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亿片幽门螺旋杆菌等抗生素药物制剂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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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亿片幽门螺旋杆菌等抗生素药物制剂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年产L2亿片幽门螺旋杆菌等抗生素药物制剂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年产L2亿片幽门螺旋杆菌等抗生素药物制剂改造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2”单纯药品复配且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必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选填)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备案文号(选填)2202-370305-89-02-335034总投资(万元)9300.00环保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占比(%)1.08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面积(m2)约IlOO(不新增征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需设置,确定依据如下:1、大气: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不涉及排放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故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工作;2、地表水:本项目建成后增加纯水制备排水、设备清洗水等经厂区总排口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属于废水直排项目和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故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工作;3、环境风险:本项目有毒有害物质为润滑油等,其在线量未超过临界量(油类物质2500t),故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工作;4、生态:本项目不属于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故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工作;5、海洋: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故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工作规划情况临淄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11日以关于重新调整临淄经济开发区三个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和产业定位的批复(临政字202187号)批准同意调整临淄经济开发区三个产业园区规划面积和产业定位。批复确定新医药产业园面积10.31平方公里,北至梧台路、西至博临路、南至青银高速、东至辛河路-张皇路-鹏达环保东侧,依托齐都药业、巧媳妇食品、鹏达环保等企业为龙头,重点发展健康医药、食品加工、智能制造及配套服务、环境治理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2021年10月,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编制了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审查小组意见: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详见附件9)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1)规划环评结论: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面积10.31k,规划主导产业为健康医药、食品加工、智能制造及配套服务、环境治理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据调查,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10.Bikin?规划范围内现己入驻企业44家,共有84个项目。现有企业医药制造及相关企业3家、食品加工企业5家、橡胶和塑料制品企业6家、化工企业7家、设备制造企业6家、仓储物流企业6家、危险废物治理企业3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企业2家,另有热力供应、白酒制造、畜牧服务、电子元器件、槽车清洗和润滑油批发企业各1家。区内现有7家化工生产企业,根据化转办对此类企业的要求进行适时搬迁。园区现状存在供水管网不完善、未实现集中供热等问题。随着本次园区规划的实施,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将不断完善。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园区规划范围涉及凤凰镇、齐都镇和稷下街道。园区规划范围内大部分用地位于凤凰镇范围内,园区范围内西侧和北侧扩区范围部分地块不符合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其他地块符合凤凰镇规划;淄博市临淄区齐都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尚未取得批复,园区规划涉及齐都镇范围需要在齐都镇总体规划取得批复,并符合齐都镇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开发建设;园区规划涉及稷下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无城乡总体规划,现有用地主要包括桓公台生态园及驾校用地,均为商业用途,且符合临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用地性质,其他未利用地本次规划参照临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进行规划,将基本农田及林业用地规划为农林用地,维持原有土地性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园区规划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一般农田需在临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调整符合后开发建设。目前临淄区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待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应对产业园区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区域进行相应调整。产业园开发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临淄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禁止占用非建设用地。园区规划应在法定上位规划指导下,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产业园规划符合相关环保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符合区域资源和环境的要求,区域开发与区域环境容量具有较好的相容性,产业园的建设对临淄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但涉及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和二氧化氮超标、园区内有部分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等制约因素,需要在规划年内落实区域污染源综合治理、污染源倍量替代,废水集中处理与回用、事故防范、废气处理、固废有效处置等环境保障措施的条件下,在符合法定上位规划的条件下,从环保角度,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情况:本项目在齐都药业厂区现有车间内建设,属于为医药制剂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文件详见附件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木项目废气均能得到有效处置、达标排放,纯水制备、事故防范等依托齐都药业现有的公辅、环保设施。项目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其他符合性分析1“二铸一单”将合桂(1)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针对山东省陆域范围进行划定,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其中临淄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I类红线区范围为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30m的圆形区域;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无I类红线区。新医药产业园区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与生态红线区的最小距离约6.8km,产业园区污水经园区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进入运粮河,最终汇入乌河,与生态保护红线区无水力联系,规划符合淄博市生态红线保护规划。距离本项目所在厂区最近的为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区拐点坐标,木项目厂区位于其西侧约5k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之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要求,淄博市生态红线图见附图5。(2)与产业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7产业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文彳牛要求产业园区需具体落实的措施生态保护红线工作要求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原则,参照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中划分的临淄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原则上禁止一切与生态红线保护无关的项目准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规划片区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区。片区开发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划范围实施,禁止占用生态保护区。规划实施中,落实规划防护绿地建设,禁止违规占用规划绿地,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区域水环境现状:根据收集的运粮河入乌河断面、乌河出境断面(东沙河)2020年1月12月的监测结果,运粮河入乌河断面、乌河出境断面(东沙河)C0D、氨氮均不同程度的有所超标,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水环境质量目标:根据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区运粮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确定为运粮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管控分区:以工业源为主的控制单元、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超标控制单元和以农业源为主的超标控制单元作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纳污水体运粮河列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具体防护措施:完善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产业园区内废水全部有效收集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排放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要求(总氮除外)后排至运粮河湿地进一步净化后流入运粮河。加强区域地表水环境整治工作。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保障能力。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分析:根据2018年至2020年临淄区例行数据监测结果可知,2019年、2020年So2、N0?