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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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docx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既是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又是对学生素质与能力的全面检验,是本科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于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学生,一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凡无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发给本科毕业证书,不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选题、开题、撰写、定稿、成绩评定(指导教师评审、评阅教师评阅)和答辩等环节。各环节的工作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上一个环节的工作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便不允许进入下一个环节开展工作;不允许任何一个环节的工作走过场,更不允许省略任何一个环节的工作。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1、四年制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五年制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应在第九学期结束前完成。2、四年制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评阅、答辩等工作,集中安排在第八学期,五年制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评阅、答辩等工作,集中安排在第十学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0周。3、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应于每年的5月30日前结束。第五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课题涉及的知识范围和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训练的实际情况,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能力,并根据专业要求有所侧重:(一)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能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二)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并恰当运用。(三)外语应用能力:能运用一门外语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外文摘要。(四)设计、策划能力:能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求提出研究方案,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五)实验、计算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设计和计算,并能正确使用现有软件或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求编程计算。(六)创新能力:鼓励提出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对前人的工作有改进或突破。(七)技术经济分析能力:能对科技项目的课题进行初步的经济分析。(八)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学术论文,要求论文结构完整、用语准确规范,语言表述清晰准确,参考文献引用正确,设计图纸的绘制、论文中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参考书目与文献录著方式等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尽量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生产和科学研究的实际,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难度适宜、份量合理,使学生能通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或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选题的基本原则为一人一题。对于需要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选题,需由指导教师提出,经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必须进行合理分工,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和应撰写的论文或设计内容,同时也要使学生了解整个课题的情况。题目选定后,各学院要将论文(设计)课题目录、学生选题表等材料存档并报教务处备案。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实行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选题一旦确定,一般不得中途更换。若确需更换选题,须经院学术委员会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开题报告书“指导教师意见”栏内由指导教师做出说明。选题应注意年度问题目的不断更新与题目类型的多样化,同一专业不同学年之间的更新率应不低于75%o第八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确定以后,指导教师要根据课题内容、难度等制定科学合理的指导计划,对学生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说明、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学校要求检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认真作好答疑和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第九条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都必须进行开题,学生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在论文题目所涉及的领域内,大量查阅资料,了解研究动态,设计合理的研究方案,撰写论文写作提纲,认真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系安排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会秘书不能由开题学生本人担任,开题报告会秘书负责记录开题报告会的全过程,开题报告会记录中必须详细记录所提问题和回答的具体内容,必须明确填写开题结论(“同意开题”),按实填写开题日期,所有参与开题报告会的教师必须亲笔签名,不能打印,不允许由他人代签。开题报告中的“指导小组意见”和“学院意见”不能漏填和漏签名。开题报告通过后,进入实验研究和论文写作阶段。第十条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和开题报告拟定的方案,完成研究工作,取得预期成果,并按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完成论文(设计)的初稿撰写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的体例必须符合学术论文的要求,结构完整。论文中的术语、格式、图表、数据、量和单位、各种资料的引用必须规范化、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题目、中文与英文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必须一应俱全。毕业论文(设计)的篇幅,理科不少于7000字、文科不少于100OO字,其中包括不少于1500字的文献综述;参考文献中原则上至少有1篇外文参考文献;关键词为35个;论文(设计)必须编写目录,必须标明页码;注释及参考文献必须符合学术论文的要求,给出作者姓名、文章名或书名,标明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或期刊名称、出版年份、卷(期)和页码。必须将所有的原始材料装订成册,具体装订顺序为论文封面、诚信声明、开题报告书、评审登记卡(一)、指导教师评审表、评阅人评审表、评审登记卡(二)(答辩评审表)、目录、论文正文。