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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560万套汽车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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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560万套汽车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江西云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公万套汽车零配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西云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西云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60万套汽车零配件项目项目代码2020-360424-49-03-05353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修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20-360424-49-03-053535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6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地面积(H?)1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不展开地卜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含穿越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不展开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敏感区不展开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设计粉尘、挥发性有机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不展开物排放的项目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不展开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化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道、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不展开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修水县工业园吴都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文号:因审批文件历史久远,文号已找不到,建设单位具有相关入园证明(详见附件5)及修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文件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详见附件3)原则上同意项目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修水县宁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西省修水县工业园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九江市环保局关于修水县宁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九环督字200550号;九江市环保局关于江西修水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九环评字20144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江西修水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水工业园吴都项目区规划的范围为:北起柯龙线,南至桑蚕基地,东起谢家村,西至走马大河,总用地面积为346.89公顷(即3.4689km2)O本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项目区潘窝,因此符合工业园规划;修水工业园吴都项目区定位:以木竹生产加工、食品、医药、五金、饰品为主导产业。本项目为汽车零配件制造,因此符合工业园区定位。2、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配件制造,属于工业园中的五金工业。同时根据修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文件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详见附件3),原则上同意项目建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本项目所在园区所辖范围内污水管网已经接通,可纳管进入修水县吴都污水处理厂;吴都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量为5OOOm3d,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8d,能够接纳企业废水排放量,项目废水量只占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的0.036%,各污染物经预处理后符合纳管排放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废水对修水县吴都污水处理厂冲击较小。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及粉尘,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粉尘经自带滤芯+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均满足废气防治措施要求。综上,项目能够符合规划环评管控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本项目属于其中“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Z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项目位于修水县吴都机械产业园内,该产业园整体已于2020年12月17日获得修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文号:2020-360424-49-03-053535),符合当地产业政策。综上,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政策。2、选址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属于工业用地。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敏感点为西南面IoOm处的宋家,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项目。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和环境噪声质量良好,对项目污染因子有环境容量。3、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与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表1-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相符性分析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外;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项目不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项目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不属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符合保护的项目。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新增排污口,已有排污口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范围内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位于“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不位于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璘石膏库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符合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匝(2022年)相符性分析。表1-2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月i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星负面清单实施细则阖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项目为汽车零配件制造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以下行为:(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不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符合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设施。和河段范围内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朗瞅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己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内,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6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河)造田(地)等投资建设项目。单位和个人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游览、影视拍摄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管理制度,不得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项目为汽车零配件制造项目,选址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内,不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7除国家规定的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为汽车零配件制造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不位于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8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不位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内符合9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不位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符合区内IO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位于长江支流,不扩大排污口符合11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项目为汽车零配件制造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不位于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符合1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不位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13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陋腐册水平为目的的改建悌外。项目为汽车零配件制造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不位于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14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选位于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内,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5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符合16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投资建设属于淘汰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禁止开展投资新建、扩建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对于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产能。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允许类项目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本项目汽车零配件制造,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1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加强项目审查论证,落实等量、减量替代要求,规范项目行政审批。本项目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符合经分析,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4、江西省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修水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十四、机械类”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照江西省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修水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其中“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因此,本项目不在江西省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修水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内。5、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江市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o37,1.991",北纬29。2840为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东面为围墙,南面为江西硕派健身器材有限公司,西面为江西取诚有限公司,北面为综合服务楼。项目位于机械产业园内,周边均为类似企业,具有较好的相容性。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大气、噪声污染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基本是可行的。6、“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赣府发(2020)19号)要求,各设区市按照省级管控要求,结合本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制定设区市级管控要求和具体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九府发(2020)9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49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重点管控单元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6042420001)宁州镇(园区),该单元为省级工业园江西修水工业园区宁州片区,分为吴都小片区和芦塘小片区,规划以木竹生产加工、食品、医药、五金、饰品为主导产业。本项目与“九江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4;本项目与“九江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详见表l-5o7、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地区为主要着力点,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强化新增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政策支持保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源头防控,分业施策,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通过与NoX协同控制,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本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固化、上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采用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强无组织收集,配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8、与九江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九环大气字(2020)2号)的通知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赣环大气(2019)20号)相符性分析根据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九江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九环大气字(2020)2号)的通知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赣环大气(2019)20号),大力推进源头控制,有机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非甲烷总垃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UV光解+活性炭吸附等工艺,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9、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表1-6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对照分析类别标准具体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仓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VoCS物料储库、仓库应为封闭式建筑,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本项目使用产生VoCS的物质主要A/B胶、厌氧胶及塑粉,项目原料均储存于原料堆放区(室内存放),符合标准中对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符合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项目生产位于密闭车间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符合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封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vocsflh放控制要求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短,配置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综合处理效率不低于80%符合从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对VOCs储存、废气的收集和排放控制措施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规范要求。