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吨研磨用平板氧化铝微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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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吨研磨用平板氧化铝微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研磨用平板氧化铝微粉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裕智汇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二年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研磨用平板氧化铝微粉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项目审批文号总投资(万元)一期:1200;二期:800;总计:2000环保投资(万元)一期:30;二期:20;总计:50环保投资占比()一期:2.5;二期:2.5;总计:2.5施工工期一期:3个月二期:12个月总计:1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临是:用地面积一期:5.865亩二期:O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龙泉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审批机关:淄川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川政字2014138号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泉镇设立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批复的符合性分析,结果见表1-1。表I本项目与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泉镇设立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批复的符合性分析评价结论拟建项目符合性、一、集聚区位于淄川区南部,东至湖南路,西至原台头煤井,南至圈子村,北至和庄村,中心地块以淄博广通化工有限公司,淄博英吉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心,辐射原柳泉石矿渣土山、台头村原建陶厂、台头煤井,龙一、龙二、龙三煤井等地块,规划面积210.75公顷。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台头村沿河路19号,属于园区规划范围内。符合-、集聚区规划和发展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规划。集聚区规划与建设须符合规划部门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并适时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研磨用平板氧化铝微粉,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符合三集聚区用地须符合国土资源部门的规划和要求。并适时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符合国土资源部门的规划和要求。符合四集聚区建设和发展须符合环境规划和环保部门的要求。集聚区内新上、扩建、技改项目须符合环保部门相关标准和要求,并按照环保部门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淄政字202149号),淄博市划定H7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保护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本项目位于淄川区龙泉镇,为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引导产业科学合理布局,鼓励建设项目入园管理。工业项目应优先进入工业园区或聚集区布局,工业园区或聚集区外规划布局工业,相关部门应严格其手续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相关排放标准,新建工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实施总量等量或倍量置换。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施用量,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涂料和溶剂。加强移动源、非道路移动源治理。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实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水、节地、节能建设,提高综合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清洁能源推广利用。风电、光伏等能源利用项目最大程度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红线是指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淄川区共有7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宝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杨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青山以东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龙藏洞以东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淄川生态公益林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潭溪山-峨庄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淄川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见下表1-2。表1-2周边生态红线范围一览表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边界描述面积生态功能类型青山以东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I-08325省道以南,青山以东,抬头崖村以西,棚林村以北1.89km2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草地、农田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09235省道以东,泉河公园以北,峨庄森林公园以西,北崖村以北8.74km2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草城T杨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07杨古水源地及杨古水源地东侧,岭子镇以北,冲山以西和以南1.80km2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城地宝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06309国道以南,东张村以东,刘家河以西,双峪以北1.80km2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城镇龙藏洞以东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2-02淄博与博山县界以北,龙藏洞生态景区以东,青山以南,车峪口村以西12.25km2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草地淄川生态公益林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5鲁泰文化路以东,淄河以北,淄博与潍坊市界以西,淄川与临淄县界以南52.86km2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城镇潭溪山-峨庄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6太河水库以南,三台山以东,S327省道以北,淄博与潍坊市界以西158.33km2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森林、城镇保持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台头村沿河路19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7z43.757,北纬36°34'36.682"),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本项目的建设对该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很小,能够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相关要求。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具体见图4。2、资源利用上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也称资源利用红线。资源利用上限是指为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隙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安全利用和高效利用的最高和最低要求。木项目运营过程中新增消耗水资源4934m3/a、电力18万kWh/a。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指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本项目所在地淄川区环境空气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地表水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H类标准。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淄环委办202124号),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见下表:表1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分类要求符合性分析间局束空布约1 .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2 .严格控制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3 .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依法依规以保护为主,严格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区域开发,并根据其主导生态功能进行分类管控。4 .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管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5 .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未正常运行或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不得建设。1 .项目的规模、产品、工艺以及采用的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2 .本项目屈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3 .本项目不新征用地,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设环保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废气排放量小;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4 .本项目不属于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生产废水经回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浓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淄博市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污染物排放管控I.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确需建设的需严格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2 .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生产工艺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治理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3 .废水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是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4 .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原则上除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外不得新建入河排污口。5 .化工、建材等严格按照淄博市行业环境管控要求,实施源头替代,建立健全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6 .进步加强而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的扬尘管理1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2 .本项目建成后需进行排污许可变更:本项目建成后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108ta,需按1:2替代;本项目生产工艺较先进,污染物治理水平可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3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和经回水设备处理生产废水排放的浓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淄博市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4、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和经回水设备处理生产废水排放的浓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淄博市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5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建材行业。