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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衢江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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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衢江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docx

    衢州市衢江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一、自然保护地现状1(一)主要问题11 .边界范围底数不清12 .区域交叉空间重叠13 .矛盾冲突点多面广14 .空间布局不尽合理2(二)自然保护地面积21 .批复面积22 .矢量面积23 .净占地面积2(三)分类概述31 .自然保护区32 .风景名胜区33 .森林公园34 .湿地公园3二、工作开展情况4(一)工作思路4(二)工作过程51 .开展调查摸底52 .分析保护空缺53 、整合优化规则5(一)分类分级规则6(二)整合归并规则7(三)分区优化规则8(四)调入规则9(五)矛盾冲突处理规则9四、整合优化结果12(一)分类分级12(二)分区管控14(三)撤销和降级15(四)调入和调出151 .调入生态空间152 .调出矛盾冲突15五、成效分析18(一)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质量18(二)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格局18(三)夯实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基础18(四)促进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18附表1.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陆域海域面积202.整合优化前后自然保护地情况对比20附图1 .衢江区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分布图212 .衢江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分布图223 .衢江区自然保护地调入图斑分布图234 .衢江区自然保护地调出图斑分布图245 .衢江区自然保护地与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25一、自然保护地现状截至2019年底,衢江区共建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共计5个自然保护地,批复面积35913.59公顷(含柯城区部分)。(一)主要问题1 .边界范围底数不清由于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的历史条件不等,管理机构建立薄弱、建设管理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设备落后、保护管理水平不高、执法监督能力不够等问题较为普遍。个别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不清,有的虽然编制了建设总体规划,但没有矢量数据,需要对边界进行认定和矢量化。2 .区域交叉空间重叠自然保护地重叠设置、多头管理现象普遍,权责不清,严重影响管理效能。在同一区域设立了不同层级、隶属不同行业管理的多个自然保护地,造成管理机构和权限交叉重叠、一地多牌、政出多门等问题。衢江区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重叠现象非常突出。经空间套合分析,衢江区范围内的紫微山国家森林公园、浙江衢州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等3个自然保护地涉及空间重叠,占衢江区自然保护地总数的60%o3 .矛盾冲突点多面广自然保护地在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主体作用,但也积累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城镇、村庄、开发区、耕地、人工商品林等空间矛盾冲突,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与保护管理矛盾冲突尖锐,严重影响依法科学高效保护管理,制约经济社会发展。4 .空间布局不尽合理自然保护地虽然是自愿申请、经上级批准而设立,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浙江衢江下中洲省级湿地公园的设立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影响较大,要求撤销的呼声很强烈。(二)自然保护地面积1 .批复面积以5个自然保护地申报和批复文件为依据进行统计,衢江区自然保护地总面积35913.59公顷(含柯城区部分)。其中,浙江衢州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和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涉及柯城区。2 .矢量面积对所有自然保护地边界和功能分区进行矢量落图,确定矢量总面积32956.51公顷。3 .净占地面积剔除交叉重叠因素,对不同保护地之间重叠区域面积只作一次统计,衢江区自然保护地实际净占地总面积26080.75公顷。(三)分类概述按矢量面积计,各类自然保护地具体情况如下:1 .自然保护区衢江区共有自然保护区1个,即衢江千里岗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272.09公顷。2 .风景名胜区衢江区共有风景名胜区1个,即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涉及衢江区和柯城区,其中衢江区范围内面积13052.29公顷。3 .森林公园衢江区共有森林公园1个,即紫微山国家森林公园,面积5509.01公顷。4 .湿地公园衢江区共有湿地公园2个,总面积13123.12公顷。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即浙江衢州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面积12384.62公顷,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94.37%。地方级湿地公园1个,即浙江衢江下中洲省级湿地公园,面积738.50公顷,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5.63%。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工作思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先定规则、逐步调整、反复完善。重点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保护空缺、现实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科学合理界定自然保护地范围,优化功能分区,细化管控措施。确保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有效衔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坚持以下原则:1 .科学评估,合理调整。以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价值为基础,进行科学评价,着眼解决现实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2 .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保持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廊道连通性,调入与调出相结合,将应该保护的地方调入自然保护地进行保护。