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纽指挥部甲供物资招标采购.docx
枢纽指挥部甲供物资招标采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管甲供物资招标采购,指挥部为招标人。XX集团管理甲供物资招标采购,招标人是集团公司,采购工作流程执行XX集团管理规定。第二条指挥部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和各方审核确认的甲供物资需求计划,向集团公司物管办报送XX集团管理甲供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和批次采购计划,集团公司物资部审核后行文上报XX集团物资管理部审批,指挥部根据批复要求执行。第三条XX集团管理甲供物资目录范围内的特殊设计产品,在提报批次采购计划时,须将特殊设计产品的技术评审意见以附件形式一并上报。第四条建管甲供需求清单核备后,编制批次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表(格式见附件4-2、附件4-3),报集团公司物管办审批,上报招标计划时,同时将甲供物资供应商资质要求、技术规格书和参与研究确定者签字背书以附件形式一并报集团公司物管办备案,其中技术规格书另送。第五条指挥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XX集团、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编制建管甲供物资招标文件,合理划分包件,设定资格要求。招标计划、招标文件、包件划分和资格要求等实行集体决策。第二章招标公告第六条建管甲供物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投标。第七条在地方交易平台进行招标的物资,招标公告在“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采购平台”网上同时发布;在XX采购平台进行招标的物资,在“XX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采购信息的内容一致。第八条招标公告按照招标计划的批复、示范文本的格式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不得随意增删内容。招标公告涉及实质性内容变化时,须重新上报招标计划或采购申请表,经批准后再重新发布公告。第三章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文件按照现行示范文本、标准化招标文件进行编制,空白部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填写,其余文字内容原则上不得修改。同一批次招标应编制一套招标文件,并分别载明各包件供应商资质要求。招标文件加盖印章。第十条建管甲供物资供应商资格条件执行集团公司建管甲供物资资格要求示范文本规定,原则上不得修改。因工程实际需要,确需修改或调整的,填写建管甲供物资资格要求调整申请表(格式见附件4-5),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集团公司物管办,经集团公司物管办同意后方可修改或调整。第十一条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条件使用XX集团统一公布的采购技术规范,未公布采购技术规范的使用XX集团技术标准或标准性技术文件,XX集团技术标准或标准性技术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采用现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第十二条评审办法遵循的原则:(一)明确除价格因素之外的所有评审因素,并进行具体细化。(二)评审办法执行XX集团现行规定,不得自行修改。(三)评审办法和标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不得以留白或省略的形式增加评审内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符合公告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第十三条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第十四条在确定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充分考虑投标人编制文件所需要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第十五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发售收取的费用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等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可以向投标人酌情收取押金,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后押金予以退还。第十七条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招标人原因,招标人不得在发布招标公告后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擅自终止招标。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但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招标人原因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第十八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廉政要求,明确招投标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廉政协议(格式见附件4-6),互相监督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第十九条招标人在招标计划中明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的,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第四章投标第二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额度不得超过采购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为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不得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从基本账户转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第二十二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人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等投标资料,在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现场退回投标文件留下签认记录,并重新招标。第二十四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接到投标人书面通知后,可以允许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按规定对其进行信用评价。第五章开标、评标与中标第二十六条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不得随意更改。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二十七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比例执行XX集团相关管理规定,评标委员会专家从铁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部分通用专业专家可以从地方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严格执行回避政策。非因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成员必须按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二十八条评标委员会评标前,集中学习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招标补遗和答疑,并形成集中学习记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形成独立的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如有涂改应旁签,严禁使用铅笔打分、签署意见或签名。第二十九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其投标:(一)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招标。第三十条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除外)。第三十一条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第三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审时,如存在按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的报价需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第三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第三十四条评标报告由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主任在评标报告下端空白处逐页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应对上述情况作出说明。