10、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赣环大气【2019】20号)相符性分析表1-7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赣环大气201920号)相符性分析规范相关要求符合情况符合性省环关发省行发机合方西态厅印西点挥有综理案江生境于江重业性物治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c)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到2020年底前,涉及VoCS排放企业在保证安全、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收集设备覆盖率达100%,以物料衡算等方法计VOCs收集率不低于75%。本项目使用产生VoCS的物质主要A/B胶、厌氧胶及塑粉,储存于原料堆放区(室内存放),符合标准中对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建设单位拟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收集处理,收集效率拟不低于90%O符合(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推进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现有治污设施改造,对生产过程中通过排气筒所排放的有组织VoCS废气,应根据生产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选择适宜的工艺路线进行治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且拟设置前置采样口和后置采样口。企业拟定期对活符合理。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治理设备必须同时设置前置采样口和后置采样口,企业不得以未设置采样口为由逃避监测。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要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性炭进行更换,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及净化措施满足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关要求。IK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表18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符性分析项目内容相符性分析总则第十二条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法。木法所称长江流域,是指由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以及甘肃省、陕西省、河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划管第十条规与控二二长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项目不属于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及重污染项目规划与管控第二十-3?八条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属于此类项目源护三条资保第十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明确相关河段和控制断面流量水量、水位管控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处理厂处理12、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确定两个项目范围,“两高”项目涉及行业多、覆盖面大,暂定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煤电8个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的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以下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焦化(含兰炭),煤电,长流程钢铁,独立烧结、球团,铁合金,合成氨,铜、铝、铅、锌、硅等冶炼行业,水泥、玻璃、陶瓷、石灰、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砖瓦等建材行业,制药、农药等行业。(2)其他行业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锅炉的项目。“两高”项目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实际动态调整。本项目属于“C3392汽车零配件制造”,为汽车零配件制造项目。项目用电量为120万kWha,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1-4本项目与“九江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维度清单编制要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维度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生态红线内禁止新增采矿(含探矿)和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内符合2.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淘汰设区市城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县、区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符合2.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按照新增产能实行产能规模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为汽车零配件制造项目,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投饵养殖,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水产养殖。本项目不属于养殖水产行业符合4.牯岭地区和风景区其他景点内除符合规划要求的保护、游览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增设其他工程设施。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本项目不在牯岭地区和风景区其他景点内符合5.禁止向庐山风景区内的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或者倾倒污水、垃圾。风景区内的溪流、泉水、瀑布、深潭、水源,除按风景区规划的要求整修、利用外,均应当保持原状,不得截流、改向或者作其他改变。林木不得擅自砍伐。在风景区内严禁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本项目不在庐山风景区内符合6.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园区。长江干流九江段、修河干流及鄱阳湖岸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符合7.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8.禁止在城市湖泊水域范围内建设除防洪、改善水生态环境、跨湖桥梁、湖底隧道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本项目不在城市湖泊水域范围符合9.对长江干流及鄱阳湖区从严审批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项目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不位于长江干流及鄱阳湖区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2.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污染较重或严重影响环境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且不属于高污染企业符合3.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I.到202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59万吨、0.79万吨、6.83万吨和6.52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4.30%、3.80%、17.88%和ILl6%。“十四五”期间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排放的为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均较少符合2.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约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实施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造纸、焦化等行业符合3.至J2020年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一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十四五”期间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不排放一氧化碳符合4.对排放重金属的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原则上实行总量控制指标“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本项目不排放重金属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至2020年底,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敏感区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需完成级A提标改造。本项目不属于污水处理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L继续加强九江与南昌、九江与黄冈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项目定期检测大气并上报符合联防联控要求2.继续完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环境气象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定期检测大气并上报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2020年底,全市年用水总量不超过23.25亿立方米,2030年不超过24.00亿立方米。本项目用水量在可控范围符合地下水开采要求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规模能满足用水需要的地区,不得新增开采地下水,原有的自备水井应当限期封闭,经依法批准开采的矿泉水、地热水除外。本项目为市政供水,不采用地下水符合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煤炭占能源消耗总量比重下降至65%以下。“十四五”期间,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天然气占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提高,不断提局风电、水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禁燃区要求禁止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使用自污染燃料的项目,禁燃区的所有锅炉要按照使用规定全部淘汰或改造到位。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表1-5与九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单元特征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ZH3604242OOOl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重点管控单元1重点管控单元该单元为省级工业园江西修水工业园区宁州片区,分为吴都小片区和芦塘小片区,规划以木竹生产加工、食品、医药、五金、饰品为主导产业。空间布局约束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无/符合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无/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限制引入废水排放量大且排放含磷废水的项目。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无外含磷废水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无/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工业园区现有企业需预处理达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管标准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管标准符合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应实施区域平衡,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项目为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不会增加区域排放总量符合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应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综合排放标准。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经相关处理措施后可达到行业排放标准符合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达到相应行业准入要求和清洁生产相应水平本项目的污染排放可达到相应行业准入要求和清洁生产相应水平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无/符合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无/符合污染地块(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规划用地性质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本项目租赁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16#厂房,不存在疑似污染地块。符合园区敏感点风险准入类防控要求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汽车零配件制造项目,不存在高风险建设项目符合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符合企业风险防控配套措施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工业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项目建成后,实行雨、污分流,布置污水、雨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生产车间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生活污水不易进入地下水系统符合企业生产过程风险防控要求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要求按行业标准或生态工业园区标准执行。按行业标准或生态工业园区标准,本项目无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要求符合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强度要求按行业标准或生态工业园区标准执行。按行业标准或生态工业园区标准,本项目无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强度要求符合地下水禁采要求按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执行本项目不涉及地下开采符合地下水开采总量要求无/符合能源利用效率要求按行业标准或生态工业园区标准执行。满足行业标准和园区要求符合岸线管控要求无/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概况(I)项目名称:江西云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60万套汽车零配件项目;(2)工程性质:新建;(3)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吴都机械产业园16#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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