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厂管理制度生产安全操作规程.docx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一、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二、会议内容以安全工作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了解前段时间安全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3、通报安全事故、违章违纪和先进事迹。三、会议形式和会议负责人1、仓库安全会议每月25日召开一次,由安全主任负责召开,地点仓库办公室。并在安全会议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2、运输安全会议每月28日召开一次,由运输经理负责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并在基础台账中进行会议记录。3、公司管理层每月30日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结合仓库和运输安全会议,总结本月的安全工作情况,抓住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具体情况,制度下月安全工作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公司领导决定召开。四、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后腰下发会议纪要。五、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请假,会后要及时了解会议情况。六、会议所做决定,各部门和负责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七、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二、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三、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四、严把新进员工素质关,新员工必须进公司、仓库二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员工二级教育记录档。五、公司员工工伤康复者、长期病假者、转岗再就业、停薪留职六个月以上者回公司上班必须进行复工教育,教育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六、对外来参观学习或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入库区,要由公司进行安全培训,方可进入。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危险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八、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九、公司每月组织一次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学习,不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十、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十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要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就要进行安全生产的投入。结合公司现有条件,实际经营品种、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等实际情况,公司按月营业额3%。提取安全生产经费。一、安全生产自己投入主要包括:(1)建设安全工程,如安全保卫、消防、监控、通风工程;(2)更新运输车辆、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3)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4)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6)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7)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费用;(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及车辆保险费;(9)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二、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和有效实施,要设立专门的账户或科目,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作用。三、不得随意挪用安全生产资金。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安全技术工程、安全设备更新等投入项目完成后,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验收,检查并保证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组织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综合安全检查,设施、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法定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一、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召集各职能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危险品仓库和危货运输车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综合日安全检查。定期综合安全检查在每月底进行。不定期检查按照实际需求由公司安全主任确定检查时间,检查情况记录安全检查台账。二、设施、设备专项安全检查的项目做好详细登记,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正确的整改措施,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和可靠。三、季节性安全检查春季安全检查:以仓库、车辆的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性能良好状况和防解冻、防泄露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仓库、车辆运输途中的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消防器材的配备时效性检查及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仓库防火、车辆的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四、在法定节假日前进行节假日专项检查,由公司组织以节日期间安全储存、保卫、运输、消防、防盗等项目进行检查。五、日常检查由各岗位自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六、隐患整改:1、公司各类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研究,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进入整改的要立即着手整改,不得拖延,并将整改情况及时返回上报主管领导。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计划措施、年度维修或更新项目。3.、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责任人、定要整改项目、定整改期限,确保万无一失。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安全作业证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2、范围:生产线员工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工程转化部、制造部4、程序:4.1安全作业证发放范围:凡是在本厂内从事化工操作、机械维修和从事特殊工种操作的人员以及从事其它生产作业人员,在学徒期满或在期满开始试用人员,经车间、部门专门组织本工种技术考试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并能按规程进行独立操作者,均应发放本厂安全技术作业证。4.2各种作业人员的考核:从事化工生产操作的工人由制造部、技术部门考核。从事机械维修的工人由工程部考核。