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套家具衣柜橱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00套家具衣柜橱柜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淄博香奢宜品家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套家具衣柜橱柜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110木质家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八、家具制造业21-36木质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金属家具制造213*;塑料家具制造214*;其他家具制造219*-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淄博经济开发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1-370393-89-03-577786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3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不设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宜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木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泡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C2110木质家具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行列,属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故建设项目属允许建设项目。该项目所用设备、生产工艺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不属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故该项目属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2、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庵头村村委西400米。该项目已通过淄博经济开发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组织的联审,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2201-370393-89-03-577786),项目选址符合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相关要求;该项目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选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选址合理。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双杨管区)庵头村村委西400米,根据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中的名单,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为文昌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05),北起萌山水库大坝,南至环湖南路,西至环湖西路,东至环湖东路。本项目位于红线区东北侧约6.1km,未在红线保护区内所以本项目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淄博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图见附图5。(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根据2020年度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月27日),本项目所在区域PM25>PMIo、NO2环境质量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该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该区域浅层地下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11I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范阳河,该段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8383-2002)中IV类标准。本项目废气经过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大气功能区的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限的符合性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1本项目与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淄环委办(2021)24号)符合性分析类别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2 .严格控制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列入去产能的煤电等企业按期退出。3 .生态红线外淄川省级风景名胜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控。不得在生态红线内开展城镇化、工业化等有损害主导生态功能的活动。I、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建设项目2、本项目为木质家具制造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4 .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管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5 .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未正常运行或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不得建设。污染物排放管控L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确需建设的需严格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2 .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生产工艺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治理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3 .废水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是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4 .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原则上除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外不得新建入河排污口。5 .化工、塑料、建材等严格按照淄博市行业环境管控要求,实施源头替代,建立健全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6 .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扬尘管理。本项目废气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控1 .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潜势等级高建设项目。2 .重点企业应采取防腐防渗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三级防护体系,防止因渗漏污染土壤、地下水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一般固废填埋场采取防腐防渗等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土壤、地下水。3 .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4 .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1、本项目周边多为企业,本项目厂区地面已采取硬化等措施2、本项目建成后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境安全保障。5 .疑似污染地块需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污染地块不得开发建设。