3 .实事求是,简便易行。不预设自然保护地面积,简化功能分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矛盾冲突调出标准,采取差别化管控措施,确保可操作性。4 .统筹协调,充分衔接。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衔接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同步开展,与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协调推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二)工作过程1 .开展调查摸底为夯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基础,2019年10月25日,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省(区、市)为单位,由林业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联合专业调查组开展调查评估。2020年6月衢江区按要求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同时对照现有名录清单,对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保护对象、保护价值、管护现状、重叠情况、矛盾冲突等开展了评估。2 .分析保护空缺为提高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科学性,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衢江区按照要求对全区重要生态系统、动植物物种、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等空间分布进行了系统分析和科学评估,识别出自然保护关键区域与空缺区域,提出了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目标。三、整合优化规则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差别化管理的通知、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有关空间矛盾冲突处理规则的补充通知、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确定整合优化规则如下。(一)分类分级规则1 .分类规则以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评估为基础,依据所在区域的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对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梳理归类,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分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两大类。自然保护区:将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划为自然保护区。现有自然保护区原则上继续保留,无明确保护对象、无重要保护价值的县级自然保护区经评估后转为自然公园,或予以撤销。自然公园:将具有生态、观赏、文化、科学等价值的重要自然区域划为自然公园。除自然保护区外,现有其他自然保护地依据主体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所属类型,分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经评估后也可转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或予以撤销。2 .分级规则将现有国家级、省级、县级等各级自然保护地,按照生态系统重要程度和事权划分原则,实行分级设立、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国家级自然公园由国家林草局批准设立、调整、撤销;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由省级政府批准设立、调整、撤销,管理主体由省级政府确定。探索公益治理、社区治理、共同治理等保护方式。现有国家级自然公园,经评估可以转为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现有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地原则上统一改称为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经评估不具备保护价值的,可以撤销。(二)整合归并规则以保持生态系统多样性、系统性、持续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要求,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或结合资源禀赋、发展目标、管理基础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拆分,做到一个区域只有一个自然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1 .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与省级及以下其他自然保护地重叠的,优先保留省级自然保护区。2 .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相互交叉重叠的,原则上由设立审批层级高的整合低级别的,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整合归并或进行合理拆分。考虑到风景名胜区的特殊性,其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脆弱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他人文设施密集或开发利用强度大的区域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按风景名胜区条例进行管理。(三)分区优化规则基于功能定位,按照各区域的生态价值、原真性、人类活动强度,对自然保护地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理。自然保护区由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组成,原则上核心保护区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按一般控制区管理。总结自然保护地发展经验教训,对标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统筹制定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规定。原则上,将现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转为核心保护区,实验区转为一般控制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合法水利水电等设施、历史文化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重要人文景观合法建筑,包括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址遗迹、寺庙、名人故居、纪念馆等,调整为一般控制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无人为活动且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区域,特别是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关键分布区域、生态廊道的重要节点、重要自然遗迹等,调整为核心保护区。