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工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4.3考试的内容和要求: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规定;工厂生产特点;工厂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和防火、防爆、防毒、急救常识等。本车间生产特点,设备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本岗位操作规程、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具、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等。4.4安全作业证的签发和审批:经岗位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车间和部门领导审批,报安全部签发安全技术作业证,方可上岗位操作。4.5安全作业证的使用与管理。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证上乱写乱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补发需交工本费。上班时必须持证上岗,方在规定的地方,违者按本厂规定给以罚款。安技及检查人员查岗时,需持证人员出示作业证交检查人员查验,不得无理纠缠,违者按员工守则处罚。工种变动后需按规定重新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将考试成绩记入作业证。如有违章和事故由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记入作业证。有安全先进事迹和抢救事故有功者除给以奖励外另将事迹记入作业证内。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一、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台帐化,纳入档案工作二、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规定专人落实三、台帐的制作和填写必须规范化,书写端正四、台帐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和人员督促相关工作五、台帐管理人员及时根据台帐反映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人员督促相关工作。六、台帐管理人员要根据规定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妥善保管好各种原始资料。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台帐管理人员,要从实际出发,学习他人经验,努力搞好安全生产台帐管理的改进工作。安全生产考评和惩奖制度为加强本单位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防止人为的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如下安全奖罚制度。一、安全奖励制度1、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每季度考核成绩优秀,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年终安全奖发10册2、对安全管理工作有特殊贡献人员,经企业领导同意每月工资奖励20元,连发一年。3、为防止事故扩大,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救护,使企业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给予一次奖励5002000元。二、安全处罚制度1、因工作玩忽职守或违规操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交通运输重大事故责任以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为准),当事人扣除年安全终奖,并按损失大小同于赔偿,同时企业主管负责人、扣除年终奖金的50%。构成犯罪的交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2、员工和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每次处以10500元经济处罚。业务方面:1、到无资质经营单位购入剧毒化学品;2、向无购买凭证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3、剧毒化学品流向登记不清。运输方面:1、无通行证或调度命令私自配送剧毒化学品;2、未随车携带相关证件;3、车辆状况不良或随车安全设备不全未整改上路;3、押运员不随车或携带无关人员;4、委托无运输资质单位运输剧毒化学品;4、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承担相应责任的。储存方面:1、保管人员未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2、保管人员剧毒化学品账目不清;3、剧毒化学品出库未经合法程序就入库;4、保管人员每天不坚持剧毒化学品仓库防盗措施;5、值班室或其他地方存放剧毒化学品。作业方面:1、在作业中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2、废弃剧毒化学品包装物处理违反有关规定;3、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器在鸣叫未采取适当措施;4、违反其它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三、对奖惩情况做好记录建档,并发榜公布。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制度为保证公司经营安全,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证。特制定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如下:1、 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是有资企业生产的产品。2、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建立台账,定期检查维护。3、 仓库安全员与仓管员专门负责仓库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每月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维护、更立匚翦T°4、 安全设施设备不能随意移动、转借或损坏,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5、 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六、特种安全设施设备如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气象部门要求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满足要求。7、 防盗安全设施设备如CK报警器、治安监控设施要进行定期检查,保证正常、有效使用。8、 急救药品要检查其有效期限,对过期的药品及时更新。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一、公司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二、必须到具有生产许可证、定点经营资格认可证的单位购买劳动保护用品。三、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发放,每人每月发放手套三双、口罩二只、硫磺消毒皂二块,每人每年发放兰大褂一件、面罩式防毒面具一只,不得不发或少发。严禁以发放现金或其他物品代替劳动保护用品。四、凡从事多项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其从事的主要危害最大的工种,发给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五、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台账,并按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性能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查或检验。严禁使用无证、伪劣劳动保护用品。六、公司应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使用、穿戴、保养劳动保护用品。从业人员应正确使用或佩戴、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七、重复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接触到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应经无害处理、在确定安全后,方可使用,否则按报废处理。八、对报废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任意抛弃,应交回仓库,由专人统一作废处理,尤其接触剧毒化学品的要经无害处理。