6 .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对周边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4、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表12本项目建设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号)(鲁环发(2019)146(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热熔胶、吸塑胶符合(二)加强过程控制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涉及有机废气排放,从源头加强控制,主要表现为使用低VOCs含量的热熔胶、吸塑胶,负压风机进行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本项目使用的含VOCs物料储存于包装桶中符合3.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项目使用先进生产工艺,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符合4.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项目含VoCS物料为热熔胶、吸符合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塑胶,生产过程产生的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集气罩的设计、安装按照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JGJ/T14I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5.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6.治污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及适用性。具有黏连性、积聚自燃性、高沸点、与碳发生化学反应的有机废气,不宜采用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等治污设施。含有酸性物质的有机废气,应充分考虑对治污设施的腐蚀等影响因素。含有颗粒物的废气,为保障VOCs治污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宜进行预处理降低颗粒物浓度。含卤素的有机废气,在使用直接燃烧、蓄热式燃烧等处理工艺时,宜采用急冷等方式减少二嗯英的产生。使用臭氧发生器等基于臭氧发生原理的治污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臭氧逸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项目含VoCS物料为热熔胶、吸塑胶,生产过程产生的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三)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o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涉VoCS的原料为热熔胶、吸塑胶,生产过程中加强了对无组织废气的控制,物料储存、输送等均进行了密闭,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符合装置处理后实现有组织排放。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一)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保持车间密闭,涉及VOCs废气产生工序上方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符合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制药、农药行业推广使用非卤代嫌和非芳香烧类溶剂,鼓励生产水基化类农药制剂。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石蜡油等替代普通芳燃油、煤焦油等助剂。优化生产工艺,农药行业推广水相法、生物酶法合成等技术;制药行业推广生物酶法合成技术;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使用的热熔胶、吸塑胶为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符合(三)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加快淘汰敞口式、明流式设施。重点区域含VOCs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逐步淘汰真空方式;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淘汰喷溅式给料;固体物料投加逐步推进采用密闭式投料装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保持车间密闭,不涉及固体颗粒状物料符合(四)严格控制储存和装卸过程VOCs排放。鼓励采用压力罐、浮顶罐等替代固定顶罐。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27.6kPa(重点区域大于等于5.2kPa)的有机液体,利用固定顶罐储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用气相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本项目不涉及储罐存储符合(五)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VOCs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恶臭类废气还应进步加强除臭处理本项目使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工艺属于国家规定的可行性工艺符合(六)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应加强含VOCs物料回收工作,产生的VOCs废气要加大收集处理力度。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产品应收集至中间储罐等装本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非正常工况废气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符合置。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应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VOCs治理操作规程与关于日P发淄博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E1号内通知淄环委办(2021)(一)提高源头替代率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源头替代力度,进一步使用低VoCS物料,从源头上减少VoCS产生量。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汽修行业要推广底色漆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建筑装饰行业要推广低(无)VOCs标准的涂料;推广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减少农田农药使用量,减少VoCS逸出和挥发,加快绿色溶剂替代轻芳元和有害有机溶剂,大力推广水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剂型。各区县要严格把关源头替代备案审查,原则上现场审查和资料审查都合格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凡是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备案资格。本项目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使用的热熔胶、吸塑胶为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符合(二)提高废气收集率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工业企业VOCs物料储存、装卸车、废水处理等重点环节,采用密闭吸收、负压吸收、集气罩吸收等措施。重点是VOCs物料储罐的收集,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要通过充氮、负压吸收等措施,吸收或回收VOCs物料。汽修行业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应置于喷烤漆房内,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处理。大型钢构和设备企业应建立专用喷漆房,喷漆作业时VOCs废气密闭吸收。废气旁路管线要用盲板封堵或安装流量计、铅封,并设置醒目识别标志。