(四)调入规则坚持生态优先、应划尽划,以自然保护空缺分析结果为指引,结合国土三调最新成果,全域分析森林、湿地、自然遗迹等资源分布,将现有自然保护地周边生态保护价值高、生物多样性富集或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地,提升自然保护地空间完整性和生态廊道连通性。(五)矛盾冲突处理规则坚持底线思维,优先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兼顾能源资源需求,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相对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冲突。对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国土空间治理要求,将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矛盾冲突空间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同时修订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允许适度开展一些对生态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的人类活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问题点位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保护地绿盾专项行动,以及违建别墅、高尔夫球场、小水电等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点位,由林业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梳理,对标相关整改方案要求妥善处理,严禁简单地以调代改、一调了之。2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核心保护区内的耕地原则上不予调出,今后逐步转为生态用地。一般控制区内集中连片的稳定耕地,因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需要,可以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但零星分散的、承载保护生态和农耕文化双重功能的梯田,或旗舰物种重要觅食地的,不予调出,按一般耕地进行管理。3 .人工商品林成片人工商品林可以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但位于重要江河干流源头两岸、重要湿地和水库周边等五类重要生态区位的,不予调出。鼓励地方政府通过租赁、置换、赎买、合作等方式,对自然保护地内的人工商品林进行统一管理,维护产权人权益,实现多元化保护,逐步转为生态公益林。今后核心保护区内的人工商品林因防灾救灾、栖息地优化等需要,经审批后可以进行树种更替和林相改造;一般控制区内的人工商品林,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抚育采伐。4 .矿业权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矿业权原则上不予调出。一般控制区内的矿业权,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关于矿业权分类处置规定的可以保留在自然保护地内;其他矿业权,对生态功能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造成明显影响的如露天砂石粘土矿不予调出。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在满足有关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可继续开展勘查活动,当探明储量并大比例压缩范围后,可将开采活动占用的地面空间调出自然保护地。5 .开发区和城镇村自然保护地内的开发区和城镇、人口密集的村屯,可以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零星分散的自然村落、居民点不予调出。今后结合城镇化和乡村规划的实施,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允许原住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在不扩大规模的前提下,修缮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适度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6 .项目设施用地衔接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对照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部分选址明确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以及一些精准扶贫或乡村振兴项目、已立项或已建成但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冲突的项目设施用地,经举证后可以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7 .其他对少数已基本丧失自然属性,无明确保护对象、无重要保护价值、无法实际落地的自然保护地,经评估后可以不再保留。对因调出各类矛盾冲突连带产生的破碎地块,以及过去因技术原因引起的数据、图件与现地不符等地块,可一次性予以纠正。四、整合优化结果整合优化后,衢江区共有4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25337.25公顷,其中陆域面积25337.25公顷,占陆域国土总面积的14.49%o(一)分类分级按类型,自然保护地分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两大类。其中,自然公园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按批准设立层级,自然保护地分为国家级、地方级。其中,国家级自然公园由国家林草局批准设立;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1 .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区1个,即衢江千里岗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272.08公顷,占衢江区自然保护地总面积5.02%。2 .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后自然公园3个,分别是紫微山国家森林公园、浙江衢州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总面积24065.17公顷,占衢江区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94.98%。国家级自然公园2个,面积17197.67公顷,占衢江区自然公园总面积的67.88%。地方级自然公园1个,面积6867.50公顷,占衢江区自然公园总面积的27.10%o(1)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后风景名胜区1个,面积6867.50公顷,占衢江区自然公园总面积28.54%o地方级风景名胜区1个,面积6867.50公顷,占衢江区自然公园总面积28.54%。