6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调试,主要影响因素是设备调试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少量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防控1 .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2 .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L现处于环评编制阶段,企业应按照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2.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要求1 .严格执行淄博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及管控要求。2 .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3 .提升土地集约化水平。4 .优化调整能源利用结构,控制煤炭消焚量,实现减量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L本项目不使用燃料,能源使用清洁能源电。2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水资源4909m,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3 .本项目不新征用地。4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能源使用清洁能源电。二、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的规模、产品、工艺以及采用的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淄政办发201135号文件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山东裕智汇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的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6-370302-89-01-933208),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淄博市产业政策。2、土地政策符合性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畴,可视为允许建设项目。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4项目与环办环评201784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要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查,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核定建设项目的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基本信息:依据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等管理规定,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要素导则等技术文件,严格核定排放Il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11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本次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要素导则严格核定了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污染物排放均依据国家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核算。符合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环境膨响报告书(表)2015年1月1日(含)后获得批准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建设单位不得出具该项目验收合格的意见,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许可证执行年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台账记录以及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等应作为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本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建设项目未取得排污证,建设单位不得出具该项目验收合格的意见。符合(2)与鲁环办函2016141号的相关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保厅于2016年9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项目与该文件的符合性见下表。表15项目建设与鲁环办函2016141号文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内容项目符合性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要依据原辅料、工艺设计和物料平衡,深入分析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性质及危害特性,科学预测产生量,评价其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方式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要结合建设项目的工艺过程,梳理说明各类固体废物(固态、半固态及高浓度液体)的产生环节、主要成分和理化特性;二要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进行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应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凡列入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再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未列入名录、但疑似危险废物的,应根据产生环节和主要成分进行分析,对可能含有危险组分的,应明确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对其作危险特性鉴别要求,并提出鉴别指标选取的建议方案;三要对分析结果进行汇总,以列表形式说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名称、类别、属性和数量等情况。在评价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时,要逐项评价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提出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并对其N行本次评价环评编制期间,深入分析了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性质及危害特性,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统计了相应固废产生1,并核实了相应处置措施的可行性,报告表提出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贮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合理建议。性进行论证。环评机构要根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提出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贮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合理建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编写环境影响报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2核实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和数量:验收监测机构应在正常工况下,选择一到两个生产周期,统计产生环节、种类和数量,并按废物类别和生产负荷(75%以上),将生产周期内的产生量折算成年均产生量。建设项目的一个生产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则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按一个月统计:生产周期在两周以内的,应统计两个生产周期的数量和种类。对于在试生产阶段尚未产生的固体废物,如废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废催化剂和报废吸附脱色材料等,验收监测机构可通过同行业类比调查或者环评报告预测结果,估算固体废物的种类和产生量,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环评预测量。建设项目在竣工环保验收前发现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编制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报有审批权环保部门的环评科(处)备案。不属于重大变化的,验收监测报告中应将变化情况予以说明。建设项目在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发现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编制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报有审批权环保部门的环评、固废管理科(处)和项目所在地环境监察、固废管理机构备案。本项目现处于环评阶段。3核实配套工程落实情况:建有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分别按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有关技术标准检查,重点检查贮存设施的标志标识、防渗、污水导排、包装容器和分类存放等内容。建有固体废物填埋、焚烧等处置设施的,要时试生产期间设施的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和监测。企业一般固废暂存处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4检查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应与环评报告提出的利用处置方案、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关管理制度等进行对比,特别是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情况要跟踪落实。利用处置工艺或接受单位发生变更的,要说明原因。属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的,要核实接受单位资质情况,检查委托利用处置等协议合同,并说明试生产期间转移联单执行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除尘器收尘和回水池的沉淀污泥直接回用生产,所以不按固废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袋定期外卖:废离子交换树脂、废RO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置。5建设项目的业主或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以下统称“产生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前,产生者应当如实提供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和原辅材料种类、性质和数量,分析可能产生固体废物的环节、数量和性质以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方法和途径,供有关评价或验收监测机构参考。产生者应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妥善利用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属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在委托前,产生者应对被委托方的处置资格、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产生者应与被委托方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拟交与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数量、交付方式、运输和利用处置要求与标准等事项。处置时,产生者应主动了解、核实处置情况,保证委托协议得到实施,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安全和无害化利用或处置。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除尘器收尘和回水池的沉淀污泥直接回用生产,所以不按固废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袋定期外卖:废离子交换树脂、废RO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置。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关于进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的要求。