九、对违反本制度的人造成伤亡事故的应按浙江省劳动保护条列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安全责任事故,做好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经营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订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工作目标值;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开展安全工作考核;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做好员工的职业卫生保护工作;确保经营安全。二、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按规定开展安全例会、新员工二级安全教育和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对在安全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章主的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四、公司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和运输车辆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员工应经常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五、对危险化学品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必须按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人锁门、双本帐进行管理,对购买单位需凭证销售。建立销售台账并按规定存档。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我矿务局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的危险物品,是指我矿务局运输、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易燃液体等三类。三、凡我矿务局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四、管理部门职责(一)安全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管理各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二)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办理危险物品公路准运证,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办证工作,拟定危险物品运输工具的维护保养计划,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监督实施。(三)供销部门:负责办理危险物品购买证、准购证以及购买、运输、储存,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四)医院:负责对危险物品事故受害者进行医疗救护,对本单位医用氧气、有毒、剧毒药品和试剂的进行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五)科技处:对本单位有毒有害物品、核子称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和核辐射事故的发生。(六)保卫处:做好油库、炸药库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危险物品的运输押运工作,负责营救危险物品事故受害者,指挥、疏散、撤离危害区域人员。第二章储存、使用一、危险物品的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二)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二、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三、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储存剧毒物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他危险物品的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由设备、安全部门牵头进行,并备案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四、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剧毒物品须注明用途。五、危险物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正常运行。严防被盗、丢失、误用。若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六、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七、处置废弃危险物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运输一、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遵守国家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交通行业标准(JT3145-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定的规定。二、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县(市)级以上道路运证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三、运输危险物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四、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驾驶员、提货员及押运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立即向矿务局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五、危险物品运输时必须做到:(一)必须对运货单的提供的资料予于查对核实,必要时到货物现场和运输线路进行实地勘察。(二)运输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及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使用受压容器罐(槽)运输烈性危险品,以及危险货物月运输量超过100吨,均应于起运前十天,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报送危险货物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三)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装运。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四)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六)运输结束时,必须清扫车辆,消除污染。六、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七、运输危险物品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危险化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运输危险物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第四章监督检查与事故应急救援一、安全部门按照本制度对矿务局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设备动力部门对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单位的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供销部门对危险物品储存、运输中的安全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规定及时整改。二、任何单位、部门发生危险物品事故时,必须按矿务局事故报告制度执行。当事人或知情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逐级上报至矿务局调度室,报告要说明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初步原因推断和报告人等内容。若抢救伤者须移动现场的,必须做好自我保护并做好明显标记。