项目生产均在密闭厂房,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不涉及VOCs物料储罐符合(三)提高治污设施运行率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加大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治污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停用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企业要充足储备治污设施易损件的配件,出现故障时及时更换,杜绝出现生产设备运行、治污设备故障停产的现象。治污设施关键设备要“一开一备”冗余配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环保设备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符合备,并设置自动化连锁启动系统,确保治污设施不停运。加强加油站三级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的监管,对不正常使用或检测数据造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四)提高废气去除率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杜绝VOCS废气超标排放。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等方式,集中处理大风量、高浓度VOCS废气;其中石油炼化、大型有机化工、PVC手套等行业企业,要首批采用燃烧法处理工艺。采用UV光氧、等离子等单一低效处理工艺的,应增加活性炭吸附等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做好源头管控工作,新建项目原则上不能使用UV光氧、等离子等单一低效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亳克/克的活性炭,并定期更换。本项目VOCS废气治理采取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采用碘值大于800mgg并保证定期更换符合(五)提高监测能力建设按照科学精准''的原则,加强VOCS在线监测和现场监测管理,充分发挥VOCs检测体系效能。充分利用激光雷达、VoCS气体红外成像仪相机、风速仪、FID或PID检测仪、三合一油气检测仪等监测设备,做好问题排查、治理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的监测数据支持;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确保能够熟练使用各类监测设备。要严格执行淄博市LDAR检测黑名单管理办法,强化LDAR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严防虚假检测、虚假报告。持续开展化工园(聚集)区、特色产业集群VOCs常态化、全覆盖走航,全面查找问题企业、问题区域,并及时纳入治理范围。相关企业、加油站要按照淄博市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要求,自行开展LDAR检测,检测频率不得低于规定要求。本项目按要求执行符合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合分斤符性枷1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低效落后产能。符合2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3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本项目所用能源均为清洁能源符合4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本项目所用能源均为清洁能源符合5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符合6壮大清洁能源规模本项目所用能源均为清洁能源符合7提升综合运输效能本项目长距离运输以铁路为主。符合8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本项目不使用淘汰、限制类运输车辆。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双杨管区)庵头村村委西400米,项目北侧为山东淄博万峰齐经编有限公司、西侧为闲置厂房,东侧为闲置厂房、南侧为道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全屋定制衣柜橱柜家具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本项目占地面积IoOO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本项目预计施工期1个月;项目劳动定员10人,全年生产时间300天,单班8h制,年2400小时;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套家具衣柜橱柜的生产规模。2、项目基本组成本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双杨管区)庵头村村委西400米院内,租赁现有厂房建设,项目组成具体见表表24项目工程组成情况序号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备注1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位于厂内西侧,内含一条家具生产线,生产能力为100套/年租赁现有生产车间2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位于厂内南侧,内含一条家具生产线,生产能力为100套/年租赁现有2公用工程供水厂区供水由傅家镇供水管网提供/供电厂区供电取自傅家镇供电线路/3环保工程废气控制木质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OO1、DA002排气筒排放;封边、吸塑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DAOO3、DAOO4排气筒排放;/噪声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废水控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控制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热熔胶包装袋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生产规模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2o表22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规模备注1全屋定制家具200套/4、原辅料消耗表2-3原辅材料一览吊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来源备注1高光板张2000外购规格1.2m×2.4m,厚度0.018m2颗粒板张8000外购规格1.2m×2.4m,厚度0.018m3生态板张3000外购规格1.2m×2.4m,厚度0.018m4多层板张1000外购规格1.2m×2.4m,厚度0.018m5封边皮盘2600外购/6热熔胶吨0.9外购袋装,25kg桶7吸塑胶吨1外购桶装,20kg桶8PVe膜平方6000外购/9新鲜水t/a150外购傅家镇供水管网提供10电万kWh/a1.8外购傅家镇供电线路表2-4主要原辅材料物化特也J览表序号原料名称物理化学性质1热熔胶EVA热熔胶是一种不需溶剂、不含水分100%的固体可熔性聚合物;它在常温下为固体,加热熔融到一定温度变为能流动,且有一定粘性的液体。熔融后的EVA热熔胶,呈浅棕色或白色。EVA热熔胶由基本树脂、增粘剂、粘度调节剂和抗氧剂等成分组成。2封边皮主要成分为PVC树脂,加入可塑剂、安定剂、色料、填充剂等一起混炼压制而成的热塑卷材。PVC是氯乙烯单体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等引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按自由基聚合反应机理聚合而成的聚合物。PVC玻璃化温度7790°C,170左右开始分解,无固定熔点,8085开始软化,130C变为粘弹态,160180°C开始转变为粘流态;具有阻燃,耐化学药品性窗及电绝缘性等优点;不溶于水及多数有机溶剂;耐酸碱腐蚀,具有一定的抗化学药品腐蚀性。3PVC膜PVC膜:PVC膜主要成分为聚氯乙烯,为微黄色半透明,有光泽。透明度胜于聚乙烯、聚丙烯,差于聚苯乙烯。随助剂用量的不同,分为软、硬聚氯乙烯,软制品柔而韧,手感粘,硬制品的硬度高于低密度聚乙烯,而低于聚丙烯,在屈折处会出现白化现象。20Oe以内呈熔融状态,常温下可耐任何浓度的盐酸、90%以下的硫酸、50-60%的硝酸以及20%以下的烧碱,纯PVC热稳定性和耐光性较差,190C时开始分解放出氯化氢气体,210°C时开始大量分解。本项目加热吸覆温度为IOo-120,因此PVC膜不会分解。4吸塑胶吸塑胶:本项目所用吸塑胶为一种水性胶,为乳白色液体,主要成分为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2-乙基(羟甲基)-1,3丙二醇与双(异氟酸根合甲基)荒的聚合物(即单组分聚氨酯),为有机化合物。广泛应用于有形部位的真空吸塑热复合,如聚氯乙烯(PVC)等软体材料和密度板、刨花板、木材等的真空吸塑成型,主要用于木门、橱柜、音箱板、电脑桌等的真空吸塑成型。