(2)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后森林公园1个,面积3655.73公顷,占衢江区自然公园总面积15.19%o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面积3655.73公顷,占衢江区自然公园总面积15.19%o(3)湿地公园整合优化后湿地公园1个,面积13541.94公顷,占衢江区自然公园总面积56.27%o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面积13541.94公顷,衢江区占自然公园总面积56.27%o表4"衢江区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情况单位:个、公顷自然保护地类型数量面积总计425337.251国家公园2自然保护区11272.08国家级地方级11272.083自然公园324065.17国家级217197.67地方级16867.503.1风景名胜区16867.50国家级地方级16867.503.2森林公园13655.73国家级13655.73地方级3.3地质公园国家级地方级3.4湿地公园113541.94国家级113541.94地方级3.5海洋公园国家级地方级3.6沙漠(石漠)公园国家级地方级(二)分区管控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自然保护区分别由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组成,自然公园属一般控制区。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衢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面积548.35公顷,一般控制区24788.90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548.35公顷,占衢江区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43.11%;一般控制区723.73公顷,占衢江区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56.89%o自然公园按一般控制区管理,总面积24065.17公顷。表42自然保护地管控分区概况单位:公顷自然保护地总面积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合计25337.25548.3524788.90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1272.08548.35723.73国家级地方级1272.08548.35723.73自然公园24065.1724065.17(三)撤销和降级拟撤销自然保护地1个,面积738.50公顷,为浙江衢江下中洲省级湿地公园。(四)调入和调出1 .调入生态空间衢江区自然保护地共调入空间3435.31公顷,其中陆域3435.31公顷,调入空间均为森林。2 .调出矛盾冲突整合优化拟从衢江区自然保护地调出空间4178.81公顷。主要包括耕地70.27公顷、人工商品林2524.75公顷、开发区和城镇村451.53公顷、项目设施用地210.14公顷,以及调出各类矛盾冲突空间连带产生的破碎地块等其他原因922.12公顷。表4-5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入调出情况单位:公顷行政区调出面积调入面积整合后面积面积变化衢江区4178.813435.3125337.25-743.50表4-6全国自然保护地调出矛盾冲突情况单位:公顷行政区耕地人工商品林城镇村庄项目用地其他原因衢江区70.272524.75155.25296.28210.14922.12五、成效分析(一)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质整合优化将3435.31公顷森林生态空间调入自然保护地,主要位于衢江区南部山区,乌溪江水域周边等区域,生态区位均十分重要,涵盖南方红豆杉、樨树、金养麦、野大豆等珍稀植物分布地和中华秋沙鸭等濒危迁徙鸟类的重要停歇地。(二)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格局整合优化后的衢江区自然保护地总体规模保持稳定,但空间布局有所优化,与衢江区自然地理特征、自然资源禀赋等更加契合,更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三)夯实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基础整合优化摸清了全区自然保护地数量、结构、分布等基本情况,形成了统一完备的自然保护地基础信息数据库,构建了自然保护地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之间空间不再重叠,边界范围更加清晰、类型定位更加明确、功能分区更加科学,管控规则和管理制度将更加合理、完善,为依法、高效开展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估、考核、执法、监管等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四)促进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整合优化从自然保护地内调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矿业权、开发区和城镇村、项目设施用地等空间矛盾冲突,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成果无缝对接,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与国土空间规划纲要“三区四带”生态功能区格局更趋一致,有利于全面保护重要生态区域和典型自然生态系统、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有利于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单位:公顷行政区自然保护地面积总面积陆域面积海域面积保护地陆域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衢江区25337.2525337.2514.49%附表1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陆域海域面积附表2整合优化前后自然保护地情况对比单位:个,公顷整合优化前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类型数量面积自然保护地类型数量面积自然保护区小计11272.09自然保护区小计11272.08国家级国家级省级11272.09地方级11272.08市县级自然公园小计31684.42自然公园小计24065.17国家级17893.63国家级17197.67地方级13790.79地方级6867.50风景名胜区小计113052.29风景名胜区小计16867.50国家级国家级地方级113052.29地方级16867.50森林公园小计15509.01森林公园小计13655.73国家级15509.01国家级13655.73地方级地方级地质公园小计地质公园小计国家级国家级地方级地方级湿地公园小计213123.12湿地公园小计113541.94国家级112384.62国家级113541.94地方级1738.50地方级合计532956.51425337.25衢江区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分布图衢江区行政界方界线浙江衢州乌涣江国家湿地公园然微山国家森林公园浙江衢江下中洲省级湿地公园衢江千里岗省级自然保护区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衢江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分布图衢江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入图斑分布图卷£S1:350,000图例衢江区行政界调入图斑衢江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出图斑分布图衢江区自然保护地与生志保护红线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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