(3)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见下表:表16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情况分析序号规划要求项目符合性1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锅炉整治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淘汰、拆除燃煤小锅炉、分散燃煤锅炉和不能达标排放的其他燃煤锅炉,并对现有的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在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不得新建额定蒸发量二十吨以下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锅炉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项目不涉及锅炉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发展分布式能源,统筹热源和管网建设,逐步扩大城乡集中供热范围。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企业办公用热使用空调供热3燃煤机组应当实现超低排放,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规定限值。项目不涉及燃煤机组4使用燃煤炉窑、煤气发生炉等设施的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项目不涉及燃煤炉窑、煤气发生炉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制定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鼓励、支持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在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项目不涉及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6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所有产污工序均进行密闭、局部封闭、集中收集,通过环保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7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工业企业应当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对管道、设备等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项目不涉及石化、重点有机化工行业8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定期制定、调整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和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C列入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当在其包装或者说明中予以标注。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9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项目不涉及恶臭气体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4)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O2O3O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鲁环发202030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7项目与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情况分析分类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管控要求1、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闱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本项目原料均为袋装,密闭运输;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厂区道路和车间内定期洒水降尘符合2、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料仓、储罐、容器、包装袋等方式密闭储存,料仓、储罐配置.高效除尘设施;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封闭料棚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料棚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堆。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发生变化的,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封闭料棚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将门关闭。防风抑尘网高度高于料场堆存高度,并对堆存物料进行严密苫盖。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上料II设置在封闭料棚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封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本项目原料均为袋装,密闭运输,不涉及露天料场;上料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烘干出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符合3、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涉VOCS化(试)验室实验平台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对化(试)验室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治理。本项目不涉及VOCs,上料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烘干出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不涉及危险废物符合4、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枪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和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项目建成后届时按照要求编制治理方案,建立管理台账等信息符合行业指导意见矿石料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或封闭。石子、页岩、煤阡石、煤、粘土、矿渣、石膏、炉渣等封闭储存。熟料、粉煤灰、矿粉和除尘灰等密闭储存。石子、页岩、煤等物料粉碎、筛分、搅拌、粉磨等设备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袋装水泥包装下料口、装车点位和散装水泥装车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本项目原料均为袋装,密闭储存在车间内,不涉及露天料场;上料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烘干出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生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符合(5)与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中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的符合性表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序号产业分类产品核心设备对应因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大类中类小类1炼化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液体石蜡、石油气、沥青及其他相关产品一次炼油(常减压)、二次炼油(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催化重整、延迟焦化)、乙烯装置、PX装置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乙烯、对二甲苯(PX)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26)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2焦化焦炭焦炉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煤炭加工(252)炼焦(2521)3煤质液体燃料煤制甲醇煤气化炉、合成塔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煤炭加工(252)煤质液体燃料生产(2523)煤制烯烽(乙烯、丙烯)煤制乙二醇4基础化学原料氯碱(烧碱)电解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26)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无机碱制造(2612)电石(碳化钙)碳化塔无机碱制造(2612)醋酸电石炉无机盐制造(2613)黄磷醋酸氧化塔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5化肥合成氨、氮肥(尿素)合成氨装置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26)肥料制造(262)氮肥制造(2621)碳铉、磷肥氨化装置磷肥制造(2622)6轮胎斜胶胎、子午胎、摩托车轮胎密炼机、硫化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橡胶制品业(291)轮胎制造(2911)7水泥水泥熟料水泥窑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水泥石灰和石者制造(301)水泥制造(3011)水泥粉磨水泥磨机、预粉磨主电动机水泥制造(3011)8石灰生石灰、消石灰、水硬石灰石灰窑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水泥石灰和石客制造(301)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9沥青防水材料沥青防水卷材沥青加热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防水建筑材料制造(3033)1()平板玻璃普通平板玻璃,浮法平板玻璃,压延玻璃,不包括光伏压延玻璃、基板玻璃玻璃熔窑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玻璃制造(304)平板玻璃制造(3041)Il陶瓷建筑陶瓷、不包括非经高温烧结的发泡陶瓷板等幅道窑和隧道窑非金属矿物制口口业(30)陶瓷制品制造(307)建筑陶瓷制造(3071)卫生陶瓷隧道窑卫生陶瓷制造(3072)12钢铁钢铁用生铁、熔融还原铁高炉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炼铁(311)炼铁10)非金属钢粗钢、低合金钢粗钢、合金钢粗钢转炉、电弧炉、VOD电炉炼钢(312)炼钢(3120)铸造用生铁高炉炼铁(311)炼铁(3110)13铁合金硅铁、钛硅合金、高碳格铁、银铁及其他铁合金产品矿热炉、电弧炉、高炉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铁合金冶炼(314)铁合金冶炼(3140)14有色阴极铜、镭硅合金、粗铜、点解铜电解槽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铜冶炼(3211)粗铅、电解铅、粗锌、电解锌电解槽铅锌冶炼(3212)氧化铝(不包括以铝酸钠、氢氧化铝或者氧化铝为原料深加工形成的非冶金级氧化铝)、电解铝燃烧或焙烧炉、电解槽铝冶炼(3216)15铸造黑色金属铸件电炉等熔炼设备、造型设备金属制品业(33)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黑色金属铸造(3391)有色金属铸件有色金属铸造(3392)16煤电电力(燃煤发电,包含煤阡石发电)抽凝、纯凝机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电力生产(441)火力发电(4411)电力和热力(热电联产)抽凝、背压机组热电联产(4412)本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属于上述“两高”行业,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要求。(6)与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21)12号)的符合性表L9与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21)12号)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坚决淘汰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汰类”项目已完成立项,立项符合落后产能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精准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各市制定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代码为2206-370302-89-01-933208,符合国家和淄博市产业政策。严把准入关口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X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板玻璃、氮肥、铁合金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21)12号)要求。(7)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LlO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项目符合情况符合情况一认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项目工艺、设备不属于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项目不属于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