报警电话:生产调度室7198046;保卫处值班室71980770三、矿务局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主管安全领导(节假日及时报矿务局值班领导)o由矿务局值班领导或主管安全的副矿务局长按预案的规定,迅速组成危险物品道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知疏散引导小组、安全防护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和救援物资调配小组等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当地公安、运政和危险物品综合管理部门。矿务局调度室必须做好记录。四、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同时报矿务局调度室。五、涉及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按照危险物品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习时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习范围内的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各项政策法令和规则制度。二、组织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措施,并做好劳动卫生的检测及职病的防治工作。三、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和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四、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五、单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六、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七、保证劳动保护措施经费专款专用,不被挪用,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控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344号令、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公司制定本制度。一、2001年安全生产目标1、全年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爆炸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及重大数量差错事故;2、杜绝严重违章操作;3、隐患整改率100%;4、安全培训率达到100%;5、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6、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100%,运输车辆符合一级车况标准。二、目标落实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文件、政策。2、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职责,与各岗位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3、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每月组织公司内部员工进行内部学习,并有学习记录。4、制订应急事故救援预案,计划每年组织一次演练。5、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并落实专项资金。6、建立重大危险源和安全评价制度。三、目标考核每季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部门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哪工作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安全生产、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对未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管理和监控制度一、根据相关规定,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二、根据评价结果,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信息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使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三、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管理,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四、根据公司实际,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天候监控,建立监控台帐。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每周检查一次,建立检查台账。六、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七、对重大危险源制度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一、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只是宣传与教育二、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生产场所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四、生产、生活场所所有的防火分区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设有疏散标志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两层以上不准设置防盗窗,疏散门向外开启六、生产车间存放危险化学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天的使用量,禁止禁忌物混合堆放七、严禁在生产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八、生产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必须对配备安监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电工作业做到持证上LL4冈二、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命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三、必须对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进行接地保护,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四、必须给专业电工配备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五、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自备柴油发电机,自备电源要装“双头四极”闸刀,严禁以流动方式给其他电网供电用户提供临时备用电源六、必须在电源或分路部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应套非燃管保护,熔丝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七、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八、严禁湿手接触带电开关、拔插电源插头及更换电气原件和灯泡等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性大、工艺复杂、连续性强等特点,为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一、要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采用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消防目标管理。