的年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近三年PMgP也$的年均浓度值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I环境空气功能区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区,2025年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确定为SO26OgmN0240ugmPM1078gmPM,.i40gms;2035年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确定为SO260gmNO240UgmPMg70ygmPM2535Hgm30管控分区:产业园区范围属排放强度大的高排放区域,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具体防护措施:确保产业园区入驻各企业、集中热源点废气达标排放,入区企业各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环境容量指标之内,并控制在总量指标之内;新建项目涉及SO2、NOX排放的执行倍量替代政策,以确保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的恶化;针对目前区域颗粒物已无大气环境容1:的现状,应积极推动区域现有项目提标改造,削减片区内污染物排放量;根据2021年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程任务清单落实区域环境空气综合整治工作,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倍量替代制度。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工业园区单位GDP能耗及煤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底线临淄经济开发区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监管园区,涉及土壤重污染行业包括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区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一般管控区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产业园区开发过程中确保实现集中供水,禁止违法取用地下水:规划污水厂配套中水深度处理系统,确保规划年实现中水回用,节约新鲜水资源。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规划占用一般农田、非规划区进行开发建设,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符合国土部门和土地利用相关程序要求的前提卜.进行开发。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空间管制,规划的非建设用地禁止开发建设。根据国土资源、视划、建设等部门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的管控要求,作为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能源利用上线园区能源主要为天然气,应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约束,严格控制能源消贽量,积极推进新能源利用表1-2产业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分类内容依据行业类别行业中/小类行业准入负面清单C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所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规划、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所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11轮胎制造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1水泥、石灰和石在制造C3041平板玻璃制造C307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C31非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全部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C322贵金属冶炼C32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C33金属制品业C3391黑色金属铸造C3392有色金属铸造注:公共基础设施及环境治理相关建设项目除外。工艺和产品准入负面清单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及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不符合地方产业政策、环境政策的工艺和产品;地方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要求3、新建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石灰、水泥、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等两高项目鲁发改工业2021487号4、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采取的污防措施不合理的工艺;5、排放的废水中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导致具有生态环境风险的工艺;涉及高盐废水,但没有有效处理措施的;6、废水经预处理后达不到园区处理厂接纳标准的;7、具有重大环境风险、无法采取有效防治、应急措施、导致生态环境风险的工艺;8、涉煤无法落实煤炭替代来源的项目;9、没有总量指标来源的项目:10、今后列入淄博市环评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环境保护由上表可见,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所属项目,符合产业园区产业政策(3)本项目与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已结合淄博市三线一单成果中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具体准入清单要求如下:表1-3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清单编维度制要求表达方式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及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实施开发建设活动:般农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之前禁止建设;禁止建设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资的项目。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征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工业项目应在规划的功能区和工业用地建设本项目属于为医药制剂项目,位于园区健康医药产业团组,符合园区功能区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加强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防护绿地的建设,规划绿地禁止进行其他用途的开发本项目位于现有厂区靠近规划居住区和周边近距离敏感点区域优先引入污染较小的项目:本项目位于现有厂区,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西北约45Om的西老村限制产能严重过剩,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本项目属于为医药制剂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项目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医药制剂项目,污染物排放较少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园区内现有7家化工生产企业,根据当地化转办的要求进行安置。本项目属于为医药制剂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削减计划区域新增污染源应执行总量替代和倍量替代政策,实现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本项目将进行污染物总量倍量替代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产业园内各企业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各企业纳入园区风险管理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临淄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体系,园区完善区内风险防控体系,联防联控,组织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370305-2019-0116-M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产业园区实现集中供水和中水回用,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新鲜水取水量应控制在579.62万m7a以内本项目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地下水开采要求产业园区企业禁止自行取用地下水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已办理取水证,取水证编号C370305G2021-0125,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年取水量为96万立方米,厂区现有工工程用水不足部分采用市政管网供水:拟建项目用水采用市政管网供水,本次建议企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减少地下水的取用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产业园区内企业应达到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要求:提高区内企业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指标,满足淄博市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产业园区新增煤炭消耗量,应确保不影响淄博市煤炭总量控制目标达成本项目属于为医药制剂项目,工艺简单,能耗低,不消耗煤炭禁燃区要求园区实现集中供热,禁止区内企业自建燃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目前厂区周围未敷设集中供热管网,企业正在积极推动供热管网的敷设,预计2022年底将完成敷设。本项目消耗蒸汽采用集中供热管网蒸汽,集中供热管网完成前拟建项目暂时不投入运行综上,该项目建设符合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4)园区准入条件分析根据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入区行业控制级别具体内容见表l-4o表1-4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行业大类行业中类行业小类控制级别C27医药制造业C271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2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3C2730中药饮片加工C274C2740中成药生产C275C2750兽用药品制造C276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61生物药品制造C2762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C277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8C2780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0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2塑料制品业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C13农副食品加工业全部全部C14食品制造业C141焙烤食品制造全部C142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全部C143方便食品制造全部Cl44乳制品制造全部C145罐头食品制造全部C146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全部C149其他食品制造全部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41C348全部C34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机器人制造其他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1C353全部C354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C3544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其他C355C359全部C36汽车制造业全部全部C38电气机械和微材制造业C381C389全部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1计算机制造全部C392通信设备制造全部C393C399全部C409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全部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1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全部C42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及秸秆、稻草、木皮、畜禽废弃物等农林废弃物加工处理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1生态保护全部N772环境治理业需要入化工园区的项目除外,其他全部允许根据化转办要求必须入化工园区的项目X注:一优先进入行业;一准许进入行业;一控制进入行业;X禁止进入行业。