第三十五条评标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招标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无效标情况详细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包括详细的评审过程、对一些重大偏差的评审意见、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情况说明等)、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根据授权推荐的中标人名单、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等。第三十六条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异议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三十七条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日内分别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通知书。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或者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者因安全、质量问题、事故被停止投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三十八条评标结束后,将建管甲供物资采购结果报告(格式见附件4-4)行文报集团公司物管办备案。XX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采购结果执行XX集团相关管理规定,其中拟中标价超出概(预)算价格的包件,要分析原因,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和公示意见报集团公司物资部审核,集团公司物资部审核同意后报送XX集团物资管理部。第三十九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招标人对超出部分予以追偿。构成不良行为的,招标人按规定进行信用评价。第四十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改变中标结果,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第四H"一条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保持一致,不得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四十二条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第四十三条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0日内,招标人按照要求进行合同备案,并将甲供物资采购合同相关信息录入XX集团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第四十四条铁路建设物资招标投标的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的资料)纳入工程档案,按有关要求进行保管。附件:4-L建设物资采购资料签字背书表4-2.建管甲供物资批次采购计划格式4-3.建管甲供物资采购申请表4-4.建管甲供物资采购结果报告格式4-5.建管甲供物资资格要求调整申请表4-6.廉政协议(范本)4-7.XX枢纽指挥部甲供物资招标采购流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料签字背书表招标项目招标内容研究事项会议地点会议时间专题审查人员意见及签字姓名职务或职称意见签字备注:(单位盖章)填表说明:1.招标项目填写铁路建设工程名称;2 .招标内容填写甲供物资(XXX)招标采购;3 .研究事项填写招标计划、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包件划分和资格要求等内容。建管甲供物资批次采购计划格式(招标人名称)关于报送(项目名称)第X批建管甲供物资(XXX)采购计划的函集团公司物管办:根据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和(项目所执行的甲供物资目录文件)的规定,(项目名称)建管甲供物资需求清单(文号)已核备,现报送(项目名称)第X批建管甲供物资(XXX)采购计划,请审批。一、项目概况(简述工程规模、总投资、资金安排、开工竣工时间、目前进度及计划等)。二、招标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及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四)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铁物资(2020)16号);(六)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项目所执行的甲供物资目录文件(文号);(八)(项目名称)建管甲供物资需求清单(文号):(九)(与本项目相关的批准文件,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开工等的批复文件)。三、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招标采购的甲供物资的种类、细目、数量和概(预)算等情况详见附件。四、招标方式及安排(一)本次招标人为,招标人组织招标,负责起草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标书、组织开标等招标相关工作。(二)本次招标在集团公司物管办的监督下完成,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三)本次招标物资代理公司为,物资代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采购服务。(四)招标计划批准后即刻办理入场申请,并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间节点要求安排招标相关工作。五、评标定标(一)本次招标采取的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价包括出厂价和运费。(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XX集团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实施。评标委员会由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三)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成合同签订。六、招标人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附件:4-2-1.(项目名称)第X建管甲供物资(XXX)采购计划4-2-2.资格要求、参与研究确定者签字背书4-2-3.特殊产品技术评审意见(如有)42-4.技术规格书(另发)(项目名称)第X批建管甲供物资(XXX)采购计划填制单位:金额单位:元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需求数量概算(含运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状态及条件收货单位备注单价合价建管甲供物资采购申请表表1项目名称:采购种类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概算合价(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口单一来源采购包件划分不分包件口分成包件投标报价要求口货物设计制造费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试验口培训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口设备基础备品备件口专用工具、仪表其他O最高投标限价不设最高投标限价口设最高投标限价:第包件: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单价总价含税不含税)付款方式口有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金额口无预付款:货物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问题支付余款,/或(其他方式),设备到现场付%合同金额,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且发票入账后个月内支付“货款,/质保期后无质量踏勘现场口不组织组织:联系人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前期调查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传真手机申请单位联系人:电话:盖章年月日集团公司物管办负责人:盖章年月日表2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条件1、营业范围:(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等)2、许可和认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CRCC、技术鉴定、技术审查等)3、生产能力:(生产、检测设备、人员等)4、财务能力:(财务状况、会计报表等)5、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检测报告等)6、供货业绩:(合同、通知书等)7、履约信用:(信誉及履约证明等)8、其他要求:(联合体等)(注:以上条件可根据项目实际选用)技术指标质量性能指标质量保证条款质量责任追究条款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合同签订单位申请单位意见负责人: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1 .