二、公司设立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三、生产区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四、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进入生产区,厂区内、易燃易爆物质储存化学品库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五、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等,检修、清洗用汽油、柴油必须填写用油申请单报安全部门审批,并凭安全部门出具的用油通知单报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六、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七、对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材料,要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易燃液体不能随便存放在办公室、机修室和工具柜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乱存乱放,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纱或其它易燃品,现场生产或检修用油存放量不能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八、生产区内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九、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用电的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十、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确保监测数据合格。十一、生产区内末经批准,不准随意搭建临时工棚或其它建筑物。十二、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进厂,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电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一、操作前准备1 .打开通风机通风,并检查所使用都工装夹具是否正常;2 .检查槽体有无渗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3 .检查极板和极杠之间导电接触是否良好,极板与槽体之间绝缘是否良好;4 .各种电气装置是否正常,设备接地是否正常;5 .采用蒸汽加热镀锌,操作前应检查蒸汽管道有无渗漏;采用电加热管时,操作前应检查绝缘是否良好;6 .检查各槽液成分、PH值、温度等是否满足工艺要求,清洗水是否符合要求。二、溶剂除油操作安全1 .清洗现场的防静电应符合GB12158的要求;2 .清洗现场溶剂存放量不应超过半个班次的使用量;3 .清洗现场应在单独的场所,室内严禁明火及其他火种;4 .清洗地点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盛放溶剂的容器应加盖,且溶剂量不应超过容器体积的2/3;5 .弓箭应一干燥状态进行工序操作。三、工序安全操作碱性除油操作安全1 .工件挂入碱性槽液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手操作;2 .槽液飞溅到皮肤上,应立即去除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弱酸清洗;3 .用铁丝筐装工件除油时,工件不应高于篮筐高度的2/3;4 .手工操作电解除油处理时,放入工件时,应现将电源关闭,放好挂具后,再开电源;取出工件时,应先将电源关闭后,再取出挂件;5 .定期清除槽液上的薄层泡沫,以防爆炸;6 .添加氢氧化钠时,应将成块的氢氧化钠破碎后装在铁丝筐中,然后放入冷水中溶解后再添加入槽。侵蚀处理操作安全1 .操作过程中严格控制化学反应所产生的温升;2 .酸液飞溅到身上,应立即出去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弱碱冲洗。酸碱液操作安全1 .搬运酸碱液前,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2 .酸液和碱液的运输和使用采用专用的设备;3 .配置或者稀释酸液时,应使用冷水,不能使用热水;4 .配置稀硫酸溶液时,要在缓慢搅拌的状态下,将浓硫酸缓慢地加入冷水中;5 .配置混酸溶液时,应先加硫酸,冷却后再加盐酸、硝酸。氧化电镀操作安全1 .应定期检查通风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在操作前,应打开通风设备通风15分钟以上,通风机出现故障,应停止操作。2 .所有氟化槽应尽量远离酸槽,镀前侵蚀工序后,工件尤其是形状复杂的工件应清洗干净,防止将酸带入槽内形成剧毒氟化氢气体;氟化镀后的清洗槽应为专用槽。3 .采用蒸汽加热系统的含氟化合物的槽体(包括清洗槽),其尾气管路不应和其他非工业用途的蒸汽管路连通。4 .清洗阳极板时,应使用冲洗,不应用擦干处理。阳极棒和阴极棒不应采用酸直接清洗方法,宜将极棒取下后清洗。5 .掉入槽内的工件不应用手捞出,而应使用专用工具。6 .所有称量、运输氟化物的应为专用器具,并应在明显处标注剧毒标记,称量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7 .存放氟化物或含氟液的场地,应通风良好,氧化物或含氟液不应与酸摆放在一起。8 .所有已使用过的工具及仪器,用后宜用5%绿矶(FeSO-7H20)的溶液进行消毒。9 .氟化物和其它剧毒品的保管领取、称量和配置都应采用双人制度,凭审批手续按量领取。电镀车间所领用的氧化物宜全部加入溶液中,不应在操作现场存放。10 .存放剧毒品、毒品、腐蚀试剂的包装袋、玻璃器皿等用完料后,应专人妥善保管、集中销毁。11 .操作人员下班后应用设绿矶溶液洗手,应用20%的次氯酸钠或5%绿矶(FeS04-7H2O)溶液清洗地面。钢铁氧化(化学氧化)操作安全1 .操作时应带耐温防碱手套。2 .碱液槽加碱时,为防止碱液溅出伤人,应先将碱块在槽外破碎后再移至铁丝篮中,悬挂于碱液槽的上部,然后沉入槽内,边缓慢搅拌边加温,使碱块充分溶解。3 .不应将冷水、带冷水的工件迅速放入已加温的槽体内,以防槽液暴溅。4 .采用人工方法往槽内投放工件,特别是带有深孔的零件时,应使工件有一定倾斜角度,并缓慢进行,以免槽液飞溅。四、槽液配置安全操作L镀液的配置和调整,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由专门操作人员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5 ,槽液混合作业时,添加槽液应缓慢加入,同时进行充分搅拌。6 .配置溶液时,应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地方进行。7 .在进行药品溶解操作时,易产生溶解热的化学药品应在耐热玻璃器皿内溶解。8 .镀液配置和调整时,一般将固体化学药品在槽外溶解后再慢慢加入槽内,不应将固体化学药品直接投入槽液中。9 .氢氟酸不应置于玻璃器皿内,以防止玻璃被腐蚀而造成事故。10 不应用浓酸、浓碱直接加入槽液调整其pH值。五、其他安全操作L在化学镀锲操作中,操作者应穿戴耐热耐酸耐碱手套;化学镀镖的废槽液应有集中处理措施。2 .在化学镀铜操作中,采用银盐活化工艺的,银盐活化液的储存容器不能封闭太严,以防爆炸。3 .在有使用水合肺的槽液操作中,因其易挥发、有毒,应加强通风,防止槽液接触皮肤。4 ,采用手工操作时,镀件入槽要轻,出槽要慢,要防止槽液飞溅伤人。5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再进入电镀操作岗位。在有毒气体可能逸出的场所,所有电镀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工作服、胶靴、手套;溶液配置或调整、运输和使用酸碱溶液等场所,操作人员应戴长胶裙、护目镜和乳胶手套;在设备维护时,清洗阳极板时应戴耐酸耐碱手套,并防止极板的金属毛刺和碎片刺伤皮肤。所穿戴的防护用品不应穿离工作场所。6 .操作人员暂时离开电镀生产岗位时,应充分洗涤手部、面部、漱口、更衣;特别是接触氟化等剧毒品的,应进行消毒处理;每班生产结束之后,应沐浴更衣。7 .操作人员有外伤时,伤口应包扎后才能进行工作。伤口未愈的人员,不应进行接触氟化物、密酸等剧毒品的操作。六、安全管理1 .电镀生产企业应结合实际,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实行标准化管理。2.电镀生产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操作程序。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应包括:a.安全生产责任制;b.安全教育培训制度;c.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d.安全作业证制度;e.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f.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g.安全投入保障制度;h.劳动保护用品(具)发放制度;i.事故管理制度;j.职业卫生管理制度;k.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m.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n.消防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 .所有操作人员应熟悉电镀安全知识,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4 .电镀操作人员应按时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周期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规定。对所接触的化学药品有过敏反应的人员,不应安排化学药品操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