必须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不能用活页夹。各院必须统一封面用纸,并按学校要求统一封面格式。专业名称和学科分类号必须准确无误。第十一条初稿完成后,交指导教师评阅,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毕业论文定稿后,交指导教师审阅,给出恰当的评语和成绩,然后交评阅人进行评阅,并写出具体的评阅意见。第十二条论文评阅人不能由本论文的指导教师担任。评阅人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学术水平,具有讲师(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对学生完成课题任务的情况、论文(设计)的水平、成果质量和价值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给出具体的评阅意见,评语应避免简单和空泛,不能千篇一律,更不允许简单地以“同意指导教师意见”替代。评阅人应按论文评审内涵逐项评分,客观地评定论文成绩和等级,提出是否参加答辩的建议,并签名负责。对同一篇论文,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必须独立完成论文成绩评定和论文评语撰写工作,不允许相互参看已经填写好的指导教师评审表或评阅人评审表。凡被评阅人评定为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由论文指导教师小组进行复评,决定是否进行修改或答辩。论文(设计)的评阅工作须在答辩一周之前完成。第十三条所有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都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各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严格把关。各系要在院学术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按专业成立若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5名教师组成,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教授或副教授参加并主持答辩小组的工作。论文评阅人应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答辩。每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之前,各院系须将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备案。第十四条各院系根据专业和学科特点以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情况,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答辩主要考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观点正确与否,内容的新颖程度、实验数据和计算结果的可靠性、论述是否严谨和符合逻辑,同时也要考核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答辩时,所质询的问题主要应为课题中的关键问题和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答辩小组秘书不能由答辩学生本人担任,答辩秘书负责记录学生答辩的全过程。答辩记录中必须详细记录所提问题和回答的具体内容,按实填写答辩日期,答辩小组成员和记录人必须亲笔签名,不能打印,不允许由他人代签。“答辩小组意见”一栏,必须给出具体的答辩意见和评定论文成绩等级,对学生论文和答辩报告、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明确答辩结论,而不能只简单地写“通过”,答辩小组负责人必须亲笔签名。第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系对论文答辩成绩进行审核、整理、汇总,并报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院学术委员会意见”栏评语必须手写,必须加盖学院公章,学院负责人必须亲笔签名和填写日期。第十六条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包括开题报告及其记录、毕业论文(设计)原件、指导教师意见及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意见及评定成绩、答辩小组意见及评定成绩、答辩记录等材料。保存期限为5年。第十七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凡未按规定程序请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停课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凡随机抽查3次未到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降低1个等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凡旷课者,按相关考勤管理制度进行纪律处分。严禁抄袭、剽窃他人论文与成果,严禁以任何形式捏造、篡改研究数据和计算结果,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以作弊论处,按照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分。第三章指导老师第十八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由具有讲师(工程师)以上职称(含讲师)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应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工作水平、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为了保证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位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原则上文科不超过10篇,理、工、医科不超过6篇。特殊情况,须报学院批准。第十九条指导教师职责:(1)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2)指导学生选题。在与学生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指导计划。(3)指导学生拟定调研提纲、确定工作进度、收集参考资料、形成课题研究方案、撰写论文提纲与开题报告等。(4)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在撰写过程中,指导教师每周至少与学生见面一次,抽查实验记录或工作笔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适时地调整与完善研究计划,以确保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5)指导学生按照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完成后,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一起,充分讨论实验结果或论点,指导论文的修改、定稿工作。论文(设计)的格式、文字表述、标点符号、图表设计、数据处理、照片粘贴、中外文摘要、注释与参考文献的录著等,应符合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相关规定。(6)评审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并按照论文评审表中的指标内涵和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标准恰当地评定论文成绩和等级。(7)指导学生准备答辩。(8)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时,要特别注意不包办代替,不“抱着学生走”,而要针对性地为学生提供明确具体的指导,让学生独立开展课题研究和撰写论文;同时,也不能撒手不管,而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认真负责。第四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等级和标准第二十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实评总分90分以上记为优秀,80分以上记为良好,70分以上记为中等,60分以上记为及格,60分以下记为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包括指导教师评定、评阅教师评定、答辩小组评定、院学术委员会评定及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定五个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评定等级原则上以院学术委员会意见为准,当学校学术委员会所评定的等级与院学术委员会评定的等级不一致时,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定的等级为准。