5、生产设备表25厂区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数控开料机台2EA48F-13282精密锯公1MJ613全自动封边机台2468大轮4导形封边机台1叠臂封边机-W25侧孔机台2KT-S6较链钻价2MZ42147空压机台2BMVF758覆膜机台2TM32009冷干机台2HF-INF10两级活性炭处理器台2/11除尘设备z¼6JD2112储气罐台22128B01806、职工人数和生产制度本项目定员10人,无住宿,企业年生产天数为300天,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7、公用工程1)给排水(1)给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10人,无食宿,综合考虑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生活用水标准按非住宿人员5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50nWa,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2)排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用水量的80%,则生活污水产生量12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项目水平衡图开料锯下料图2-8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简述:项目工艺较为简单,根据客户及订单要求,板材经精密锯剪成特定规格,利用封边机对开料后的板材进行封边处理,封边机开机后,温度预设130-150oC,20分钟后,将温度升至150-200°C,待热熔胶完全熔化后,方可进行工作,封边机采用电加热,后送至打孔线进行打孔、开槽,再进行砂光打磨,四边打磨,打磨完成后进行喷胶,喷胶过程中喷胶要均匀,胶粘剂喷到打磨好的板材面上,放入吸附机进行抽真空覆膜,在负压的基础上,以压缩空气为动力加以正压,在100-120oC的环境中,将PVC膜压合在门板的胶面上,吸附机自带电加热系统,吸覆时间约为5-IOmin0纯PVC在190oC左右开始分解出氯化氢,210oC时开始大量分解,本项目吸覆温度控制在IoOT20。C,因此PVC不会分解,但吸塑胶中会有部分挥发出来,此类低分子有机废气以VOCS计。检验后和加工好的柜体进行组装,并配套相应的五金件,成品打包入库。二、产污环节1、废气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下料、打孔、开槽、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下文简称木加工工序)、封边、吸塑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精密锯、封边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85dB(八)之间。4、固废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木质粉尘、热熔胶包装袋、废活性炭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原有污染问题。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0年度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月27日),2020年度,全市良好天数218天(国控),同比增加38天。重污染天数12天,同比减少6天。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及同比改善分别为:二氧化硫(SO2)1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0%;二氧化氮(NO2)3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5%;可吸入颗粒物(PMio)9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5%;细颗粒物(PM2.5)5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1%;一氧化碳(Co)1.8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3%;臭氧(O3)18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8%。全市综合指数为5.64,同比改善9.5%。为了解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评价收集了经开区傅山监测点2020年连续一年的例行监测数据,详见下表。表3,经济开发区例行监测点空气监测统计及评价结果一览表污染物单位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评价标准占标率达标情况SO2gm3年平均质量浓度256041.7%达标NO2gm3年平均质量浓度4740117.5%超标PMi0gm3年平均质量浓度8670122.9%超标PM2.5gm3年平均质量浓度5235148.6%超标COgm3共199个有效数据,第188大值4.94122.5%超标O3gm3共199个有效数据,第157大值280200140%超标由上表可知,2020年经开区例行监测点环境空气中SOz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NO2、PM2.5PMoCO、Ch浓度不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不达标原因主要与区域气候、冬季供暖季分散供暖和扩散条件差有关。为了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淄博市采取了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要求,淄博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淄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淄政发201823号),不断加强环境空气污染治理和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连续几年均能够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改善。2、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次环评不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淄博市水功能区划的批复(淄政字【2012】10号),该项目周围地表水体为范阳河,孝妇河该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2021年第1期),项目所在经济开发区孝妇河309桥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4、生态环境评价区大部分土地为耕地,天然植被已不复存在,作物主要为人工种植作物,无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分布。评价区野生动物较少,该区域非珍稀濒危动物栖息地。总体来说,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一般。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环境保护目标表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一览表保护类别保护目标方位!.距(m)保护级别范围保护目标大气环境厂界外500米庵头村E9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赵家村NW495西河村SW374声环境厂界外50米无/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地表水项目区域孝妇河E475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地下水周围浅层地下水/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标准要求。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 (15 米, kgh)监控点限值浓度 (mgm3)颗粒物10-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7/2376-2019)-3.5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VOCs402.4厂界2.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 部分:家具制造业 (DB37/2801.3-2017)表33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11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表3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级别等效声级昼间夜间2dB(八)60503、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6.8)。总量控制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主要控制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