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招标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
XX区招标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全市招标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按照XX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XX区集中开展招标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招标采购领域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全面清理招标采购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评审专家行为,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有效解决招标采购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市招标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二、治理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X财购(2020)X号)和XX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X公管委2020)X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三、治理重点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人员,集中查处和打击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等各类招标采购领域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一)招标人1.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复函意见、备忘录等形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转变为谈判或者直接发包等非招标方式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以招小送大或者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使用专利技术等任何形式规避招标的;依法应当重新招标而不重新招标的;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的。2 .擅自变更依法审批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的;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等理由“明招暗定”“先建后招”搞虚假招标的。3 .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等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1)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2)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3)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4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1)招标文件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2)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3)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4)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5)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5 .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在订立合同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6,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或超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二)投标人7.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其他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明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8,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9 .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招标有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10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IL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三)招标代理机构12 .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的。13 .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信息的。14 .与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运营服务机构等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15 .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的或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四)评标评审专家16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独立开展评审活动的。17 .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审意见,对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施加不当影响的。18 .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或私自泄露评标情况、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的。19 .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违规索取高额评标报酬或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20 .提供虚假材料或使用不实信息获取评标专家资格的;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五)交易平台21 .代行行政监管职能,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的。22 .违规收费的;不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代收的投标保证金的。23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运营服务机构等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24 .违法限定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方式的。25 .强制具有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26 .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招标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依法查处,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的。27 .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采购活动的。四、建立工作机制(一)成立机构。成立招标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陈军任组长,区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分局、建设交通局、水利局、审计局等单位为成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二)责任分工。区财政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会议,定期调度,动态协调,汇总自查整改和随机抽查情况,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各行政监督部门(发改、财政、建设交通、水利)负责本行业专项治理落实工作。各级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涉嫌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违纪的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处理。各单位采购人负责开展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三)工作举措1.畅通招标采购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各投标单位可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意见建议征集专栏”平台,举报招标采购领域发现的问题。2 .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各单位自查自纠上报的问题线索和收到的举报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根据问题线索性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3 .深化以案促改。各级各单位要把以案促改、建章立制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积极开展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梳理风险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等,加强调查研究,建立系统的内部控制、外部监督制度体系。五、时间及步骤安排专项治理工作从2022年11月10日开始,到2022年12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全面自查阶段(11月10日一11月20日)2022年度1-10月进入市级交易中心的招标单位,要对招标项目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对照27项治理重点,切实查找项目招标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重点核查阶段(11月21日一12月10日)重点核查市场主体反映强烈、存在问题线索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20%的比例抽取、调阅项目资料、暗访、函询事项有关市场交易主体等方式开展工作。对问题严重的项目单位子以通报,责令认真整改。(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件及处理情况,建立的长效机制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招标采购领域专项治理是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通过联合组织实施、联合查处问题、联合移送线索,抓好组织落实,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二)严肃纠正查处。对查实的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信用记录并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处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XX)”网站公开;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发现的涉及公职人员各类违纪违法和失职渎职、失责失察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三)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本次专项治理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坚决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严重性的认识。(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问题根源,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及时补齐监管工作短板和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向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持续优化招标采购领域营商环境。XX市招标采购领域专项治理项目自查情况调查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序号项目名称行业主管部门合同金额(万元)招标方式是否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招标事项核准文件名称、文号招标采购行政监督部IJ项目是否存在质疑、投诉有无复议或重新招标(评审)情况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备注填表人:单位负责人:说明:1.本表由项目业主单位(招标人)填写。2 .项目范围为本单位2022年月曰至2022年月日期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3 .招标方式按类别填写“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委托”,直接委托的写明理由。4 .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有,则对照本工作方案中治理重点列明的27条违法违规行为:如无,填XX市招标采购领域专项治理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序号行业主管部门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进度是否销号招标采购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注共自查项目一个,其中:工程项目个、政府采购类项目个,共发现问题个,涉及项目个;向社会征集线索条,向纪检、公安等部门移交线索条。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说明:1.本表由单位自查情况后填写。2.“整改措施”填写:行业主管部门对责任部门(业主单位或招标人)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核查后提出的整改措施。3.“是否销号”由该项目的行业监督部门对整改情况研究决定。序号抽查项目名称项目监督部门前期自查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备注经抽查,我单位涉及行政监管的招标项改条,向纪检、公安等部门移交I目数个,共诃题条。曲查项目个,抽查比例%,共查出问题一条,完成整填报单位(盖章):XX市招标采购领域专项治理随机抽查情况统计表填报时间:XX市招标采购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核查情况统计表核查单位(盖章):序号核查项目名称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前期自查情况是否被抽查(如被抽查,需填写抽查发现问题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备注XX市招标采购领域专项治理结果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序号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类别(直接根据治理内容填写问题序号)是否销号行政处罚情况移交线索情况(注明移送纪检或公安机关)及目额涉项金罚款金额制定完善制度情况(填制度名称)备注我单位共抽查个项目,发现问题个,实施行政攵向纪检公安等部门移交线索条,已立案处理件。:罚件,建立完善制度件,向社会征集线索一条,XX市招标采购领域专项治理问题线索移送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项目名称项目总额项目业主项目招标采购监督部门项目简介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地址、总价,项目业主单位、监督管理部门,项目招标采购情况、中标企业,项目款项拨付情况等)涉嫌违规违纪的单位、公司或人员问题线索摘要问题描述项目存在的违规情形及涉及的围标串标企业个人等问题线索摘要。移送部门意见拟移送XX区公安分局支队承办人(签名)年月口分管领导(签名)年月日(印章)接收部门意见拟接收部门移送的问题接收人(签名)年月日分管领导(签名)年月日(印章)移送材料:详见主要证据材料目录附表移送时间: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三份,移送、接收部门各一份,随案卷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