招标甲供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技术标准、质量性能指标、质量保证、质量责任追究、技术保障支持、后续维保升级等相关服务条款等可附页补充,所提交甲供物资技术性能指标(性能、规格、型号、款式、颜色、材质等;不能指定品牌,须提供具体技术参数)、质量要求、售后服务(含售前、售中服务要求,安装、调试、培训I、维护、后续维保升级要求等)、交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单位等要求将作为招标文件主要条款;2 .采购依据必须注明集团公司批准文号或采购资金来源;3 .采购申请单位可以推荐相关的合格供应商名单:4 .采购申请表须经申请单位盖章并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集团公司物管办。5 .技术规格书中不允许存在重大偏差或实质性未响应的条款须加注“”标志,否则视为允许有偏差。建管甲供物资采购结果报告格式(招标人名称)关于(项目名称)建管甲供物资(XXX)采购结果的函集团公司物管办:(项目名称)建管甲供物资(XXX)采购(招标编号:XXX),根据(招标计划批复文件名称)(文号),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交易规则进行。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依据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在集团公司物管办的监督下,于年月日至月日完成本次招标评标工作。本次招标为个包件,其中:XXX包件共有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XXX包件共有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人。年月日至月日,我公司(指挥部)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根据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见附件)和中标公示情况,经我公司(指挥部)研究,同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各包件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各包件的拟中标人如下:1. XXX包件:拟中标人:中标价格:元2. XXX包件:拟中标人:中标价格: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各包件的拟中标人行贿犯罪结果的查询情况,超概算原因分析,需要重新招标包件的说明等)特此函告,请核备。附件:甲供物资采购(招标编号:)评标报告(包件号:XXX)(公章)年月日建管甲供物资资格要求调整申请表采购人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概算合价(元)采购依据采购方式采购平台调整内容示范文本规定申请调整营业范围许可认证财务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调整原因单位负责人:电话:盖章年月日集团公司物管办(意见)盖章年月日廉政协议书(范本)廉政协议书甲方(买方):乙方(卖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点: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书。一、甲方(含甲方人员)义务1 .不得接受乙方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2 .不从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在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邀请乙方人员参加、不接受乙方的财物。3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或个人)、物资供应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等;不得借用、占用乙方车辆。4 .对无法拒绝的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钱物,应在一个月内报告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并及时退还乙方或上缴纪检监察组织。5 .对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二、乙方(含乙方人员)义务1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不得向甲方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2 .不得为甲方报销或支付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向甲方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甲方人员的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向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赠送任何礼金、礼口口口。3 .不接受甲方介绍或指定的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不接受甲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的物资设备,不向甲方无偿提供车辆等。4 .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钱物、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并及时主动向本单位(本系统)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5 .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履行各自义务,构成犯罪和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下列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1 .乙方不履行其第1项义务,乙方在月内不得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甲方管理范围投标,当期信用评价定为C级,同时取消乙方2个月参与铁路建设项目投标资格,数额较大的加重处理,若一年内再次发生,取消乙方6个月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具体事项按中XX路总公司相关通报执行。甲方向乙方索贿,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数额由双方约定,以下同),乙方主动向甲方行贿,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承担。2 .甲方向乙方索要或主动要求乙方提供甲方第2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主动向甲方赠送、提供乙方第2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3 .双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3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4 .双方不履行协议约定1-3项义务的,应将责任人调离本项目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四、违约责任追究1 .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2 .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3 .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4 .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约定时间)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有义务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对方。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日期止。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的适用本协议。六、本协议是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日期: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日期:XX枢纽指挥部甲供物资招标采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