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xxx县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办法.docx

    • 资源ID:515113       资源大小:19.69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xxx县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办法.docx

    XXX县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全县各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聚焦到脱贫攻坚工作上,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根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甘肃省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和省、市、县“1+17”精准扶贫方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及以下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联系帮扶群众的干部。第三条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考察识别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县直相关单位参与组织实施。第四条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考察识别,必须坚持全面客观、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正准确的原则。第五条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应在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合理设置考察识别项目,通过专项考察、定期分析、单位推荐、确定范围等程序,对全县参与精准扶贫的干部进行精准考察识别,准确掌握脱贫攻坚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树立在脱贫攻坚一线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第二章内容和方式第六条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除考虑乡镇、县直单位干部职责任务、所在乡镇、帮扶村、联系户、完成时限要求等具体情况,贫困村、贫困户的自然状况、基础条件、发展水平、项目落实等客观因素外,重点从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成员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评价等方面主要表现和履行工作职责、推进脱贫攻坚、联系帮扶群众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和贫困村、贫困户扶贫任务完成、具体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考察识别。注意听取贫困村、贫困户的意见及满意程度。第七条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考察识别干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必须把优秀的干部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把在脱贫攻坚一线做出实绩的好干部考察识别出来,择优选拔任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向县委推荐干部时,在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对推荐的干部必须征求乡镇党委、所驻(联、包)村党支部、扶贫办等部门的意见,推荐干部报告上联乡镇县级领导、乡镇党委书记、扶贫办主任、所驻(包、联)村党支部书记加注意见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第三章考核结果应用第八条突出扶贫实绩考核结果的运用。注重全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年度考核、联系帮扶群众年度考核、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成员任期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第九条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根据脱贫攻坚工作实绩、脱贫工作成效和年度考核结果选拔任用干部,对在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中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以优先提拔重用或表彰奖励。(一)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乡镇干部1 .当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为“优秀”的乡镇领导班子,党政正职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考核排名靠前且符合干部任职规定,乡镇党委书记优先推荐提拔;乡镇党委书记或其他重要岗位出现空缺时,乡镇长优先转任乡镇党委书记或平职转任其他重要岗位。分管领导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乡镇党政正职或其他重要岗位空缺时,优先提拔或平职转任重要岗位;考核为“优秀”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优先提拔或平职转任重要岗位。乡镇党委向县委择优推荐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般干部,按程序考察后,列为乡镇副科级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任用。2.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且所在乡镇排名靠前的贫困乡镇党政正职及班子成员,乡镇党委书记优先推荐提拔重用或由县委向市委积极推荐任用;乡镇党委书记或其他重要岗位出现空缺时,乡镇长择优转任乡镇党委书记或平职转任重要岗位;乡镇党政正职或其他重要岗位空缺时,班子成员择优提拔为乡镇党政正职或平职转任其他重要岗位。(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1.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1+17”精准扶贫方案涉及责任单位中,脱贫攻坚措施实,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主要衡量指标超额完成的单位,单位主要领导优先推荐重用,分管领导优先推荐提拔或平职转任重要岗位,班子成员择优重用,负责业务的干部优先推荐提拔。2,县直单位帮助所联村实现脱贫目标、且帮扶成效显著的,在乡镇、县直单位重要岗位出现空缺时,帮扶单位主要领导优先推荐重用或转任重要岗位;分管领导、联系帮扶群众的干部在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并择优推荐提拔重用或转件重要同位(三)或村帮扶工作队及成员1.所驻村实现整村脱贫、且工作成效显著,在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成员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岗位。2 .所驻村基础条件差、精准扶贫任务重,但工作努力、成效显著,在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成员的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岗位。3 .所驻村顺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在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成员的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驻村工作队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岗位。4 .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考核中,连续两年及以上考核为“优秀”且工作实绩突出的驻村工作队干部,是正科级领导干部的,优先转任重要岗位;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优先列为正科级后备干部,优先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一般干部直接列为副科级后备干部,优先推荐提拔。5 .参与驻村帮扶工作,且群众反映好的县、乡镇联系帮扶干部,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推荐提拔使用。6 .对驻村工作队中确定为“优秀”和“称职”的帮扶干部,在每年的驻村帮扶工作队调整中,选派单位要充分征求本人调整或留任的意见。7 .省市选派的帮扶干部,工作作风扎实、帮扶成效明显,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县委做出工作鉴定,及时向省、市派出单位反馈,提出推荐建议。第十条建立惩戒约束机制。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落实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一)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乡镇干部1 .精准扶贫年度考核最后一名的乡镇,乡镇党政正职、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乡镇党委原则上不得向县委推荐干部。2 .连续两年精准扶贫考核最后一名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对乡镇党政正职、分管领导给予免职或降职处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予评先评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乡镇党委原则上不得向县委推荐干部。3 .精准扶贫年度考核后三名的乡镇,实行重点管理,由县委主要领导对乡镇党政正职进行约谈,纪检、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4 .未完成当年脱贫攻坚任务、非特殊原因年度内返贫人数多的乡镇,党政正职、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转任重要岗位。5 .贫困村脱贫任务落实不到位,非特殊原因年度内返贫人数多的村,乡镇包村领导、驻村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转任重要岗位或调离。(二)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及干部1.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1+17”精准扶贫方案涉及责任单位,因涉及“一票否决”事项被否决,或因所负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导致全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验收不达标或当年考核被定为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对该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其他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单位党委(党组)原则上不得向县委推荐干部。6 .县直单位帮扶的村当年没有完成脱贫任务,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的帮扶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单位党委(党组)原则上不得向县委推荐干部。(三)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成员1.在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成员考核中,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农办、扶贫办责令派出单位予以召回,在1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岗位,并将召回通知和处理措施计入个人档案。7 .落实工作不力、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调整,并对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第十一条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中,乡镇、县直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组织处理:(一)科级干部1.对在脱贫攻坚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效果不明显,甚至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的科级干部,进行组织调整;2,对不能按期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科级干部,给予通报批评;3 .对组织领导能力较弱或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影响工作落实的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4 .对贻误工作时机、影响精准扶贫工作推进的科级干部,进行降职处理;5 .对拒不履行岗位职责、作风漂浮的科级干部,进行免职处理;6 .对不敢担当、问题久拖不决,矛盾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科级干部,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二)科级以下干部1.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日常表现较差的干部,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或予以组织处理。7 .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庸懒散拖、工作进度缓慢的干部,视情形予以提醒、函询或诫勉谈话。第十二条因脱贫攻坚工作、帮扶任务落实不力,对全县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参与精准扶贫、联系帮扶群众的干部,按照xxx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试行)追责。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共XXX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意事项

    本文(xxx县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