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 标准版 模板.docx
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上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二年龄:*常住户口地址:*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居民身份证号码:*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第二条生产(工作)条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第三条劳动纪律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口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反日工作制,每日且小时制,因生产(工作濡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2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300元,休息日为250元,平日为200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也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她元至包叫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也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第七条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八条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T分,鉴证机关保留T分。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性质:地址: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地址:属于:农业人口(H沐业人口()居民身份证号码:劳动手册号码:外来人员就业证号码: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第四条劳动纪律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口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元,休息日为元,平日为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元至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元。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Q)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第四款第Q)、(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第十条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一条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T分,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证人:(签章)签证机关:(盖章)合同鉴证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