学生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要对指导教师意见及建议成绩、评阅教师意见及建议成绩、论文水平和质量、学生答辩情况等进行充分讨论,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所有表格中的成绩和等级一律手写,不能打印或以盖章代替。第二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及计算办法。答辩小组成员各自独立地按百分制评分,加和平均后为答辩成绩。根据答辩成绩,比照第二十条所列等级标准评定论文成绩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百分制录入教务信息系统,参与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第二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1、优(90-100分)(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表现出色。(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4)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有一定创新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5)论文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条理清楚,逻辑性强。(6)论文结构完整,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用语、格式、图表、数据、量和单位、各种资料引用规范、符合标准要求。(7)具有较强的独立查阅并运用文献资料的能力,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果准确可靠。(8)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准确、深入,有自己的见解,有应变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2、良(80-89分)(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表现良好。(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4)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得当,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5)论文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条理清楚。(6)论文结构完整,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用语、格式、图表、数据、量和单位、各种资料引用规范、符合标准要求。(7)具有一定的独立查阅文献资料并运用的能力,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果准确。(8)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回答问题准确,有应变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3、中(70-79分)(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能够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表现一般。(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的目的。(4)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5)论文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6)论文中使用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书写和制作时,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基本规范。(7)能独立查阅并运用文献资料,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果基本准确。(8)答辩时,能够简明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基本正确,但缺乏深入的分析。4、及格(60-69分)(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表现一般。(2)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任务。(3)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4)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的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结论基本正确。(5)论文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6)论文中使用的图表和设计图纸的绘制基本规范,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7)能够查阅并运用文献资料,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8)答辩时,能够阐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主要问题能回答出,或经答辩教师启发答出,回答问题较为肤浅。5、不及格(0-59分)(1)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数据、图表和实验结果。(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态度不积极。(3)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任务,或雷同部分超过40机(4)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5)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书写不工整。(6)论文中的图、表,设计图纸绘制不规范,不能正确地执行国家相关标准。(7)原始数据搜集不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不准确。(8)答辩时,不能够正确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基本概念不清楚,经答辩教师启发,回答仍有错误或回答不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无重大改进或独特见解,无实用价值;毕业论文(设计)中机械地摘抄资料;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概念性错误;毕业论文(设计)书写潦草、不整洁;图表中有一处以上不符合国家规范;答辩时有一个与专题关系密切的问题回答不准确;第二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应严格按标准执行,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成绩分布情况应符合湖南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评估第二十五条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教学的院长负责。第二十六条各学院(系、专业)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管理。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统一认识,每个指导教师和每个学生都要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抓好检查监督,切实加强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评定工作。第二十七条各学院、系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制度化管理。根据本条例,结合学科特点,组织制定本院、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细则。(二)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以前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组织师生学习确定本条例和相关细则,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三)组织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四)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工作分前、中、后三个阶段进行。