷雾、过滤器堵塞、电伴热带工作、气压低、水压低等开关量设备运行状态信号。操作人员可以通过文本显示器现场调整设备喷雾时间。C)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应设有冬季防冻措施,保证各个功能系统和所有水、气管道设置电伴热带加热并设计保温防冻,确保冬季正常使用。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投产后,不会造成煤炭冬季冻结、皮带打滑、跑偏、可正常输送。d)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投产后应达到的耗水量及增加含水量:耗水量小于输煤量的0.05%重量比,增加含水量小于输煤量的0.02%重量比。e)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通过压力将液体供给干雾器总成,液体和压缩气体在干雾器总成内部混合,产生具超声波震荡功能的微米级雾化喷嘴。产生漫射型喷雾形状。微米级干雾喷嘴采用知名品牌产品,水雾颗粒在10微米以下且应具备自净功能就。喷嘴使用寿命不低于3年。若在三年内出现问题应由卖方免费负责更换。f)控制系统具备人机接口。可反馈开机、关机、过滤器堵塞、电伴热带工作、气压低、水压低、干雾抑尘装置自动/手动运行状态等电信号至控制室。g)干雾抑尘装置能在以下环境温度下可靠工作:室外:-40-+40。h)干雾抑尘装置带有水过滤功能,过滤器要求清洗方便快捷。i)系统中给水、压缩空气管道、喷嘴、阀门以及附属配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质量符合相关国标要求,管道支架应热浸锌处理。4.4.6 液压系统翻车机系统的液压系统包括翻车机、重车调车机、空车调车机、迁车平台、夹轮器的液压装置。液压元件包括油管、管道、油缸、活塞及所有较接点等。所有设备和附件具有足够的强度。液压系统及部件在组装前均进行清洗,并保证组装后密封好,无冲击和渗、漏油现象。液压油缸、液压阀、滤油器、密封件等关键件采用进口产品。所有液压系统油箱设温度监测装置。4.4.7 钢结构及焊接主要承载钢结构采用合适的结构型式,所有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符合GB1591的规定,并满足本项目所在地气象条件的要求。材质不低于16Mn。所有的材料在焊接前均进行喷丸处理,所有的施焊区域在焊接前均经清洁处理。主要角焊缝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焊的方法完成,保证具有足够的熔深,钢板的对接焊缝保证焊透。焊缝坡口和外形尺寸应符合GB985,GB986的规定。按等强度的原则选用焊条,且在大批量使用前需进行工艺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需解体运输的钢结构在发运前进行工厂预组装,且主要受力部件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4.4.8 润滑翻车机系统(包括翻车机本体、重车调车机、空车调车机、迁车台)各转动部位均采用自动集中控制润滑系统,管路采用无缝不锈钢管材质,壁厚1.5mm°润滑系统要求能够实时监控每个分配器的工作状态,当分配器或系统出现故障时,发出报警信号报警。电控箱:具有自动调节运行时间,可实现自动手动两种功能,手动模式用于现场人工控制打油,自动模式下系统的打油间隔时间及每次打油的量都可以任意设定。系统具有状态监控,油位低、电机过载、以及系统堵塞、泄露等报警,自动关机功能,并预留以太网接口。自动集中润滑系统采用宜昌鸿锦科技、上海显鼎、启东利德产品,最终厂家由招标人确认。4.4.9设备联锁及安全保护措施4.4.9.1 设备之间的联锁与保护(保证但不限于此)a.夹轮器与重车调车机之间应设有电气联锁及安全保护;夹轮器打开,允许重车调车机起动牵引整列车。b.翻车机与重车调车机之间应设有电气联锁及安全保护;翻车机在“0”位时,允许重车调车机将重车推送至翻车机上就位。c.重车调车机与迁车平台之间应设有电气联锁及安全保护;当迁车平台对准重车线时,重车调车机才能将空车推送到迁车平台上。d.空车调车机与迁车台之间应设有电气联锁及安全保护。在迁车台到达空车线前,空车调车机应处在推车的起始位置;在迁车台对准空车线后,允许空车调车机从迁车台排空车作业。e,重车调车机与铁路信号之间应设有联锁,重车调车机牵引整列车启动前,应有信号输出至铁路信号并声光报警。f.当某驱动单元(变频调速设备)发生故障时,系统允许故障设备解列,并允许剩余驱动单元临时工作。4.4.9.2 翻车机本体联锁要求a,重车在翻车机上就位后,压车机构开始动作;同时液压靠车机构也开始动作;b.当翻转30。时,干雾抑尘装置开始喷水,返转时停水;c.当翻转165。时振动器动作;d.重车就位,调车机离开翻车机回转范围、大臂抬起后,翻车机方可起动翻转。e.翻车机回零位后,重车调车机方可起动进入翻车机回转范围。4.4.9.3 翻车机的安全保护措施a.重车和空车在翻车机平台上定位可靠,在翻卸过程中不发生溜车和掉道,加设护轨。b.翻车机必须有最大翻转角度、纵向的限位装置及恢复零位时的定位装置。c.翻车机必须有平台与基础轨道对准和车辆在平台上就位及车辆离开翻车机的安全措施。d.翻车机的制动装置应保证当驱动装置发生故障时,转子能可靠停留在任何位置上,并能手动恢复到零位。当制动发生故障时,翻车机不能起动(具有保护性自锁功能)4.4.9.4 空、重车调车机的安全保护措施a.空、重车调车机应有超载保护功能,以防突然过载损坏。b.空、重车调车机具有位置检测和声光报警装置,可实现空、重车调车机的可靠定位。c.空、重车调车机必须有最大行程的限位装置。d.空、重车调车机必须设有可靠的机械制动装置,当驱动装置发生故障或失电时,调车机能可靠地进行制动。4.4.9.5 迁车平台的安全保护措施a.迁车平台必须有定位缓冲设施。b.迁车平台必须有防止车辆移位的装置。c.迁车平台必须设有机械和电控的对轨安全联锁装置。d.迁车平台必须设有可靠的机械制动装置,当驱动装置发生故障或失电时,迁车平台能可靠地进行制动。4.4.9.6 夹轮器的安全保护措施夹轮器应有最大张开状态的限位装置,夹轮器和其前后配合的设备应装有机械或电控的安全联锁装置。4.4.9.7 翻车机本体、重车调车机、空车调车机(及迁车平台)应设就地急停按钮。重车人工摘钩处设摘钩信号按钮。4.4.10降噪所有噪音控制都能够达到当地环保要求,噪音必须控制在乌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