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XX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 资源ID:509929       资源大小:18.02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XX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XX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政策精神,强化社会救助部门协作,建立高效、有序、便捷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各乡镇(处)依托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统一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统筹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统一受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申请和申请人难以确定管理部门的救助申请,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转介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困难群众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工作平台(一)统一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各乡镇(处)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通过现有办事大厅、综合性服务窗口,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悬挂统一的社会救助标识;没有服务大厅的,在乡镇(处)的民政所加挂“社会救助受理窗口”牌子,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二)统一规范社会救助受理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受理平台,专人负责接待、咨询、登记、交办、跟踪服务。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二明显三公开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受理平台明显,救助政策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公开、责任领导公开,各部门救助政策上墙、工作人员及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三)明确社会救助受理范围。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县乡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应当提供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住房、教育、就业等八项救助,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要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交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保障困难群众的求助权利。三、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提交申请、受理登记、分类处置、意见反馈四个程序。(一)提交申请。由救助申请人向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乡镇(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按照相关救助规定提供必需材料。受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可以为救助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交申请人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求助原因和村(居)级基本意见。(二)受理登记。乡镇(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接到居民救助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要对申请时间、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遭遇困难情况、申请救助类别以及接待人、承办人、应承办单位(部门)等进行分类登记。(三)分类处置。分类登记后,乡镇(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确定居民申请的救助项目,随后进行相应的分办、转办或转介工作。1 .乡镇(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在接到居民救助申请后,按照如下程序办理:申请救助项目在乡镇(处)能够承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居民申请确定救助项目,填写救助事项分办通知单,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由本乡镇(处)有关业务所站分办。2 .申请救助项目在乡镇(处)不能承办,需由上级机关办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居民申请救助项目,填写救助事项转办通知单,经乡镇(处)乡镇长、主任签署意见后,转交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政策规定处理。3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办理程序:申请救助项目涉及社会组织或个人(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由乡镇(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填写救助事项转介通知单,转介给有救助意愿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处理。4.特殊情况的办理程序:乡镇(处)、政府各部门均不能解决的,或对救助内容及救助责任部门存在争议的,由乡镇(处)向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在各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后,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解决方案。(四)意见反馈1 .乡镇(处)本级承办业务所站应当在十日内将救助事项的办理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申请人反馈,同时向乡镇(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反馈办理结果,承办所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觉接受乡镇社会救助机构监督。2 .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从接到转办申请后十五日内将救助事项的办理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申请人反馈,同时向送交救助事项转办通知单的乡级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反馈办理结果,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存档备查。3 .社会组织需要将救助事项的办理情况十五日内向送交救助事项转介通知单的乡镇(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反馈具体救助情况。4,对救助责任部门有交叉、有争议或者现行政策无法救助的,由乡镇(处)召开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主办、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乡镇(处)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是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出的新要求,是对社会救助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重大改革,是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通道。通过各项制度和救助资源的衔接配合,采取补短板、托底线,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要求得到满足,逐步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各乡镇(处)要抓紧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部门协作,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责,积极做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部署安排,研究制定各部门相关救助政策和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扎实推进。(二)强化保障,增强能力。各乡镇(处)要充分考虑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等实际情况,明确一名科级干部分管,安排2名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专职负责各类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或转办,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为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要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复印机、数码相机、档案柜等必需的办公设备,并落实信息化建设的相关配套设施,以适应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三)加强监督,严格追究。各乡镇(处)要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每年进行考评验收。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办公室每季度进行督查,同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不定期对各乡镇(处)社会救助工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重点对窗口设立、人员配置、开展受理救助申请办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制度,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个人或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申请人多次上访、重访或者久拖不决、互相推诿扯皮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注意事项

    本文(XX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