1、前期检查:着重检查各专业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须的条件是否具备,课题安排是否合理,课题任务是否下达到每个学生。2、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和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教师工作到位情况,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各专业中期检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并报教务处备案。3、后期检查:答辩前各专业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字材料的形式检查和软、硬件成果的验收。(五)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及成绩复查与公布;(六)组织评选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向学校推荐;(七)做好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第二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总的评分要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既要防止偏严,又要防止偏松。“优秀”等级要从严掌握,一般要控制在15%以内,“不及格”等级要慎重对待,一般要控制在5%以内。不及格论文要求重新写作。第二十九条对评为优秀和不及格或有争议的毕业论文,院学术委员会要组织复议,将复议结果填写在点答辩记录表中院学术委员会意见栏内,并将复议意见以纪要形式上报教务处。第三十条学校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活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个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推荐、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按毕业学生人数8%的比例分专业向学校推荐,各院将优秀论文(设计)统一汇总后,将光盘与打印稿交教务处教研科,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由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学校按年度编印成册。第三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院、各专业要就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选题工作、开题工作、中期检查、评审与答辩工作等)、论文指导工作、学风情况、论文质量(包括学术水平、写作规范、论文成绩分布情况)和教学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认真的总结,总结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探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以便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写出相应的书面总结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每年都要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专家进行评价。第三十二条、为了提高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各学院应最大可能地为学生提供计算机方面的条件,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第三十三条各学院必须将论文封面、开题报告书、论文(设计)评审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论文正文等材料全部录入光盘。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四条以往规定与本条例不符者,以本条例为准。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格式;2、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学科分类号;3、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4、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二C)C)八年十一月一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格式二OO八年十一月一日(本页打印)学科分类号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中文):(敷):姓名学号院(系)物指导教师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者签名:(手写)二C)O年月曰(打印)一、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本页全打印)论文(设计)题目作者姓名院、专Ik、物院专业年级指导教师姓名、职称预计字数开题日期选题的根据:1)说明本选题的理论、实际意义2)综述国内外有关本选题的研究动态和自己的见解主要内容:研究方法:(打印)完成期限和采取的主要措施:(打印)主要参考资料:(打印)指导教师意见:(手写)签名:(手写)(本页手写)开题报告会纪要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姓名职务(职称)姓名职务(职称)会议记录摘要:会议主持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年月日指导小组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学院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论文题目作者姓名所属院、专业、年级院专业年级指导教师姓名、职称字数定稿日期中文摘要关键词(3-5个)英文摘要关键词(35个)(本页打印)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本页由指导教师手写)评审基元评审要素评审内涵满分实评分选题质量30%目的明确符合要求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检点和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10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符合本学科的理论发展,有一定的学术恚义;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性研究中的某个理论或方法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实际价值10选题恰当题目规模适当5难易度适中5能力水平35%查阅文献资料能力能独立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归纳总结本论文所涉及的有关研究状况及成果,并恰当运用5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能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研究和阐述问题;论文内容有适当的深度、广度和难度10研究方案的设计能力整体思路清晰;研究方案合理可行5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能力能运用本学科常规研究方法及相关研究手段(如计算机、实验仪器设备等)进行实验、实践并加工处理、总结信息10外文应用能力能阅读、制译一定量的本专业外文资料、外文摘要和外文参考书目(特殊专业除外)体现一定的外语水平5论文质量35%文题相符较好地完成论文选题的目的要求5写作水平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条理清晰;语言流场10写作规范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栗求。用语、格式、图表、数据、量和单位、各种资料引用规范化、符合标准10论文篇幅文科类不少于IOoOo字,理工科类不少于7000字,艺体类不少于5000字,外国语言文学类不少于5000个实词。5成果的理论或实际价值成果富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实际运用价值5正文部分成绩(上表):总成绩:评定等级:外文资料译文成绩:指导教师评审意见:指导教师签名:说明:此表指标部分为正文部分计分表,正文部分成绩=实评总分X0.9,外文资料译文成绩满分为10分。