本项目属于为医药制剂项目,属于优先进入行业02、用地规划符合性根据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类型属于工业用地,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3;本项目位于厂区现有生产车间内,不新增用地,项目符合凤凰镇镇域用地布局规划要求,凤凰镇镇域用地布局规划图见附图4。3、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等符合性分析(D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订)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订)的符合性见表1-5。表1-5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订)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珅、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己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为医药制剂项目,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要求,项目已取得备案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成后将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符合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在满足本次环评所要求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排放能够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将根据本次环评及批基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企业属于废水重点排污单位,已安装在线监测。项目建成后企业应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对废水、噪声等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符合第五十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2)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见表l-6o表1-6项目与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鲁环字202U58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本项目为医药制剂项目,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要求,项目已取得备案符合二、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本项目位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齐都药业现有厂区内符合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负责)三、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本项目位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齐都药业现有厂区内符合四、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普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涉及污染物排放将进行总量确认和替代,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符合五、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强化对项目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能耗、用地标准、环境等的论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在落实环保措施情况下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符合六、强化日常监管执法。持续加大对违反产业政策、规划、准入规定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散乱污”项目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严防死灰复燃。(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项目不涉及“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符合(3)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本项目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情况见下表。表1-7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情况分类文件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调整产业结构(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到2023年,根据重大石化项目实施情况,推进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和炼油能力在300万吨及以下未实现炼化一体化的地炼产能分批整合转移。各市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本项目已经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2-370305-89-02-335034»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对钢铁、地炼、焦化、燥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国家煤化工、铁合金等行业产能控制或产能置换办法。“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围绕炼化一体化、新材料、海洋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轮胎制造等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链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强化产业链优势,加快补齐补强短板,推动化工园区优化提升。本项目位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齐都药业现有厂区内,属于医药制剂项目符合ZZL、深入(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本项目为医药制剂项目,只进行简单混合、整粒等,不消耗符合调整能源结构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煤炭和天然气等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4)与淄博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2022年3月3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以淄环委20221号文件发布了淄博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8淄博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情况分类文件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一)深入调整产业结构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对钢铁、地炼、煤电、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国家煤化工、铁合金等行业产能控制或产能置换办法。“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对有关建设项目环评从严把关。强化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运用,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我市。项目可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属于钢铁、地炼、煤电、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二)深入调整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而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到2023年,全市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本项目不新增煤炭消耗,不使用化石燃料符合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压减量、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省下达的任务目标。(三)深入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能。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港联运,初步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本项目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符合根据上表分析,项目符合淄博市新一轮“四减四埴(5)拟建项目与鲁环委办202130号深入打好蓝天保表1-9拟建项目与鲁环委办202130号深入打好蓝天”三年行动方案。卫战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呆卫战行动计划的符合性鲁环委办202130号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本项目情况分析结论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到2025年,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提高地炼行业的区域集中度和规模集约化程度,在布局新的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基础上,将500万吨及以下未实现炼化一体化的地炼企业炼油产能分批分步进行整合转移:全省焦化企业户数压减到20家以内,单厂区焦化产能100万吨/年以下的全部退出: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严格项目准入,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煤制油气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拟建项目属于医药制剂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中的允许类,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持续推进“外电入鲁”,到2025年,省外来电规模达到1700亿千瓦时左右。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和余热利用,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工业余热利用量新增1.65亿平方米。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低效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原则上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