总成绩=正文部分成绩+外文资料译文成绩。评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总成绩90100分记为优秀,8089分记为良好,7079分记为中等,6L69分记为及格,60分以下记为不及格。若译文成绩为零,则不计总成绩,评定等级记为不及格。毕业论文评阅教师评定成绩(本页由评阅教师手写)评审基元评审要素评审内涵满分实评分选题质量30%目的明确符合要求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检点和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10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符合本学科的理论发展,有一定的学术恚义;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性研究中的某个理论或方法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实际价值10选题恰当题目规模适当5难易度适中5能力水平35%查阅文献资料能力能独立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归纳总结本论文所涉及的有关研究状况及成果,并恰当运用5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能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研究和阐述问题;论文内容有适当的深度、广度和难度10研究方案的设计能力整体思路清晰;研究方案合理可行5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能力能运用本学科常规研究方法及相关研究手段(如计算机、实验仪器设备等)进行实验、实践并加工处理、总结信息10外文应用能力能阅读、制译一定量的本专业外文资料、外文摘要和外文参考书目(特殊专业除外)体现一定的外语水平5论文质量35%文题相符较好地完成论文选题的目的要求5写作水平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条理清晰;语言流畅10写作规范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栗求。用语、格式、图表、数据、量和单位、各种资料引用规范化、符合标准10论文篇幅文科类不少于IOoOo字,理工科类不少于7000字,艺体类不少于5000字,外国语言文学类不少于5000个实词。5成果的理论或实际价值成果富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实际运用价值5正文部分成绩(上表):总成绩:评定等级:外文资料译文成绩:评阅教师评审意见:评阅教师签名:说明:此表指标部分为正文部分计分表,正文部分成绩=实评总分X0.9,外文资料译文成绩满分为10分。总成绩=正文部分成绩+外文资料译文成绩。评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总成绩90100分记为优秀,8089分记为良好,7079分记为中等,6L69分记为及格,60分以下记为不及格。若译文成绩为零,则不计总成绩,评定等级记为不及格。三、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论文题目(打印)作者姓名(打印)所属院、专业、年级(打印)院专业年级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打印)答辩会纪要时间(手写)地点(手写)答辩小组成员姓名职务(职称)姓名职务(职称)姓名职务(职称)(手写)(手写)答辩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答的简要情况记录:(手写)会议主持人签名:(手写)记录人签名:(手写)日(手写)答辩小组也忌见评语:(手写)评定等级:(手写)负责人(签名):(手写)年月日院学位委员会意见评语:(手写)论文(设计)最终评定等级:(手写)负责人(签名):(手写)学院(公章)年月日校学位委员会意见评语:评定等级: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学科分类号专业名称专业学科分类号教育学0401学前教育0402教育技术学0403心理学0701公共事业管理1101应用心理学0702汉语言文学0501对外汉语0515历史学0601文化产业管理1110法学0301哲学0101社会学0302思想政治教育0303政治学与行政学0304劳动与社会保障1102行政管理1103经济学0201人力资源管理1104市场营销1105金融学0202工商管理1106国际经济与贸易0203旅游管理1107英语0502俄语0503日语0504朝鲜语0516音乐学0505音乐表演0506舞蹈学0514美术学0507艺术设计学0508新闻学0509编辑出版学0510播音与主持艺术0511广播电视新闻学0512广告学0513数学与应用数学0703信息与计算科学0704统计学07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1电子商务1109软件工程0806物理学0706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707通信工程0802化学0708应用化学0709化学工程与工艺0803制药工程0804生物科学0710生物技术0711地理科学0712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0713地理信息系统0714土地资源管理1108体育教育0404运动训练0405运动人体科学0406社会体育0407机械制造与工艺教育0408应用电子技术教育0409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0410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0411电子信息工程080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7预防医学1001药学1002医学检验1003临床医学1004护理学1005湖南师范大学院专业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本专业准毕业生数优秀等级人数良好等级人数及格等级人数不及格等及人数200年月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是否推荐到学校评优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二OO八年+-月一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某些理论问题,培养学生科学研究、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途径,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为了统一和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国家标准GB7713-87)的规定,特制定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一、论文文本构成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构成包括前置部分、正文部分、附录部分。具体构成及顺序如下:封面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目录插图索引(必要时)附表索引(必要时)正文部分毕业论文(设计)论文题目作者专业、年级、姓名中文摘要关键词(中文)英文摘要关键词(英文)引言或绪论一1主体一2r结论参考文献节2.12.22.3款2.2.2.12.2.2.22.2.2.3图1(或图2.1)图2表1(或表2.1)表2附录(必要时)附录部分Y致谢X-二、内容要求1 ).前置部分封面格式必须符合学校要求;封面上的学科分类号要准确,专业名称表述要准确。3.目录目录以文章内容的先后为序,按章、节、条三级标题编写,要求标题层次清晰。目录中的标题要与正文中标题一致,目录中应包括绪论、论文主体、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目录中的页码要与正文中的页码相一致。2 ).正文部分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是毕业论文(设计)文本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一般应包括论文题目,作者专业、年级、姓名,绪论,中文摘要与英文摘要,中文关键词与英文关键词,引言或绪论,论文(设计)主体,结论,参考文献等部分。3 .论文(设计)题目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通过题目,能大致了解论文(设计)内容、专业特点和学科范畴。但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学生的论文(设计)要一人一题,而且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封面上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分别用中英文表述;题目的英文翻译一定要恰当。毕业论文(设计)经过开题,题目有修改的,必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